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
记者从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段时间以来,云南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餐饮环节浪费行为监管,严格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未主动提示提醒适量点餐、误导诱导过量点餐、设置最低消费等违法行为,切实强化市场主体守法意识和节约理念。现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例。
一、昆明市西山区福鑫园饭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24日,昆明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午餐高峰期开展日常巡查,发现昆明市西山区福鑫园饭店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餐饮浪费标识标牌,也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一包间客人用餐结束后剩余菜品较多,也未提示提醒消费者剩餐打包,造成明显的食品浪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昆明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4月3日,执法人员在回查时发现,当事人店内已摆放杜绝餐饮浪费的桌牌。
二、昭通市昭阳区万鲜楼饭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0日,昭通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昭阳区万鲜楼饭店开展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大厅和包房内未张贴反对食品浪费的标识、标语。经查,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曲靖市会泽县会泽家常菜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30日,曲靖市会泽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会泽家常菜馆开展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大厅和包厢内未张贴反对食品浪费的标识、标语,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服务人员对就餐消费者未进行适量点餐提示说明。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玉溪市红塔区味雅轩农家菜饭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6日,玉溪市市场监管局、红塔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红塔区味雅轩农家菜饭店开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中未采取合理确定数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措施防止食品浪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提升餐饮供给质量,按照标准规范制作食品,合理确定数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的规定,红塔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五、红河州金平县牛气食足餐馆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4月7日,红河州金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金平县牛气食足餐馆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金平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六、保山市隆阳区瑞兰驴肉饭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6日,保山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隆阳区瑞兰驴肉饭馆开展检查,发现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入口、墙面、客桌台面、包厢中,均未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服务人员对就餐消费者未进行适量点餐提示说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保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七、楚雄州姚安县伊穆轩餐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4日,姚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姚安县伊穆轩餐厅开展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未在醒目位置粘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的相关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的规定。姚安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八、文山州文山市奕香彤餐饮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3月21日,文山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文山市奕香彤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未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的相关标识,点餐菜单中大部分菜品未标注克重或建议食用人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文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九、怒江州泸水市老地方餐饮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4月13日,泸水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泸水市老地方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大厅和包房内未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的标识、标语。经查,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和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十、迪庆州维西县塔城镇罐罐米线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3月21日,迪庆州维西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塔城镇餐饮经营者开展监督检查,在对当事人罐罐米线店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未对消费者进行食品浪费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维西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3月23日,执法人员在回查时发现,当事人店内已张贴杜绝浪费的标识标语,并指定专人引导顾客适量点餐。
十一、临沧市临翔区李桂琴小吃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6日,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管局凤翔市场监管所对李桂琴小吃店就餐区进行现场检查,时值就餐时段,执法人员发现该店未进行适量取餐提示,餐桌上未张贴反对食品浪费提示语、反食品浪费标识,未引导用餐人员适量取餐。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凤翔市场监管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记者: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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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沙兰梅
终审: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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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网讯(记者 杨苑)制止餐饮浪费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倡导社会文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近日,云南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餐饮环节浪费行为监管,严格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未主动提示提醒适量点餐、误导诱导过量点餐、设置最低消费等违法行为,切实强化市场主体守法意识和节约理念,并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例:
1、 昆明市西山区福鑫园饭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24日,昆明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午餐高峰期开展日常巡查,发现昆明市西山区福鑫园饭店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餐饮浪费标识标牌,也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一包间客人用餐结束后剩余菜品较多,也未提示提醒消费者剩餐打包,造成明显的食品浪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昆明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4月3日,执法人员在回查时发现,当事人店内已摆放杜绝餐饮浪费的桌牌。
