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用演员杨颖(Angelababy)肖像、签名图样推广宣传公司经营的饮品,且宣称与杨颖签约助推品牌升级,杭州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某餐饮公司)侵犯杨颖肖像权、姓名权。记者今日获悉,朝阳法院判决该公司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2017年9月起,杭州某餐饮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QE杯”“QE杯茶饮”及官方微博中发布多篇文章,文章中使用有杨颖手持标注“QE杯”饮品的肖像,实体店面照片、秒拍视频中的宣传海报使用杨颖手持饮品形象、杨颖手写签名,并在推送文章及宣传海报中多次宣称成功携手Angelababy签订合作关于助力QE杯品牌全面升级。此外该公司在其官方微博发布秒拍视频,视频中背景有QE杯奶茶实体店的照片,店铺里有易拉宝海报,均使用了杨颖的肖像。
杨颖认为,该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姓名权,故诉至法院要求公开致歉并索赔经济损失100万元、维权成本2万元。
杭州某餐饮公司辩称,杨颖主张的侵权内容均已删除,公司仅使用杨颖一张照片。且杨颖所主张的实体店并非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属于独立的民事主体,相应的行为和后果应由店面自行承担。
经查,杨颖主张侵权的7篇文章中,至庭审现场勘验时尚有3篇未删除。
法院审理认为,杭州某餐饮公司未经杨颖许可,其行为明显侵犯了杨颖的肖像权、姓名权,应承担侵权责任。该公司使用杨颖姓名和肖像长达一年半以上的时间,使用范围较为广泛,使用方式易使一般公众误以为杨颖就是该公司相关产品的代言人,且部分涉案文章截至庭审当日依然没有删除,侵权行为呈现持续状态。
本案中杨颖提交了与案外人签订的代言合同、收款票据及完税证明,法院综合考量杭州某餐饮公司的上述侵权情节以及杨颖的代言酬劳,认为杨颖关于经济损失诉请的数额并无不当,应予支持。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杭州某餐饮公司在该公司微信公众号、微博中连续十日向杨颖赔礼道歉,并赔偿杨颖经济损失100万元。
天(9日),一奶茶品牌因侵犯肖像权、姓名权,被判赔杨颖(Angelababy)经济损失100万元,并在其微信公众号、微博中连续十日向杨颖赔礼道歉。
被诉侵权的是杭州某餐饮公司旗下经营的一个名为“QE杯茶饮”的奶茶品牌。2017年9月起:
杭州某餐饮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QE杯”“QE杯茶饮”及官方微博中发布了多篇文章,文章中使用了杨颖手持标注“QE杯”饮品的肖像。
实体店面照片、秒拍视频中的宣传海报使用了杨颖的手写签名,推送文章还多次宣称成功与杨颖签订合作。
杨颖认为→
该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姓名权,并向其提出了100万元的经济损失赔偿要求。
杭州某餐饮公司则辩称→
他们已经删除了杨颖主张侵权的内容,并表示杨颖主张的实体店并非该公司分支机构,相应行为的后果应由店面自行承担。
法院经审理认为
杭州某餐饮公司未经杨颖许可,擅自在其主办的微信公众号及微博中将杨颖的肖像及签名用于商业宣传,且宣称与其签订了合作关系助推品牌全面升级,目的在于增加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其行为明显侵犯了杨颖的肖像权和姓名权。
同时,被诉公司使用杨颖的姓名和肖像长达一年半以上的时间,使用范围较广泛,使用方式易使一般公众误认为杨颖就是该公司相关产品的代言人。在庭审现场勘验时,杨颖主张侵权的7篇文章中,仍有3篇没有删除,侵权行为呈现持续状态。
法院最终综合考量了杭州某餐饮公司的侵权情节以及杨颖的代言酬劳,认为杨颖关于经济损失诉请的数额并无不当。最终,一审判决杭州某餐饮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微博中连续十日向杨颖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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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用演员杨颖(Angelababy)肖像、签名图样推广宣传公司经营的饮品,且宣称与杨颖签约助推品牌升级,杭州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犯杨颖肖像权、姓名权。北京晚报(ID:wxbjwb)记者今日获悉,朝阳法院判决该公司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2017年9月起,杭州某餐饮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QE杯”“QE杯茶饮”及官方微博中发布多篇文章,文章中使用有杨颖手持标注“QE杯”饮品的肖像,实体店面照片、秒拍视频中的宣传海报使用杨颖手持饮品形象、杨颖手写签名,并在推送文章及宣传海报中多次宣称成功携手Angelababy签订合作关于助力QE杯品牌全面升级。此外该公司在其官方微博发布秒拍视频,视频中背景有QE杯奶茶实体店的照片,店铺里有易拉宝海报,均使用了杨颖的肖像。
涉案侵权图片
杨颖认为,该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姓名权,故诉至法院要求公开致歉并索赔经济损失100万元、维权成本2万元。
杭州某餐饮公司辩称,杨颖主张的侵权内容均已删除,公司仅使用杨颖一张照片。且杨颖所主张的实体店并非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属于独立的民事主体,相应的行为和后果应由店面自行承担。
经查,杨颖主张侵权的7篇文章中,至庭审现场勘验时尚有3篇未删除。
法院审理认为,杭州某餐饮公司未经杨颖许可,其行为明显侵犯了杨颖的肖像权、姓名权,应承担侵权责任。该公司使用杨颖姓名和肖像长达一年半以上的时间,使用范围较为广泛,使用方式易使一般公众误以为杨颖就是该公司相关产品的代言人,且部分涉案文章截至庭审当日依然没有删除,侵权行为呈现持续状态。
本案中杨颖提交了与案外人签订的代言合同、收款票据及完税证明,法院综合考量杭州某餐饮公司的上述侵权情节以及杨颖的代言酬劳,认为杨颖关于经济损失诉请的数额并无不当,应予支持。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杭州某餐饮公司在该公司微信公众号、微博中连续十日向杨颖赔礼道歉,并赔偿杨颖经济损失100万元。
来源丨北京晚报
记者|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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