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员工这个问题一直让很多餐饮老板头疼。
有些餐饮老板对员工太好了,积极培养员工,最后员工却选择单干或被挖走;如果对员工不好,薪资福利不到位,员工也很容易离职...
那这该怎么办呢?
团队强不强,还得看老板
要做好一家餐饮店,真正靠的是团队。
作为老板,是否具备凝聚团队的能力,是否具备培养人的能力,是否具备激发团队中每个成员潜力的能力,是极为重要的。
之前沟通过的不少老板都向我抱怨过“团队里没有得力干将”,“年轻员工不好带不好管”,“这届员工不成”的问题。
然而,真正出问题的,并不是这届员工,也是老板自己的心态。
他们先入为主的认为,执行力不强,凝聚力不强是员工的问题。
而当我问他们,有没有一些员工在从你店里离开后,在其他店里做的很好的情况时,他们都说有这样的情况。
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什么员工在离开之后,反而干的更好了,甚至有些自己很看不上的员工,出去之后反而做的很好呢?
此时压力就给到了老板自己。
出现这样的问题,还是我们自己的管理体系、培养体系、支持体系没有搭建好,让那些本可以发挥优势的员工没有发挥出来,让那些有潜力的员工没有释放出来。
用人所长,弱化短处
你可以把人的潜力想象成金子,有的金子埋的潜,稍微挖一挖就出来一点。而有金子埋的深,得稍微多挖一些,才能看到。
这个理,你未必不懂,毕竟两千多年前孔子就说过,要因材施教。只不过我们总在奢望每个员工都能轻松的释放潜力,甚至不费力的自动释放潜力。
而现实中,这样的人少之又少,偶尔遇到一个,大概率也留不住,人家干一阵学会了就走了,自己开店去了。
前阵子看到双童吸管的创始人楼总讲他的用人观,他讲了四点:
- 用人所长,不要总盯着人的缺点和问题
- 弱化自己,不要把自己当圣人、神仙
- 把人当资源,不要把人当工具
- 多激发人的长处,弱化人的短处
如果一家餐饮店的老板能做到这四点,团队的氛围几乎不会差,在这种氛围里,员工的成长速度可想而知。
但回到现实中,能做到的实属不多。这需要老板有大的心量,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格局”。
人才属于市场,“白眼狼”是应该的
我曾遇到一位老板,他说他不愿意在员工身上过多的投资,因为之前被伤过心。他曾经对他店里的店长很好,好到恨不得认干儿子。仅仅公费送出去学习,前后就花了十几万。而让他没想到的是,店长后来辞职出去单干了。从那以后,他对投资员工提升能力上极其纠结,生怕再养出这样的“白眼狼”。
如果是你,你心疼不?
大概率也会吧。
但我想说的是,他走,才是正常人的选择,属于人之常情。死心塌地还在这干,这不是正常人,这是120分,甚至是200分的要求。
人才不属于任何人,人才是属于市场的,当员工的能力变强了,必然需要获得相应匹配的回报。如果你给不了,市场会给的,你想留,却又给不到相应的回报,市场也不愿意啊,这属于资源浪费了呀。
经济学里有个科斯定律,说资源总会落到用的最好的人手里。
人才也是一种资源,自然也会流向能把人用的更好的人手里。
那么我们就要问问自己,我是不是能把人用的更好的那个人。
员工无论是跳槽,还是自己出去单干,本质都是去寻找能够更大的发挥自己价值的地方,找到那些能把他们用的更好的人,获得匹配的回报。
同样,有的出去单干的员工,干失败了,无非也是证明,他们对自己的能力评判有偏差,能力与所做的事情不匹配。
把企业当成学校
我在三年前和几位老板沟通时,提出过一个观点,在管理上,把开店当开学校,你的员工就是你的学生,你就是这家学校的校长。
当切换到师生身份的时候,你会希望你的学生在你这呆了几年还没有进步吗?你会觉得你的学生出息了,能独当一面了,甚至能做更大的事情而伤心难过吗?
大概率是不会的,谁不希望桃李满天下呢。
反过来说,如果你的店总能出这样的牛人,那必然说明你的管理方式和教学方式是极其先进的,那你还会担心店里缺人吗,还会担心店里的员工消极怠工吗?
