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因为店名中包含川味调料“青花椒”三个字,四川等地多家餐馆被一家注册了“青花椒”商标的上海企业起诉,部分餐馆收到败诉的判决,赔款并更改店名,这一事件迅速引发了关注和争议。随后,原告企业负责人回应说,维权本意是打击恶意模仿的不良商家,已要求负责诉讼的代理公司撤诉。这到底是“正当维权”还是“故意碰瓷”?
用了“青花椒”收到法院传票
四川多家餐企联合组群维权
今年10月,成都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的店主杨女士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诉讼理由是,店名中的“青花椒”三个字,侵犯了一家上海企业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杨女士说,当时很意外。“10月26日收到法院的传票才知道被告了,我们以为是诈骗犯,不相信。撕开里面有法院的电话,核实后确实有这么一回事,不知道怎么办。”
同样被列为被告的还有成都另一家青花椒鱼火锅店。成都市中院今年12月判决:两家餐馆分别向原告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赔偿3万元,并停止在店名招牌和网络平台上使用“青花椒”字样的标识。杨女士说,他们只能换掉使用了两年的店名,现在店名改成“花椒鱼”,“青”字已去掉。
杨女士认为,“青花椒”只是标明鱼火锅的食材和口味,在店名中很常见,招牌上的字体和原告注册的商标也并不一样。他们已经联合受影响的商家提出上诉。
四川媒体报道,相关的诉讼引起关注后,四川花椒产业发展促进会与全国各地花椒协会、律师、商标代理机构等召开紧急电话会议。截至发稿前,四川花椒产业发展促进会的负责人没有接听总台央广中国之声记者的电话。
上海万翠堂道歉并撤诉
称起诉多家“青花椒”餐厅是第三方所为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青花椒烤鱼”“青花椒砂锅鱼”餐馆主要位于江浙沪地区。四川媒体引述公司负责人左正飞表示,万翠堂为了打击恶意模仿甚至骗取加盟费的不良商家,委托一家知识产权服务公司免费维权,维权所得归该公司所有。目前收到的两笔赔偿共计35000元,都给了这家公司。事件受到关注后,他才知道有多家四川的餐馆被起诉。
左正飞通过媒体“向四川父老乡亲道歉”,承认是员工在办理委托维权手续时没有做好审核。他已经要求与这家知识产权服务公司终止合作,对相关案件全部撤诉,并研究是否存在过度维权等。截至发稿前,左正飞没有回应进一步采访的请求。
△另一起诉讼的民事起诉状
律师:“青花椒”注册为商标显著性较弱
维权应合理有度,不应滥用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律师、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游云庭认为,“青花椒”作为常见调料的通用名称,注册成商标显著性比较弱。在具体案件中,也要考量这三个字的使用方式。
游云庭表示,还有一个“突出使用”的问题,比如说“青花椒沸腾鱼”,如果这六个字的大小和字体是一样的,出现在店铺招牌上,法院是有可能会判合理使用的;如果“青花椒”这三个字特别大,“沸腾鱼”三个字较小,这种情况法院仍有可能会判停止侵权。“这种案子,即便法院判了构成侵权,首先有可能会不判赔偿,停止使用就可以了。即便要判赔偿,如果情节不是很严重的,侵权所造成的损害比普通的商标侵权要低,可能在侵权赔偿上酌情降低。”
近年来,注册特定商标之后“广泛维权”获取赔偿的做法并不少见。前不久,也有“潼关肉夹馍”这样用地名注册的商标产生维权争议。国家知识产权局表示,“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游云庭表示,知识产权意识的提升不是坏事。如果有注册商标,提起诉讼是合法权利,但还要考虑到知识产权是人为创设的权利,在维权时也应当合理有度,不应当滥用知识产权。被诉的一方,可以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提起无效,理由是青花椒代表一种食材,不宜作为餐饮类商标被注册。如果把对方的商标无效掉了,这个诉讼也就结束了。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商标查询系统显示,“青花椒”商标由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2013年注册,目前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公开资料显示,“青花椒”商标此前已经多次被不同的申请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在2017年、2019年和2020年裁定: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面新闻记者 朱珠 戴竺芯 朱宁 苟春
近日,成都一火锅店店主唐女士收到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被告知自己经营了多年的火锅店因为使用“青花椒”商标而侵权了,这让唐女士苦恼不已。
随后封面新闻记者调查发现,不只是唐女士的门店,成都、遂宁、眉山多地的多家餐饮企业也因为侵害商标权纠纷被告,甚有餐饮老板和律师私下“谈价钱”调解,而这种种事件背后都指向一家名为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的公司。
唐女士店铺营业时的照片
前有“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商标诉讼维权事件闹的沸沸扬扬,而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出面对相关行为进行了否定,如今“青花椒”也站上风口浪尖。
作为一种地理标志,青花椒也是四川有名的调味料,沾上“青花椒”就要被起诉?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又是何来路?12月23日,记者了解到,四川多地涉事餐饮企业老板已经自发组建群准备维权。
“青花椒鱼”店两次成被告
店主糟心:卖青花椒鱼也侵权了?
