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积极配合整改)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罗云云 刘世钧)“对不起,我立即整改,下次不乱倒乱扔了!”6月17日,娄底湘中大道与扶青路一家餐饮店因乱倒乱扔生活垃圾,被市民通过市长热线举报。市环卫处工作人员经查证属实后,对该店现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店主进行教育和批评,并处以200元罚款。
原来,6月16日下午16:30左右,市民向市长热线求助,湘中大道与扶青路交汇处颐和园西门对面,某餐饮店每天把餐厨垃圾装袋放在马路边上,垃圾袋里餐厨油水都流到了马路上,臭水异味很重,影响了附近居民出行。
6月17日上午8:30,市环卫处城南环管所工作人员赶到该餐饮店现场查处。该店外靠绿化带处设有一个收集生活垃圾的密闭式垃圾桶及一个果皮箱,果皮箱底下散落着两包垃圾,地面附近有油污。调查后,该餐饮店店主承认密闭式垃圾桶为其自购用来装垃圾的,其店内工作人员因见垃圾丢在果皮箱旁每天有环卫工人收走,为了图便捷,便将干湿分离后的餐厨垃圾随同生活垃圾丢在了果皮箱旁。其乱丢乱扔生活垃圾行为既影响了附近居民的生活,又影响到城市形象,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办法》,城南环管所工作人员对该店主进行了批评教育,当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处以200元罚款。该店主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积极配合整改,立即安排人员对散落地上的垃圾进行清理,对油污进行清洗,并教育店内工作人员以后再乱倒乱扔,爱护环境卫生。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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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网友在“小红书”上发帖反映,泉州鲤城辖区一餐饮店的墙上和员工制服上都出现低俗标语,还标明是“泉州特产”,让人很是反感,感觉既不尊重消费者,也不尊重泉州。评论区里,网友们义愤填膺,纷纷发声:“开门做生意,不要求你头低低迎合客人,但至少不能触犯素质底线。”“太低俗了!”“这是把低俗当乐趣。”
接到反映后,鲤城区高度重视、迅速反应,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城管局、鲤中街道办事处连夜赶往现场开展检查。据悉,该餐饮店位于南俊路,是一家烤肉店。检查人员现场发现,服务员身着印有一不雅用语的工作服,店内墙壁上也印着该不雅标语,十分显眼。同时,该餐饮店店名也含有地域歧视。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第九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针对不雅标语等违规问题,他们已当场对相关证据进行固定,目前已对其立案核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此外,经检查发现,该经营户还存在未经许可从事冷食类制售和自制饮品制售以及违规排放油烟等违法行为。“检查中,我们发现该餐饮店《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作,然而店家却违规经营冷食类食品和自制饮品。”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他们与区城管局依据各自职责,对该经营户分别组织查处,要求其闭店整改。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商家们想要彰显个性,吸引注意可以理解,但任何广告营销都不应违背公序良俗,恶俗低下的宣传,即使再有创意,也只会招人反感。无视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营销行为,不仅影响商家口碑,还将受到法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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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鲤城微事
编辑:麦彬彬
审核:赵鹏云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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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界2023年11月2日消息,深圳市义泰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地王店因未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处以罚款1000元处理。
根据公告内容,深圳市义泰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地王店未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也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情况,明显 违反了国家环保法律法规。
深圳市义泰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地王店因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六条,构成了违规行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因此对其进行罚款处罚,罚款金额为1000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