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纬9月26日电 北京71家餐饮门店因食品安全问题被通报,其中9家被暂停外卖。
“北京消协”微信号26日消息,据昌平区市场监管局通报,近期,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金地满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山河屯铁锅炖;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风雅园三区3号楼1至2层04-1)生熟食品混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停止该单位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2、北京羿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牛不蛙;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西大街85号-1层-109)后厨环境不卫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停止该单位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3、醉自然(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招牌:醉自然;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回龙观西大街85号-1层-102、-103、-105)后厨环境不卫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停止该单位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4、北京福锦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古月串吧;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马路西侧物资回收公司内3幢)后厨天花板部分脱落;垃圾桶未加盖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5、北京众德福餐饮有限公司(招牌:晋味坊;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科星西路47号楼一层101-6)后厨环境不卫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停止该单位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6、北京市小汤山飞杰烤串店(招牌:小院烧烤;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小汤山村〈小汤山医院往西300米路南侧〉)后厨环境不卫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7、北京源和庆斋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和庆斋;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后白虎涧村西山花岗石厂院内1栋205室)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8、北京小辛庄思念餐饮店(招牌:天津包子;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小辛庄村33号-01〈临时〉)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9、北京振威小吃店(招牌:早点;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魏窑村84号院2号〈临时〉)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10、北京小辛庄香惠小厨小吃店(招牌:牛肉板面;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小辛庄村92号-04〈临时〉)食品工具和容器未定位存放,且不能明显区分。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北京朝阳市场监管”微信号25日晚间通报,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了“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问题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鸿运飘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5030.34元。
2.小京牛壹号(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3.北京鼎腾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4.北京一品佳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进行处理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5.胜博殿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朝阳双井分店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进行处理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6.北京觅到好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餐饮服务设施设备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7.北京酒愿随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餐饮服务设施设备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8.北京吴相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餐饮服务设施设备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9.北京壹品睿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超范围经营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10.北京市韩香村烧烤城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超范围经营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11.北京瑞兴煜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丰台市场监管”微信号26日消息,丰台区10家餐饮门店因食品安全问题处置被通报。
1、北京京渝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时叁商贸(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3、北京状元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4、北京顺盛园火锅店,当事人未按规定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5、北京众盛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6、北京鑫启程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当事人未按规定处理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7、煌胜(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8、北京鑫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购进食品原料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9、北京昇盛商贸有限公司,当事人没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10、北京渝府嘉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当事人未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北京通州市场监管”微信号26日通报,近期,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通州区8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市宋庄宏建餐厅(招牌名称:关外灶火铁锅炖)
存在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做出反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北京伯雄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福宸肉饼)
存在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3、北京世纪英航餐饮有限责任(招牌名称:晋味手擀面久久鸭)
存在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4、北京博航嘉业信息咨询中心(招牌名称:京味小腰)
存在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做出反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5、北京晋永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秦晋面馆川湘菜)
存在后厨环境脏乱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6、北京金百荣商贸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煎饼祖.凉皮.烤冷面(第12档口-金百荣美食城店))
存在后厨环境脏乱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7、北京金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金姨家)
存在后厨环境脏乱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8、北京福祥胜商贸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清真肉饼店)
存在未按规定制定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北京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微信号“市监声音”26日晚消息,2023年9月10日-9月24日,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海淀区13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街道张林富商贸中心
招牌名称:张林富商贸中心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号2号平房
存在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设备、容器未定位存放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2、北京原心朗丁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牌名称:原心食堂(华宇时尚购物中心店)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B座三层商业F3-Z23