12月23日,位于成都市青羊区万寿四路的“重庆青花椒鱼”店已关门停业。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店门头原有的“青花椒鱼”招牌中的“青”字已经去除,只留下“花椒鱼”三字。
该店门头原有的“青花椒鱼”招牌中的“青”字已经去除
店主唐女士说,她已两次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传票显示,唐女士经营的店铺涉及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
“我们都没有想到,卖个青花椒鱼,怎么会侵权?”唐女士觉得不可思议,四川是青花椒的生产大省,青花椒的使用非常普遍,自己给店铺取个名字,怎么就惹上了官司?
唐女士介绍,自己一直从事餐饮行业,2017年,她和丈夫在万寿四路租下这间门市,开了一间火锅鱼店。“吃鱼嘛,大家都晓得青花椒鱼好吃,就这样打了招牌。”唐女士说,此后的经营过程中,并未有其他经营者向他们提出异议。直到今年11月,突然收到了传票。
传票显示,一家名为“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起诉唐女士经营的“青羊区唐记青花火锅店”,要求其停止侵犯原告“青花椒”字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拆除带有原告商标的店铺门头,并赔偿损失及合理开支5万元。
第一次收到传票的唐女士觉得很害怕,于是迅速拆除了门头“青”字的招牌。11月17日,唐女士前往法院应诉,被法院告知,原告已撤诉。直到12月6日,她再次得知,对方公司再次起诉了自己,目前法庭已立案。
这次遭遇让唐女士觉得很糟心。“收到传票后,我瞌睡都睡不着,很焦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让她感到疑惑的是,为什么“青花椒”的商标能够注册成功?她认为,青花椒是一个通用名称,是川渝地区的特产,如果“青花椒”可以注册,那“回锅肉”“水果店”是不是都不能用了?她还感到担心,以后自己再继续经营餐馆,是不是店铺取名都成了难题?
