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吗?在县城的学校承包学生餐厅窗口,日卖3000元左右,经营半个月,算了一下账,却还赔钱。
< class="pgc-img">>有人会认为: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在学校开的学生餐厅,客源基本稳定,因为每个学生一日三餐都在学校的学生餐厅吃饭,并且每天能卖3000元左右,内行人都知道,社会餐厅的毛利润大都是在60%左右的,怎么会赔呢?那么这个钱被谁挣去了呢?
< class="pgc-img">>在这里我用我的亲身经历告诉你:老板确实是在赔钱,这可不是我在瞎说,其中的细节,听我慢慢的道来,聪明人听后都会明白,挣的钱跑哪去了?
事情是这样的:半个月前,我找了一份工作——在一家高中学校的学生餐厅后厨帮厨和为学生打饭卖饭。
< class="pgc-img">>承包学生餐厅窗口的老板是我们本地的一对小夫妻,因为之前老板是在别人的饭店当大厨,月工资七八千,但是有时候受顾客和老板的气,所以不想干大厨的工作了。听说我们县城的一所高中学校,在向外承包学生餐厅窗口,于是老板小夫妻就觉得自己有当大厨的优势,并且也了解餐厅的毛利润,一般都在60%左右,只要有客源,就一定能挣钱,又听学校管理餐厅的领导承诺很多优惠条件,例如:学校除了收取水电费和扣除营业额的27%个点以及交5万块钱的押金外,不再收其他任何费用。
< class="pgc-img">>校方还声称:如果你的资金有限,对于采购食材的资金不足,那也没关系,商户可以(其实是必须)先欠款用他们统一采购的指定食材,每个月卖完餐后再结账付款。
< class="pgc-img">>还承诺,使用学校餐厅管理部门采购的食材,如果一旦学生出现餐饮问题,学校可以全部承担,声称这些食材都是经过国家食品安全卫生许可的有安全保障的食材,如果是自己采购的食材出现问题,学校一概不负责任,并且还加大罚款,甚至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所以,校方规定:不许商户私自采购食材,还声称这是对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负责。
< class="pgc-img">>表面上看来,这是多么利好的政策呀,等于是你可以免费的拿学校的房子和资金做生意,并且还有食品安全的保障,所以老板就欢天喜地的签了合同,压了五万块钱的押金,承包了一个窗口,并且找了两个员工,其中一个就是我。
< class="pgc-img">>其实最大的坑就在这:看似让你免费做生意的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大的黑洞。 因为学校提供的食材价格和卖的学生餐的价格都是由学校餐厅的管理人员定的。因为提供的食材价格比市场价格平均要高四到五倍,这就变相的从中又抽走了一部分的利润。
< class="pgc-img">>并且,校方还规定:学生餐的价格不能高,必须是学生能消费得起的价钱,这就等于拿高价钱的食材,做低价格的餐饮,这其中就压缩了利润。
还有就是学生在买学生餐的时候不允许用微信和其他方式付款,只能用学校统一安装的刷学生饭卡的一种刷卡机,如果一旦发现用其他方式付款,学校会加大罚款,而刷卡机刷的钱都刷到了学校管理餐厅的某领导的账号上,也就是说,这些窗口老板每天卖的学生餐的钱是学校某个领导在收钱,只是在每个月月底,学校再把每个餐厅窗口的总营业额全部打出来,再扣除老板在学校领的食材钱,学校扣的27个点的钱,水电费钱,有时候还有各种检查你的餐厅和出餐口卫生不达标,扣罚的钱,剩下的才是老板的,而老板还要在领取的款里边发员工的工资,最后剩下的才是利润。
< class="pgc-img">>大家可以算一下,这样高价领来的食材,低价卖的学生餐,毛利润最多能达到45%,学校净抽走了27%,还剩26%,而我们两个员工的工资又占1%,又加上各种罚扣,老板只剩下20%左右。这还是在每天做的餐,每天都能卖完的情况下算的。
而事实是:
每个窗口每天做的餐,每天都有剩下卖不完的,无论是什么餐,学校有规定不能卖剩饭剩菜,必须要倒掉,所以倒掉的多了,有时候还亏损。还有员工和老板一天的吃喝用度,加上老板买的餐具设备坏了需要自己掏钱维修,所以半个月下来,老板亏损了一万多到两万。这样算下来,承包窗口老板挣的钱都跑到谁的腰包里了,我不说大家也应该明白了吧?
