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来店消费的顾客以自己做生意需要刷单为由,向老板开口借用银行账户。不知其中厉害的老板林某竟然一口气将自己名下的4个银行账户出借给这个“熟人”。实际上,该顾客是利用这些银行账户实施网络犯罪。没过多久,家住澄海的余某被骗4.6万多元,其中转入林某一个出借账户的2740元成为警方破案的线索,于是林某被警方抓获。经公安机关侦查,至案发时经过这4个银行账户被他人用于划转的资金共有人民币1700多万元之巨!最终,林某因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而获刑十个月。
原来,林某在东莞经营餐饮店,店内常有一名食客“阿森”光顾,一来二去两人逐渐熟络。某天,“阿森”以做生意需刷单为由,提出向林某借用银行账户用于淘宝店铺、拼多多店铺的刷单。林某心里虽有疑虑,但考虑到今后自己买房贷款需要较大额的银行流水,于是就将自己名下的4个银行账户出借给“阿森”。“阿森”拿到林某提供的密码后,就在自己的手机上登录手机银行APP进行操作。过后“阿森”曾请林某吃饭、唱歌,除此外林某未向他收取任何费用。
时隔不久,家住澄海的余某被网络诈骗4.6万多元,不法分子通过层层网络将钱款分散,其中一笔2740元的资金转入林某名下的建设银行账户并被警方查明。经公安机关侦查,直至案发时,林某出借给“阿森”的4个银行账户被他人用于划转资金共计人民币17472682元。
澄海区人民检察院以林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澄海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无视国家法律,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终判处林某十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万元。
广东子墨律师事务所陈岱希律师提醒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林某4个银行账户被他人用于划拨的资金超过100万元,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出借、出租银行账户这一行为也是银行所不允许的。”她表示,近年来因出借、出卖银行账户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屡见不鲜,犯罪分子寻找“卡主”的方式从之前线下发展到如今通过网络发布“高薪兼职消息”的线上模式。广大市民务必提高法律意识,谨慎保管和使用个人银行账户,不能受利益驱使而出租、出售给他人,否则不仅可能面临承担民事责任、对征信产生负面影响,严重者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们对于美食的追求,正随着经济水平的提升,而日益狂热,合肥各类餐饮公司数量也在不断上涨。这些中小型餐饮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记账报税是不得不做的事。很多人都会建议这样的餐饮公司最好找合肥代账公司合作。这是为什么?
为什么说餐饮公司要找合肥代账公司合作?
对于市面上无数的餐饮公司来说,自身都是一个个小型公司。这样的小型公司,找一个靠谱的代理记账公司,其实是益处多多的。大致我们可以归结为2点:
一、有利于保障餐饮公司记账报税质量。
在餐饮企业经营过程中,其产生的票据量和银行流水通常较多。因此,业务能力一般及专业素养有限的普通会计,往往无法确保对餐饮公司账务进行专业处理,同时还有可能在财务处理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以致无法对其进行妥善解决。
而餐饮公司将财税工作,委托给正规合肥代账公司。作为专业代理记账公司,都配备了一支资深财会服务团队,而且财会人员的专业素质较高,又具备丰富的从业经验,因此能够确保对餐饮公司日常账务进行妥善解决。
而且,合肥代账公司在为餐饮企业提供财税服务过程中,还能够运用专业税收筹划手段,让企业实现更合理纳税,以帮助餐饮公司有效节约纳税支出。
二、有利于节约餐饮公司经营成本
依据当前合肥地区的市场行情来看,餐饮公司招聘一名普通的全职会计,每月人员雇用成本少说也在4000元以上(一般不包含为职工缴纳的社保、公积金等),而且餐饮公司财务人员配置大多为“一名会计+一名出纳”,这样计算下来,小规模餐饮公司每月账务处理成本通常在万元左右。
但餐饮公司若将记账报税相关工作委托给专业合肥代账公司,则每月只需支付三五百元的代理记账服务费用,便能够使企业账务得到优质处理。此外,再也没有其他花销与额外负担。因此,将两种账务处理方式相比较,餐饮公司选择代理记账能够有效节约经营支出。
以上。对于餐饮公司来说,找一家靠谱的代账公司帮忙处理财务问题,是一个非常明智的举措。
者在采访中获悉,餐饮企业普遍存在贷款难的问题。其中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首先,信息不对称造成银行难放款。在金融市场上,交易双方缺乏充分的了解,就无法做出正确的决策,这种状态被称为信息不对称。信息缺乏给银行造成的问题存在于两个阶段,交易之前和交易之后。在交易之前,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问题是逆向选择;在交易之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问题是道德风险,也就是借款企业可能从事不利于银行的活动,这种活动会加大贷款无法清偿的概率。
银行等金融机构依靠贷前数据分析判断餐企是否可达到放贷标准,同时通过对贷中贷后数据来判断是否具备正常还款能力。如若有,则为优质用户,可考虑延期和续贷。反之出现异常,可及时止损。餐饮企业普遍集中化程度低,小而散,数据难以收集。因此,如何解决贷前数据的有效获取,这点对金融机构是难点。
其次,餐饮企业大多数抵押物价值不大。抵押放款是银行采用的一种贷款方式。银行要求借款企业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保证贷款的到期偿还。贷款期满后,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将抵押品拍卖,用拍卖所得款偿还贷款。抵押品一般为有价值、易于保存,不易损耗,容易变卖的物品,如有价证券、票据、股票、房地产等。
但餐饮企业能提供的抵押物一般不值钱。餐馆的房子是租来的,装修前期投入大,但一旦关门价值归零;厨具由于存放、翻新、运输成本高,回收残值非常低;食材由于质保期问题,难以进行资产处置。所以,银行难以用抵押等方式为餐饮企业设计融资方案。
无法抵押贷款的话,就只能采取信用贷款。信用贷款的特征是债务人无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担保仅凭自己的信誉就能取得贷款,并以借款人信用程度作为还款保证。而大多数餐饮企业存在前一个问题,使得银行不敢轻易发放贷款。
本文源自中国银行保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