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店陷入困境的七大风险包括:
1. 竞争激烈:餐饮行业竞争激烈,新店不断涌现,如果餐饮店没有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就很难在市场中脱颖而出。
2. 成本控制不当:餐饮业的成本较高,包括原材料、人工、房租等各方面的支出。如果经营者没有合理控制成本,就会导致利润下降甚至亏损。
3. 顾客体验不佳:顾客体验是餐饮业成功的关键之一。如果餐饮店的服务、环境、菜品等方面存在问题,就会影响顾客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4. 资金管理不善:餐饮业对资金的需求较大,如果经营者没有合理规划和管理资金,很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的情况。
5. 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事关顾客健康和生命安全,一旦出现问题,将严重影响餐饮店声誉和发展。
6. 法律法规风险:餐饮行业受到许多法律法规的约束,如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等。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将面临罚款甚至停业整顿的风险。
7. 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如新冠疫情等突发事件可能导致餐饮店暂时关闭或客流减少,给经营带来巨大压力。
进一步规范餐饮经营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提高对常见餐饮经营领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警惕性,提升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防范和减少餐饮服务环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确保公众饮食安全,日前,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餐饮经营领域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提示:
一、谨防食用湿米粉引发米酵菌酸毒素中毒
1.常见风险点
河粉、肠粉/卷粉、陈村粉、裸条、米线米粉、濑粉、凉皮等湿米粉在高温潮湿天气下容易受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而引发米酵菌酸毒素中毒。米酵菌酸的毒性强,致死率高达 40%—100%;耐热性也极强,即使 100℃ 加热1小时或用高压锅蒸煮也不能破坏其毒性;临床上没有特效解毒药,医疗花费大。
2.合规提示
①进货要正规。要从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商家购进湿米粉,索取并留存供货商的产品合格证明和购货凭证,确保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证。不得采购个人、黑作坊等无合法来源商家的湿米粉。
②验货要仔细。进货时要重点检查湿米粉外包装是否破损,标签标示是否完整、是否在保质期内(保质期)在 24 小时内的产品,生产日期应标注年月日时,温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变质异味。不得采购超过保质期的湿米粉。
③加工要规范。在加工使用前,要认真检查湿米粉的保质期限和感观性状,严禁使用超过有效期或腐败变质的湿米粉。
④处置要及时。米酵菌酸毒素引起的中毒发病急,潜伏期一般为30分钟至12小时,少数为1至2天。如果怀疑发生疑似中毒,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尽快催吐,排出胃内容物,以减少毒素的吸收和对机体的损伤。
二、警惕亚硝酸盐中毒
1.常见风险点
由于亚硝酸盐在外观上与食盐相似,误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盐、食用碱、白糖等使用,是引起亚硝酸盐中毒的主要原因。
2.合规提示
餐饮经营单位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加工制作食品。依据《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亚硝酸盐作为护色剂、防腐剂仅可限量用于食品生产环节生产预包装食品,如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发酵肉制品、肉罐头等产品。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 食盐” 或“ 味精”,严防误买、误用亚硝酸盐。
三、禁止采购、加工、食用野生蘑菇
1.常见风险点
一些野生的毒蘑菇与食用菇类外形相似,鉴别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并借助一定的仪器设备,仅靠肉眼和根据形态、气味、颜色等外貌特征难以辨别,极易误食而引起中毒。
毒蘑菇所含毒素较复杂,或因地区、季节、品种和生长条件的不同而各异。毒蘑菇中毒潜伏期为2小时至24小时,有的仅为10分钟左右。误食毒蘑菇引发肝损害型中毒最为凶险,表现为恶心、呕吐、肝区疼痛等症状,部分患者可能会伴有精神症状。目前对有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且中毒症状严重,发病急,死亡率高。