唐女士称,因疫情影响生意本就不好,她和家人商量,目前已关停了门店。
有店主接到私下“协商”电话
四川多家餐企联合组群维权
无独有偶,封面新闻记者走访了解到,四川已经有数十家餐饮店因为使用 “青花椒”商标被告侵权。位于武侯区的一家火锅店老板吴先生告诉记者:“一些商家赔了钱,但还有商家收到了所谓的协商电话,价格从3万谈到1.5万”。
天眼查App显示,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最新申请注册的“青花椒”商标是在今年7月21日申请,初审时间是10月27日,然而从2017年开始这家公司就频繁注册各种“青花椒”商标,多数被驳回,已经通过的大多带有明显的图标。吴先生认为,被告餐饮店大多数都经营了数年,侵权根本不合理。
成都、遂宁、眉山多地的多家餐饮企业因侵害商标权纠纷被告
针对“侵权”苦恼,吴先生和目前四川地区一共18家店主都已经联合起来,组建了维权群:“这明显存在恶意,大家联合起来咨询知识产权相关的专家,在适当时间可能要反起诉,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12月23日,记者来到经营执照名为成都武侯区双合园火锅店,但却发现其招牌还是“青花椒自助火锅鱼”,不过店员告诉记者:“最近很多人过来询问拍照,他们将这些照片发布在网上,所以上海那家公司才找到我们把我们告了。”
事实上,或许是由于对于商标法的不了解以及对法院立案的担忧,店员们似乎也认为自己可能真的“侵权”了。
起诉方回应:
“青花椒”商标合理合法
有权对侵犯主体提出诉讼
短短几个月内凭借着“青花椒”商标频繁起诉四川餐饮企业的主体都是同一家公司——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天眼查App显示,这家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等。
封面新闻记者进一步发现,这家公司实缴资本只有50万元,而股东却有8个主体,还包括5家投资企业。更令人不解的是,其名下控制的子公司却注册资金高达500万乃至1400万。
起诉方旗下“青花椒砂锅鱼”品牌官网显示了一则维权声明
并且,其旗下的青花椒砂锅鱼品牌官网还显示了一则维权声明,声明显示,“青花椒”品牌(商标注册号:12046607)权益,包括门头形象、菜单内容、品牌名称、装修形象等,警告“一些企业”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已经采取维权行动,通过法律途径为“青花椒”品牌进行维权。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到了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其表示:“我们的商标合理合法,有人侵权,我们自然采取相关的对策。”
随后,记者致电为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青花椒”商标的上海段和段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其工作人员表示,“青花椒”商标是客户申请的,由商标局审批的,相关诉讼和段和段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无关。不过该名工作人员也强调,商标已经申请通过,那就赋予商标持有人相关的权利,也包括对其认为侵犯自己商标权的主体提出诉讼。
那么,为什么大众普遍认知中的调料名“青花椒”能够通过审批呢?前述工作人员称,在商标法中,只要“青花椒”不作用于花椒这个调味料中,在其他领域就可以形成商标,在申请上没有法律障碍。
业界视角:
“青花椒”商标是否侵权
关键在于通用名称跨类别注册认定
在联系过事件双方后,封面新闻记者带着“青花椒”到底能不能够成为商标来起诉“侵权”的问题采访了多位行业人士。
鼎宏知识产权集团商标事业中心总监王璐认为在此次事件中,“青花椒”商标是有专用权的,可以禁止其他非权利人来使用。但是商标法除了赋予商标专用权以外,还有一些例外的情况,例如“青花椒”以一个花椒品种成为一种通用名称,由此使得侵权不成立。在这种情境下哪怕公司拥有商标的专有权,也不具备就该商标提起诉讼的正当理由。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陆元辉则认为,上海万翠堂“青花椒”商标能够注册成功的原因在于我国的商标法上并不禁止通用名称跨类别注册。因此,“青花椒”文字如果第30类商标即调料用品等类别商品上申请注册,可能就会因属于通用名称无法注册。但本案中上海公司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获得了第43类“青花椒”文字的多个有效商标,该类别范围是快餐馆、饭店、 餐厅、公司食堂餐饮供应等服务。因此,若其他企业在这个范围内使用了青花椒字样,容易使公众产生误导的,就可能构成侵权。
