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市食药监局日前发出公告,对5家涉嫌回收使用“火锅老油”的火锅店立案调查,并将涉嫌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相关线索通报或移送公安机关,针对重庆火锅行业新一轮整治由此展开。
重复回收使用的所谓“火锅老油”,其实就是和地沟油同属回收油的“潲水油”。记者调查发现,使用“潲水油”可以获得暴利且难以被发现,违法成本极低,亟待从源头上加强整治,避免“潲水油”流向餐桌。
“潲水油”背后的暴利有多大?
“‘潲水油’屡禁不止,最大的原因还是暴利驱使。”一位从事重庆火锅生意20多年的业内人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1斤火锅底料成本为15-20元,一般情况小锅要用2-3斤火锅底料,大锅用4-5斤,但大部分火锅店的锅底费仅为30-50元左右,还不够成本。而使用“潲水油”,大锅耗油1.2斤左右,小锅耗油0.8斤左右,剩下的六七成油可以循环使用,省出来的一大半成本就是商家的纯利润。一家火锅店按每天接待30桌算,使用“潲水油”可节约成本1000多元,一个月下来可以增加数万元的收入。
这位业内人士透露,多年以来,那些使用“潲水油”的重庆火锅企业已形成一套相对固定的加工流程:从餐桌上回收的火锅底料,先由漏网过滤实现油渣分离,再用100到120摄氏度的温度干烧进行油水分离。分离结束后加入香料炼制,再重新端上餐桌。
重庆市渝北区一家火锅店经理告诉记者,虽然火锅“潲水油”有环保部门认证的公司负责回收,“但如果把‘潲水油’交给他们,不仅卖不了钱,反而要交一笔处理费,这谁愿意啊?”他埋怨道。
管住“潲水油”到底有多难?
“违法使用‘潲水油’可以带来丰厚的利润,但相关行为的取证与查处难度却很大。”重庆市江北区食药监分局副局长陈宏岗介绍,近年来食药监部门对“潲水油”进行持续打击,但屡禁不绝,不法商家使用“潲水油”的手法越来越隐蔽。
有的不法商家选择在夜晚营业结束后熬制“潲水油”,再装进一次性包装袋里以蒙蔽消费者;还有的不法商家采用高纯度过滤,或与合格的食用油混用,使得“潲水油”难以辨别,执法取证困难。
1月10日,重庆食药监部门对涉嫌使用“潲水油”的大队长主题火锅北城天街店进行检查。记者跟随执法人员进入火锅店后厨发现,该店在厨房安有摄像头,但店里的厨师称,摄像头从来就没有使用过。
据相关人士介绍,目前我国还缺少鉴定“潲水油”的相应技术标准和检测方法,这意味着如果“潲水油”没有在初始和中间环节被“一锅端”,一旦上市销售、使用,其被发现的可能性就比较小。此外,消费者维权成本过高,也变相助长了商家使用“潲水油”的气焰。
火锅“潲水油”如何根治?
“潲水油”有百害而无一利,在重庆火锅行业却是公开的秘密甚至“潜规则”。有消费者惊呼,想吃顿安全放心的火锅怎么就这么难?
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和静钧等专家认为,应从根源上寻求对策,抓好“潲水油”产生的初始环节,对火锅等餐饮行业餐厨垃圾废料的处理制定明确的标准,安装监控系统、打造明厨亮灶,实现回收过程全程监管覆盖。
为“潲水油”寻找“出路”也是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专家建议,为了提高餐饮企业将火锅“潲水油”等餐厨垃圾通过正规渠道回收的积极性,可以借鉴国外经验,由政府补贴的方式鼓励专业公司以一定价格收购“潲水油”,实现巨量的餐厨垃圾变废为宝,从源头上避免“潲水油”流向餐桌。
<>渝地区的火锅是不少人日常的美食
不少火锅店打出“老油”的招牌
称“老油”为巴蜀火锅的技术传承
然而你知道吗
火锅店的这种行为属“地沟油”犯罪
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后,陆续有一些火锅店因回收利用老油被处罚。10月19日,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该市食药领域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一火锅店因炼制回收油利用被诉,代理律师辩称老油是巴蜀火锅的技术传承,回收油不能简单等同“地沟油”,且该案中的回收油经检测无禁止性物质。
但法院认为,火锅店的行为属“地沟油”犯罪,回收油未检出禁止性物质并不代表其属于可食用的添加剂,而是具有较强的危害性。最终,在一审判决中,火锅店老板、厨师及两名服务员均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获刑,火锅店老板还被判令支付10倍赔偿金67万余元。
炼制回收油供顾客食用
火锅店两年获利6万多
今年3月,资阳市安岳警方接食药部门移交的线索,对安岳县粥底打渔人家精品鱼火锅店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进行立案侦查。
经查,2011年12月,陈某英以加盟遂宁市打渔人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方式,在安岳县城开设安岳县粥底打渔人家精品鱼火锅店,并雇佣张某学为该店厨师,雇佣张某英、姚有均为该店服务员。2012年9月至2018年3月,陈某英在经营打渔火锅过程中,安排张某英、姚某均将顾客吃剩的锅底内的油脂回收至厨房,由厨师张某学对废弃油脂进行过滤、冲洗、沉淀、熬制,制作成“地沟油”,并将该“地沟油”与从遂宁市打渔人家公司购进的油按1:1比例勾兑。顾客点餐后,两服务员将勾兑好的混合油舀入火锅锅底,端上餐桌供顾客食用。
后经查明,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安岳县粥底打渔人家精品鱼火锅店从遂宁市打渔人家公司购进油72桶,每桶90斤,现场扣押未使用的油270.2斤。以红锅每锅用油3.7斤,每锅锅底售价20元计算,销售的锅底价款共6.7万余元。