2、 昭通市昭阳区万鲜楼饭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 年4月10日,昭通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昭阳区万鲜楼饭店开展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大厅和包房内未张贴反对食品浪费的标识、标语。经查,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3、 曲靖市会泽县会泽家常菜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30日,曲靖市会泽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会泽家常菜馆开展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大厅和包厢内未张贴反对食品浪费的标识、标语,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服务人员对就餐消费者未进行适量点餐提示说明。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4、 玉溪市红塔区味雅轩农家菜饭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6日,玉溪市市场监管局、红塔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红塔区味雅轩农家菜饭店开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中未采取合理确定数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措施防止食品浪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提升餐饮供给质量,按照标准规范制作食品,合理确定数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的规定,红塔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5、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牛气食足餐馆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4月7日,红河州金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金平县牛气食足餐馆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金平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6、 保山市隆阳区瑞兰驴肉饭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6日,保山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隆阳区瑞兰驴肉饭馆开展检查,发现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入口、墙面、客桌台面、包厢中,均未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服务人员对就餐消费者未进行适量点餐提示说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保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7、 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伊穆轩餐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4日,姚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姚安县伊穆轩餐厅开展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未在醒目位置粘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的相关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的规定。姚安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8、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奕香彤餐饮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3月21日,文山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文山市奕香彤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未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的相关标识,点餐菜单中大部分菜品未标注克重或建议食用人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文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9、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老地方饮餐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4月13日,泸水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泸水市老地方饮餐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大厅和包房内未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的标识、标语。经查,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和摆放发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10、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塔城镇罐罐米线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3月21日,迪庆州维西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塔城镇餐饮经营者开展监督检查,在对当事人罐罐米线店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未对消费者进行食品浪费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维西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3月23日,执法人员在回查时发现,当事人店内已张贴杜绝浪费的标识标语,并指定专人引导顾客适量点餐。
11、 临沧市临翔区李桂琴小吃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6日,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管局凤翔市场监管所对李桂琴小吃店就餐区进行现场检查,时值就餐时段,执法人员发现该店未进行适量取餐提示,餐桌上未张贴反对食品浪费提示语、反食品浪费标识,未引导用餐人员适量取餐。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凤翔市场监管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年春节将至,京城年味渐浓,家家户户都开始置办年货,线上线下的各大商家也开始全面进入春节大促节奏。北京商报记者获悉,北京61家老字号品牌也在近日放出春节促消费“大招”——将联合开启“福报新春,金鼠送福·春节促消费活动”,一方面为老百姓在春节期间带来实实在在的优惠,另一方面也结合传统文化进行促销,方便消费者全方位感受老北京过节氛围。
俗话说“衣锦还乡不如年货满筐”。春节期间,走亲访友、亲朋相聚必不可少,具有浓浓京味的老字号产品更是备受北京人喜爱的馈赠佳品。为此,北京各大老字号品牌纷纷推出春节礼盒,加大优惠力度。北京华天饮食集团旗下的同和居、马凯餐厅、同春园和庆丰包子铺都拿出了各自的“镇店菜”装入礼盒。比如鲁菜泰斗同和居,其年货礼盒就分为成品和半成品两种,其中半成品礼盒由糟溜三白、芙蓉鸡片等几道镇店菜加上红烧肘子、干烧黄鱼等消费者需求高的菜品组成。消费者按照制作方法在家简单加热后倒上酱汁即可做出和店内味道相差不大的菜品。而“八大春”之首的同春园饭店今年重点推出八大件年货礼盒,分为A、B套餐两种,内含干烧黄花鱼、葵花献肉、江南扒鸭等硬货和镇江肴肉、苏州酱鸭、八宝饭等江南特色年夜饭必备菜。
除了丰富的年货礼盒,老字号品牌的各种文化活动也将在春节期间粉墨登场,让消费者体会原汁原味的京味中国年。在北京稻香村,销售高峰期排队买年货的消费者很有可能会收到北京稻香村“京味推广大使”送上的“过年糖”和美好的春节祝福;在北京稻香村的年味礼盒展台消费,达到一定额度还可获得北京稻香村“京城畅游记”飞行棋互动游戏或各种极具特色的糕点钥匙扣等礼品。而在仿膳饭庄,春节期间用餐的顾客会收到为小朋友特别准备的“红包”,还能参加各种饱含传统文化的互动游戏。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底刚刚加入北京老字号品牌行列的“新军”也参与到今年的春节促消费活动中来,三元在京东旗舰店开启低至两件8折的“‘鼠’我牛气”春节促销;莫斯科餐厅推出“年味食足”的新春特别推荐菜。
不同的节日寄寓着不同的情感,呈现出不同的文化表达。翻阅史料不难发现,北京很多老字号品牌文化都与节庆息息相关,对于节日营销来说,老字号文化其实也更能贴合氛围。随着市场的快速发展,老字号品牌对打造传统节日文化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近几年,老字号品牌通过联动促销,除了可以增加自身门店收入外,还可以结合传统节日着力打造北京本地商业文化品牌,合力为老字号品牌打造出更大影响力。
由北京市商务局主办的“北京老字号促消费”系列活动已连续举办三年,其中“传统节日主题促消费”活动已成为每年固定节目。此外,“北京老字号品牌日”、“北京老字号京味惠民行”、“北京老字号文化大讲堂”等其他活动,随着活动本身不断升级,也让老字号品牌散发出更多新的活力。随着越来越多老字号品牌的加入,“北京老字号促消费”系列活动在帮助老字号加速提升营业额的同时,更是让其自身文化有了更加多元的传承与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