湃新闻资深记者 李菁 通讯员 曹赟娴
涉案奶茶 上海浦东法院 供图
奶茶喝到一半,发现上面漂浮着飞虫尸体,奶茶爱好者庄先生着实被恶心了一番,与奶茶店交涉无果后,庄先生将其诉至法院。
3月11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该奶茶店生产的奶茶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判其赔偿消费者1000元。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凭空出现虫子
2020年10月,庄先生像往常一样,来到一家多次光顾的知名奶茶门店,购买了一杯13元的 “红茶拿铁”。店员现场制作完成后,用封口机器密封杯口,随后将奶茶给了庄先生。喝到一半,庄先生却隔着杯子看到奶茶上漂浮着一只黑色飞虫的尸体,他随即前往门店沟通。
店员退还了庄先生13元的奶茶款后,表示具体赔偿事项需和公司沟通,之后再给答复。次日,庄先生出现了轻微腹泻,因症状较轻,没有就医。数日之后,奶茶店工作人员联系庄先生致歉,并表示愿意以价款的10倍为参照,补偿庄先生150元,遭到庄先生拒绝。
庄先生认为,奶茶交到自己手中时是密封包装的,自己也仅通过插入吸管饮用,显然在这期间飞虫是难以进入密闭液体的,只有可能是在制作过程中飞入,尸体残留在了杯中。故庄先生主张奶茶店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赔偿1000元。
奶茶店则辩称,在奶茶制作过程中,飞虫是不可能进入杯子的。“红茶拿铁”的原料只有红茶和罐装牛奶,封杯机器只需几秒钟就可以完成封口动作,并且封杯完毕之后店员还需要摇杯擦拭,整个制作过程中如果真的有虫子,店员当场就可以发现。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判赔1000元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庄先生主张被告生产的饮品中有飞虫,并提供了相应证据,被告虽对此予以否认,但缺少有力证据支撑,故法院确认原告主张的事实成立。奶茶店在现场制作饮品过程中未严格尽到食品安全生产责任,未及时发现制作的饮品中有飞虫进入,属于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故原告要求奶茶店赔偿1000元,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责任编辑:徐晓阳
oCo奶茶是一个大家耳熟能详的品牌,因此,一些商家想方设法“蹭热度”,另一些商家将自己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出租给他人,结果也需要一同“背锅”。4月24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获悉这一侵犯商标权案件。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介绍,原告A公司经商标权利人许可后,被允许使用“CoCo”“CoCo都可”“奶茶三兄弟”商标。2020年,某饮品店经营者蔡某某与郑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将饮品店的营业执照出借给郑某,后郑某成为该店铺的实际经营者。该店店招名称为“CoCo&Lucky”,“CoCo”字体较“&Lucky”略大,所使用的塑料杯杯体正面印有“CoCo”字样,封口膜和吸管均印有“Co”字样,且店内销售“奶茶三兄弟”饮品。
店招名称为“CoCo&Lucky”店铺 黄浦区人民法院供图
据市场监管部门核查,2020年11月起至2021年3月18日期间,该店仅在两个外卖平台的销售额就超过52万元。原告A公司遂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被告郑某及饮品店连带支付原告A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郑某将店招中的“CoCo”字样放大且呈突出处理,在其经营的饮品店中使用印有“CoCo”字样的塑料杯、印有“Co”字样的封口膜和吸管、售卖“奶茶三兄弟”产品,与“CoCo都可”“CoCo”“奶茶三兄弟”商标构成近似。
被告饮品店向郑某出借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导致郑某有条件将营业执照悬挂在店铺内对外经营,故被告饮品店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结合被告郑某实际所得,人民法院综合考虑网络店铺运营情况和收入等因素,判决被告郑某、被告饮品店连带支付原告A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5万元。
被告郑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源:河南映象网
涉案奶茶 上海浦东法院 供图
奶茶喝到一半,发现上面漂浮着飞虫尸体,奶茶爱好者庄先生着实被恶心了一番,与奶茶店交涉无果后,庄先生将其诉至法院。
3月11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该奶茶店生产的奶茶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判其赔偿消费者1000元。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凭空出现虫子
2020年10月,庄先生像往常一样,来到一家多次光顾的知名奶茶门店,购买了一杯13元的 “红茶拿铁”。店员现场制作完成后,用封口机器密封杯口,随后将奶茶给了庄先生。喝到一半,庄先生却隔着杯子看到奶茶上漂浮着一只黑色飞虫的尸体,他随即前往门店沟通。
店员退还了庄先生13元的奶茶款后,表示具体赔偿事项需和公司沟通,之后再给答复。次日,庄先生出现了轻微腹泻,因症状较轻,没有就医。数日之后,奶茶店工作人员联系庄先生致歉,并表示愿意以价款的10倍为参照,补偿庄先生150元,遭到庄先生拒绝。
庄先生认为,奶茶交到自己手中时是密封包装的,自己也仅通过插入吸管饮用,显然在这期间飞虫是难以进入密闭液体的,只有可能是在制作过程中飞入,尸体残留在了杯中。故庄先生主张奶茶店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赔偿1000元。
奶茶店则辩称,在奶茶制作过程中,飞虫是不可能进入杯子的。“红茶拿铁”的原料只有红茶和罐装牛奶,封杯机器只需几秒钟就可以完成封口动作,并且封杯完毕之后店员还需要摇杯擦拭,整个制作过程中如果真的有虫子,店员当场就可以发现。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判赔1000元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庄先生主张被告生产的饮品中有飞虫,并提供了相应证据,被告虽对此予以否认,但缺少有力证据支撑,故法院确认原告主张的事实成立。奶茶店在现场制作饮品过程中未严格尽到食品安全生产责任,未及时发现制作的饮品中有飞虫进入,属于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故原告要求奶茶店赔偿1000元,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在外用餐时,吃出异物该如何维权呢?
记者就此问题联系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采访,但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认为取证比较困难,而且相关事件往往情况复杂,所以不便接受采访。
连消委会都“头疼”的问题,我们消费者应该怎么办?有律师就表示,如果在外吃饭的时候,吃出异物取证其实非常简单。
律师 袁景潮
我们打开智能手机用摄像功能,将食材的异物拍出来,然后拍一下周围客观的场景;第二步如果你有条件的话,可以通过保鲜膜将有异物的食材进行封存,以及邀请和你一起进餐的人员,或者旁观的人员进行人证;下一步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或者是12345市政府热线,接线人员收到举报之后,会转办给相关的市场监管部门。
如果用餐时异物对消费者造成了伤害,律师建议完成以上步骤后,就到有资质的医院就诊,再由相关机构进行鉴定。
维权不容易
正是因为取证难
所以才有毫无顾忌的商家
正所谓:
消费权益在你手
据理力争要开口
(来源综合:澎湃新闻 广州日报)
文章关键词:维权 责编:邵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