< class="pgc-img">>律师称老油是火锅技术传承
法院认定属“地沟油”犯罪
在庭审中,陈某英的代理律师辩称,老油是巴蜀火锅的技术传承,回收油不能简单等同于地沟油,火锅店回收油是在相对安全的环境中完成,且检测结果也无苏丹红等有毒有害的禁止性物质。
但合议庭在评判后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的规定,“地沟油”犯罪,是指用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以及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加工的油脂而作为食用油销售的行为。本案4名被告人使用餐厨垃圾加工炼制回收油后通过火锅销售给顾客食用,其行为属地沟油犯罪,应按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而关于本案所涉火锅店回收油的社会危害性问题。法院认为,4名被告所销售的加工回收地沟油中,虽然公诉人提供的检验报告未检出苏丹红等7类禁止性物质,但并非未检出7类物质地沟油就属于可食用的食品添加剂,4名被告在长达两年中使用餐厨垃圾炼制回收油给顾客食用,具有较强的社会危害性。
< class="pgc-img">↑庭审现场(图由法院提供 )
>火锅店4人均获刑
老板还被判令赔偿67万
在庭审结束后,安岳县人民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为,食品餐饮经营者应当依法诚信经营,并确保食品安全,否则将承担严厉的法律后果。被告人陈某英、张某学、张某英、姚某均使用餐厨垃圾加工炼制回收油后通过火锅销售给顾客食用,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且系共同犯罪,应予惩处。此外,陈某英、张某学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张某英、姚某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根据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作出一审判决:
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陈某英、张某学、张某英、姚某均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四人也分别缓刑二年至四年不等,并处5000元至2万元不等的罚金。
此外,还判令追缴陈某英的违法所得6.7万余元,陈某英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安岳县人民检察院赔偿金67万余元,并在安岳县广播电视台、资阳日报上对安岳县粥底打渔人家精品鱼火锅的消费者连续三日公开赔礼道歉。同时,四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
媒体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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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中,备受关注的一点是,该火锅店代理律师称“老油”是巴蜀火锅的技术传承,回收油不能简单等同“地沟油”,且该案中的回收油经检测无禁止性物质。这看似在理,却站不住脚。
就算“老油”确实是巴蜀火锅的技术传承,但二次回收的“老油”如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这样的“技术传承”也该予以抛弃。不能因为是所谓的“技术传承”,就心安理得地玩起损害消费者的“潜规则”。
< class="pgc-img">>正因如此,此次当地法院驳回这个理由,将其认定为“地沟油”犯罪,这对其他仍在回收利用所谓“老油”的商家是一种警醒,也给了其他监管部门以启示——执法时当以法律为准绳,不要被所谓的“技术传承”之类的理由唬住。“技术传承”不能照单全收,有些沿袭已久的“技术传承”已越过法律边界,对此该依法打击就得依法打击。
揆诸当下,火锅店以“老油”为名二次利用潲水油的现象并不罕见,这既需要执法方面的“堵”,更需要完善监管链条,对于火锅等餐饮行业餐厨垃圾废料处理的全程监管要压实和创新,从源头上杜绝潲水油式的“老油”流入餐桌。
说到底,不是所有的“技术传承”都是好的,只有有利于公众及社会发展的东西,才是值得“传承”的。
对于火锅“老油”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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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消费者报;编辑:YO;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复回收使用的所谓“火锅老油”,其实就是和地沟油同属回收油的“潲水油”,因危害人体健康早已被明令禁止使用,在重庆火锅行业却是多年来禁而不绝。视觉中国(视觉中国/图)
重庆市食药监局日前发出公告,对5家涉嫌回收使用“火锅老油”的火锅店立案调查,并将涉嫌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相关线索通报或移送公安机关,针对重庆火锅行业新一轮整治由此揭开。
重复回收使用的所谓“火锅老油”,其实就是和地沟油同属回收油的“潲水油”,因危害人体健康早已被明令禁止使用,在重庆火锅行业却是多年来禁而不绝。记者调查发现,使用“潲水油”可以获得暴利且难以被发现,违法成本极低,亟待从源头上加强整治,避免“潲水油”流向餐桌。
“潲水油”背后的暴利有多大?