存在凉菜间的门缺失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3、北京信沃达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无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粱桥斜街乙18号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北京京州蜀香美食餐厅
招牌名称:贺秦生陕面王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王庄15平房-4
存在生熟混放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5、北京俏俏嘴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串串香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直路5号1层101-022号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6、北京心怡诚饺子馆
招牌名称:味美烤生蚝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上庄派出所对面平房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7、北京边吃边聊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勾魂凉皮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北坞嘉园南里35号楼一层107-1室
存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8、北京承禹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牌名称:上河桥头鱼火锅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乙1号院1号楼二层2003
存在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9、北京杏轩小筑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户大姐土豆粉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西街4号6幢一层南侧第一间
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0、北京忆食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神户の牛·和牛食堂(五棵松店)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4号5号楼一层107、119、120
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1、北京龙塘美食城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龙塘美食城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2号楼地下一层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2、北京五方院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鄱阳湖酒楼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门面房D-19号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3、印湘同心(北京)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 : 常乐烧肉
经营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西里6号楼南侧1号楼一层103号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 十=)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延庆市场监管”微信号26日消息,近期,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局工作部署,对辖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品牌连锁餐饮单位、美食城等社会餐饮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重点对原材料进货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操作间环境卫生状况、食品加工操作过程、食品贮存情况等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现将检查问题通报如下:
1.北京夏家夏客餐厅,当事人贮存食品的容器未能保持清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2.北京秦延小厨餐饮有限公司,当事人未配备食品安全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3.北京军伟小吃部,当事人员工生产经营食品时未按要求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4.北京四方人家农家院餐厅,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5.太一小厨(北京)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6.北京东升建华小吃部,当事人未定期清洗冷藏冷冻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7.北京客如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合格证明文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8.北京市延庆区千家店镇崔书英农家餐厅,当事人未定期清洗冷藏冷冻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9.北京乐福永乐酒家,当事人未定期清洗冷藏冷冻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10.北京玉香小吃店,当事人未定期清洗冷藏冷冻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11.北京淑娟小吃店,当事人未定期清洗冷藏冷冻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12.北京市老万餐厅,当事人未定期清洗冷藏冷冻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13.北京鑫雨鑫源农家院餐厅,当事人未定期清洗冷藏冷冻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14.北京辉煌纳川餐饮有限公司,当事人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15.北京长福居农家院餐厅,当事人未定期清洗冷藏冷冻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16.北京长寿岭农家餐厅,当事人未定期清洗冷藏冷冻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17.北京市延庆区千家店镇张自兰农家餐厅,当事人未定期清洗冷藏冷冻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18.北京隆庆缘农家餐厅,当事人未定期清洗冷藏冷冻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19.北京长寿岭祥睿农家餐厅,当事人未定期清洗冷藏冷冻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中新经纬APP)
< class="pgc-img">>< class="pgc-img">>< class="pgc-img">>火人间 风味长存
唯有爱与美食不可辜负
一份热气腾腾的美食
会让我们褪去一天的疲惫和烦躁
接下来一起
品味镇赉美食吧
......
1
一鱼四吃
< class="pgc-img">>白城市镇赉县“一江三河”穿境而过,天然丰富的水资源和适宜的气候,盛产高品质的鱼类。这道菜的特点是用一条鱼做出四种不同的口味:酱炖鱼头、锅包鱼肉、凉拌鱼肉和鱼汤豆腐。这种做法充分利用了鱼的各个部位,不仅避免了浪费,还带来了丰富的口感体验。
用餐地点推荐:
镇赉鱼馆 联系电话:0436-7277373
东江老把头 联系电话:15043629323
2
镇赉烧烤
< class="pgc-img">>镇赉烧烤吃起来表皮焦香,皮酥肉嫩,佐料已充分融入丝丝肉质肌理间,咬上一口特别有嚼劲,让人回味无穷呀。
推荐用餐地点:
小野烧烤 联系电话:0436-7251118
状元阁 联系电话:0436-7307888
3
镇赉锅叉子
< class="pgc-img">>锅叉子烤肉的锅是不完整的,是一口大锅上切下的一片,直接上桌现烤,将肉、丸子、蔬菜等,放上清油,随着木铲的翻动,香味四溢,让人吃了还想吃。
推荐用餐地点:
华哥锅叉子 联系电话:13258878187
艳春锅叉子 联系电话:15843622461
4
莫莫格手把肉
< class="pgc-img">>在镇赉可以真正品尝到正宗的蒙古族特色“手把肉”,羊肉肉质细嫩,容易消化,高蛋白、低脂肪、还是冬季防寒温补的美味之一,肥而不腻的手把肉,让你享受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乐趣。
推荐用餐地点:
鸿蒙羊庄 联系电话:15844627317
云景大院 联系电话:0436-7228999
5
建平羊汤
< class="pgc-img">>建平羊汤,它不拘泥于传统烹饪、传统风味;而是独树一帜,采用纯羊骨精心熬制而成,鲜香纯正、浓而不腻、清而爽口、羊汤鲜香、余味悠长。
推荐用餐地点:
姜师傅羊汤馆 联系电话:13943624970
6
熟醉嫩江大闸蟹
< class="pgc-img">>在吃大闸蟹的季节里,熟醉蟹一定不能错过!有中国北蟹标杆之美誉的“嫩江大闸蟹”肉质细嫩、营养丰富、味道鲜美,一口咬下去,金灿灿的蟹膏、鲜嫩嫩的蟹肉,依次在唇齿间爆发。
推荐用餐地点:
香辣蟹车间 联系电话:15543989998
7
铁锅炖
< class="pgc-img">>来东北,必吃的美食肯定少不了铁锅炖!这东北铁锅的魅力,就是这么大,有铁锅炖排骨、炖小鸡、炖大鹅、炖江鱼等,再加入白菜、土豆等喜欢的配菜,贴上大饼子,这就是专属的饕餮盛宴啊。
推荐用餐地点:
1928铁锅炖 联系电话:0436-7281222
香飘飘铁锅炖 联系电话:13843627552
8
嫩江小龙虾
< class="pgc-img">>镇赉县嫩江流域的小龙虾,属于清水小龙虾,生长得个大体红壳厚、肉质饱满紧实。可以不放麻料、辣料,清水煮食更能品尝到小龙虾自身鲜美的味道。
推荐用餐地点:
尚上煌 联系电话:0436-7270123
丁丁龙虾 联系电话:16724366996
9
锅包肉
< class="pgc-img">>在东北的众多美食中,锅包肉占据独特的地位,它的先感外皮金黄、酥脆犹如铠甲,轻咬便发出令人愉悦的“咔嚓”声,宛若在味蕾间演绎起一曲欢快的乐章,让人回味无穷。
推荐用餐地点:
农家十二月 联系电话:0436-7255257
粗粮小镇 联系电话:0436-5073996
10
镇赉“根”饼
< class="pgc-img">>镇赉“根”饼代表家乡的味道,让人吃过之后唇齿留香。关于镇赉“根”饼一直流传着“好米好面好香饼 美食美味美胃口”的美誉。
推荐用餐地点:
牛庄饼店 联系电话:0436-7229744
奇香园饼店 联系电话:13904362712
11
极品红烧肉
< class="pgc-img">>极品红烧肉,口感软糯香甜、肥而不腻,简直就是舌尖上的盛宴,让人一尝难忘~
推荐用餐地点:
烙鲜生融合菜 联系电话:0436-7716888
知音饭莊 联系电话:0436-7290555
12
酸菜血肠拆骨肉
< class="pgc-img">>俗话说:东北人的血液里,流淌的都是“酸菜汤”。酸菜、血肠、五花肉、拆骨肉等超级丰富的食材,一口下肚、伴随着酸菜的酸爽滋味,那叫一个舒坦呀!
