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来,济南便利店市场成为各品牌的必争之地,本土品牌逐渐崛起的同时,全国性连锁品牌相继进驻,济南已变为零售便利店项目的红海。
在一片红海中,2020年开始,济南街头涌现出不少名为“济烟悦购”的便利店,这些店铺统一使用绿底白字的店面招牌,但每家店的陈列、布局、主营产品种类又不完全相同。与市面上其他连锁便利店相比,“济烟悦购”这一品牌有何区别?对此,记者展开了调查。
一家位于历下区山师东路的济烟悦购
>自带光环的便利店品牌
“别看只是换了一个牌子,但是生意和之前相比的确是好了不少,济烟悦购的牌子让消费者有了更多信任。”家住济南市天桥区的梁先生和妻子在小区附近开了七年的便利店,售卖烟酒、食品及日常生活用品。在朋友的介绍下,梁先生于2021年申请加盟了“济烟悦购”。据梁先生所说,济烟悦购的“名牌效应”让他的烟酒店铺生意迎来了好转。
记者走访济南市场多家济烟悦购门店后了解到,与目前多数连锁便利店的直营模式不同,很多挂着济烟悦购统一招牌的店铺,都是由梁先生这样的“夫妻店”改造而来。
“现在济南的便利店‘遍地生花’,连我自己家的孩子都会去网红便利店打卡,不升级就跟不上时代的脚步了。”梁先生坦言。
记者在一款地图APP上搜索发现,在记者所处半径5公里范围内,显示共有12家济烟悦购。不同的门店内,所售商品种类也并不固定。“这个要看你自己门店的营业许可证包含哪些产品品类,只要上面有的就可以经营。”济南市历下区一家济烟悦购的门店负责人告诉记者,“卖什么要看自己的选择和周围的客户群体,如果靠近小区、学校,光卖烟酒也不行。”
济烟打造多个加盟品牌
天眼查数据显示,“济烟悦购”的商标归属于山东济南烟草有限公司,该商标于2020年6月申请,2021年3月注册完成。记者注意到,在其官方宣传中,“济烟悦购”是济南烟草公司近年来倾力打造的开放式、普惠制的非烟服务平台。
事实上,“济烟悦购”并非济南烟草公司打造的首个新零售终端品牌。早在2019年,该公司还推出了另一加盟品牌——济烟便利。
公开报道显示,2019年2月,济烟便利采取加盟终端方式,依托“中国烟草”行业标识和“济烟便利”品牌资源,邀请云POS现代终端优质客户,通过加盟、合作方式,进行整店打造,应用统一终端管理系统、执行统一卷烟陈列标准、共享统一会员管理数据,建立“形象加盟、管理加盟、数据加盟”的紧密型连锁终端。
据悉,近年来,济南烟草公司加快零售商业品牌建设,持续打造新零售体系,除济烟悦购、济烟便利外,招牌同样为绿底白字的“泰山尊客”也是烟草公司统一打造的形象店。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0月,2018年开始建设的“泰山尊客”加盟店已经拥有了800多家门店,未来还将逐渐向乡镇、农村地区下沉。
记者注意到,被认为与济烟悦购“师出同门”的济烟便利,商标属于一家私人控股企业—山东帝之景经贸有限公司,实控人为王营,该商标2019年10月申请,2020年10月注册完成。公开资料显示,山东帝之景经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注册资本为3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在济南市市中区,经营范围包括批发、零售:食品,办公用品,日用品百货;零售:卷烟,雪茄烟等。
门店经营状况为申请加盟关键
“济烟”品牌影响力映射下,不少“夫妻店”、社区的小型便利店也欲乘此“东风”,提升门店影响力。
4月18日,位于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的济烟便利店负责人告诉记者,想加盟门店需要先联系烟草经理或者从线上平台申请,“他们负责协助你进行申报。如果门店地理位置比较好、经营情况也不错,烟草局的工作人员也会主动上门商谈。”
“我当时在客户经理的协助下申请加盟了济烟便利,审批通过后客户经理给店里安装了云POS系统、双屏机和扫码枪,产品陈列也进行了重新设计。”济南市历下区一家济烟便利门店负责人告诉记者,成为济烟便利的终端加盟店后,店内的生意日渐红火了起来,不少路人经过时都会选择进店消费。
济南市槐荫区的一家济烟悦购门店负责人则表示,申请成为“济烟悦购”加盟店首先需要通过烟草公司测评,测评内容主要为三个月一次的经营状况审核。“店铺升级后我们也不懂怎么经营,后来客户经理组织我们学习专业的经营知识,在硬件和‘软装’方面可以说都有了很大提升。”该负责人补充道。