“‘潲水油’屡禁不止,最大的原因还是暴利驱使。”一位从事重庆火锅生意20多年的业内人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1斤火锅底料成本为15-20元,一般情况小锅要用2-3斤火锅底料,大锅用4-5斤,但大部分火锅店的锅底费仅为30-50元左右,还不够成本。而使用“潲水油”,大锅耗油1.2斤左右,小锅耗油0.8斤左右,剩下的六七成油可以循环使用,省出来的一大半成本就是商家的纯利润。一家火锅店按每天接待30桌算,使用“潲水油”可节约成本1000多元,一个月下来可以增加数万元的收入。
这位业内人士透露,多年以来,那些使用“潲水油”的重庆火锅企业已形成一套相对固定的加工流程:从餐桌上回收的火锅底料,先由漏网过滤实现油渣分离,再用100-120摄氏度的温度干烧进行油水分离。分离结束后加入香料炼制,再重新端上餐桌。为了更好地分离出“潲水油”中的残渣,有的商家还要进行高温冲洗的环节。
记者调查发现,除了直接在店内加工“潲水油”,还有一些火锅店选择将“潲水油”卖给小作坊,由地下市场加工制成“地沟油”。
重庆市渝北区一家火锅店经理告诉记者,他的火锅店每个月都有2到3吨的火锅“潲水油”需要处理,如果按照每公斤10元的收购价卖给小作坊,每个月可以多挣四五万元。虽然火锅“潲水油”有环保部门认证的公司负责回收,“但如果把‘潲水油’交给他们,不仅卖不了钱,反而要交一笔处理费,这谁愿意啊?”他埋怨道。
管住“潲水油”到底有多难?
“违法使用‘潲水油’可以带来丰厚的利润,但相关行为的取证与查处难度却很大。”重庆市江北区食药监分局副局长陈宏岗介绍,近年来食药监部门对“潲水油”进行持续打击,但屡禁不绝,不法商家使用“潲水油”的手法越来越隐蔽。
有的不法商家选择在夜晚营业结束后熬制“潲水油”,再装进一次性包装袋以蒙蔽消费者;还有的不法商家采用高纯度过滤,或与合格的食用油混用,使得“潲水油”难以辨别,执法取证困难。
1月10日,重庆食药监部门对涉嫌使用“潲水油”的大队长主题火锅北城天街店进行检查。记者跟随执法人员进入火锅店后厨发现,该店在厨房安有摄像头,但店里的厨师称,摄像头从来就没有使用过。“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店家在后厨直接加工使用‘潲水油’,没有监控视频就很难直接证实。”相关人士说。
据相关人士介绍,目前我国还缺少鉴定“潲水油”的相应技术标准和检测方法,这意味着如果“潲水油”没有在初始和中间环节被“一锅端”,一旦上市销售、使用,其被发现的可能性就比较小。
此外,消费者维权成本过高,也变相助长了商家使用“潲水油”的气焰。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忠民指出,火锅店使用“潲水油”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属于普遍性侵权。但这一损害并不明显,消费者如果发起维权,费时费力却补偿有限,且面临举证困难等难题,这令不法商家有恃无恐。
火锅“潲水油”如何根治?
“潲水油”有百害而无一利,在重庆火锅行业却是公开的秘密甚至“潜规则”。有消费者惊呼,老百姓想吃顿安全放心的火锅怎么就这么难?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上半年,重庆市辖区内火锅门店近3万家,产值达300亿元。专家表示,如此数量众多、规模巨大的产业,若没有科学有效的方式,仅仅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容易穷于应付,很难监管得过来。
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和静钧等专家认为,应从根源上寻求对策,抓好“潲水油”产生的初始环节,对火锅等餐饮行业餐厨垃圾废料的处理制定明确的标准,安装监控系统、打造明厨亮灶,实现回收过程全程监管覆盖。
为“潲水油”寻找“出路”也是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潲水油”的主要成分是油脂,虽然不适宜食用,但可以制成肥皂、润滑剂等工业产品,应用市场广阔。对此专家建议,为了提高餐饮企业将火锅“潲水油”等餐厨垃圾通过正规渠道回收的积极性,可以借鉴国外经验,由政府补贴的方式鼓励专业公司以一定价格收购“潲水油”,实现巨量的餐厨垃圾变废为宝,从源头上避免“潲水油”流向餐桌。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