公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树立崭新的精神风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员工均适用于本制度。
第二章员工行为规范
第三条职业道德:忠诚、正派、守纪、勤勉、尽职、敬业。
第四条形象规范:
1.仪表着装:整洁、大方、得体;
1)勤洗澡、理发、指甲修剪整齐,保持清洁;
2)头发要求梳理整齐,利落,女士发型要求文雅大方,不进行另类的染发;
3)员工衣着应当合乎公司形象,穿着及修饰应稳重大方、整齐干净,服装正规、协调,要求正确佩戴胸牌;
4)女员工可化淡妆,工作时间不能当众化妆,勿戴过多饰品;领口过低、裙、裤过短的服装禁止穿着。
2.举止:文雅、礼貌、精神。
1)对待上级要尊重,对待同事要热情,处理工作保持头脑冷静,提倡微笑待人,微笑服务;
2)保持良好坐姿、行姿,勿高声呼叫他人;
3)出入会议室或上司办公室,主动敲门示意,进入房间随手关门。
第五条语言规范:说话亲切、诚恳、谦虚,严禁说脏话、忌语。
第三章员工工作行为规范
第六条办公大厅、各独立办公室应保持安静,禁止高声喧哗、打闹、打游戏、网络聊天、下载电影、游戏及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第七条工作时间对待领导、同事、来访者等应热情、有礼貌,保持良好的工作情绪。
第八条员工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枪支、管制刀具等进入办公场所。
第九条个人外套、大衣应尽量合理摆放。
第十条工作中不得擅自翻阅他人的文件、资料、报告等材料。
第十一条工作时间内禁止在办公区域内食用有气味的食品及零食。
第十二条办公桌应及配套办公设备必须保持整齐、清洁,各类文件存放应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摆放。
第十三条办公座椅不能随意摆放,离座后要将座椅在桌前摆正。
第十四条要节约用电,下班后及时关闭计算机;开启空调时按国家相关要求调整温度,人员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时应关闭空调。
第十五条会议桌、沙发、茶几上不允许存放杂志和报纸;办公室内不允许长期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第十六条未经行政人事部同意,禁止私自调换工作位置或挪动工作台、文件柜等办公家具、办公设备。
第十七条公司的电脑、传真机、复印机原则上不能用于私人用途,若有特殊原因,须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八条在使用传真机或复印机后,所产生的错误报告或废纸等,须及时处理,重要文件应予以粉碎,非重要文件应回收再利用。传真后的稿件,应立即拿走,禁止堆放在传真机或复印机上。
第十九条员工应自觉维护办公场所清洁卫生,严禁堆放杂物、随意丢弃废弃物,严禁随地吐痰、倾倒污水和茶渣,保持地面、门窗、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清洁整齐。
第二十条每位员工应爱护公司的财产,如有损坏,照价维修或赔偿。公司发放的办公用品,员工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自行负责。
第二十一条为了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公司公共设备和设施正常运转,提高维修的时效性,每位员工都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将发现的公共设备、设施受损情况及时向行政人事部报告。
第四章公共办公区的卫生
第二十二条公司保洁员负责公共办公区(包括会议室、办公区过道、卫生间、玻璃屏风等)的卫生清洁,要做到随脏随扫、无污迹、无杂物等,保持环境清洁。
第二十三条所有员工应自觉维护办公场所清洁卫生,公用物品使用后要放置原位并注意条理摆放。
第二十四条办公区的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由物品使用人负责保持清洁,位于公共办公区的立柜由保洁员负责卫生清洁。
使用会议室之后,行政人事部人员负责关闭房间所有用电设备的开关,并通知保洁进行卫生清理。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目前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指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促销活动设备、物流车辆等价值较高且有一定使用年限的资产。
第三条 公司所有固定资产均适用于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
第四条 公司固定资产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
第五条 管理部门负责人应指定本部门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
1.管理人应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到货记录》和《固定资产台账》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2.管理人负责建立《固定资产领用记录》并监督签字领用情况;
3.管理人应协同采购人
、仓库人员共同对到货进行查验;
4.仓库存放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应定期与仓库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管理人负责对部门和员工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员工合理使用。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采购参照《本地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条 固定资产管理:
1.公司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编号管理,行政人事部在办理资产到货入库时立即进行资产编号并标贴固定资产标签,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台账中应注明资产名称、采购价格、资产编号、工作情况、使用状态等信息,确保每项资产帐、签统一;
2.对于电脑CPU、硬盘、内存及汽车发动机等设备核心部件应另作登记备案处理;
3.固定资产编号:
1)固定资产编号原则为:采购时间+资产名称+当前排号。例如2011年9月采购的办公椅编号为:201109-椅-023;
2)对于成套采购的办公设备不同部件需分别编号,例如电脑的机箱和显示器需要分别编号;
3)对于报废的固定资产,其编号不再重复使用,用来替换报废资产的新购资产需按当前排号重新编号。
4.对于物流车辆和电子类的物品如电脑、投影仪、复印机等应张贴封条,严禁私自拆卸并更换零部件;
5.固定资产施行领用人、使用人、保管人三合一的办法,对保管责任进行归属,领用人有责任做好领用资产的保管工作,严禁代领、代用。
第八条 固定资产领用:
1.对于标准配备的物品,员工可一次性全部领取;
2.平时物品的领用以“随用随领”为原则;
3.领用有特别规定的物品如笔记本电脑等,员工需提交《领用申请单》,按规定逐级审批后方可领用;
4.领用人直接或凭批复的《领用申请单》前往管理人处填写《领用记录》后即可领出,《领用记录》应标明领用物品编号以及领用日期等;
5.仓库存放的物品,领用人在填写《领用记录》后,管理人为其开具《领用单》,领用人凭单前往仓库领取物资,《领用单》留仓库备查;
6.管理人要做好相应的《固定资产台帐》更新。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维修:
1.在保修期内的固定资产由采购人联系供应商安排维修事宜;
2.超过保修期的固定资产统一由行政人事部联系维修单位处理;
3.物流车辆的维修在报行政人事部批准后统一由仓储物流部负责处理。
第十条 赔偿:由于个人工作失误或非正常使用造成公司物品损坏、丢失的,报请运营副总批复后由当事人酌情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可参照物品采购价格、维修价格和运营副总批复的赔偿比例。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报废:若资产已到使用年限或因故无法修复从而不能使用时,在领用人退回后,行政人事部应填写《资产报废申请单》上交运营副总审批,得到批复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理并及时更新《固定资产台帐》。
第十二条巡检与盘点。
1.管理人应定期根据工作情况灵活安排时间对固定资产进行巡检与盘点,以便及时掌握资产实际情况加强物品管理;
2.对公司统一安排的年终盘点,管理部门负责人应按照公司要求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对资产进行盘点,对盘盈盘亏情况在查明原因后及时报请运营副总,在得到批复后调整账目以便做到账实相符。
第十三条清退:离职的员工必须在办理资产清退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办公用品及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办公用品及各类物资的管理,合理控制成本,减少费用支出,力行节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办公用品、后勤物资和促销物料均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物资类别具体划分请参照《本地采购管理制度》。
第二章 管理
第一条 公司办公用品和后勤物资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
第二条 公司促销物料由营销部统一管理。
第三条 管理部门负责人应指定本部门专人负责物资的管理:
1.管理人应负责建立《到货记录》和《库存记录》并定时更新;
2.管理人负责为领用人建立《消耗品领用记录》和《耐用品领用记录》并监督签字领用情况;
3.管理人应协同采购人、仓库人员共同对到货进行查验;
4.仓库存放的物资,管理人应定期与仓库核对库存,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管理人负责对各部门和员工对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员工节约合理使用。
第四条物品管理:
6.消耗品管理:
1)办公类消耗品包括:各类纸张和笔、胶棒、涂改液、别针、硒鼓、墨盒等;各部门员工本着节约的原则领用,其中高单价的设备耗材(硒鼓、墨盒)领用必须以旧换新,并由行政人事部详细登记记录;
2)纸张的管理:日常打印或复印非重要文件/内部传递文件应主动使用已使用过的单面纸,如需大批量的使用必须到管理人处登记领用;如有废弃的单面纸,应交由管理人统一回收;
3)报餐管理:公司餐厅施行报餐制度,当日于餐厅就餐的员工应主动前往餐厅报餐,由餐厅负责人合理安排用餐量,避免原料物资的浪费;行政人事部负责统计每月的就餐总人数和粮食、蔬菜、油的月使用量,并制成相应的报表;
4)促销物料管理:各类宣传彩页、海报、价签的领用经手人应根据活动规模或经销商需求合理填写《领用申请单》,经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到营销部登记领用。
7.耐用品管理:
1)耐用品包括:剪刀、尺子、订书机、计算机、文件夹、手套、工服等;
2)本着循环利用的原则,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领用,即员工将不能用或已损坏的交回,再领取新的;
3)耐用品员工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员工在使用完毕或离职时必须将耐用品交回,由管理人在员工《耐用品领用记录》上签字核销。