据此前官方报道,山东省济南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扎实推进零售终端共建共赢工程,截至2021年12月,先后投入9800余万元为零售客户装修店面、配置柜台等,建设“济烟悦购”品牌店321家、精品店6163家;累计培训零售客户3万余人次;同时打造了“涌泉云商”新零售网上平台,为零售客户提供一站式货品采购、物流配送、普惠金融服务。
新零售转型步伐加快
2021年9月28日,《2021中国城市便利店指数》发布,济南以72.5分位列榜单第22名,并凭借6.54%的增长率成为第二大增长城市,人口饱和度为13146人/店,营商环境良好。
2021年9月3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支持首店经济和连锁经营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具体措施支持国内国际便利店引进及发展,为本土及国外引进便利店零售项目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济烟悦购”等新零售转型模式下的便利店或将再次迎来市场机遇。
记者观察后发现,同近年来持续走热的“网红”便利店多落地于繁华的商业街或人口密度高度集中的办公楼附近不同,“济烟”系列便利店更偏向于开设在固定居民较多的街道或社区。“最主要的业务还是售卖烟草产品,原来的‘夫妻店’时期保留了一些老顾客,再加上‘济烟’招牌的独特吸引力,我个人还是认为具有一定优势的。”济南市历城区华能路的一家济烟便利店负责人表示。
采访中,省内一接近烟草行业的从业人员表示,近年来,国内烟草行业一直积极探索并开展流通品牌建设,零售终端从传统门店向品牌门店转型的步伐逐步加快,“从效果看,零售客户的经营收入确实有提升。”
“终端建设是卷烟销售最重要的阵地、最核心的竞争资源和最关键的战略合作伙伴。”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吴洪田曾公开表示,要深度参与零售终端精益管理,从渠道管理向供应链管理延伸,切实提升渠道控制力。
同众多连锁品牌一样,“济烟”系品牌门店仍在持续跑马圈地中,醒目的绿色招牌不断映入消费者眼帘。对此,也有业内人士表示,涉及到专营烟草类的便利店产品更具有针对性,未来,增加客户粘性、用数字化方式提高管理效率,保证产品质量是守好“招牌”的关键之一。(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样新奇的口味一直是电子烟吸引消费者的重要手段,然而随着国家一声令下,电子烟市场有了新变化。
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这一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4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GB 41700-2022《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对电子烟的口味进行了严格限制,并设定了5个月的实施过渡期,10月1日起实施。
中国的电子烟即将正式告别调味时代,口味限制对电子烟销售影响如何?“风味强监管”能否有效降低电子烟对未成年人的诱导?过渡期结束后,调味电子烟又将何去何从?
果味产品库存减少价格上涨
调味电子烟还在继续销售,但货架上的品类和数量已不如从前。
“番石榴味已经没有了,一直在订但订不到货,但是西瓜、绿豆、菠萝、铁观音这些还有一些,售价都是99元一盒。”在北京市朝阳区某电子烟零售店,一位店主向记者介绍。
据了解,调味电子烟曾于今年3月份出现短暂涨价,根据口味不同,涨价幅度从20到30元不等,但现在又恢复了原价。该店主表示,现在有的口味库存还有100多盒,有的只剩下几盒,“7月底有的口味可能会涨价,因为停产了。”
此前,国家烟草专卖局设置了过渡期“三不得”:各类投资者暂不得投资新设电子烟生产经营企业;存量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暂不得新建或扩大生产能力,暂不得新设电子烟零售点。对生产企业、产能和零售点的限制降低了市面上调味电子烟的存量,多位电子烟零售商表示,进货变难了,价格也涨了。
作为调味电子烟的爱好者,95后楚博文从大学开始接触电子烟,是调味烟弹消耗大户,最近他在电子烟上的支出明显有所增加。“我一直在我朋友那里买烟弹,他是个经销商,以前买好几盒是有折扣的,现在不管买多少都是99元一盒了。”
口味管控劝退部分消费者
口味变少、价格变高,对于电子烟口味的管控是否劝退了部分消费者?
