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店或者网店购买商品,商家附送赠品,可当你拿到赠品却发现赠品没有标签,是典型的“三无产品”,这样是合法的吗?消费者能否进行索赔?
3月15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涉赠品为“三无产品”的买卖合同纠纷。经法院调解,消费者最终获得三倍赔偿。
约定赠送产品“货不对板”
2020年7月13日,原告刘某丹与被告深圳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定单》,在该合约“费用明细”处注明裸车价及保险,在“精品约定”中记载美富特防爆膜、地毯、前后雷达、新车镀膜、360度全景影像等内容。
2021年6月,原告发现被告赠送的汽车玻璃防爆膜并非《销售定单》约定的具有良好隔热效果的“美富特防爆膜”,随即与被告交涉。双方交涉无果后,原告于2021年11月2日向龙华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支付三倍赔偿金。
三倍赔偿和解,法院提醒:赠品免费但不免责
办案法官表示,本案争议焦点为“商家在买卖合同履行中提供的赠品质量不合格”是否属于欺诈行为,是否需要为此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法院在受理本案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并将法律规定和相关判例告知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被告向原告支付三倍赔偿款,双方庭外和解,原告向法院撤回本案起诉。
典型意义
日常购物中,附赠商品已成为商家最常用的促销方式之一。然而,赠品质量不达标、货不对板、缺斤少两等问题时常出现,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赠品免费但不免责,本案直击消费市场中广泛存在的不诚信行为,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出发,引导商家诚信经营,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及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局、龙华区消委会建议:
本案中,被告4S店实际赠送的商品与合同中约定的赠品不符。赠品免费但不免责,当赠品存在问题时,商家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建议消费者在接受赠品时,应仔细查看赠品及其标签、标识等,要求经营者将赠品的品牌、型号、数量等内容写入协议或购物凭证,并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使用,若赠品属于“三无”产品,应拒绝接受。
同时,消费者应保留商品及赠品相关凭据,如发现问题,可向当地消费者委员会、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如未能达成调解,可依法提起诉讼。
【撰文】邓子良 丰雷
【作者】 丰雷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来源:南方+ - 创造更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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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正文:
“赠品模式还能这么玩?山东刘总如何用‘赠盲盒’三个月狂揽500万?”
免费赠品营销模式,听起来老掉牙了对不对?但实际上,它可是营销界的“常青树”,只是很多商家没把它玩出新花样,导致赠品成了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那么,免费赠品营销模式到底是啥?该怎么做才能让它焕发新生呢?别急,咱们慢慢来揭开它的神秘面纱。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对传统的赠品模式已经审美疲劳了。那些低廉、用不上、看不上、不想要的赠品,根本激发不起消费者的兴趣。所以,想要把赠品模式玩转,你得来点新花样!
比如捆绑式营销:买A商品,必须捆绑B商品,才送C商品。这样一来,消费者为了得到想要的C商品,不得不买A和B,你的销售额自然就上去了。
再比如满额营销:消费满200元,就额外赠送C商品。这种“多买多送”的策略,总能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还有会员福利营销:充值100元成为会员,就赠送C商品。这样既能增加会员数量,又能提升消费者忠诚度。
不过,这些只是赠品模式的“基础操作”。最近,我设计了一套全新的营销体系,山东的刘总可是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个商机!他是怎么做的呢?
第一步:他不以赚取商品差价利润为目的,而是主要发展会员。这简直就是商场上的“奇袭战术”啊!当别人还在通过产品挣钱的时候,他已经跳出了传统思维,成为了新的“市场趋势引领者”。
第二步:他汇集了一众一线品牌和明星爆品,从家电到手机,从百货到家居,应有尽有。而且,这些商品在淘宝、京东、苏宁上都能查到性价比超高。这样一来,消费者自然愿意在他的平台上消费。
第三步:他推出了盲盒抢购模式营销。盲盒价格从88元到288元不等,平均价格在88元到200元之间。消费者抢购的盲盒可以点击转卖后重新回到抢购池,被其他用户抢走。转卖成功后,消费者不仅能获得购买盲盒的本金,还能获得2%的利润。这种新颖的模式让消费者乐此不疲地参与抢购。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已经迫不及待想问:“这样不会亏本吗?”哈哈,别担心,只要控制好成本,这绝对是一门赚钱的生意!
