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4日,奎文区的冯女士向本报反映,7月3日晚,她在城区一家饭店吃饭,向店家索要发票时,对方却让她过几天再去开具发票。此后,她多次询问发票事宜,也没有得到具体答复。她认为,该店存在拖延不给发票的问题。
索要发票想参与我市抽奖活动,饭店没给
7月4日,记者看到了饭店给冯女士出示的消费小票,上面显示了他们点菜的一些名细,总消费金额是167元。小票最上面还有手写的“发票 167”字样。
冯女士说,7月3日晚,她和几个朋友来到城区福寿东街上的一家饭店吃饭,她去服务台结账后,就向店家索要发票,当时对方没有提供,说“过几天再给”。由于冯女士家离这家饭店很远,平时很少经过此处,就询问对方具体再过几天,她可以找时间去开发票,可是对方一直没说哪天可以去开发票,仍是坚持说“过几天”,这让冯女士感到很无语。
“近几年,我们到饭店吃饭很少索要发票。可是从7月1日开始,我市开展发票有奖活动,最高奖金30万元,我们也是图个乐呵想参与抽奖活动,才索要发票,万一我的发票能中奖呢!”冯女士说,由于对方没有说明是什么原因不给她开具发票,也没有说明哪天可以出具发票,她认为对方存在拖延不给发票的问题。
当时,冯女士怕对方不承认了,就让饭店的服务员在小票上写明欠发票事宜,但对方只是写了“发票167”,而且小票上也没有饭店名字,她感觉这样很不妥。
饭店存在拖延嫌疑,将落实给相关部门处理
记者了解到,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自7月1日起,我市开展发票有奖活动,凡是在2019年7月1日后,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和加油站行业的,并经过增值税查验平台或税控系统验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值税卷式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面金额在50元以上可参加两次开奖,最高奖金30万元(7月2日,本报A07版报道)。
同时,残污发票或不予兑奖、开票遇阻可以投诉举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明文规定,消费者索要发票时,经营者必须开具发票。如遇商家拒绝开具发票,消费者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税务机关将按照属地管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处理。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该饭店的一位工作人员。对方表示,目前,他们店确实还没有领到发票,过几天就能领到发票了,但具体是哪天他也不好说。
对于此事,山东省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一位工作人员说,像冯女士遇到的这种情况,该饭店确实存在拖延不给发票的嫌疑,他们会将此事落实给相关部门给予处理。
多企事业单位,为了方便员工就餐,专门开设了职工食堂。有了食堂就有支出:食堂日常采购,后勤工资,员工付钱吃饭,这些实实在在的花销,如何入账?食堂收到的餐费属于收入要缴纳增值税吗?没有发票怎么办.....?
食堂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
企业自办的食堂,仅提供给自己的员工用餐,按照成本价收取费用,食堂向员工收取的餐费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 class="pgc-img">>缴不缴增值税,要看取得的收入是不是属于增值税征税的范围,不管什么税,都有设置一个征税范围!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第十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属于非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征增值税。
所以,如果企业食堂属于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非经营性活动,即使取得收入也不征增值税。那有的小伙伴问了,要是我们公司的食堂是盈利性质的呢?那就要按规定交税呗!
关于食堂票据问题!
要想税前扣除,无非要取得正规的发票或者符合要求的凭据!否则税务后期如果进行税务检查,不合规的单据不得在税前扣除,仍然需要做纳税调增,还面临处罚。
< class="pgc-img">>所以,食堂采购虽然是个灵活又零碎的活,但也一定要取得正规的发票票据,不要为了省了几百块的菜钱,舍大取小,弄了一堆白条收据入账,账务处理不规范不说,如果被税务盯上,一堆麻烦事。那如何解决食堂发票问题?
(1)食堂外包出去
企业将食堂整体外包给餐饮承包商,承包商为企业员工准备餐食并负责采购所有的食堂材料等,企业按期支付食堂承包商费用,承包商全额开具发票给企业入账。
< class="pgc-img">>(2)选择农产品生产企业购买食堂物品
企业可以通过考察筛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比如农村专业合作社、农场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取得发票直接入账,同时由于这些合作社或者农场属于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所以一般开票都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也比较乐意。
(3)选择农产品贸易公司
农产品贸易公司也可以免征增值税,所以也可以选择贸易公司取得采购发票。
(4)农业个体户
农民以个体户的身份生产农产品,比如蔬菜水果,养殖类的,也是免征增值税的,也免征个税。可以取得发票。
< class="pgc-img">>(5)发放伙食补贴,无票照样税前扣除
如果企业不想外包出去,也觉得找合适的供应商或者农民个体户等比较麻烦,可以采用发放伙食补贴的方式,每月计提员工伙食补贴,再将这笔计提的工资拨给食堂用于购买食材等日常支出。
由于这个是走的职工薪酬,所以不需要提供发票,如果工资低于起征点也不用考虑缴纳个税,不过,如果超了起征点就需要控制一下税率。没有一种方法能够完美的解决所有的问题 ,还是需要企业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去衡量哪种更划算。
11月4日,我和朋友在通达路和金源路交会附近的一家小餐馆吃饭,结账时,餐馆老板员以餐馆太小,没有发票为由拒绝开发票。”11月5日上午,临沂市民王先生拨打市民服务热线12345反映,希望有关部门予以协调。
5日,记者联系上了市民王先生,他告诉记者,4日中午,他们在那家餐馆消费了357元。结账时,餐馆老板以“都是小买卖,哪有开发票的”为由,拒不给开发票,并且服务员态度不好。
当日下午,记者采访了该餐馆老板。“现在生意难做,小餐馆的利润本来就很薄,喝酒的人也少了,如果再缴税的话,几乎是不够餐馆的基本运营费用了。”餐馆老板解释说。
税务部门:开发票是商家的义务
“顾客消费后开具发票既是饭店的义务,也是消费者的合法权利。”记者咨询了税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只要消费者在饭店内消费,饭店应开具发票。商家不开发票,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是一种变相的逃税行为。发票作为消费者的付款凭证,是日后消费者维护权益的有效证明,消费者应积极索要票据。”
律师:商家不能以任何理由拒开
“商家以各种理由拒绝出具发票,都是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本报律师团主要组成单位、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认为,“发票作为消费凭证,是消费者维权、税务部门执法的重要证据。商家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开具发票。开发票,是纳税的标志,索票是一种权利,也是义务。”
沂蒙晚报记者 袁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