从销量来看,烟草味不是最受欢迎的选择。“烟草味的电子烟120元一盒,卖得确实没有水果味的好,以前可能百分之八九十的顾客都是冲着果味来的。”一个电子烟网络零售商表示,没怎么尝试过烟草味电子烟的人很多是抽不习惯的。
此外,现存的消费者也不完全买账。“我以前抽过烟味电子烟,与其说是烟味不如说更接近曲奇味,有点甜。”楚博文表示,市面上一直都有烟草风味的电子烟产品,但是味道并不好,也不是纯粹的烟草味,“烟味其实很难模仿,烟味电子烟周围朋友也很少买。”
中国控烟协会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恩泽认为,变高的价格对一些群体,如青少年有劝退作用;除此以外,味道的限制也能降低对不吸烟群体的诱导。
但是他认为,对于已经开始吸食电子烟的群体,口味管控的效果可能并不会那么好。一方面,有不少消费者在政策出台之后开始大量囤货,另一方面调味电子烟依旧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进入市场。
“调味电子烟在国内是不可以销售了,但是在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是不受影响的。消费者出境旅游依旧可以购买到调味电子烟,带回来自己抽,不排除有人通过这个渠道打擦边球私下销售。”
管控效果仍需观察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多项法律法规规范电子烟市场。
2021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50号),增加了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将电子烟正式纳入烟草体系监管。
今年3-4月,《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依次发布。随后,《电子烟产品鉴别检测实施细则》《电子烟警语标识规定》《电子烟物流管理细则》《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试行)》等文件相继出台,进一步规范电子烟产业发展。
然而,“紧箍”是否能戴得稳,依旧有待长期观察。以目前对电子烟口味的管控为例,《电子烟》国家标准延续了二次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将“雾化物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种类由122项缩减至101项,减少了包括梅子提取物、桔子油、甜橙油、薰衣草油等调香剂。
“除了烟草以外的味道不允许销售是很好的,国标也确实去掉了很多果味的香料,但是现在还是给电子烟口味配制留有一定的空间。”中国控烟专家、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王克安指出,最终版国标允许使用的添加剂中依旧存在凉味剂和甜味剂。
但无论如何,行业已经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仅仅是对电子烟口味的限制就将转换大小工厂的生产计划,大小经销商的营销策略,同时改变消费者的部分生活习惯。可以看到的是,品牌、零售和买家都在努力接入国家新规带来的新消费场景。
来源: 中国青年报
子烟将告别无证经营“裸奔”时代。12月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就《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六章四十八条。主要内容为:明确电子烟定义和监管对象。加强电子烟生产管理,建立电子烟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电子烟产品追溯制度。从事电子烟生产、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市场主体须相应取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
《征求意见稿》明确,将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对电子烟产品、电子烟用烟碱等进行交易管理。电子烟产品应当符合电子烟国家标准以及包装标识和警语的相关规定,并依法使用注册商标。电子烟广告适用烟草广告的有关规定。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电子烟的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电子烟税收征缴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
有从业者表示,本次《征求意见稿》对电子烟行业影响非常大,各个环节都要符合监管要求,可能会超过大多数品牌的能力,因此会导致优胜劣汰。而从长期来看,有利于杜绝假冒伪劣、串货和乱价的情况,对企业和消费者来说都是利好。此外,有了国家标准,电子烟的舆论层面也会逐渐从负面转向正面。
专家指出,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并且各方需要许可证才能参与生产经营,相当于把原来对于卷烟的整个交易流程平移到电子烟领域,“既然电子烟也实行烟草专卖,那就也要进行全面监控管理。”
电子烟告别无证经营时代
专家:卷烟交易流程或平移到电子烟领域
电子烟的创业投资热潮始于2018年,于2019年上半年达到高潮,当时有超过30家电子烟品牌获得超过10亿元融资,但之后的政策让这门生意急速降温。
当年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要求电商平台全面下架电子烟产品。
受此影响,一批网红电子烟品牌倒下。与此同时,一些电子烟品牌继续强力拓展线下渠道。铂德、悦刻在线下跑马圈地,大规模开店。
今年1月,悦刻母公司雾芯科技登陆纽交所,成为“中国电子烟品牌第一股”。 雾芯科技上市首日,市值达到458亿美元,这也让其一跃成为全球市值最高的电子烟品牌。
据统计,目前国内电子烟品牌超过600个,处于充分市场化竞争之中。然而电子烟行业的发展此前一直游离在灰色地带,即使是正规线下店,也会基于流量储客考虑参与到微商渠道中来,而线上隐秘渠道的发展也导致各种假冒伪劣产品横行。
国家烟草专卖局指出,近年来,由于存在监管空白,电子烟产业无序发展,一些产品存在烟碱(尼古丁)含量不清、添加成分不明、烟油泄漏等问题,特别是部分经营者宣传误导消费者,诱导未成年人吸食,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不断呼吁加强监管。
