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网络诈骗案件层出不穷,令人防不胜防。就拿南宁裸奔事件中的诈骗案例来说,不法分子借助木马程序和虚假预约短信,设下了一个个陷阱,试图从善良人们手中骗取钱财。这种精心策划的诈骗手段,不仅令人震惊,更让我们意识到在网络世界里,保护自己的信息安全至关重要。
< class="pgc-img">>面对如此狡猾的网络诈骗,我们应该如何防范呢?首先,我们要保持警惕,不轻信陌生网站和短信中的链接,避免随意点击。特别是涉及到个人信息和金钱交易的时候,更要谨慎对待,确保信息安全。
< class="pgc-img">>其次,及时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加强网络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了解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段和防范措施。只有提升自己的防范意识,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 class="pgc-img">>同时,加强对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也至关重要。警方应当加强对网络犯罪的监测和打击,依法严惩各类网络犯罪分子,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安全可靠的网络环境。
< class="pgc-img">>总的来说,南宁裸奔事件所揭示的网络诈骗案例,提醒我们要保持高度警惕,提升信息安全意识,加强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共同维护一个安全、和谐的网络空间。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网络安全挑战,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024年3月26日】
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日发布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3期),其中一批次竹荪蛋镉超标,商家被罚款2500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永川区小欧食品经营部经营的冬瓜糖
(一)抽检基本情况。永川区小欧食品经营部(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的冬瓜糖,经抽样检验,检验报告结论为: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购进冬瓜糖后对外销售,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无抽样批次食品,均已销售完毕。本局督促当事人开展问题产品召回工作,认真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限期整改。并要求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涉嫌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进货食品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当事人经营二氧化硫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相关要求的冬瓜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当事人做出如下处罚:1.警告;2.罚款5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40元。
二、永川区果鲜生食品经营部经营的梨
(一)抽检基本情况。永川区果鲜生食品经营部(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的食用农产品梨,经抽样检验,水胺硫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购进25公斤梨后对外销售,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无抽样批次梨,均已销售完毕。本局督促当事人开展问题产品召回工作,认真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限期整改。并要求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涉嫌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鉴于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进货查验的义务,提供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以及该批次食用农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能够充分证明当事人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同时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并提供了进货票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三、永川区**食品经营部经营的竹荪蛋(鲜)
(一)抽检基本情况。永川区**食品经营部(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的食用农产品竹荪蛋(鲜),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从茶山竹海农户处购进了6公斤抽检不合格批次的竹荪蛋(鲜)对外销售,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抽样批次竹荪蛋(鲜),均已销售完毕。本局督促当事人开展问题产品召回工作,认真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限期整改。并要求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涉嫌经营重金属(镉)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罚款25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20元;3.警告。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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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作为“水果之王”,在各个水果商店内经常作为引流商品售卖。近日,记者在济南多家水果店看到,19.9元一斤的榴莲摆放在门店前面,吸引了不少市民驻足选购。
19.9元一斤
当天就能销售一空
近日,记者在泺源大街附近一家水果店看到,七八箱榴莲摆放在路旁,商店内的音响播放着“榴莲19.9元一斤”。
市民陈先生正在根据网上学到的选购技巧挑选榴莲,“榴莲价格降了不少,这样的果型之前还在卖26元一斤,趁价格低了,挑一个中果带回去尝尝。”
“榴莲活动做了2天,一箱净重35斤,一天能卖八九箱。”商店工作人员表示,在售的榴莲为越南金枕榴莲,果子的品质属于B级,“由于品相较好、不裂口,每天下班时间段内,基本就卖个七八成了”。
在馆驿街一家水果店铺门口,上百颗榴莲摆放在摊位上。“这个夏天基本都在这买榴莲,这次要挑3个,带回去分一分。”市民刘女士说,3个榴莲称重后14.5斤,每斤价格19.9元,总计288.55元。“由于每个榴莲的成熟度不一样,需要用开口器打开一个小口查看,确保每个售出的榴莲口感最佳。”店员介绍,消费者买到的榴莲基本都是干包、黄肉,一车货一下午的时间就能售完。
记者从天桥区、历下区多家水果店了解到,榴莲每斤价格在19.9元至21.9元不等。而在文化东路大润发超市,金枕榴莲每斤售价23.9元,价格较上月同期每斤下降6元左右。经四路万达商场盒马鲜生销售的金枕榴莲也与大润发超市相同售价。
产量大量上市
榴莲价格再次回落
“今年5月榴莲价格曾出现较大降幅,之后榴莲价格回升到每斤30元以上,并一直保持较高价格。”提及榴莲价格下跌的原因,济南堤口果品批发市场商户宋建刚(化名)表示,“现在正是榴莲大量上市的时候,市场上货源比较充足,价格出现下跌。”
“越南金枕榴莲有390元17斤和450元20斤两种规格,一箱价格比前些天降了三四十元,降幅还是比较大的,一天往外走货七八百箱,销量有部分提升。”宋建刚介绍,随着越南、泰国等产地榴莲大量成熟,产地收货价格降低,进一步加剧了价格战竞争程度。“之前店里只做泰国金枕榴莲,这几年,越南干尧、金枕榴莲销售增长很快,拉低了泰国榴莲价格。”
“750元一箱34斤,是越南金枕榴莲A级果;400元一箱16斤,属于泰国金枕榴莲A级果。”海泉一站式集采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这几天价格便宜了,每天的销量在两三千箱,到货量在逐步增加。”
榴莲在济南市场逐步打开,市场商户也在跟榴莲产地做对接。“相关政策上的放宽,加大了榴莲的进口量,也加快了运输速度,榴莲价格正从‘贵族水果’逐渐变成大众消费得起水果。”济南堤口果品批发市场招商部王珍说,“虽然价格下跌,但今年榴莲价格保持在相对平稳状态。去年六七月,市场上B级果最低到了10元一斤,今年基本都不低于20元一斤。”
近期,榴莲果品的稳定也让从事批发榴莲的商户逐步增多。“7月份,市场榴莲的进场量为2800吨,榴莲属于高附加值的水果,一箱货价格比较高,一旦出现坏果、死包等情况的话,商户损失会比较大。”王珍表示,经营榴莲商户的增多,说明商户对榴莲经营信心增强,榴莲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还会继续保持畅销。
转自: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毕建军
来源: 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