2.合规提示
各类餐饮单位、食堂等食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并落实原料进货查验、登记、索证索票等制度,严禁采摘、采购、加工制作野生蘑菇,对可食用的蘑菇、药食同源食材等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其中。
四、谨防误食混入钩吻的五指毛桃
1.常见风险点
五指毛桃号称专属于广东人的“人参”,是很多本地人煲汤喜欢的靓货。但是,五指毛桃根茎与钩吻根茎非常类似,如果五指毛桃掺有钩吻根茎或误把钩吻根茎当作五指毛桃煲汤饮用,极易发生食物中毒,甚至出现死亡。
2.合规提示
为预防钩吻中毒事故的发生,广大市民切勿自行采摘、购买和食用不明的野生植物,购买五指毛桃需谨慎,应从正规商家中采购,如误食不明的野生植物而出现中毒症状,应尽快到就近医疗机构救治。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禁用五指毛桃作为煲汤原材料。
五、食用河豚(鲀)鱼的风险
1.常见风险点
近年来,因食用河豚鱼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河豚鱼含有河豚毒素,食用后易中毒而导致神经麻痹进而发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症状,严重者危及生命,目前尚无特效的解毒药和治疗方法。
2.合规提示
2016年农业部和国家食药监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东方和养殖暗纹东方加工经营的通知》,有条件放开养殖的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两个品种的加工经营。
①餐饮服务单位应从合规渠道采购河豚鱼,且必须为经过加工去毒处理的预包装养殖河豚鱼,并做好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工作。
②任何食品经营单位禁止销售、加工活体河豚鱼。
③广大市民不要自行捕捞、加工、食用野生河豚鱼,不要转送他人,更不得流入市场。
六、预防贝类毒素中毒
1.常见风险点
不同贝类对贝类毒素的蓄积、代谢和排除能力存在很大差别,贝体内毒素含量存在明显的地域性和季节性差异,尤其是当有毒“赤潮”发生时,贝类体内更易蓄积毒素。
2.合规提示
①通过正规渠道采购水产品。在购买贝类时,去正规的超市或市场,并保留好购物凭证。不要在有毒赤潮预警期间“赶海”打捞或采食海产品,平时也不要在排水口 (如电厂冷凝水、生活污水) 附近海域采集、捕捞海产品。
②加工过程要注意。食用贝类时要去除消化腺等内脏,烧熟煮透,避免食用烹调汁液。
③食用要留心,有症状及时就医。每次食用量不宜过多。食用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四肢肌肉麻痹、视力模糊等症状,应立即就医。
七、禁止经营含金银箔粉的食品
1.常见风险点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比如,将金箔作为食品原料添加、使用在菜品中,对外制作售卖含金银箔粉餐食。
2.合规提示
金箔既不是食品的生产原料,也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添加进食品中,早在2001年就被卫生部明令禁止加入食品中。餐饮服务单位不得制作售卖含金银箔粉的餐食,不得采购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
八、预防副溶血性弧菌中毒
1.常见风险点
副溶血性弧菌主要来自海洋内的鱼、虾、蟹、贝类和海藻等海产品,其存活能力很强,在抹布和砧板上能生存1个月以上,在海水中可存活 47天。副溶血性弧菌不耐热,在90°C的水里持续一分钟就会死亡。致病的主要的原因是食用未经烧熟煮透的水产品或其他被副溶血性弧菌交叉污染的食品。
2.合规提示
①保持厨房和用具的卫生清洁。加工海鲜后加工区域、砧板、刀具、器血等工具要及时清洁,定期消毒。
②防止生熟食物操作过程交叉污染。盛装生、熟食品的容器、加工用的砧板、刀具应分开,避免即食食品与海产品产生交叉污染。
③保持手部清洁。处理海产品前和处理结束后都要洗净手部。
④食品要烧熟煮透。加工海产品一定要烧熟煮透,煮熟才能杀灭副溶血性弧菌等不耐高温致病菌和寄生虫 ( 卵 )。
⑤海鲜自助火锅经营者宜在餐桌显著位置提醒消费者进食海产品前应煮熟煮透,不生食或半生食水产品。并提供公勺公筷,避免因加热时间不够、工用具混用导致交叉污染。
南方+记者 宾红霞
通讯员 粤市监
【作者】 宾红霞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税点评:
“民以食为天”,当前社会对餐饮服务的需求逐步攀升,催生出数量庞大的餐饮企业。而餐饮企业上游连接农产品、水产品、酒类、物流、包装等各个行业,下游连接众多的个人/团体消费者,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税收风险。
近年来,税务部门一直在加强餐饮行业的税收监管,知名茶饮品牌古茗偷逃税被罚千万元的事件,使整个餐饮业也切实感受到了税收风险防控的重要性。本文从收入申报、发票开受、进项税抵扣、成本费用列支4个维度,总结了餐饮行业的14个具体的税务风险并提出了风险防控建议,有助于相关企业预防风险,实现税务合规。
一营业收入风险
1、不开票少申报收入风险
典型案例
A公司为餐饮业小规模纳税人。客人结账时向A公司索取发票,A公司跟客人说不开发票可以打9.5折,客人同意。A公司当月实际取得开具发票收入金额6万元,未开发票收入金额30万元,但当月仅申报9万元收入,其中开票收入6万元,未开票收入3万元,少记不开票收入。