逻辑算法解析一下:如果消费者想要获得2000元的收益,那么他就需要购买1000元的产品来提现所有的收益。而平台每个月都会控制礼包消费区的量,只有800元的产品量。这样一来,礼包区就形成了“裂变报单区”,消费者为了获得更多的收益和提现额度,会不断地购买产品。
这种盲盒抢购模式的亮点在于:盲盒本身就是一种“商机”,消费者有可能花100元就买到市面价值200元的商品。这种“以小博大”的心理让消费者乐此不疲地参与抢购。而且整个商业模式还利用了移动互联网电商的模型,用熟人经济去打造流量鱼池,给企业带来了更多更大的商机和机会。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已经对赠品模式有了新的认识呢?原来赠品也能玩出这么多花样!如果你也想试试这种新颖的营销模式,不妨向山东的刘总取取经吧!
我的看法是:赠品模式其实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营销手段,关键在于如何创新和应用。传统的赠品模式已经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地创新和尝试新的模式。刘总的“赠盲盒”模式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通过新颖的模式和有趣的玩法吸引了消费者的注意,成功地提升了销售额。这种创新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在未来的营销中,我们应该更加注重消费者的需求和体验,用创新和有趣的方式来吸引他们,从而实现更好的营销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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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影响,口罩、酒精、消毒液等成了紧俏之物,其中,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n95口罩在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断货严重,线下超市以及药店的普通口罩也早已售罄。随着复工复产,口罩需求更是出现爆发式增长。国家发改委秘书长丛亮在23日透露,目前除西藏以外,已有30个省市区都新上了口罩的生产线,都可以生产口罩,近20天累计生产口罩5.7亿只。
2月14日,3Q京东自营旗舰店每日上架一万包医用外科口罩,但并非直接售卖。页面显示,消费者需要在下午三点预约,晚八点到八点半之间抢购该口罩。
记者于2月15日在该界面点击预约,页面显示网络请求失败,记者退出页面后发现看到仅两分钟便有44.8万人预约成功。18日16时,记者再次查看该口罩预约人数,发现当日预约人数竟达到230万,可见口罩紧俏程度。
截图:3Q京东自营旗舰店
除京东外,拼多多也在app端发起了抢口罩的活动,21日,记者在拼多多尝试购买口罩,然而4600包口罩在两分钟内抢光。
拼多多页面截图。
在一口罩难求的情况下,近日,记者在新发地菜篮子(石榴庄店)看到该店有n95口罩,但口罩摆放在充值赠品区而并非售卖区。
该店店员透漏,摆放的口罩不对外售卖,只能通过充值形式赠送,充值一千元可得一只n95口罩。记者追问为何不能售卖,是否没有售卖资质时,该店员仅表示:“老板不让”。
记者询问旁边顾客是否接受这种获取口罩的形式,顾客表示:“不太值”。
口罩是当前全社会需求激增的防疫用品,根据国务院是市场监管总局于2020年1月25日对外发布的《关于坚决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2020年第3号)的明确规定,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是重点打击对象。充值千元送口罩,是否有变相营销嫌疑?
北京庞标律师事务所庞帅律师表示,在全社会对抗疫情的当下,该超市的行为是典型的囤积居奇、发“疫情财”的无良违法行为。该商家店内存有大量口罩,却拒绝正常出售,囤积居奇。以赠送口罩作为交换条件,一定程度上乘人之危地胁迫了急需口罩的百姓群众进行不心甘情愿的充值消费。主管部门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该店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罚款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该商家不仅面临行政处罚,还有可能根据情况被追究刑事责任。”庞帅律师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