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郑恺新开的火凤祥鲜货火锅店,被成都火锅店品牌吼堂老火锅指责抄袭。这种争端并非第一天发生,孰是孰非自有判定渠道。但抛开具体事件,从经济学上看,这种“维权”未必有道理。 (视觉中国/图)
演员郑恺新开的火凤祥鲜货火锅店,被成都火锅店品牌吼堂老火锅指责抄袭。吼堂老火锅方面说:郑恺的火锅店从设计风格、装修细节,还是各种软装、产品的装盘,都和成都吼堂老火锅高度相似。吼堂老火锅负责人声称己方是维权。
这种争端并非第一天发生,孰是孰非自有判定渠道。但抛开具体事件,从经济学上看,这种“维权”未必有道理。
商标权、著作权和发明专利都被列为知识产权,但其实,商标权、著作权,保护的都不是知识,而是形式。例如,“格力”这个商标,有什么知识呢?这个商标只是区别于其他同类商品的一种形式,它是由格力这个公司开发、维护的。著作权也是如此。例如,你写一本介绍物理学的书,物理定律都不是你原创的,著作权并不保护那些知识,而是保护你对文字的排列组合。
知识产权是否成立,哪些应该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这在经济学界其实也有争议。
一些经济学者赞成保护商标,反对保护装修风格,是因为:商标可以无穷无尽,你开发这个商标,不影响后来者开发其他的商标。但装修风格只有那么一些。如果连装修风格都要保护,那会使得后来者无路可走。
和装修风格相似的,还有商业模式。例如,阿里巴巴使用了支付宝的模式、拼多多使用了拼团购买的模式,别人就不能模仿了吗?如果不能模仿商业模式,那么,后来者将很快无法发展。因为,有效率的商业模式并非无穷无尽的。所以,商业模式的模仿,是正常的。实际上很多商业模式,已经搞不清是谁模仿谁。
吼堂老火锅说自己的设计风格是民国风,郑恺火锅店也是民国风,说这就是侵权。你搞了民国风,别人就不能搞了吗?其实搞民国风的店,在吼堂老火锅之前就有很多,那能否说吼堂老火锅侵了那些店的权呢?即使郑恺火锅店某些装修细节与吼堂老火锅有相似之处,但这些装修细节未必是原创,就算是原创也不应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
当然,这不等于,从经济学道理出发,吼堂老火锅不应该指责郑恺火锅店,只是,它不能用“侵权”来指责。
吼堂老火锅可以指责郑恺火锅店模仿、“山寨”。郑恺作为公众人物,受到这样的指责,如果事实成立,那么,郑恺的社会评价就会下降,那些厌恶模仿、“山寨”的消费者,可能就不会去郑恺火锅店消费。这也是这些消费者的选择权利。
请注意,利益和权利是两回事。举个例子,你租房,我也租房,我们看中同一套房子,我出价比你高,让你没租成,这是损害了你的利益,但并没有侵犯你的权利。利益涉及的是收入问题,而权利涉及的是边界问题。
日常生活中,大部分的利益是通过社会互动、道德评价等方式来调节的,而不是通过法律来调节的。例如,经常让别人埋单、自己不埋单的小气鬼,朋友就会疏远他,而不是去法院告他。这是因为,利益很难界定,法律无从保护;权利可以有清晰边界,法律才有保护的可能。
当然,吼堂老火锅方面未必不明白这些,这也许是一种策略,因为,打着“维权”的旗号,姿态更激烈,更容易引来社会关注,从而给郑恺方面施加更大的压力,或者吸引眼球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来实现自己的利益。采用这一策略,当然也是吼堂老火锅的权利。
(作者系经济学者)
(本文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邓新华
业领导者间的权力游戏少有善终
>文|每日人物曹徙南 编辑钟十五
2014年10月,当当网口号更改为敢做敢当当。6年后的4月末,李国庆率队冲进当当办公大楼将各式公章扫荡一空,并发文高调宣布自己的接管当当“三步走”战略。当时的李国庆肯定不会想到,有位学弟的胆子比他还要大。
仅仅十二天后,在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比特大陆创始人、北大2009届毕业生吴忌寒,暗指现任法人代表刘路遥和一群大汉,在前执行董事詹克团即将领取的营业执照当场抢走。从政府工作人员手里抢东西,恐怕连李国庆都要叹一句后生可畏。
当当夺章、比特大陆抢营业执照,春末的两场企业争权闹剧令人啼笑皆非,却并非特例。
企业领导者间的权力游戏少有善终,从眷侣到怨侣,从兄弟到仇寇,形同陌路是常事,更有甚者为此身陷牢狱。一边是人情,一边是利益,纵使是怀揣清北学历的创业者也难以在两者间交出满意的答卷。
劳燕分飞
2019年2月,李国庆正式卸任当当网CEO,退出法人和总经理职务,并创办早晚读书,二度创业。此时,距他和妻子俞渝共创当当网正好二十年。
在“愉快出走,再度追梦”的人设立下不到一年时间,创业缺钱的李国庆就想通过离婚官司重新分配股权,而俞渝以感情未破裂为由把李国庆挡在了当当门外。这场《公司法》与《婚姻法》的缠斗在今年4月李国庆抢章时迎来又一个高潮,两人爱情早在2019年10月杯子落地或更早时,就已摔得支离破碎。
