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管理,12月7日,回民区食药监局生产科及环河市场所在北亚屠宰厂二楼会议室集中对即将入驻北亚清真食品加工园区的小作坊经营商户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回民区食药监局生产科郭建英科长及市场所董志刚所长做培训讲话。
培训会上,董志刚所长强调统一监管、统一标准的重要性,同时针对进入园区的小作坊经营商户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严格按照小作坊加工间标准进行装修;二是相关设施设备要配套齐全;三是必须按要求合理划分小作坊功能区域。近期,我局会按照规范要求指导打造一家小作坊示范店,为入园商户的装修及布局提供示范。郭建英科长补充强调,在小作坊设施设备配备齐全的基础上,食品安全相关制度也要配套齐全,实现制度上墙,相关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加工操作,经营商户必须按要求办理小作坊登记证,证照齐全方能进行加工生产,坚决杜绝无证经营。
培训期间,小作坊商户提出宝贵意见,工作人员认真记录相关意见,并与商户展开充分讨论,采纳合理可行做法,切实保障安全生产和合法经营。经过此次培训,小作坊商户们的思想认识显著提高,纷纷表示会积极配合监管部门按要求进行装修布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进行安全生产和经营。
>016-01-09信息来源: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乌兰察布市清真食品市场管理暂行办法》自2006年1月5日发布实行以来,为该市市县两级民族宗教部门依法管理清真食品市场提供了法律依据,对规范清真食品市场秩序、保障穆斯林群众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乌兰察布市清真食品监管领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原办法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需要。为健全完善清真食品法规规章,近日,乌兰察布市发布实施了新修订的《乌兰察布市清真食品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新办法增加了5条、7款,对民族事务、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卫生、商务、农牧、质量技术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公安、文广新等部门职责、清真证件申请条件、部门办结时限、清真牌证管理使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提高了清真食品管理法规的实用性和操作性。
在重新修订《乌兰察布市清真食品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工作中,市民委高度重视修订工作,严格按照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要求,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保证修订工作稳步进行。深入各旗县市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大量走访调研,听取了基层执法人员、生产企业经营者、个体工商户和穆斯林群众的意见建议。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充分征求各旗县市区民族宗教局、市伊斯兰教协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行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座谈会上各基层民宗局提出严把清真食品准入关,并建议将《清真食品经营许可证》作为生产经营者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前置许可条件。在形成《修订初稿》后再次论证、斟酌修改,请专家学者研究讨论,并请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天天水网讯 (通讯员 王虓)为进一步巩固辖区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清真泛化”治理效果,近日,秦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七里墩街道监管所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辖区内商场、超市等重点企业“清真泛化”食品进行了“回头看”。
此次检查着重对商超内经营的大米、清油、面粉、水等食品进行了检查,重点查看是否还存在“清真米”、“清真面”等“清真”概念泛化问题,同时对清真标识不规范的食品也进行了规范宣传。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责令经营户立即下架退市并限期整改,并对辖区经营户如何正确认识清真的界定进行了宣传教育,严格将清真食品限定在含有动物肉类及其衍生物(油脂、乳品)的食品范畴内。
截止目前,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检查商超4家,共下架退市“泛清真化”食品3个品种42袋。接下来我所将进一步提高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依规的生产经营意识,提升辖区清真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清真泛化”问题,大力构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