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依法加强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监管。11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正式公布施行,明确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为进一步加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国家烟草专卖局起草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此次新规中比较瞩目的一条是,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生产企业和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只能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将电子烟产品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并具备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电子烟批发企业购进电子烟产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与经济政策合作中心主任郑榕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这个规定相当于把原来对于卷烟的整个交易流程平移到电子烟领域,“因为既然电子烟实行烟草专卖,那也就要进行全面监控管理。”这也相当于宣示了烟草专卖局对于电子烟的主管权。
“传统卷烟的烟草专卖,相当于一个系统内的闭合系统,只有在这个烟草体系内的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才可以从事卷烟的生产和销售。”与此同时,传统卷烟在生产和批发上也都实行计划和配额制。郑榕推断,之后电子烟的生产和批发可能也会参照这个规定。而至于之后国有资本会不会参股民营企业,则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根据《征求意见稿》,无论是生产、批发还是零售电子烟都需要拿到相关的许可证。郑榕推断,在这种情况下,“大的龙头电子烟企业拿到的许可证概率会比较大,而对于小企业来说,很多都会出局。”
中信证券也表示,电子烟管理办法落地,进入门槛大幅抬高,利好头部企业,长期看,监管加速推进有望引导行业走向规范、良性、可持续发展。
关于电子烟的税收政策,此前业内也一直有猜测和讨论。本次《征求意见稿》第四十五条规定,电子烟税收征缴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郑榕认为,之后有关部门可能会出台电子烟的消费税政策。“现在电子烟13%的增值税其实不高。而消费税就比较高了,这样就会关系到所属地的税收收入。”
电子烟不再处于灰色地带
从业者:国家统一调配,假冒伪劣等或将杜绝
“我们作为电子烟品牌企业欢迎和期待国家对电子烟行业的规范管理。《征求意见稿》基本对电子烟上下游全产业链都给出了规范要求,也就是各个环节都要办证,应该说是全方位的影响。”铂德合伙人兼CMO方辉表示,销售环节纳入统一的电子交易系统并全程监管,一方面为征税解决了操作难题;另一方面理论上基本杜绝了假冒伪劣、串货和乱价的情况,这对企业和消费者来说都是利好。
一位电子烟创业者刘成(化名)则表示,《征求意见稿》让电子烟按照卷烟的管理模式,统一采购和售卖,“之前是各家电子烟自己发展自己的代理商,自己的渠道,自己管理和发展,现在这个规定是相当于采用卷烟的方式,网格化的管理,国家统一调配,统一采购,统一销售,统一规范。相当于之后每一端都只需要做自己的部分,不用做整个链条。”
“《征求意见稿》以及之前的新增条例,让电子烟从此有了法律法规依据,不再处于灰色地带。”电子烟品牌RXR时雾联合创始人赵杨博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因为有了国家标准,舆论层面也会逐渐从负面转向正面,“之前由于没有一个标准,市场上有很多良莠不齐的中小商家,那么产品质量肯定是让人担忧的。很多消费者会对电子烟持怀疑甚至否定态度。现在有了国家标准,大家就会认可合规的产品。”
据统计,之前市场上流通的电子烟口味多达1.5万余种,制作工艺、添加物质、电池安全等都没有规定。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孙承业表示,“整个行业处于无序状态,需要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
方辉认为,征求意见稿对电子烟行业的全面规范,势必会提高行业的进入门槛,提升整个行业的水平,“最现实的一点,企业要符合各个环节的监管要求,要付出的资金成本就很高,可能会超过大多数品牌的能力。”也正因此,会导致优胜劣汰,真正有实力的品牌会跑出来。
“首先就是作为品牌方,看谁能生产出来真正满足国家标准要求也就是高质量的产品。”赵杨博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从2018年开始,国内电子烟市场发展迅猛,市场上出现很多良莠不齐的品牌。这次国家标准的确定,会使很多品牌的产品因为质量不达标而被淘汰。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五条规定,电子烟产品应当符合电子烟国家标准。电子烟国家标准包括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烟液、电子烟烟具、电子烟组件、烟弹、雾化剂、雾化物添加剂、电子烟烟用材料、电子烟释放物、释放量等的规范和技术要求。此前11月30日, 国家烟草专卖局已经发布了《电子烟》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并表示《电子烟》国家标准拟在发布后3-5个月正式实施。
“近期国务院通知、国标、管理细则等各种消息密集出台,进程比大家预想的要快。我认为这对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是利好,电子烟行业很快迎来新的时代。电子烟行业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会进一步凸显行业的社会责任,以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方辉说。
渠道整肃风暴或再度来临
多品牌强化渠道管控,电子烟暴利时代或将终结
管理细则的出台也给从业者和电子烟品牌带来一系列挑战。
方辉表示,《征求意见稿》对于现有的电子烟销售体系肯定会有一定冲击,各个品牌都需要去适应变化。“以铂德为例,我们一直在与代理、门店进行沟通,为电子烟新时代的来临做好准备。”
另一方面,渠道的整肃风暴也或将再度来临。
据媒体报道,即使在线上禁售之后,很多人依然可以在微商以及二手电商等隐秘渠道购买各类电子烟。这源于电子烟的暴利。据华创证券披露,悦刻一代电子烟套装(1杆2弹)成本70元,分销商拿货价120元,而终端销售价格可达299元。悦刻的陶瓷雾化芯烟弹一盒三颗成本价30元,代理商拿货价45元,零售价则为99元。
赵杨博也坦言,虽然2019年有关部门禁止了电子烟的线上交易,但是依然可以在微商和一些电商平台看到电子烟产品的销售,并且“比例也不低”,“国家的监管细则下来之后,能把这些非正规的渠道规范一下。”
