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餐饮消费
提升住宿服务品质和涉外服务水平,培育一批中高端酒店品牌和民宿品牌,支持住宿业与旅游、康养、研学等业态融合发展。依法依规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乡村酒店、客栈民宿服务。
2
文化娱乐消费
深入开展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持续实施“百城百区”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开发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创意重点项目。扩大文化演出市场供给,提高审批效率,增加演出场次。鼓励沉浸体验、剧本娱乐、数字艺术、线上演播等新业态发展。
3
旅游消费
加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推动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创新规范发展,实施美好生活度假休闲工程和乡村旅游提质增效行动。推进商旅文体健融合发展,提升项目体验性、互动性,推出多种类型特色旅游产品,鼓励邮轮游艇、房车露营、低空飞行等新业态发展,支持“音乐+旅游”、“演出+旅游”、“赛事+旅游”等融合业态发展。增开银发旅游专列,对车厢进行适老化、舒适化改造,丰富旅游线路和服务供给。鼓励各地制定实施景区门票优惠、淡季免费开放等政策。
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品质,完善立体换乘、汽车租赁等服务,便利旅客出行。
优化入境政策和消费环境,加快恢复航班班次,提供多样化支付服务,研究扩大免签国家范围,深化文化旅游年活动。
4
体育消费
引导各地推出特色鲜明的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积极发展冰雪运动,持续推动冰雪运动在全国普及发展。深化促进体育消费试点工作,培育一批国家体育产业和体育旅游发展载体。
5
绿色消费
推广应用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完善能效水效标识管理,提高家装、出行、旅游、快递等领域绿色化水平。
6
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
推动科技服务、旅游等领域开放举措全面落地。
7
加强服务消费监管
鼓励社区、商场、景点、平台企业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促进消费纠纷源头解决。
8
完善服务消费标准
制修订服务消费相关标准,完善文化、旅游、餐饮住宿、家政服务、养老托育、家居家装、商务服务等领域标准。
庆阳到底有谁在啊!
夏日色彩图鉴!总有一种颜色让你爱上庆阳
庆阳香包,到底长啥样?
来源:黔东南州市场监管局_政务要闻】
自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开展以来,州市场监管局坚持以问题推整改、以示范树标杆、以共治促提升,扎实推动旅游景区餐饮服务提质增效。
一、依托“三重”整治手段,推进景区餐饮问题查改到位
聚集旅游餐饮监管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全面排查整治旅游景区餐饮问题。一是开展“拉网式”问题排查。在做好前期省市场监管局调研反馈问题整改提升的基础上,坚持“一个问题也不放过、一户也不落下”的原则,组织干部对全州1063家景区餐饮店开展拉网式排查,逐户建立问题排查台账,确保问题排查到位。截至目前,累计排查景区餐饮店1039家次,发现问题120个。二是开展“驻点式”问题整治。坚持查处一批问题、规范一个行业、带动一个景区,全面抓好景区餐饮店各类问题整改。从州局综合执法支队,精派4名执法骨干驻点西江千户苗寨,开展驻点式问题整治,指导县市场监管局对违法问题立案查处。截至目前,累计整改问题110个,立案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餐饮原料超期等违法问题20起,罚没款3.5万元,责令停业整顿餐饮店8家。三是开展“常态式”巩固提升。针对餐饮问题易反弹的特点,坚持“整改一户、规范一户”的工作思路,一边开展问题整改、一边开展成效巩固,定期对已整改完成的经营户开展“回头看”,详细查看整改巩固情况;对有重复倾向性问题风险的,提前采取规范措施,严防问题反弹,确保整改效果。
二、打造“三类”示范样板,引领景区餐饮服务品质提升
结合景区餐饮店经营项目广、监管尺度难统一的问题,积极打造示范标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一是制定一项餐饮规范要求。聚焦旅游景区餐饮服务短板,以《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为基础,制定《黔东南州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规范要求》,详细明确景区餐饮服务在设施设备、食材来源、操作规范等方面的24项规范指标,确保全州景区餐饮服务质量提升工作规范有效、标准统一。二是打造一批餐饮行业标杆。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将餐饮设施配备齐全、卫生环境好、操作规范及投诉举报少的餐饮店创建为景区示范店,树立景区餐饮店学习标杆。截至目前,整改达标餐饮店381家,创建餐饮服务示范店34家。三是建成一个餐饮示范景区。按照“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将西江千户苗寨打造成为餐饮行业示范景区,提炼可学习、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全面推广学习西江景区模式,推动全州景区餐饮服务质量整体提升。
