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消费,就不该付费。”3月17日,在广东深圳生活了半年有余的张大懂告诉记者,他无法接受当地餐厅的“茶位费”。自今年2月以来,他决定拒绝餐厅提供茶饮,并拒绝支付“茶位费”。1个月以来,他已成功退费9次。
广东餐厅收取“茶位费”由来已久,从几元到几十元不等。据广州市民连女士反映,过去并不是整个广东餐饮行业都收取“茶位费”,一般仅限于能“饮早茶”的粤式酒楼。如今,“茶位费”被称为“广东特产”,一些餐厅不论消费者是否喝茶,一律按人头收费。
近期,有网友反映称,北方游客来南方旅游用餐,反感南方部分商家收取“茶位费”的不合理“行规”,建议深圳带头取消收取餐厅“茶位费”。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
记者采访了解到,向“茶位费”说不的消费者并不少。“过去收取2元/位,我觉得不合理,但不太在意。如今越来越贵了,6元/位的大壶茶,淡得连茶味都没有了。”深圳市民毛女士认为,“茶位费”就应该与纸巾费一样,没有消费就不应该收取。
说起退费经验,张大懂告诉记者,落座后,他就向服务员表明不喝茶,不付“茶位费”。当服务员解释不喝茶也要付“茶位费”的规矩时,可要求大堂经理协调解决。“结果要么是成功退费,要么是我选择其他餐厅。”张大懂说。
“茶位费”是否合理?消费者能否拒绝?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网友的留言进行了回复:按照《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提供服务时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广东耀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爱东认为,要尊重市场行为,不应该一刀切取缔“茶位费”。商家应该建立合理的收费方式,价格透明公开,没有消费就不收费。不少商家没有明码标价,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取,属于隐形消费、变相强制消费。”
“未事前告知就收取‘茶位费’,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悉权;要求消费者必须支付‘茶位费’,不给消费者选择是否接受的空间,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广东谨然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志民说。他建议取消强制收费,将茶饮作为可选商品之一,由消费者自主选择。 (工人日报)
来源: 工人日报
张亮麻辣烫作为一家备受欢迎的餐饮品牌,吸引了众多创业者的关注。加盟张亮麻辣烫需要一定的费用投入,那么具体包括哪些方面呢?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加盟张亮麻辣烫需要支付的品牌加盟费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这笔费用主要用于获取品牌的授权和经营支持,包括品牌的使用权、经营管理经验和技术支持等。具体的加盟费数额根据不同的地区和加盟店规模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在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之间。
其次,开店前的准备工作也是需要一定的费用投入的。这包括店铺选址、装修设计、店面装修、设备采购等方面的费用。其中,店铺选址是关键,需要综合考虑人流量、周边环境、竞争情况等因素,以确保店铺的盈利前景。装修设计和设备采购也需要根据品牌要求和店铺定位进行合理规划,以确保店铺的形象和经营效率。
< class="pgc-img">餐饮加盟费用包括哪些
>此外,日常经营过程中还需要一定的流动资金用于原材料采购、人员工资、租金等方面。加盟张亮麻辣烫需要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食材、调料和饮品等,这些原材料的采购成本需要根据品牌要求和当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同时,为了确保店铺的正常运营,还需要预留一部分流动资金用于支付人员工资和租金等日常开支。
除了以上费用外,加盟张亮麻辣烫还需要考虑一些其他因素,如当地的商业环境、竞争情况、消费水平等。这些因素都会对加盟店的盈利状况产生影响,因此需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以确保投资回报的稳定和可持续性。
总之,加盟张亮麻辣烫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品牌加盟费、开店准备费用、流动资金和其他因素的费用。在考虑加盟时,需要充分了解这些费用并做好财务规划,以确保投资回报的稳定和可持续性。同时,也需要认真评估自身的经营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做出明智的决策。
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李小华)旅游旺季已至,为规范餐饮住宿业的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长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规范餐饮住宿业明码标价行为的提醒告诫函,要求县内的酒店、饭店、餐馆和宾馆、渔家旅店等专营、兼营餐饮及提供住宿服务的广大市场主体,必须遵守明码标价规定。对构成价格欺诈行为的,绝不手软。
告诫函要求,明码标价应当公开标示商品价格、服务价格等有关情况,做到标示醒目,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明确,货签对位,明码实价。价格发生变动时须及时进行调整。餐饮业明码标价的方式可采取菜谱、价目牌(表)、图片菜牌上墙和标价签等形式,由经营者自主决定。展示菜肴实样的,样品应与实际菜肴一致。服务收费应当使用服务价目表标示。标明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45,并于显著位置悬挂或摆放。餐饮业不得采取模糊标价(含“时价”字样)、虚假标价、两套菜谱(以低价招徕顾客但以高价进行结算)、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形式进行价格欺诈。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严禁在餐饮费外以服务费、房间费、餐具使用(消毒)费等名义变相收费。结算时须向付款人出具结算清单、发票和票据。结算清单须列出详细的收款项目、价格和消费总额;结算总金额不能加价凑整数收费。
告诫函提醒各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将不定期巡查,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构成价格欺诈的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对拒不改正的将予以公开曝光,责令停业整顿。
来源: 大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