这几乎是不可能出现的问题。
那再往前走一步,你在扩张和开更多店的时候,你还会担心人才不够用吗?
是不是换个身份关系之后,一切都豁然开朗了?
所谓高大上的格局,不就是这点事嘛。
希望你能成为一位伟大的校长。
先生开了一家餐饮店,把运营资金都交给了招来的店长运营,员工工资也先交给店长发放。没想到,这位店长竟然独吞了运营经费和部分员工工资,导致店面日常运营都成了问题。门店倒闭后,店长居然还从付先生手中又骗走了约17万元……近日,静安检察院办理了这起案件。
店长独吞运营经费和员工工资
2021年4月,付先生通过招聘网站找到赵某,聘用他担任即将开业的新店店长。赵某入职后,表现出了十二分热情,对店面运营和业绩提升都有一套自己的“经营之道”。
付先生提到,赵某刚入店,因为店面生意冷清,他便提出可以发展外卖业务,与外卖APP合作入驻平台,并有渠道能够保证每天的外卖订单量。付先生没有多想,认为是对店面有好处的事,就一口答应了赵某的要求,“问我要多少我就给多少”。之后几个月,赵某又借口与多家团餐团队合作、美食平台刷分等理由多次向付先生讨要“运营费用”,先后让付先生多次转账共计人民币约15万元。
一直被蒙在鼓里的付先生,直到开口问赵某要运营费的发票,才发现赵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再加上订单量也没有增长,遂觉得有些不对劲。事后,付先生才得知,这些被赵某卷走的款项,大部分都被他用于个人消遣娱乐。
不仅如此,赵某在屡屡得手后,竟还盯上了员工工资。往常,付先生都会把每月工资先转给赵某,再由赵某下发给手下员工。然而,2021年10月、11月的全部工资竟全被赵某一人“独吞”!
“这两个月的工资,他也没有还,我只能又自己分批发给了员工……”付先生表示。
由于经营不善,付先生的店铺在短短八个月后,就闭店停业。
赵某伪造的ATM机照片
店被拖垮了诈骗却还在继续
店关了,赵某的手段却仍在继续。他在职期间,就曾以父亲生病为由,向付先生预支了五个月薪资,离职后的借口更是“花样百出”:要贷款还钱、要买机票回老家还贷款、贷款前期要手续费用,陆续又骗了付先生约17万元。
2022年8月,经不住付先生的反复催促,赵某拍摄了一张ATM机的存款照片,图中显示余额40万元,还另发送了一张54万元的银行转账截图单据,声称已将钱款打入了付先生账户。
而实际上,这些凭证都是赵某为了拖延时间伪造的。
而事实上,检察官认为,这种伪造银行汇款凭证的行为已经威胁了正常的金融秩序,会给金融机构公信力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触犯《刑法》当数罪并罚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付先生和赵某二人仍然因为金额认定问题存在争议。检察官调取两人详细来往记录后发现,由于转账频繁,付先生的多次付款都未注明使用途径,而赵某则主张部分是正常的店铺管理费用。该如何准确认定涉案金额?检察官不厌其烦,将这些存在争议的转账一一记录,与付先生和赵某双方当面逐一确认,确保案情清晰,不枉不纵。
检察官认为,赵某担任店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虚构事由骗取财物并侵占店铺员工工资,数额较大;在餐饮店关闭后又虚构事实理由,以借款为名,骗取被害人钱款,数额巨大;后伪造银行汇款凭证意图拖欠还款,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别构成职务侵占罪、诈骗罪、伪造金融票证罪,当数罪并罚。
检察官在办理案件中还发现,以“收银员替换店内收款码侵占营业额”“店长私用个人账户收取销售款”等为名的职务侵占案例并不少见。“治罪与治理并重”,检察机关在多起类似案件中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提出应规范收款审核流程、建立有效内控机制、提高员工法治意识等多方建议,及时堵漏建制,防患于未然。
生产经营活动中,诚信至上。但诚信不是无条件地信任,必须建立在充分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无论是生意伙伴还是雇佣关系,切莫一时犯糊涂,轻信他人,在毫无凭据的前提下就进行大额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