三、发挥“三方”监管力量,实现景区餐饮共治良好成效
积极落实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巧用智慧监管作用,推动景区餐饮社会共治。一是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发挥部门监管作用。根据景区内市场主体分布状况,把景区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将基层市场监管分局的干部编入到网格中,作为市场监管网格员。同时,在网内按照10户左右经营主体为一个联户的标准,划分联户共同体,并在每个联户内选取1-2家联户示范店,作为联户内规范经营的标杆,带动联户其它经营主体规范经营,营造“联户店内示范经营、网格员监督经营”的共治共管局面。二是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发挥线上监管作用。在省市场监管局大力支持下,新建旅游景区餐饮质量安全智慧治理系统,选取西江千户苗寨40家餐饮店为试点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带动其它餐饮店安装线上监控摄像头,进行全流程动态监管,提升景区餐饮店智慧监管水平。三是推进“红黑榜”制度建设,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定期分析景区餐饮店的投诉举报和网络舆情,采取评分赋榜的方式,对经营信用好、服务质量高的餐饮店给予“红榜”,对经营信誉差、投诉举报多的经营店给予“黑榜”,以此为引流导向,强化景区餐饮服务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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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务标准
引 言
山东自古崇礼尚义,热情好客,素称孔孟之乡、礼仪之邦。为进一步弘扬好客文化,用“好客服务”诠释“好客山东”品牌价值,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促进文化、旅游等领域经营主体提质增效,打造“好客服务”金字招牌,促进山东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作为指南标准,为文化和旅游场所“好客服务”提供专业指导,引导文化和旅游单位、从业人员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
本标准由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好客服务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总则、好客服务规范、服务评价及监督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境内旅游服务场所和文化服务场所。其中,旅游服务场所包括提供游览服务、旅游住宿服务、旅游餐饮服务、旅游购物服务、旅游交通服务和旅游娱乐服务等场所。文化服务场所包括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非遗馆) 美术馆、图书馆、艺术表演场所、文化服务中心(点)等场所。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GB/T 36733-2018 服务质量评价通则
GB/T 28222-2011 服务标准编写通则
GB/T 31385-2015 旅行社服务通则
GB/T 15971-2023 导游服务规范
GB/T 16868-2009 商品经营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GB/T 26356-2010 旅游购物场所服务质量要求
GB/T 26355-2010 旅游景区服务指南
GB/T 36721-2018 博物馆开放服务规范
GB/T 28220-2023 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
GB/T 32939-2016 文化馆服务标准
WH/T 98-2022 公共美术馆服务规范
GB/T 14308-2023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26358-2022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
GB/T 41648-2022 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
GB/T 39000-2020 乡村民宿服务质量规范
GB/T 33497-2023 餐饮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GB/T 16767-2010 游乐园(场)服务质量
GB/T 26353-2010 旅游娱乐场所基础设施管理及服务规范
GB/T 39002-2020 餐饮分餐制服务指南
GB 3165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
GB/T 18973-2022 旅游厕所质量要求与评定
GB/T 36746-2018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服务等级评定
GB/T 19095-2019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T 2893.5-2020 安全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