第五条物品领用:
7.对于标准配备的物品,员工可一次性全部领取;
8.平时物品的领用以“随用随领”为原则;
9.领用有特别规定的物品,员工需提交《领用申请单》,按规定逐级审批后方可领用;
10. 领用人直接或凭批复的《领用申请单》前往管理人处填写《领用记录》后即可领取;
11. 仓库存放的物资,领用人在填写《领用记录》后,管理人为其开具《领用单》,领用人凭单前往仓库领取物资,《领用单》留仓库备查;
12. 管理人要做好相应的《库存记录》更新。
第六条赔偿:由于个人工作失误或非正常使用造成公司物品重大损耗的,报请运营副总批复后由领用人酌情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可参照物品采购价格、维修价格和运营副总批复的赔偿比例。
第七条物品盘点:
3.管理人应定期根据工作情况灵活安排时间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以便及时掌握库存实际情况,加强物品管理;
4.对公司统一安排的年终盘点,管理部门负责人应按照公司要求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对库存进行盘点,对盘盈盘亏情况在查明原因后及时报请运营副总,在得到批复后调整库存账目以便做到账实相符。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十四条为加强公司驾驶员及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车辆费用,保障各项运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十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流车辆的使用、调度、管理、保养、维修及驾驶人员管理等。
第二章车辆使用原则
第十六条凭单出车,安全第一。
第十七条科学安排用车计划,尽量做到一次出车发挥多种用途。
第十八条节约费用,降低成本。
第三章 车辆使用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所有物流车辆均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编号登记备案,列入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公司所有物流车辆的日常保管、维护和使用由仓储物流部负责。
第二十条仓储物流部经理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车辆的日常管理、维护和调度。管理人员必须定期组织驾驶员对车辆进行日常的清洗、维护和保养。
第二十一条管理人负责对每辆车单独建立《车辆使用记录》和《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表》并监督记录情况。
第二十二条管理人负责车辆钥匙的保管,未经公司用车审批程序不得将钥匙交由他人,如外出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将钥匙交由指定人员保管。
第二十三条未经批准严禁公车私用,如用车人违反此项规定,一经查实,将按照行驶距离换算出的出租车费予以双倍罚款,并追究管理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出车前驾驶员应在《车辆使用记录》上填写相应的信息后,前往车辆管理人处领取车钥匙;《车辆使用记录》上应注明驾驶员姓名、出发返回时间和里程数以及返回后的车况,车辆管理人员应做好信息填写的监督工作;驾驶员出车完成任务返回后,必须及时将车钥匙交回到管理人处。
第二十五条公司车辆使用过程中,如须转作其他用途,驾驶员应及时通知车辆管理人,在得到认可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六条任何使用公司车辆的人员都有责任保证车辆的安全及车内清洁。
第二十七条公司所有驾驶员,在执行出车任务的过程中都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接受公司调度指令。
第二十八条下述情况,用车人可直接向总经理或运营副总经理报告,在得到批准后直接提车使用。返回后,及时补办相关用车手续。
1.突发、紧急公务、须立即用车;
2.非工作时间,重要、紧急公务,用车人无法正常办理用车手续;
3.工伤、急诊、重病号送诊用车;
4.其他确属紧急用车的情况。
第四章车辆费用管理
第二十九条车辆维修及保养费用。
1.车辆维修、保养前,管理人需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自行或委托其他人员前去维保,当事人返回后需填写《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表》。公司车辆维修、保养须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维修,并按费用报销程序规定办理;
2.城区外运行的车辆因故需要在非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的,当事人应事先报管理人认可,事后应补办手续。
第三十条油料费用。
1.市区内车辆加油统一使用公司的加油卡,加油卡由运营副总管理,使用时前往运营副总处领取,用完后应立即归还;
2.市区外车辆需要临时加油的,须事先报运营副总批准后方可办理;
3.运营副总应建立《加油卡使用记录》和《车辆加油记录》并做好信息填写工作;
4.运营副总有责任定期核对《车辆使用记录》和《车辆加油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十一条规费:车辆各种规费(含保险费、车船使用税、养路费、年审费等)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办理。
第三十二条交通事故和罚款处理:驾驶员因违反交通规则而造成的罚款,一律不予报销。