在12月2日举办的政策吹风会上,国家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类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应依法全面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严格按照烟草广告有关规定规范电子烟广告,各类电商平台应全面关闭网上电子烟店铺并下架电子烟产品。
而对于品牌来说,赵杨博说,一方面将来产品要入驻统一的交易平台。另一方面,之后的线下渠道门店也需要有专门的经营许可证。一些学校周边禁销和未成年人的保护也要考虑。此外之前电子烟市场上的一些竞争乱象也会被规范。“比如一个商场可能开设十几家或者二十几家电子烟专卖店或者便利店,而像传统卷烟的许可证本身是有距离保护的,那么之后这种店铺密集的情况可能也会被规范。总之,对于品牌来说,看谁能够在终端渠道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前提下,长期经营。”
监管细则来临,一些品牌的应对工作也已经开展。赵杨博表示,《征求意见稿》公布之后,时雾一方面会积极地和自有工厂以及合作的代工厂进行更加深入的研发,“要升级技术,确保我们之后的产品满足国家要求。”另一方面,也开始对下游渠道进行点对点的精神传达。“告知下游终端,现阶段要做好进一步监督管理,严防严控售卖给未成年人电子烟的情况出现。同时也要求地方渠道负责人主动积极与当地烟草管理部门沟通,切实做到在渠道管理层面满足国家要求和标准。”
与此同时《管理办法》的配套措施和具体实施还有待进一步观察,有从业者表示,比如未来关于批发商环节,是开放性的还是像传统卷烟那样系统内部性的,还不确定。“现在细则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得等到具体办证的时候,才能知道具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
一些从业者因为许可证的规定担忧自己手中的电子烟产品积压。国家烟草专卖局表示,考虑到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国家标准等的制定出台有个过程,为保障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从《决定》公布施行之日至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等正式出台、实施,设置一定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现有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可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此外,国家烟草专卖局也表示,为规范电子烟产业市场秩序,将电子烟产业平稳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并与新修改的《实施条例》和正在研究制定的相关配套政策等要求相衔接,现阶段各类投资者暂不得投资新设电子烟生产经营企业;现有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暂不得新建或扩大生产能力,暂不得新设电子烟零售点和上市新产品,暂停新的电子烟进口。
“未来这个市场肯定会更规范,暴利的时代肯定过去了。”刘成认为电子烟加税之后,产品利润会回归正常,“之前按电子产品收税,相对烟草税率偏低。”赵杨博也认同这个观点,他表示,电子烟交易都放在国家统一监管的交易平台进行,产品毛利及产品售价会被更好的监管;此外,电子烟规范化管理后相对于以前会交纳更高的税。
■延展
电子烟监管的呼声由来已久
关于对电子烟加强监管的呼声由来已久。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孙承业建议,加快电子烟行业规范出台,让管理有法可依;制定电子烟生产、销售等综合管理办法,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包括电子烟。
在去年1月的政协北京市十三届三次会议上,北京市政协委员朱良也带来了关于电子烟管理的提案,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电子烟既没有监管也没有纳入烟草专卖。他建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修改《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把电子烟明确地纳入到控烟的范围之内。
今年3月22日,据工信部网站消息,为加强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起草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其中增加了一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彼时,工信部表示,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实施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是在推进电子烟监管的法治化,也符合电子烟产品特性以及当前国际监管的通行做法。与此同时,将大幅度提升电子烟监管效能,有效规范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解决电子烟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虚假广告等问题,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11月26日晚,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增加“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这一条款,业内人士认为,这标志着电子烟取得了合法身份地位。
11月30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又发布了《电子烟》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表示《电子烟》国家标准拟在发布后3-5个月正式实施。而这次《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则意味着电子烟的监管细则也将要正式落地。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孙文轩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