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8-12日,番禺区大石街综合行政执法二分队(食安)在全力支援大石街会江村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错峰时间,联合大石市场监管所等职能部门,对辖区内餐饮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与疫情防控专项行动。行动共检查企业52家。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餐饮单位是否落实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4号),是否张贴“谢绝堂食,只供外卖”标识。
检查组要求餐饮企业严格落实暂停堂食,只可提供到店自取、网络或电话等外卖订餐服务,告知餐饮服务单位要对从业人员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严格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场所环境卫生控制要求,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保持经营场所空气流通,要求员工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严禁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上岗。
< class="pgc-img">>开展食品安全与疫情防控检查
对于检查当中存在消杀不到位、疫情期间登记记录不完善、缺少疫情防控工具等问题,检查组现场指导其整改到位。
检查组表示,将采取不定时抽查餐饮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情况,一旦发现堂食,将立即采取查封停业的措施处置。
文/图:番禺融媒记者袁辉 通讯员黄绮梅
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2-20 12:12:23 阅读次数:1074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第18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2月20日12:00时起,对我区大石街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有序解除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解除大石街大涌路174-5号、174-6号、174-7号、174-8号的封控管理;解除大石街红领巾路以东北、大涌路以南、新光快速路以西所包围区域的管控管理;解除大石街105国道以东、三枝香水道以南、沙溪大桥—迎宾路—番禺大道以西、南大路以北区域的防范管理。
二、上述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解除管理后,执行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一)严格公共场所管控。社区内的公共场所、密闭不通风经营场所(影剧院、KTV、酒吧等)、批发市场、肉菜市场、食肆、宾馆、超市、小门店等各类经营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限流等管控措施。
(二)加强交通管控。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措施。
(三)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居民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要及时报告社区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医。社区活动期间,要戴口罩,保持一米距,不串门,不聚集。
特此通告。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2月20日
据相关通知,从2020年2月8日起,番禺区对全区活禽产品交易市场暂时休市,恢复时间另行通知,休市期间全区范围内所有活禽产品交易市场不得开展活禽(指供食用的鸡、鸭、鹅、鸽、鹌鹑等家禽)经营活动。同时,根据番禺区发布的1号通告,全区餐饮单位暂停堂食服务,禁止一切聚集性用餐。
前天2月8日,也是元宵佳节,大石街食安办依旧奋战在防疫第一线,检查大石街辖内大型超市和农贸易市场,并检查各餐饮店是否存在堂食的现象。
▲接到大石街通报后,餐饮店张贴相关告示
>检查活禽市场休市期进行活禽经营将依法予以处罚
当天,大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健强带队检查大型超市与农贸市场落实休市的情况,要求休市期间全街范围内所有活禽产品交易市场不得开展活禽经营活动,并要全面做好活禽交易市场清洗、消毒工作;休市期间进行活禽经营活动的市场和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当天,工作人员共检查11处农贸市场,发现河村市场入口处和东联朝东路有活禽售卖,处理后已经整改,复查发现已经没有再售卖。
据悉,自从疫情爆发以来,大石街对辖内农贸市场及市场周边经营户展开了全方位巡查,重点检查活禽销售市场收市前当日活禽零存栏和“三分离”的落实情况,不许售卖野味,要求落实体温测试、市场内相关人员一律要戴口罩等。2月7日,已向各市场经营主体和活禽经营户传达区的通告精神。
▲检查大型超市与农贸市场
>▲对活禽交易市场进行清洗、消毒
>落实1号通告对存在堂食现象的餐饮店进行处理
当天,大石街食安办主任陈泳豪带队检查各餐饮店,贯彻执行番禺1号通告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了大石地铁站A出口餐饮店铺及周边较大的餐饮店等。当天共检查21间餐饮店,发现有6间餐饮店没有执行停止堂食要求,对此,工作人员当场立即要求做清场处理,并且要求门口张贴不做堂食只能做外卖的标签。
某餐饮店营业中,按文件要求,马上停止堂食。
>某奶茶店在营业中有人在堂食,要求禁止堂食。
>目前,大石街已发动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一起派发宣传单及现场检查,不少餐饮店已贴出告示。
现在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
为了大家的健康和安全,
不要去堂食避免人群聚集,
尽量打包回家或点外卖,
为疫情防控出一份力!
番禺区1号通告:
广州市番禺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单位工作要求的通告(第1号)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和《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强化食品经营监管做好疫情防控的公告》精神,就我区餐饮经营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各餐饮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暂停大厅、堂食服务,可提供到店自取、网络或电话等外卖订餐服务,可采取独立包房(每房限一桌,不得拼桌)为散客供餐。
二、禁止一切聚集性用餐活动(含自办宴席,单位食堂除外),禁止餐饮单位或个人承接或为聚集性用餐提供服务。
三、严禁有疫情发生地接触史或从疫情发生地抵达(返回)我区的员工在居家隔离期间上岗,严禁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上岗。全体员工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
四、未落实对所有进入本单位人员测量体温、确保进入人员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的,一律不得经营。
五、请全体市民积极配合,并予以支持。发现餐饮单位有违反本通告事项的,可拨打12345热线举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通告紧急措施的解除时间将另行通知。
广州市番禺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记者 小惠】
【编辑 橙子鱼】
部分资料来源于大石街食安办
来源:微社区e家通大石在线(微信号:xxsbejt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