“具体到本案,我个人认为法院应该结合权利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使用范围、客户覆盖度、品牌影响力等方面综合判断,比如这个商标如果在上海实际用的范围、知名度就很有限,就不应轻易认定四川一个小县城的菜市场的小馆子对公众产生误导。就通用名称跨领域注册商标的规范而言,建议商标管理部门、各地高级人民法院,针对这类情况,出台更为细致的指引,使依法保护商标和民事权利不滥用之间得到平衡。”陆元辉表示。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关注:ihxdsb,报料QQ:3386405712】
花椒是在川菜里极为常用和普通的食材、调味品,也有很多带有“青花椒”三字的川菜,四川人大概连做梦都不会想到,因为店招、菜名甚至只是菜牌使用了“青花椒”三个字,已经有数十家四川餐馆被一家抢注了“青花椒”商标的上海公司起诉商标侵权,且已开庭的几乎都索赔成功,还有一大批等待开庭的。
12月22日,网民“贝利?马列斯”在麻辣社区发布《属实离谱!因为店招有“青花椒”三字,四川数十家餐馆被起诉了!》一文,直指食材调味品“青花椒”被注册成商标本身就不合理,并担忧这种“玩弄法律”、目的明确的恶意诉讼会给本就疫情期间艰难维系的餐饮商家带去巨大打击,同时呼吁相关部门应该予以重视,打击类似的恶意诉讼。
网民:因为使用了“青花椒”几个字就被索赔,离谱到家了
“离谱到家了”。网民“贝利?马列斯”在帖子里透露,因为招牌有“青花椒”几个字,四川多家餐馆被上海的一家餐饮公司给起诉了。
起诉这些四川餐馆的是“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其在2021年11月、12月起诉了数十家四川的餐饮馆子。“理由是: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取得‘青花椒’商标,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这些餐馆擅自在其经营店铺的门头、牌匾、广告牌、点菜单、店内背景墙等处使用,侵犯他的商标权,给他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要求这些馆子赔钱”。
“贝利?马列斯”网民写道,“四川作为青花椒生产和消耗大省,万万没想到,会因为青花椒会被人告上法庭”。
该网民还随文发布了在各平台上查到的开庭信息和立案信息,多达几十条,并且已经开庭的官司“几乎都还胜诉了”。
< class="pgc-img">>< class="pgc-img">>“贝利?马列斯”因此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1.“青花椒”是怎么注册商标的?我是不是可以注册“青椒”“土豆”“藕”“花生”“大米”“米饭”之类的商标,以后凡是菜单有这些的,我是不是都能去起诉?躺着发财?什么青椒肉丝、土豆丝、大米饭全部侵权!
2.最高法才说了,他人正当使用注册商标中包含的地名,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那我想问问,正当使用原材料的,就能支持吗?
3.这种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的恶意诉讼,是不是该打击一下了!
热议:明显就是恶意诉讼,是要搞垮四川的支柱产业吗?
该帖在麻辣社区发布后,迅即引发网民热评。网民“贝利?马列斯”在评论里补充道,“刚刚又去知识产权网查询了一下,青花椒这个商标,(最新的一次注册)是2021年7月才申请,2021年10月27日才过一审,结果他11月2日就开始起诉,然后现在已经胜诉好几场了”。
网民们在震惊之余,更多的是担忧,不少网友认为这纯属“恶意诉讼”,此风一长,那餐馆都没法开了。
网民“盘姗姗”:搜了一下这个公司的官司,以前在上海就告过一家卖青花椒鱼的,索赔200万,最后判赔20万,那家叫好日风的倒霉餐馆,被赔得倒闭了。商标本来是保护企业的,现在竟然变成了加害企业、被坏人利用的武器。
网民“盘姗姗”:发财途径来了。看得我热血沸腾,准备辞职创业,注册豆腐、牛肉、土豆、番茄……我给自己先定个小目标:一年一个亿!
网民“刺客无情”:马上申请注册“青椒”“藤椒”“猕猴桃”等等,坐等收钱发财!
网民“adf0001”:这种明显就是恶意诉讼。
网民“任字拖”:这个就是想钱想疯了,如果谁注册个米饭,那全部卖米饭的都要成被告了!
网民“gongpingsc”:个人觉得这都是所谓的知识产权局在做它的帮凶,以法律的名义用所谓合法的手段进行无耻的敛财。餐饮收入应该占四川财税收入很大一部分吧,难道就没有部门出来帮助四川的餐饮单位维权吗?
网民“兴哥1999”:我感觉这家公司把这个当成了致富的唯一法宝,这几十家四川餐馆可能只是第一波,还仅限于成都和遂宁,接下来大概率会全省铺开,川渝两地餐馆中招的肯定数以万计,因为青花椒是川菜里太平常普通的调味品。在疫情下本来就生意难做的现在,很多餐馆本来就难以为继,这一下是要整垮好多店,涉及到的是多少家庭的生计。这目的等于是直接要搞垮川渝两地的支柱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