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不付钱的人,往往都会找各种理由。餐馆为了占据有利位置,最好实行餐前付款制,以避免吃霸王餐情况的出现。同时,还须安装监控,并须确保无死角,这样就有完整的音视频证据来证明餐馆的清白。
但即使采取了上述手段,还是会遇到这样的场景,比如甲某吃完饭就是不给钱,还想跑?餐馆怎么办?可以扣留甲某随身携带的物品吗?可以拦住或者扣留住甲某不让走吗?
有人说,扣留物品、扣留人身是侵犯他人财产权、人身权的行为,不可以干。
有人说,不能扣物扣人,随他走吗?餐馆就应该受着窝囊气吗?
民法典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吃霸王餐的人也是说“不”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甲某吃完饭就是不给钱,还想跑的,餐馆可以扣留甲某随身携带的物品,也可以拦住甚至扣留住甲某不让走。当然,餐馆采取这些措施的同时,要立即报警,请求警察到现场来处理。餐馆不得对甲某这种人进行谩骂、殴打等等行为,因为这些行为与餐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无关。另外,有数件物品都可以扣留的,应当选择扣留与餐费相当或者略高些的物品;有与餐费相当价值的物品可供扣留的,就不应该选择拦住或者扣留住人不放,因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要求“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合理措施”(注意其中的“必要范围”“合理措施”字眼)。
餐后无当理由拒不付款的行为,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寻衅滋事行为,餐馆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请求警察调解处理付款纠纷;如果付款纠纷未能调解成功的,餐馆可以请求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等规定对吃霸王餐的人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参考,不是对有关法律问题的正式法律意见。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请与我联系。
<>之以恒是个很好的习惯,毛有错,持容易恒很难。
好多人问我生意不好怎么办,没头没脑的冒出来这么一句,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啊。
说不知道,别人就觉得矫情,不说拉倒,搞什么不知道出来,忽悠谁呢。
说知道吧,我又不是算命的,这玩意怎么瞎猜,别人觉得你是个大湿,一定有办法的,即使是个算命的也得先打眼扫描一下你才能抛出一句话去试探一下:这位仁兄我看你印堂发亮,最近必有异象,来来来,待我给你算上一卦……
其实生意不好的店或者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缺少客户,于是,我就说,我看你印堂发暗,你是命里缺客户啊!
于是乎,对方送上一个大大的拥抱,一排大拇指送上,果真是大湿,我这就是没客户啊。
其实呢,生意不好的店,可不都是没人缺顾客呗,你见过哪一家人满满的店生意不好过?
人就是这样一种动物,只爱听自己爱听的话,昨天文章里面说的那个找我做开店策划的,一月要盈利30万,自己没有思路,没有方向,还没有钱。
最后说了,出一万的费用,包括物料人工宣传成本,最后要保证30万盈利。
大家都太心急太冒进了,这样做会塌方的。
可是我知道,他的钱一定会花出去的,有人愿意找这样的客户,会让他把这钱花光的,套路深的还有很多的方法一点点榨干他,我做不来,也不忍心,所以,还是老老实实爬我的山吧。
要记住,不是所有的钱都能赚的。
昨天聊天的时候,有读者问起这个人,还说,他这钱是税务局要收的,我说为啥啊?那家伙笑着说,智商税呗!
是哈,这税一定要交,不交永远不会明白。
回到正题,没有客户怎么办呢?
很简单啊,现在有个现成的好工具,就是微信,关于微信的文章我写了太多了。微信是个好东西,不是有个企业家说过吗,是马云吧,这么牛逼的话一定是马云说的,他说:失去微信,你将失去一个时代!
哇哦,太牛逼了,我一定要做好微信。(这时,角落传来一个低低的声音,悠悠的传来,微信是小马哥的,和马云是对手,不是友商。[捂脸])
玩转微信有个最最重要的就是好友的数量,你就有2两个好友做什么营销也白搭。
于是回答本文开头的第一句话,持之以恒加好友,这是我给好多找我学习微信的人说的第一件事,也可以说是布置的第一份作业,完成率呢?
1%,都达不到。
没几天就有好多找我问的,有没有快点的办法,有没有速成的,这样太慢了,太没有效率了,总之,有一万种理由说明这件事不靠谱。
浮躁,两个金光闪闪的大字,写在大家的脑门上,熠熠生辉。
用脚趾头都能想出来,真有,怎么会轮到你?