风险描述
1.没按规定向消费者开具发票。
2.少记不开票收入,未全额申报营业收入。
防控建议
1.消费者在支付餐饮费用款项时,应该向经营者索要发票。餐饮商家开具发票是餐饮服务合同的“附随义务”,也是履行税务行政法规的法定义务,不开发票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餐饮企业需要如实开具发票;
2.企业财务人员应加强税法知识的学习,增强依法纳税的意识,如实申报开票收入和未开票收入。未开票收入比例过低会在税务机关的风险监控范围之内,税务机关根据餐饮企业生产要素各项指标和申报收入进行分析识别,对少申报行为开展风险应对,切勿心存侥幸。
2、利用移动支付等方式隐匿收入风险
典型案例
B餐饮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以前经常通过现金结算餐费。在电子支付普及后,多使用微信、支付宝等便捷的方式收款。税务机关发现,该企业与同地区、同行业店铺的纳税申报收入相差甚远,经调查发现,消费者大部分使用微信、支付宝二维码付款,但微信、支付宝账户二维码为个人账户,该企业对公账户流水金额不能完整显示其营业收入。
风险描述
餐饮企业多面对个人消费者,决定了现金和移动支付方式取得收入占较大比重。通过电子支付把收入转到个人账户或直接收取现金,该部分收入以不入账或设置账外账的形式隐匿应税收入。
防控建议
餐饮企业各种形式取得的收入,都应当如实入账、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销售收入。
3、以餐费抵顶成本费用风险
典型案例
税务机关检查C餐饮企业时发现,该企业申报的营业收入与实际经营规模不相匹配,经查实,该餐饮企业当年实际收入达384万元,但申报的收入仅为324万元,有60万元收入没有体现。据该企业财务经理反映,60万元的款项是该餐饮企业在出租方和供应商用餐消费后产生的餐费直接抵消餐饮企业应支出的房屋租金和货款,因而未将该笔款项计入收入。
风险描述
以餐费抵消房屋租金、粮油米面等成本费用,少计抵消部分的收入。出租方、供应商等通过在餐饮店用餐消费,抵消餐饮企业应支出的租金、原材料等费用,餐饮企业没有把该部分收入及成本费用分别核算。
防控建议
纳税人有偿提供服务,应按规定进行申报,有偿包括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餐饮服务收入是餐厅的营业收入,而房屋租金、原材料费用等是餐厅的营业支出,应当进行准确核算,债权债务的抵消不免除纳税义务。
4、扣除佣金后不足额申报风险
典型案例
E餐饮企业与某外卖平台签订服务合同,约定按通过平台下单总额的15%支付佣金服务费,2023年1月通过平台下单销售总额100万元,扣除佣金服务费15万元后,餐饮企业实际收到款项85万元,餐饮企业按85万元作为收入申报。
风险描述
对于网络订单在计算收入时以扣除平台费后的实际收到的款项计税申报收入,与税收政策规定的销售收入有差异,按扣除后金额申报,存在少申报缴税风险。
防控建议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餐饮行业应按照平台价格 (客户实际支付总价) 作为销售额计税,准确核算,避免申报有误。
5、混收入,套用低税率风险
典型案例
F餐饮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附设产品展销区销售非现场制作或外购的辣椒酱、腊肉、粽子、月饼、酒水等产品,顾客到店就餐后,购买上述产品,餐饮企业在申报时一并按餐饮服务进行申报。
风险描述
混淆不同业务收入,增值税套用低税率申报。
防控建议
企业申报及开票时,适用不同税率的销售收入应进行区分,对服务、货物等不同税率按照相应税率开具发票并申报,开具发票时应按照规定将商品、服务名称和税率如实填写。
二发票风险
1、应开具未开具发票风险
典型案例
客人付款后索取发票,G餐饮企业拒绝开具发票;或客人结账时向企业索取发票,餐饮企业跟客人说不开发票可以打9.5折,客人同意,或者在餐牌上标注价格为不开票价,客人拒支付开票“费用”,餐饮企业不按规定开具发票。
风险描述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
防控建议
餐饮商家提供服务,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商家和客户间“打折不开票或“加费用开票”的民事约定不免除法定的开票义务,不开发票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餐饮企业需要如实开具发票。
2、兼营行为未正确开票风险
典型案例
H企业是一家既提供住宿服务,又提供餐饮服务的一般纳税人企业。税务机关经核查发现,该企业把大部分餐饮服务收入变成住宿服务,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受票方进行进项抵扣。
风险描述
餐饮服务不得进行进项抵扣。为招揽顾客,兼营住宿业与餐饮业的企业把顾客实际消费的餐费开具成住宿费,便于受票方进行进项抵扣,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
防控建议
兼营餐饮和其他业务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业务内容开具增值税发票。
3、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或取得虚开农产品销售发票风险
典型案例
餐饮企业向农户采购其自产的农产品,通过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自开自抵(或取得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自2021年起,该企业利用农产品价格的波动性和自产自销农产品增值税免税的优惠,虚列农产品金额、数量,虚抵进项税额。