GB/T 19012-2019 质量管理顾客满意组织投诉处理指南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好客山东 Friendly Shandong
“好客山东”是山东整体形象和旅游目的地品牌,是对山东地域文化特色、人文特质和旅游服务特色的精准凝练,是孔子“仁者爱人”思想、管仲“以人为本”理念等山东优秀传统文化在现代文化和旅游服务领域的传承和发展,体现了齐鲁文化的磅礴大气和山东人的敦厚热情。
3.2好客服务 Friendly Service
好客服务是根植齐鲁文化、源于山东人文特质的旅游服务理念,是“好客山东”旅游目的地品牌在服务领域的落地和体现。好客服务强调地域文化的展现、人文情感的交互、个性化与标准化服务的融合以及旅游体验的全面优化,旨在为游客提供独特而深刻的情绪价值,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并与游客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实现“宾至山东如归家,客到齐鲁似还乡”,提升“好客山东”的品牌价值。
总 则
4.1自觉践行好客理念。好客服务应体现“有朋自远方来, 不亦乐乎”的君子情怀,将好客理念转变为自觉的服务行动,为游客提供真诚、热情、豪爽、周到、诚信、公平、崇礼、尚义等具有好客特色的服务。
4.2以游客需求为中心。服务过程要充分考虑游客对文化和旅游产品特色化、个性化、定制化、品质化和体验性、舒适性、便捷性、安全性等方面的诉求,以游客需求为中心进行文化和旅游产品、服务流程的设计和实施。
好客服务规范
5.1实施主体条件
5.1.1应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维护行业健康发展。
5.1.2应具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从业资质。
5.1.3应有必要的运行资金保障和人员保障。
5.1.4应满足各相关领域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对服务管理的基本要求,包含但不限于《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标注的标准。
5.1.5应积极响应绿色低碳的环保、公益等社会倡议,展现 山东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责任担当和良好形象。
5.1.6应以诚信为本,明码标价,保证经营的合法性和透明性,保障客群的合法权益。
5.1.7应平等、礼貌对待所有游客,尊重游客选择。
5.1.8应有健全的服务保障机制,积极面对并妥善解决服务投诉等问题,营造健康、安全、值得信赖的服务氛围,树立可敬、可亲、可爱的服务文化形象。
5.2好客服务理念
5.2.1诚信守法。应充分尊重公民旅游权利和游客合法权益,依法、依规提供服务。
5.2.2好客为核。应践行好客理念,将地域特色融入服务场所、服务流程、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及服务人员知识素养之中,将“好客山东欢迎您”作为工作语言,营造好客服务品牌文化。
5.2.3服务至上。服务理念、服务行为应突出特色化、个性化和人性化,特别关注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障人士以及特殊群体的关怀。
5.2.4公平共享。尊重不同地域游客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宜有服务专项预案,保证所有游客公平享有旅游权利。
5.2.5绿色低碳。应通过多样化方式宣传文明旅游、节约消费、爱护自然、安全出行,倡导健康低碳旅游。
5.3好客服务环境
5.3.1应营造温馨、舒适、精致的旅游氛围,打造舒心好客服务环境。
5.3.2服务场所内应配置“好客山东”LOGO,应进行山东地域文化特色环境的营造。宜打造自有IP、鲜明的品牌形象,融合个性化风格进行环境设计,体现本地文化特色和主题特色。
5.3.3服务场所的面积和建筑标准应符合相应场所建设和国家标准要求,注重环境和空间的舒适度和人性化设计。
5.3.4服务场所空间应整洁、干净、优美、舒适,空气清新,无卫生死角,行动便捷。
5.3.5应倡导实施低碳计划,逐步降低碳排放,达到行业标准。服务场所装修装饰应采用绿色环保材料,无毒无害。
5.3.6服务场所空气、噪声、水源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
5.3.7应使用规范的旅游标识系统,设置原则、各类导向要素、符号要求应参照G/B15566.1-2020、GB/T10001.1-2023、GBT20501.3-2017进行设置,标识图形、设置位置、文字要求应 符合GB/T31384-2015、GB/T10001.2、GB/T14308-2023及GB/T 30234-2013。标识系统应在标准化基础上,突出“好客山东”特色。
5.3.8应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安全出行、环保旅行,大力营 造和谐融洽、主客共享的游乐氛围。
5.4好客服务人员
5.4.1应强化亲情服务、微笑服务等好客服务意识,以服务 人员的高素质和高技能保障高水平服务的提供,打造用心好客 服务队伍。
5.4.2应制定服务人员准入标准,严格审核服务人员的从业 资格,根据岗位要求制定服务人员在认知、学历、专业技术、从业资格证、健康等方面的标准。
5.4.3应要求服务人员具备与岗位职责匹配的业务知识、服 务技能和语言能力。
5.4.4应要求服务人员按照岗位业务要求和基本规范提供 标准化服务,也应根据游客实际需要创新服务方式,提供满足游客需求的针对性、个性化服务。