要不花钱买吧,一个加满好友的精准微信号10万+,有价无市,真有卖给你的100%是骗子,你问我怎么知道的,此乃天机不可泄漏。
如果你看完文章后做了些什么,比如,让更多的人知道这篇文章,我可以考虑稍稍泄漏一下上面所说,为什么肯定是假的,做完留言就可以了。
所以本文开头就说了,持之以恒太难了,做不到,是很多人做不到。做到的?
呵呵,我有几个读者真的是做到了,结果,反正是忙的没有一丁点时间,连和你打招呼的时间都没有,因为有钱人都知道,只有时间是最宝贵的,他们都是感叹时间太少了,根本不够用,穷人呢,无聊,到处花时间找免费的方法,或者能投入一万赚到30万的生意,于是就出现了这样一幕:
不会选择;
选择了不坚持,总认为选择的不对;
于是不断地重复去一遍一遍的选择。
这几天遇到的读者都是这个问题。
返回加好友继续说这个话题。
其实对于饭店餐饮来说加个好友还真的不是问题,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吃饭后顾客来结账的时候,一定是结账以后,记住,一定是结账以后。
为什么,前面的文章讲过的,结账后顾客的心理是完成交易了,这时候,你再给顾客任何东西对于他们来说都是惊喜,出乎意料的,因为在普通人的心中,交完钱就完了。
我们不是,记得姐夫说的那句话吗,没有结束这才刚刚开始。
交钱后,记得一定要要求顾客扫码加你微信,这时是最好的时间节点。
好多人说的也是加微信这个环节,加不上,其实呢,是没有用心做事,被人拒绝几次就认为这件事不行,哪有这么多不行,这世界就是行多,加不上说明你没有给顾客价值和安全感。
你想,别人不加你还不是你不值得信任,还不是你没有价值吗?
那怎么办?
很简单啊,给顾客理由就行。
1、给顾客一个安全感
2、塑造自己的价值
3、让顾客保持不删除你的理由
如果一个没有只是硬加当然也可以,估计成功率1%就不错了,很多人不加。
思考,如果是个男性顾客,一个人,没带女伴来的,你恰好是一位美女,这事简单了,你掏出手机扒拉出你的二维码,给他一个甜甜的微笑,估计,那边已经软的拿不出手机扫码了。此时记住一定确认没有女伴,如果老婆跟着,你这样做,男的不敢加你,女的会出门就拿过手机来删除你的微信。
说正事,上面的三个理由,只有一个理由的时候加起来有难度,两个就好一点,三个都具备85%的成功率。
好了,还是设计吧,价值好说,送20元现金,你会说肯定是下次使用了,对不,废话,看前面,已经结账完毕了,还退钱吗?我的微信朋友圈,会不定期举行活动,最高奖可以当餐免单,关注我的朋友圈,就可以了,这理由够不够不删除?
套路再深一点,还可以结合我餐饮营销八式,不知道你买了没有,如果没有买,私聊我或者在朋友圈向前翻,找付款的二维码自己扫码就可以了。
里面有很多招式,一篇8个招数,价值巨大,价格很低,相当于一个营销方法才卖不到10块钱,连买盒好烟都不够,这算是广告吗?
很多人看过,不知道应该怎么用才好,其中有一个招式就是加一元抽奖,很多人想不明白,总是想着套用某一个招式,或者某一个招式可以拿到他们店里直接就用。(老师,你写了那么多关于营销的文章,有没有哪一篇适合我这边快餐店使用的。)
这个还真没有,哪里会有这么正好的事,没有。
那个一块钱抽奖免单的就可以结合加微信来用,很简单啊,加微信直接参与抽奖,中奖后可以当餐免单,这样,不但加你好友了,还不会删除,谁不想试试运气假如一不小心免单了呢。
后面的我都给你想好了,这已经成交很好了,但是要更完美,就要再加上一个信任,这个算是作业,你自己思考,你的店,你怎么给顾客信任呢?在文章后面留言回复此问题,分析精确观点清晰的可以免费获得上面问题的答案。
精彩还在后面。没完……
时间不早了,明天接着写,待续!
