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川谱”火锅底料制作方法。诸暨检察供图
中新网绍兴7月20日电(见习记者杨潇潇通讯员何若愚)2017年3月,浙江诸暨的2家“网红”火锅店“川谱串串香”与“幺妹火锅店”(以下简称“川谱”和“幺妹”)老板因违法使用“地沟油”被当地人民检察院批捕。日前,这2起备受关注的食品案件经开庭审理后,涉案的2名老板及1名员工均被处以实刑并处罚金。
图为:“幺妹”涉案图片。诸暨检察供图
“川谱”店主姓唐,28岁,四川人。2014年来诸暨创业时,开了川谱串串香火锅店。开业后火锅店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推广,瞬间成了诸暨的“网红”火锅店,客人络绎不绝。
为提升口感,招揽更多客人,唐某专程赴重庆学习“火锅”秘方,“学成归来”后经过自己研究,终于成功熬制出了他的“独家老油”:收集客人们吃剩下的火锅底,过滤一下,将食物残渣和油进行分离,再将油里的水分熬干,加入一些其它调料,一直熬一直熬,这个油可以重复使用。
图为:唐某“独家老油”熬制过程。诸暨检察供图
唐某称,在火锅里加这个底料就会感觉特别好吃,很正宗的老火锅的感觉。
这“老油”其实就是我们熟知的“地沟油”。春节前后的半个月内,唐某熬制了五六次“老油”,大约7、8斤,全部用到了火锅底料中。
而另一家火锅店“幺妹”的店主孙某,则是为节约成本,将店内烧烤剩下的废油回收继续使用。
“幺妹”是诸暨市一家自助火锅店,除了火锅之外,店里还提供烧烤等餐饮服务,价格实惠,人均50-60元就能吃到各种肉类、海鲜等等,在当地很受欢迎。
2015年9月,孙某授意店内负责烧烤的员工杨某,将已经使用了两三天反复煎炸的烧烤废油经过简单过滤后回收,用于火锅底料“红油”的制作及炒菜、炒制酱料中。到2017年2月被查获时,杨某累计收集烧烤废油约500斤,孙某利用烧烤废油制作出“红油”约800斤。
经检测,“幺妹”使用的烧烤废油属于《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中的废弃食用油脂。
图为:“幺妹”火锅老板制作出的“红油”。诸暨检察供图
经审理,唐某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人民币,下同);孙某被判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杨某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完)
重庆火锅店吃的底料里,加有别人吃过的餐厨垃圾提炼的“老油”。很不幸的是,这种“老油”还被店里再次回收、提炼,卖给下一批食客。在遵义市播州区,一家重庆火锅店正以这样的方法,将含有致癌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火锅,卖给上万人食用。
日前,记者从遵义市中院了解到,经中院终审,这家火锅店老板、股东等人,分别因犯罪被判刑,法院还判处他们承担23万元赔偿,并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
不锈钢大桶 提炼火锅“老油”
2018年9月,遵义市播州区市场监管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播州区熊某重庆老火锅店厨房里,有两个不锈钢大桶中装着吃剩的餐厨垃圾。不锈钢桶装垃圾并无不妥,但奇怪的是,这两个桶正在加热,似乎在提炼什么。
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原来,这家老火锅店正在从顾客吃剩的残羹冷炙中,提炼所谓的“老油”回收利用,卖给顾客!因涉嫌违法,该店被相关部门查处。
后经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鉴定,在老火锅店的牛油内,检测出过氧化值0.9mmol、总砷0.011mg、铅0.0866mg、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1.12mg。
检测报告注明:过氧化值可以破坏细胞结构,导致胃癌、肝癌、动脉硬化、心肌梗塞、脱发、体重减轻等,对心血管病、肿瘤等有促进作用;砷是致癌物质,铅是对人体危害极大的重金属,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系有毒化学品,对人体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有致畸作用。
根据火锅店台账,自2017年12月2日至2018年9月3日,共有14018人在该店就餐,就餐消费3980单。因涉嫌犯罪,该店相关负责人被移交警方查处。
法院判决多人获刑 赔偿23万元
经调查,2017年11月17日,案发火锅店负责人汪某在遵义市播州区注册个体工商户播州区熊某重庆老火锅店,同年12月12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火锅店由汪某、祝某出资,后吸收王某某,肖某、李某某、张某某为隐名股东。
火锅店开业后,由汪某传授,厨师廖某某、丁某某、李某某等操作,采取将餐厨垃圾、废弃油脂过滤、脱水、高温熬制等方法加工食用油,再添加至火锅汤料中销售给顾客食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1000元;祝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另有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0个月至6个月不等刑期。