▲李国庆在综艺节目《吐槽大会》上自嘲 图 / 腾讯视频
>1995年,下海六年的李国庆去了趟美国,带回了一笔投资和一个海归老婆。俞渝当时一心跟李国庆回国,自比辅佐孙中山的宋庆龄,却不想多年以后,自己会亲手把这个领袖赶下台。
俞渝的夺权早有草蛇灰线,2016年当当为摆脱资本压力,从美国退市完成私有化,两人各拿一半股权。这一年也是他们结婚20周年。后来俞渝建议双方各自拿一半股权给儿子,并代持儿子手上的所有股权,最终俞渝持股64.2%,李国庆27.51%。股权结构的变更为李国庆出局埋下伏笔。
曾有当当离职的管理人员表示,其他公司领导做决策,考虑的是数据、市场、竞争对手,但在当当,高层的夫妻关系却是影响决策的重要因素。因为是夫妻店,两人的权职模糊不清,两人都当过董事长,有时又都叫联合总裁。
而最不可调和的矛盾,则是两人在当当发展方向上的抵牾。
从2004年到2014年这10年间,亚马逊、百度、腾讯都曾对当当抛出橄榄枝,准备收购或入股当当,俞渝有意达成合作,却屡遭李国庆拒绝。随着京东和阿里的搅局,当当网主营的图书业务已经见顶,全品类百货又迟迟打不开局面。
2014年两人分歧最大的时候,李国庆从当当网拿了1000万美金另立门户,开发包括电子书、自出版等新业务,两人达成共识,新老业务完全分开,各自为政。
直到2017年海航提出收购当当,估值90亿,85%套现,15%变成海航的股份。对于不断内耗的当当来说,以这个价格卖身退场算是善终。但李国庆觉得海航不靠谱,断然拒绝,还发朋友圈称“所谓的婚姻就是,有时候很爱他,有时候想一枪崩了他,大多时候是在买枪的路上遇到了他爱吃的菜,买了菜却忘记了买枪,回家过几天想想还得买枪”。
此举也彻底得罪了一直想套现离场的俞渝和诸多公司元老。2018年1月,李国庆收到管理层的“逼宫信”,要求其交出负责的所有业务。在此之后,两人的交锋不断被搬到台面上。
在刘强东事件中,李国庆评价称,“非性侵,只是婚外性”。随即,当当网公开与李国庆划清界限,声称其言论与当当无关。
▲李国庆对于刘强东事件的评价 图 / 新浪微博
>李国庆的口无遮拦并不是第一次给当当带来麻烦。早在2010年当当上市时,李国庆就曾因怀疑投行刻意压低当当发行股价而在网上与“大摩女”对骂,把当当网的市值骂掉了20个亿。
彼时担任支付宝首席产品设计师的朱宁下注,赌在2011年11月11日晚上11点前,俞渝会无法忍受李国庆,与其离婚或逼其让权。朱宁看得很准,只是算错了时间。
朋友难当
就在李国庆去美国那年,已从北大辞任5年的俞敏洪也去了趟美国和加拿大搬外援。此后,他靠拉老朋友徐小平和王强入伙,完成新东方的“去家族化”。
不过与李国庆一样,俞敏洪也遇上了请神容易送神难的问题。同为北大校友,一向被揶揄为“土鳖”的俞敏洪却选择使用现代公司制度,完成了自己的权力回收。
2006年,新东方向纳斯达克递交了上市申请,俞敏洪想借助上市公司制度规范内部管理。最终俞敏洪持有了新东方55%的股份,其中10%为代持,用以吸引下一任管理者。徐小平和和王强各分到10%的股份,并被调去了新东方发展研究院。
徐小平和王强二人就此远离了核心管理层,但权力的争斗仍未结束。一山尚不能容二虎,新东方不可能同时存在三个太阳。
▲新东方“三驾马车”已成往事 图 / 网络
>上市后,有了资本的压力,新东方需要保持高歌猛进。对此,俞敏洪一度有些后悔,自觉过于冒进,但徐小平觉得他思想倒退,主张快速扩张。两人多次发生争执,一次争吵后,徐小平缺席了答应学生的讲座。俞敏洪借此召开董事会,讨论徐小平的去留。
决定徐小平去留的那次投票颇为戏剧性。拥有一票否决权的俞敏洪主动弃权,把棋子扔给了包括王强在内的其他小股东。最终投票结果一致同意,让徐小平离开董事会。会后王强追上徐小平,解释称自己投赞成票是因为三人的友谊到了降温的时候。
三驾马车分崩离析的根源是历史遗留问题,在“去家族化”后的权力再分配中,俞敏洪采取了松散的合伙人制度。俞敏洪负责托福考试,徐小平主管留学移民签证咨询,王强则分到了英语口语。一人负责一块地盘,先借给开办费,业务100%属于自己,开班上交15%的管理费,其余归自己。
早期新东方仅限于北京地区,“分封制”为新东方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空间。但随着业务内容和覆盖地区的扩大,利益边界严重混淆和重叠致使各高层之间的矛盾冲突、相互攻伐加剧。
2001年俞敏洪就打算启动股份制改革。改革不可避免地导致部门业务的兼并和重组,每个股东能分到多少股份也成了争执不下的问题。王强、徐小平先后以递交辞职信的形式逼宫。
为避免高层分崩离析,俞敏洪先是通过紧急董事会罢免了徐小平的董事职务,而后一度让出董事长的位置,由王强为首的小股东轮流担任董事长一年之久。新东方的股份制改革一直到2004年才告一段落。表面上,马车回到正轨,但俞敏洪也意识到,两位昔日功臣,已经长成了随时可能“造反”的诸侯。