推荐用餐地点:
庞记酱骨头 联系电话:13894608258
四季酒楼 联系电话:0436-7221666
13
烀苞米茄子土豆鸡蛋焖子
< class="pgc-img">>焦黄的苞米块、贼面的土豆块和烀的软乎乎的茄子,再配上一盆鸡蛋焖子,真的嘎嘎香啊!
推荐用餐地点:
老磨坊 联系电话:0436-8673588
老家炖菜 联系电话:0436-7220438
看了这么多美食
是不是很心动呀
就快来镇赉觅食吧
来源:镇赉旅游
cript src="https://lf3-cdn-tos.bytescm.com/obj/cdn-static-resource/tt_player/tt.player.js?v=20160723">cript>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记者 袁玉龙
“我住在水岸星城B区十八楼,因为楼下状元阁烧烤店每天晚上六点左右就开始排放油烟,烧烤的烟味很呛人,致使我们都不敢打开窗户通风。”4月8日晚,海口市海甸岛水岸星城小区的居民吴先生向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问政海南》栏目反映,小区一楼商铺状元阁烧烤店的油烟污染问题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吴先生认为,状元阁烧烤店在公共用地地下铺设排烟管道,将油烟直接排放,污染了小区居住环境,希望其尽快整改。
状元阁烧烤店在室外安装的油烟净化设备。记者 袁玉龙 摄
据业主吴先生介绍,状元阁餐饮店的油烟污染问题已持续多年。每天晚上六点左右,烧烤店开始营业,随之而来的油烟让楼上居民无法开窗。他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此问题,但迟迟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4月8日晚,记者实地查看了该烧烤店的油烟排放情况。在店前停车场的绿化带旁,记者发现了一处隐藏的地下排烟口,被一辆无牌照的废弃车辆遮挡。车辆尾门及附近木板上满是油渍,绿化带内的部分植物也已被油烟熏黑。
状元阁餐饮店设置的地下油烟排放口,木板满是油渍,废弃车辆尾门也已经被油烟熏染成黄色。记者 袁玉龙 摄
吴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一份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于2021年6月下达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该通知书指出,状元阁烧烤店未按国家安全标准擅自设置排烟设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然而,时隔近三年,问题依旧存在。
美兰区海甸街道办事处行政综合执法中队于2021年6月27日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受访者供图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吴先生说道,“我们所住的楼房属于商住综合楼,因为是比较老的住宅小区,所以没有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状元阁设置的地下排烟管道以及室外设置的排烟管道属于新建的,不符合相关规定。而且这个油烟排放管道距离我们这栋楼的直线距离目测不超过5米。”
2022年1月16日,状元阁开挖地下油烟排放管道资料图。受访者供图
记者随后采访了状元阁餐厅的主管李先生。他表示,餐厅的所有手续都是齐全的,他对于隐藏在废弃车辆后的地下油烟排放管道并不知情。在记者的建议下,李先生关闭了店内油烟净化器进行测试,最终确认该地下油烟排放管道确实属于状元阁餐厅。
针对此问题,记者联系了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办事处行政综合执法中队。该中队符姓工作人员表示,该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因早期开设餐饮店时并无专用油烟管道的设置要求。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此类问题在海口市普遍存在,需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来逐步解决。
同时,他们也将联合环保等主管部门到现场核实,检查该管道的设置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此外,执法中队还表示,他们将加强对餐饮店的监管,要求每家餐饮店每月都必须有专业的油烟清洗台账,并由专业公司进行定期清洗。同时,按照规定,每家餐饮店每年都必须进行一次油烟检测,以确保油烟排放符合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