法院还判决上述被告人,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3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职业。
在该案中,播州区检察院还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也是遵义市首例食品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
今年3月,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由被告播州区熊某重庆老火锅店、汪某等7人,赔偿237897元,缴入遵义市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并在遵义市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一审宣判后,被告肖某、王某某、李某某不服,向遵义市中院提起上诉。日前,遵义市中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黄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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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贵阳晚报
湃新闻记者 胥辉 通讯员 兰王
四川甘孜州九龙县一火锅店因制售“老油”供消费者食用,10名相关责任人被判处1至6年不等有期徒刑。
2月15日,九龙县公安局相关民警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这是甘孜州首例涉及地沟油的刑事案件,共计涉案金额700余万。涉案人员都是外地人。
据九龙县公安局介绍,2021年4月21日20时57分,甘孜州公安局食药环筹建办会同九龙县市场监管局、九龙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对该县御龙府火锅店依法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该店厨房存在异常火锅底油。
经查,该油系御龙府火锅店厨师方某利用客人食用后的火锅底油,过滤、凝固、提取、重新加工而成,并再次加入消费者火锅中食用。办案人员在现场查扣已制作好的“老油”16.1公斤,半成品93.9公斤,查扣漏勺、推车等作案工具,并扣押相关票据及账本。
次日,九龙县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移送至九龙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九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于2021年4月23日立案。经查,2018年7月,犯罪嫌疑人郭某某、赵某、卢某、景某某、苏某某、杨某共同出资60万元在九龙县呷尔镇入城大道70号合伙开设御龙府火锅店,自开业至案发,郭某某、赵某等人明知食用地沟油损害人体健康,仍然安排厨师利用客人食用后的火锅底油,经过滤、冷却等工序制作“老油”,并将“老油”添加进火锅中供消费者食用。经初查,涉案金额约700余万元。
近日,该案公开审理。九龙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郭某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55000元人民币。判处赵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000元人民币。其余7人也分别被判处一年至4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5000至40万不等的罚金。同时,法院还判处被告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450万,并公开赔礼道歉。
据四川公安食药环领域一名办案民警介绍,一些火锅店将餐厨废弃垃圾和动物废弃脂肪通过提炼加工制作成的所谓“老油”,又被称为“口水油”,实际上就是地沟油,里面含有铅、砷、黄曲霉素和苯并芘等有毒有害致癌物质,存在极大的食品安全问题。这种行为是明令禁止,警方坚决打击的。
另据四川省公安厅提供的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四川省公安部门共侦办食品案件85起,其中省厅挂牌督办4起,涉案金额1.72亿余元。
四川省公安厅还表示,为强化整体工作合力,该省公安机关联动部署,形成省市县三级集群作战态势。聚焦川食特色,针对节日期间火锅消费旺盛这一特点,不断拓展线索来源,掀起打击火锅食品违法犯罪凌厉攻势。聚焦疫情防控,认真履行冷链物流工作职责,针对冷链食品生产加工源头、仓储运输和销售等环节,严厉打击涉嫌走私、来源不明、票据不全等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策应了全省疫情防控大局。聚焦农业农村,紧盯乡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地区,围绕节日期间蔬菜、水果、生鲜、肉制品销售旺季的特点,持续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打击。
责任编辑:崔烜 图片编辑:胡梦埼
校对: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