▲转身成为天使投资人的徐小平 图 / 网络
>2006年,随着徐小平的出局,王强也转为半退出状态,只零星帮新东方做几场演讲。2011年,在徐小平的邀请下,王强正式加入真格基金。而没有了兄弟掣肘的新东方马车也开始全力奔驰,成为今天市值近两百亿美元的教育巨头。
多年以后,面对三人是否还有合作机会的提问,俞敏洪笑着打太极:三个人一起玩是好,但是要和不同的人玩,才会玩出不同的意思。十年合伙人,只剩下陈可辛电影里的那句“不要和最好的朋友合伙开公司”。
铁打的领导,流水的接班人
在权力面前,恋人、兄弟都可以反目,钦定的接班人,自然也随时可以付诸东流。
2019年底,75岁的教父柳传志正式卸任联想控股董事长一职,由宁旻接任。历经数次反复,联想接班人总算尘埃落定。
柳传志描述过挑选接班人的标准:一要漂亮,二要爱我,漂亮意味着能力超群,爱我意味着认同企业文化和创业领袖。
在接班呼声中最高的杨元庆刚入职联想那一年,26岁的孙宏斌时任联想集团企业发展部经理,也曾进入柳传志的接班人名单,后都被否,而孙宏斌更是落到被送监狱的地步。
▲年轻有为的孙宏斌曾被视为联想的接班人 图 / 搜狐新闻
>1990年3月19日,远赴香港开辟分公司的柳传志紧急回京,主持召开第一期“干部培训班”,讨论联想集团到底要办成一个什么样的公司。柳传志先是表扬了孙宏斌的业绩,继而对企业部提出有两点要求:一是和集团统一原则,二是考核和检查分公司营运的情况,然后再考虑如何发展的问题。
柳传志的隐晦批评,已经说明他对孙宏斌在内部势力的壮大有所忌惮,但孙宏斌并未能领会柳传志释放的信号。
这次紧急会议的导火索是一份报纸。1990年3月,身在香港的柳传志看到了孙宏斌在北京创办的《联想企业报》,这份区别于《联想报》的内部小报,赫然写着“企业部的利益高于一切的提法,主任经理主持企业部发展工作具有总裁赋予的所有权力,诸如进人、裁人、分公司经理的任命”。
此时的孙宏斌已成为公司少壮派的核心。加入联想不到两年的他,从普通员工破格提拔为联想集团企业发展部经理。主管在全国各地的18家分公司,人选由其指派,财务不受集团控制。
人人猜测,柳传志之后,孙宏斌将成为联想的掌门人。柳传志也很相信这个年轻人的能力,他在去香港前,还把联想最重要的汉卡分销业务,交给了孙宏斌。
在紧急会议后,柳传志去企业部给孙宏斌和他的下属训话,孙宏斌当时不在。就企业部“造小船”的问题,部门里的年轻人和柳传志吵了起来。事后,柳传志要求孙宏斌将出头的几个手下开除,孙宏斌拒绝该提议,也拒绝了柳传志给他的最后机会。
这次见面后,孙宏斌的下属群情激奋,提议卷款出走。当时孙宏斌手下的分公司掌握着至少1700万的国有资产,一旦出走成真,将会对联想造成致命打击。
柳传志率先报案,而后在公司会议上将孙宏斌解职并控制在西苑宾馆。5月28日,孙宏斌被北京海淀警方刑事拘留。10天后,孙宏斌被正式逮捕,案由是挪用公款。孙宏斌坚持自己无罪,自称因为公司财务制度手续复杂,留了一笔流动资金,给公司做生意的时候用着方便。
1992年8月22日,孙宏斌接到刑事判决书,被判5年,罪名是挪用公款13万元。此时,他已在海淀看守所度过了27个月。后经减刑,孙宏斌在两年后的3月27日刑满释放。出狱18天后,孙宏斌和柳传志一起吃了顿饭。孙宏斌说自己想投身房地产,柳传志没有多说什么,他给了孙宏斌20万安家费,扶上马,还要送一程,又借了他500万启动资金。
2016年9月,孙宏斌以融创中国董事长的身份,签下了一笔联想的收购案,融创中国以138亿元,收购联想控股旗下的融科智地。兜兜转转,两人又一次坐在了谈判桌的两端,相逢一笑泯恩仇。
▲孙宏斌通过顺驰地产和融创中国搅局房地产行业 图 / 网络
>孙宏斌出狱那年,在距离北京1800公里的四川省简阳市,一家名为“海底捞”的火锅店开业了。这家火锅店由四个年轻人创办,张勇牵头,加上妻子舒萍,以及另一对情侣施永宏和李海燕。一开始,四人没有上下级之分,利润、亏损完全共担。
但很快张勇就有了自己的想法,一天下班,舒萍和李海燕照例支起了麻将桌,张勇说要开会。两人没搭理他,张勇掀了麻将桌,踩在散落一地的麻将上开会。他要求由自己担任经理,统筹火锅店的运营,其他三人见势只能同意。1994年,在麻将桌上,海底捞轻松完成了它的权力更迭。
中专生张勇给清北的高材生们上了一课:创业就像谈恋爱,分手要趁早。
获取非法利益
隆昌一火锅店老板
指使厨师将顾客食用过的火锅废油
加工炼制成“老油”重复使用
2021年2月2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由内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并当庭宣判。
这也是内江首例由检察机关单独提起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在这之前,该火锅店老板和厨师均已被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