第五章驾驶员管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遵守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三十四条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况,发现问题及时报管理人,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十五条出发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返回后,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以保证正常用车。
第三十六条工作时间内,除有出车任务外,驾驶员非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出,要在工作区待命并协助其他工作。出车返回后,立即到所属部门报到。
第三十七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合适停放地点和位置。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关好门窗,锁好保险,防止车辆及车内财物被盗。
第三十八条驾驶员对驾驶所需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三十九条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严禁酒后驾车。
出车期间,不得将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附 则
第一条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定和解释,由总经理批准后生效执行。
本制度自2018年X月X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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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30分钟开放休息等候区迎候服务对象;窗口人员应精神饱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设立反映“办不成事”窗口对反映问题“闻风而动、接诉即办”……由市政务服务局编制的《政务服务中心现场运行和管理规范》(下称《规范》)日前在市、区、乡镇(街道)等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场所正式实施。
这是继《北京市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办法》之后,本市对标企业群众需求,编制的又一项政务服务场所规范化管理规定。记者注意到,《规范》首次对本市窗口人员仪容仪表、行为举止、服务用语、培训体系、职业健康进行了统一规定。
作为直接面向企业群众服务的平台,政务服务中心应协调推动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暖心服务、亮明身份、帮办服务、政务服务效率促进等制度落实。应提前30分钟开放休息等候区迎候服务对象,提供饮用水; 应开设延时服务窗口提供延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工作日早晚错峰期间提供预约事项的办理服务;法定工作日午休期间提供全部事项的办理服务;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应提供不少于4小时的预约事项的办理服务;具备条件的,周日可提供预约事项的办理服务。
《规范》还首次对窗口人员仪容仪表、行为举止、服务用语、培训体系、职业健康进行了统一规定,鼓励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组建一支职业修养良好、综合素质较高、业务知识全面、服务能力突出的窗口人员队伍。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原则上按照每个窗口1.2的比例配足配强综合窗口人员。
在实际服务中,窗口人员应精神饱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全程面带微笑,亲切自然;禁止工作时间网购、炒股、打游戏、浏览视频、网上聊天、拨打私人电话等。服务过程中,应使用“先生、女士”等尊称和“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敬语; 禁止使用“我不知道,你去问xxx”“我不是说过了吗? ”“有牌子,自己看清楚了再来”等不文明用语。
此外,《规范》中提到政务服务中心应对政务服务全过程进行监督,建立“表扬台”“曝光台”反馈监督情况。应建立政务服务体验员队伍,安排政务服务体验员或邀请第三方机构体验监督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和服务等情况。对年度办件量较大的高频事项进行全面体验,对事项调整、流程优化、问题突出、投诉集中等情况进行即时体验,对重大改革决策部署实施进行跟踪体验,对服务对象办事中反应突出的问题和矛盾进行定向体验。
各级政务大厅还应设立反映“办不成事”窗口,对反映问题“闻风而动、接诉即办”,办理流程包括发现问题、 分析原因、派发工单、限期解决、结果核查、监督检查等,建立 “办不成事”问题台账,对投诉、建议、咨询、表扬类内容分类登记。
据悉,下一步,市政务服务局还将按照国家要求,研究制定满足本市政务服务发展需要、具有本市政务服务特色的地方标准,组织编制“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与管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规范”,普及和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理念,发挥标准化对政务服务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利企便民的政务服务能力。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任珊