5.4.5宜提升服务人员对地方风土人情、文化特色、历史故 事、民俗文化等知识的了解和讲解能力,提高对客服务增加值。
5.4.6应制定不同层次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建立好客服务培训体系,培养全员服务精神,与时俱进,不断提升员工服务技能与能力,并将其纳入考核。
5.4.7应关爱员工生活与成长,保障员工职业安全,构建科学的薪酬体系,提供公平的职场环境。
5.5好客服务礼仪
5.5.1应坚持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基本原则,通过主动服务,自尊、尊他的态度和标准规范的行为,展示暖 心好客服务形象。
5.5.2应制定好客服务礼仪标准,根据岗位要求制定基本礼仪、岗位礼仪和特色礼仪规范并严格执行。
5.5.2.1基本礼仪规范包括:发型、面容、手部等仪容礼仪;工作服穿着、工作牌佩戴等仪表礼仪;坐姿、站姿、行姿、蹲姿、手势、致意、握手、微笑、递接物品等仪态礼仪;标准服务用语(服务禁语)等。
5.5.2.2岗位礼仪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咨询接待、导游导览、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交通服务、娱乐服务、购物服务、投诉处理等。
5.5.2.3特色礼仪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山东文化特色、地方文化特色和民俗文化特色的礼仪。
5.5.3应尊重不同国家和民族游客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对游客礼貌文明,一视同仁,禁止差别对待。
5.5.4应主动为老、幼、病、残、孕等游客提供个性化帮助。
5.5.5应进行服务礼仪岗前培训,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培训和检查。
5.6好客服务信息
5.6.1应提供便捷、完善的旅游信息服务,拓展信息服务渠道和服务方式,实现省心好客信息服务。
5.6.2应优化在线预约功能及银行卡受理、现金使用、移动支付环境,切实提升老年人、境外游客入境旅游便利度。
5.6.3应按照各类场所建设标准,设置游客服务中心或信息咨询台,提供信息咨询、展示宣传、导览、旅游预订、讲解、投诉、救助、休憩、便民、特殊人群辅助等服务。
5.6.4应设立独立的网站、网页、微信公众号、抖音号、视 频号等多种渠道,介绍目的地文化旅游资源,推荐目的地特色, 公示游览、食宿、交通、特色街区、名优产品、娱乐项目、文化场馆等相关信息,及时发布天气、客流量等信息,并提供咨询服务。
5.6.5应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以全面、透彻感知旅游环境、资源、设施和服务为目的,实现旅游信息智慧服务。
5.6.6应实现移动网络全覆盖,应满足客流峰值通讯需求;应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信号稳定可靠。
5.6.7应建立游客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机制,保护游客个人隐私安全。
5.7好客服务安全
5.7.1应设立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完备,救援机制有效,建立健全安心好客服务制度。
5.7.2应通过提醒、培训、检查、考核等方式,督促服务人员树立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为游客提供安全的游览、娱乐、交通、餐饮、住宿、购物、文化休闲等服务。
5.7.3应建立健全消防、信息、设施设备、交通、用电、大型活动、食品、环境、卫生、医疗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能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规范执行。
5.7.4应有安全工作的明确分工和安全责任制度,做到专人、专职负责,并确保严格执行。
5.7.5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和突发事件的性质,应有分类有效的应急预案和多方联动应急救援机制。
5.7.6应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培训应由专人负责考核,安全培训及人员台账记录完整。
5.7.7宜根据需求尤其是针对消防、特种设施设备、大型活动等要求配备专门的安全服务人员,并进行有效的安全培训;相关岗位人员须通过安全培训考核后方能上岗。特种岗位(含保安)需持证上岗。
5.7.8应按照安全性、醒目性原则,合理规范设置禁止标志、敬告标志、指令标志、安全状况标志和消防设施标志等安全标志,设置应符合GB/T 2893要求。
服务评价与监督
6.1建立好客服务监督检查制度,及时纠正不文明、不好客的服务行为。
6.2对在旅游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群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定期推出“好客服务标杆单位”和“好客服务标杆个人”。
6.3开展常态化游客对好客服务的满意度调查及意见反馈、改进工作。
6.4建立好客服务质量投诉受理制度,在显著位置公告好客服务监督电话。
6.5应有完善的投诉渠道并及时处理投诉意见,投诉处理结果的跟踪与相关改进符合GB/T19012-2019 规定。
6.6应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档案,保持两年以上的备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