火锅店用“回油” 老板和厨师均获刑
2020年9月,隆昌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刑事犯罪部分。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6月10日,被告人徐某某在隆昌市隆华路一段251号-255号经营隆昌鑫良火锅店,并聘请被告人刘某为厨师。为节约成本,获取非法利益,徐某某指使刘某将顾客食用过的火锅废油加工炼制成“老油”,再将“老油”掺入到新油中炼制成火锅锅底销售给顾客食用,至2019年9月5日被隆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
该店自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9月5日,共销售掺入了“老油”的火锅锅底173份,销售金额为4844元。经检测,该店内被查获的掺入了“老油”的火锅油中辣椒素含量为2.34*103 ug/kg。
2019年6月11日、7月28日被告人徐某某、刘某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分别至公安机关,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某、刘某回收顾客食用过的火锅油熬制成“老油”再销售给顾客食用的行为系生产、销售“地沟油”的行为,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鉴于二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一审法院依法判决二被告人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被告人徐某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缴违法所得4844元,此款上缴国库;禁止二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刑罚惩处和民事赔偿分开算
火锅店老板和厨师,均因其犯罪行为受到了刑罚惩处,但此事却并没有就此结束。
2020年11月26日,内江市人民检察院就该火锅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向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单独提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该火锅店老板徐某某通过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支付违法所得的10倍赔偿金48440元及专家咨询意见费1500元。
面对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请求,被告人徐某某觉得有些委屈,在他看来,他已经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刑罚惩处的沉重代价,则不应该再受惩罚性的高额赔偿。
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是否于法有据?能否得到法院支持?2月2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拟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依法公告,公告期间为三十日。公告期满,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不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中,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辖区内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徐某某指使员工将顾客食用过的火锅废油加工炼制成“老油”,再将 “老油”掺入到新油中炼制成火锅锅底销售给消费者食用,且难以核查确定消费者主体身份,对不特定社会主体利益构成侵害。
市人民检察院诉前在正义网刊登公告,履行了法定的公告程序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公益诉讼,此时,公益诉讼起诉人有权提起本案诉讼。正义网系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由检察日报主办的门户网站,市人民检察院履行公告程序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条的规定,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侵权责任。