2017百城百山 @ 印记
城市:登封、洛阳、三门峡、潼关、华阴、运城、太原、浑源、大同、阳泉、晋城,林州。许昌、十堰武当镇、安康、汉阴,神农架林区木鱼镇,宜昌,常德,长沙,韶山,衡阳南岳古镇,井冈山市茨坪镇,贵溪市龙虎山镇,武夷山市九曲码头,25城。
登山:西岳华山,中岳嵩山,北岳恒山,佛教圣地五台山,晋豫交界太行山。湖北十堰道教名山武当山,神农架,韶山,衡山,井冈山,龙虎山,11座山。
山外景区:云冈石窟、龙门石窟、少林寺、白马寺、悬空寺、舜帝陵、晋城皇城相府,林州红旗渠、汉阴凤堰古梯田,三峡大坝,南岳大庙。
2017.03.14
刘克(万能的姐夫)系头条号签约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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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夫说:越害怕越失去,越付出越成功,越分享越快乐!
每天一篇原创,这是我的第【671篇】原创文章
>东淄博,一家烧烤店老板发现有两桌客人没有支付餐饮费,于是便尝试联系对方,不曾想一个时钟不接电话,另一个接了电话却态度非常嚣张,表示自己还没发工资,我要是老板我就认了。老板很无奈的称,想吃霸王餐你就说,我请你就是了,你跑啥?目前,老板已经报警。
五月的风,带着孜然与辣椒的香气,从齐国故都淄博城中飘散开来。这座因烧烤而一夜爆红的城市,迎接着来自五湖四海的游客,热情好客的淄博人民,用真诚与美味,谱写着一曲曲宾至如归的动人乐章。就在这欢腾热闹的氛围中,一起发生在烧烤摊上的“霸王餐”事件,却像是一盆冷水,浇灭了人们心中的一部分热情,也引发了人们对于诚信的深思。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在淄博经营烧烤店的老板。五一假期,他的店里顾客盈门,老板和店员们忙得脚不沾地,恨不得“长出三头六臂”来招待客人。就在这热火朝天的景象背后,却隐藏着一丝隐忧。夜幕降临,人群散去,老板在清点账目时,发现有两桌客人竟然没有付钱就悄然离开了。
“这年头,还有人吃霸王餐?”老板感到难以置信。他立即尝试联系其中一桌客人,电话接通后,对方却支支吾吾,声称自己“还没发工资”,要求老板免单。老板好言相劝,建议客人先借钱或者用其他方式支付,却被对方粗暴地拒绝了。
更令人气愤的是,另一桌客人更加嚣张,接通电话后,不仅没有丝毫悔意,反而理直气壮地表示:“我要是老板我就认了!” 老板顿时感到一股怒火涌上心头,他意识到,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消费纠纷,而是赤裸裸的“老赖”行径!
“霸王餐”事件一经曝光,立即在网络上引发了轩然大波。网友们纷纷对“老赖”的行为表示谴责,认为他们不仅损害了商家的利益,也玷污了淄博这座“热情之都”的形象。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霸王餐”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呢?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顾客到餐厅用餐,与商家之间形成了一种消费合同关系。顾客享用了商家提供的服务和食物,就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这是基本的契约精神,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也就是说,顾客在享受了餐饮服务后,拒不支付费用,就构成了违约行为,商家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顾客在明知自己没有支付能力的情况下,仍然到店消费,并故意逃单,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诈骗。因为商家的服务是建立在顾客有支付能力的基础上的,顾客的行为实际上是利用了商家的信任,骗取了商家的服务和食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如果“霸王餐”的行为构成诈骗,相关人员将面临行政处罚。
如果顾客在被发现逃单后,还采取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拒不支付,甚至扰乱了店内的正常秩序,那么他们的行为还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刑事处罚。
“霸王餐”事件的发生,固然令人气愤,但也引发了我们更深层次的思考。
这起事件暴露了一些人在诚信意识上的缺失。在他们看来,“吃霸王餐”似乎只是一件无关痛痒的小事,殊不知,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社会公德,也触犯了法律底线。
这起事件也提醒广大商家,在经营过程中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可以通过安装监控设备、要求先付款后消费等方式,来有效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在全社会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让诚信成为每个人心中的“定海神针”。
淄博烧烤的火爆,不仅在于美味的食物,更在于热情好客的城市文化。而诚信,正是这座城市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让我们共同努力,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守护诚信,共建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