风险描述
用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或农产品销售发票虚抵进项税额。
防控建议
1.餐饮企业应当如实、规范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如实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
2.妥善保管与收购农产品或购进农产品相关的原始凭证备查,如收付款凭证、运输单据等。
4、接受(涉嫌) 虚开发票风险
典型案例
2023年,税务机关对J餐厅进行检查时发现,2020-2023年,J餐厅频繁对店面进行升级改造,装饰装潢。经税务机关查实,该餐厅实际上并无进行装修,而是取得大量虚开的装修发票进行入账,虚抵增值税进项税额,通过虚列成本,减少营业利润,从而规避企业所得税。
风险描述
餐饮企业以装饰装修的名义,取得大量虚开的装修发票,规避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防控建议
虽然店面装修是餐饮企业吸引顾客的重要因素,但是餐饮企业不能借此特点接受虚开发票虚列成本,财务人员应当取得合法发票,按照企业实际的装修装潢支出在账簿上列支,如实计算企业营业利润。
三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风险
1、进项税额应转出未转出风险
典型案例
K餐厅开展自查时发现,购进货物用于员工集体福利,部分购进食材由于管理不善而导致霉烂变质;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期间购进货物用于免税餐饮服务,对应进项税额未作进项转出,相应增值税加计抵减额也未相应调减。
风险描述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要作转出处理,不得抵扣,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防控建议
1.餐饮企业应该加强对购进货物的管理,避免出现因管理不善发生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情形。
2.对购进货物用途做好准确划分和确认登记,对应转出的进项税额按期转出,并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2、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有误风险
典型案例
税务部门检查L餐厅农产品相关增值税进项发票,发现L餐厅计算抵扣了1%征收率专用发票,以及计算抵扣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
风险描述
1.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但对于按1%征收率开具的专用发票,应按票面税额抵扣。纳税人对于农产品相关的进项发票处理不当,容易产生涉税风险。
防控建议
农产品是餐饮行业主要成本,农产品进项抵扣有按票抵扣和计算抵扣等方式,纳税人需加强对购进农产品取得发票管理,准确掌握相关税收政策,准确核算进项抵扣税额。(农产品进项税额相关政策可见附件《农产品进项抵扣政策汇总表》)。
四成本费用风险
1、未取得合法税前扣除凭证风险
典型案例
M餐饮企业购买蔬菜、水产等食材,由于供应商不开具发票,餐饮企业白条入账。
风险描述
餐饮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防控建议
1.餐饮企业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2.供应商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3.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
2、虚列员工工资费用风险
典型案例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N餐饮企业多次发生自然人异议申诉,申诉人表示N餐饮企业多申报员工工资薪金。经核实发现,该餐饮企业在员工离职或退休后,继续列支离职、退休员工的工资费用,实际上该餐饮企业并无真实支付工资该部分薪金。
风险描述
已离职或退休的员工继续列支工资费用,虚增工资薪金支出以达到增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目的,逃避企业所得税。
防控建议
1.餐饮企业员工流动性大,财务人员需如实、规范列支工资薪金,建议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发放工资,同时制作和保存好花名册、考勤表、签字记录等凭证。
2.企业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规范列支。
3、成本费用列支股东个人费用风险
典型案例
O餐饮公司的股东甲以公司名义购买了一辆26万元的小轿车自用,并对该笔费用进行税前列支。
风险描述
股东个人费用列支成本费用,没有调增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防控建议
股东个人费用不是与企业取得收入的有关支出,不能进行税前列支,应当按照规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红利分配计征个人所得税。
来源:佛山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