< class="pgc-img">>有位对社会有研究的伟人曾说:如果一个社会的法律,医疗,教育这三大体系腐败了,那么这个社会就无法拯救了。
< class="pgc-img">>在这里我只能说这么多,再多说了可能都不会给我发表了。大家心里明白这本账就可以了。谢谢你的阅读![作揖][作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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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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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餐厅的基本情况
1.餐厅于 市 路 号,面积共 平方米。
2. 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10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1. 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 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 内退还。
2. 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 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 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 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 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 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 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 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5. 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 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 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 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 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 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7.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8.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 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 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 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 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 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 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保密义务
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终止
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 天正式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向 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者 徐润杰
承包餐厅窗口时缴了两万元押金,解约后却被告知押金无法退回。日前,家住黄岛区的市民李先生遇到了糟心事。据李先生称,当时承包窗口时,与青岛盛世康源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但两万元押金分两笔支付给了当时负责招商的李经理。现在他想要回押金,公司老板与收取押金的经理各执一词。
“今年2月我在青岛明天中学的餐厅承包了一个窗口,当时是向李经理交了两万块钱的押金,现在我因为受伤了没法继续进行经营,就与公司解约,但是押金现在还没有退还给我。”近日,青岛市黄岛区的李先生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情报站反映,自己于2023年2月与青岛盛世康源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在青岛明天中学餐厅承包了一个窗口进行食品经营,并交付了两万元的押金,其中一万五千元由自己通过微信交付,剩余五千元由李先生女儿现金支付。而后李先生因工作时不慎被烫伤,无法继续经营活动,遂与公司解约,并要求退还当时所交付的两万元押金。“我联系了公司,但是公司这边却告诉我当时的押金没交到他的手里,让我去找当时收押金的李经理。”李先生说道。
在李先生提供的合同中,记者看到,合同甲方为青岛市盛世康源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法人赵先生,乙方为李先生,同时明确规定了应交付的保证金款项及无违规情况保证金应全额无息退还。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李经理。“当时我是在盛世康源工作,当时我担心工资发不到我手里,就跟老板说,公司老板就让我收了押金先拿着一万,也好有个保障,结果我的工资到现在一分钱都没拿到。”这位李姓经理告诉记者,当时所收取的押金由公司老板赵先生授权收取,收取后部分押金已交由公司老板。同时李经理表示,自己的工资还尚未结清,手中的押金已抵工资,因而无法将手中的钱退还给李先生。“当时让我来干活的时候,我说过要拟个合同,结果老板以各种理由推脱。”
李经理与赵先生的微信聊天记录(李经理提供)
“他(当事人)的账目目前已经结清了,但押金当时并不是由我们收取的,这笔钱并没有交到公司手上,公司没法自己掏钱退这个押金。”青岛盛世康源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赵先生告诉记者,李经理并不属于盛世康源,而是第三方中介,押金并未交由公司保管。不过,对于李经理所说的工资未结及收取部分押金的内容,赵先生表示否认。“他跟我们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他对外宣称是我们公司的经理,打着我们公司的旗号给别人介绍工作,然后赚提成。”
7月29日,记者联系到青岛明天中学的相关负责人。关于此事,负责人告诉记者,将了解具体情况后进行回复。截至发稿前,记者未收到相关答复。
李先生的两万元押金该如何讨回?为此,记者联系到山东坤华律师事务所的赵雷律师,赵律师表示,李经理与赵先生之间的纠纷系公司内部纠纷,李先生与公司是合同关系,希望通过三方共同协商,按照合同的规定由公司将李先生的押金返还,随后由李经理与赵先生共同商议解决纠纷。如若协商不成,建议李先生到司法机关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此事后续将如何进展,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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