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氪从企查查网站查询发现,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尚科”)已完成对北京翠宫饭店股权的100%收购,成为其唯一股东。
对此京东回复36氪称,未来该项目将改造成以科技研发、商务办公为主,成为京东集团在海淀区产业发展的载体空间。京东集团CMO、京东商城CEO徐雷则向全天候科技表示,就是中西边中关村有个自己的办公楼,方便招募附近地区IT人才,以及办公。
变更记录显示,截止到2月2日,北京翠宫饭店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理事)、经理、监事已悉数退出,转而由张雱担任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刘强东担任经理,李娅云担任监事。
京东尚科为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世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样为张雱,京东世贸法定代表人则为刘强东。北京翠宫饭店是集客房、餐饮、娱乐、购物、写字楼于一体的商务酒店,前股东为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这已是北京翠宫饭店第二次挂牌出售。2018年1月22日,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全资收购了北京翠宫饭店,成为其出售的出让方。半年后,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开始为翠宫饭店寻找下一任股东。
2018年8月3日,北京产权交易所公示了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转让北京翠宫饭店100%股权及相关债权项目的消息。
去年10月底,翠宫饭店发布公告称意向受让方须为高新技术企业,上一年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到了11月底,北京翠宫饭店以26.83亿元的价格挂牌转让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亏损和负债成为翠宫饭店被多次被抛售的原因之一。财报显示,截至2018年9月30日,翠宫饭店营收仅为1801.78万元,净亏损却高达4710.47万元。此外,翠宫饭店总资产为7.31亿元,却负债7.84亿元,致使所有者权益亏损5361.81万元。
被收购之前,业内曾多次讨论翠宫饭店的未来发展走向,酒店改写字楼是主流观点之一。如今,该观点已被应验。
目前,翠宫饭店的五星级酒店资格已被取消,而企查查显示,变更后的翠宫饭店将主要承接住宿、食品销售、写字间出租、会议服务、物业管理、票务代理、技术咨询等服务,真正成为一栋商用写字楼。
<>< class="pgc-img">>< class="pgc-img">>< class="pgc-img">>知乎上有人提问,想和朋友一起开店,后边怎样分钱才合理?
我的建议是,合伙开店的话,在前期把先把股权分配,以及各自的职责这些都说清楚,以免日后再生争端。
对一家餐饮店来说,股份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现金股,一部分是干股。干股里边包括技术股,以及管理股。如果你们的目标不止是开一家店,而是要做品牌,后期要考虑吸纳资金进来的话,那应该再考虑预留一部分股份,为将来做融资用。技术股和管理股可以再做进一步的细分,一部分用于对技术合伙人和管理合伙人的付出的回报,另一部分用作对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的激励。
这样一来,关于餐饮店的股权划分就是这样的:
< class="pgc-img">>当然,以上只是个人建议。具体资金股,管理股,技术股的比例应该是多少,就要看具体的个人贡献大小了。
比如说你们做的这个项目核心竞争力就在于独特的技术,那么技术合伙人要占的技术股份就要多一点了,通常可以达到20%,有的甚至高达30%左右。
再比如这个项目如果产品属于大众化产品,主要依赖于管理和营销来推动,那么在管理股这块就可适当的多一点。
总之,股权的划分目的就是为了让每个人的贡献都能够得到应有的尊重。合伙创业,前期不要嫌谈情伤感情,前期把丑话都说了,后边才不会因为这些事情而扯皮,因为后期扯皮才是真正的伤感情。
除此之外,关于股权这块还有几点建议:
1.股权最好不要平均,一定要有一个人占大头,要有决策权,股权平均的后果就是到最后谁说了都不算。
2.投资和经营最好分开。如果有股东只投资不参与经营,那么最好约定好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尽可能让参与直接经营的人来做实际的决策,因为身处一线的人才最具有发言权,投资者要做的就是“疑人不信,信任不疑”
3.如果目标不是做大做连锁,单店的话投资人不要过多,投资人的数量尽可能保持单数,这样的话方便决策。
4.合伙合的不只是钱,还是人。尽可能找资源或者能力能够互补的人来合伙创业。比如说你是做管理的人,那就应该找个懂技术的人,再找个懂营销的人一起来合伙。这样才能优势互补,达到最佳的效果。
5.投资时一定要约定好退出的机制,创业就是一个九死一生的事,在投资初期不要总想着赚了钱怎么分,还应该想到赔了钱了怎么善后,或者中途有人退出的话怎么保障事情还能继续往下走。创业不易,且行且珍惜。
最后,发一个福利,创业团队股权方案怎么搞?这里有70份股权分配协议,可供选择和参考:
><>多人面对资金、经验等诸多条件缺乏的现实问题,餐饮创业时都想寻找一位合伙人,这样不仅可以一起承担风险,还可以彼此鼓励。但合伙创业有许多注意事项。
股权分配,是合伙人做出的最为困难的决定之一,但是也是一切事情开始之前必须首要解决的问题。
分配股权应该从哪入手呢?