编辑 蔡文清
流程编辑 吴越
岛全媒体记者 王媛 通讯员 杨瑶 丁萌
3月24日,记者从青岛市商务局获悉,青岛市餐饮行业协会、青岛市饭店和烹饪协会面向全市饭店餐饮企业发出倡议书,号召全市餐饮企业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市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确保防控制度、员工排查、防疫物资、场所管理、食品安全等落实到位。
与此同时,要严防人员聚集,按照“圆桌隔位坐、大厅隔桌坐、单排同向坐”的原则用餐,大堂减少桌椅摆放,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餐桌间距不小于1米;大堂顾客同向相坐,大堂内圆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包间(包厢)内只开一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不得拼桌,每桌人数不多于5人。
记者了解到,此次青岛有序开放堂食,要求各区(市)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根据疫情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要求,统筹做好餐饮企业恢复经营,强化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要责令立即停业整改。经营主体因防疫工作不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追责问责。
具体倡议如下:
全市饭店餐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结合当前形势,青岛市饭店和烹饪协会、青岛市餐饮行业协会在青岛市商务局的指导下,向全市饭店餐饮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要按照各区(市)属地管理有关要求开展疫情防控与经营发展,根据疫情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要求,有序开放堂食服务。餐饮企业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市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确保防控制度、员工排查、防疫物资、场所管理、食品安全等落实到位。经营主体因防疫工作不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追责问责。
二、强化疫情防控安全意识
各企业要加强经营场所通风、消毒和清洁卫生,安排专人对进入餐饮场所的顾客进行体温检测,要求顾客正确佩戴口罩和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配备消毒洗手液、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严控冷链食品进货渠道关,明确原料采购、加工等环节控制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三、餐饮主体要做好供餐管理
严防人员聚集,按照“圆桌隔位坐、大厅隔桌坐、单排同向坐”的原则用餐,大堂减少桌椅摆放,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餐桌间距不小于1米;大堂顾客同向相坐,大堂内圆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包间(包厢)内只开一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不得拼桌,每桌人数不多于5人。
四、倡导推行“分餐制”“无接触外卖”
各企业堂食要大力推行“分餐制”,倡导勤俭之风,开展“光盘行动”,树立文明健康绿色环保就餐风尚。提倡饭店餐饮企业开展外卖服务,严格落实《餐饮提供者无接触供餐实施指南》地方标准,做好食品生产、制作、包装、销售、配送等各环节的管控,切实保障餐饮从业者和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五、严格做到诚信经营
各企业要坚持依法合规、诚信经营,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对所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项目明码标价,坚决抵制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利用疫情牟取不义之财,全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六、营造安全消费环境
安全生产事关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事关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企业要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教育员工自觉履行安全职责,按章依规操作;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构建安全消费环境。
全市饭店餐饮企业要自觉强化大局意识、担当意识,迅速行动起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餐饮业经营发展,共同开创全市饭店餐饮企业美好的明天!
青岛市饭店和烹饪协会
青岛市餐饮行业协会
2022年3月24日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