故被告徐某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受到刑事处罚后,不影响其因违法行为导致侵害不特定多数消费者合法权益,而应承担的民事侵权责任。综上,市检察院提起本案民事公益诉讼,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应予支持。
而关于公益诉讼起诉人是否有权主张被告承担惩罚性赔偿金以及承担十倍赔偿金的请求是否过高的问题,法院认为,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原告在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请求被告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该司法解释在确定公益诉讼案件原告可提起的诉请类型时,虽未明确将“损失赔偿”“惩罚性赔偿”列举在消费公益诉讼原告可提出的诉请类型中,但也并不意味该司法解释禁止公益诉讼原告提出“损失赔偿”“惩罚性赔偿”的诉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条款即是关于食品药品领域,消费者可以请求惩罚性赔偿金的规定,虽是针对具体受到侵害的消费者提起的私益诉讼,可以请求惩罚性赔偿金进行的规定,但该规定第十七条同时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的,参照适用该规定。
市检察院作为法律规定的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其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主张惩罚性赔偿金的权利。
据此,法院认为,徐某某因本案行为虽已受到了刑事处罚,但并不影响其同时应承担的侵权责任,其承担的罚金等不能与其应承担的赔偿金进行抵扣。
法院判决: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10倍赔偿金等费用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徐某某销售掺入“老油”的火锅锅底,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即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属于生产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徐某某因上述销售行为获得销售价款4844元,公益诉讼起诉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主张以销售价款的十倍作为徐某某应承担的惩罚性赔偿金依据,要求徐某某承担赔偿金48440元,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被告徐某某的抗辩理由,法院不予采纳。
法院还对本案赔偿金的归属进行了明确:本案赔偿款理应支付至依法成立的特定的消费公益基金,专门用于消费者公共利益的维护等公益活动,但鉴于内江尚未依法建立特定的消费公益基金,本案赔偿款暂上缴国库进行保管。
同时,法院认为,被告徐某某向不特定的消费者销售掺入了“老油”这种含有对身体有害成分的食用产品,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其行为已构成对社会消费者整体共同的人身权益的侵害,公益诉讼起诉人要求被告徐某某就其侵权行为通过公开媒体向社会赔礼道歉,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综上,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徐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侵害消费公共利益的赔偿金48440元,此款上缴至本级国库保管;向市人民检察院支付合理费用1500元;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内江日报》向社会公众刊发赔礼道歉声明。
文稿:高 波
编辑:张佳瑜、郭丽娜
图片:高 波
来源: 最内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