实际上,股权分配根本没有一个公式或者一个模型能够适用于所有的情况。当创始人进行股权分配时,应当考虑以下几种因素:
1
这是谁的idea?——不重要!执行大于一切
事实上,除非有人贡献了专利技术,idea并不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在创业领域,一个公认的原则是,执行比idea更重要。
MySpace和其他社交网站的创始人与马克?扎克伯格的idea其实差不多,但败在他们对于idea的实现行动远不如facebook做的多。
换句话说,在实现这个idea的过程中,谁做的多,谁就应该拿到更多股权。
2
全职VS兼职——兼职拿的股份应小于全职的一半
如果一个联合创始人辞去原来的工作并且全身心的投入公司工作,而其他人仅仅是在公司兼职,那么兼职的合伙人应当拿较少的股权。
因为兼职的合伙人承担了较少的风险的同时对公司付出的时间和作出的贡献也较为有限。
一般而言,这类兼职合伙人的股权应当少于全职合伙人持有的股权的一半。(注:兼职合伙人股权≤全职合伙人股权÷2)
3
工资——前期放弃工资不应该直接用股权对价
在初创公司早期,创始人以较少的工资或者完全放弃工资的形式来工作并不少见。
但是放弃的工资不应当以股权的形式进行“支付”,原因在于放弃的工资很难与股权数量相对等。此外,这种挂钩会导致较高的税费负担。
同样,如果一个创始人贡献了设备、办公地点或者其他有形资产,那么最好是用可转换的债权或者种子序列的优先权来“支付”对价,而非直接用股权。
4
资金投入——根据贡献大小决定股份多少,而不是资金
如果一个联合创始人向公司投入了关键资金,你可能会觉得,作为回报,TA应该获得额外的创始人股权。
这个想法大错特错,创始人之间的股权分配最好是以每个人对公司的工作贡献为基础进行(即“人力股”),并将来自创始人的资金投入视为种子期的投资,向这部分资金投入发放对应的可转换债权或者种子期序列的优先股。
5
未来角色——未来更有价值的人应获得更多股权
每个联合创始人在公司的预期角色都基于技能水平、才能和公司需要而定的。
比如,公司在技术革新方面有强烈的需求,而其中一个创始人是一位世界级的工程专家,那么TA应当获得更多的股权。
请记住,公司的需求以及创始人角色的重要性会随着时间而改变,不要因为某次单一的贡献或技能而使公司的股权分配过度倾斜。
6
未来员工——不要让创始人仅仅发挥一个员工的作用
从创始人股权角度思考未来的员工问题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一个持有大量股权的创始人最后成为产品市场总监,那么试图用较少的期权雇佣其他高管的目的可能就无法实现。
因此,股权分配需要将过去和未来对于公司的贡献都考虑在内。
7
控制权——约定优先认购权
创始人股权分配不应当仅仅指望通过分配股权来确定如何控制和管理公司——你应当有一个独立的合同来确定公司如何做出重大决策。
约定优先认购权在这个协议中非常重要(这个权利意为如果一个创始人想要卖掉TA的股权,那么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TA的股权的权利),这样就可以避免和一个你根本不认识的合伙人共事。
8
稀释——应预留出10%-20%作为期权池,避免融资稀释
当公司设立伊始,创始人拥有公司的全部。但是,当公司逐渐壮大并开始吸纳员工和投资人时,股权将不可避免的被稀释。
而且几乎没有出现过公司IPO或被出售时,创始人仍然拥有公司100%股权的先例。
当你开始进行A轮融资时,你将会向投资人发行额外的股权,投资人一般拥有公司股权的25%-50%。
在随后的融资中,根据谈判的情况,投资人的股权份额可能会变小也可能会和A轮融资的比例一致。但是,每轮融资,你的股权比例都会随之稀释。
此外,你还需要给未来的员工预留一定的期权池,特别是早期阶段的员工。总的来说,公司初始,给员工预留10%-20%的股权作为期权池是一个非常明智的事情。
即便你没有留出,当你寻求融资时,投资人也会要求你设立期权池。如果事先已经设立,那就不需要从你的股权中分出一部分留给期权池了。换句话说,你的股权也就可以避免以这种方式稀释了。
9
隐形标准——股权分配后,每个联合创始人都满意才行
每个公司的情况都不同,创始人股权分配方案并不没有标准答案。但是,这其中有一个隐形标准:当股权分配完毕尘埃落定时,每个联合创始人都对这个分配方案满意。
如果这个分配方案让你觉得沮丧焦虑,那很可能这个方案存在问题。此时,你应当提出你的疑虑,并将这些问题解决好。
如果这些问题留在后期,随着公司越来越成功,股权越来越有价值,调整股权的难度只会越来越大。
因此,在创业伊始,通过创始人之间坦诚对话来解决股权分配中的分歧是非常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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