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规〔2024〕8号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商务部等九部门《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稳定和扩大餐饮消费,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国际美食之都建设,结合本市实际,现制定有关措施如下。
大力支持国内外知名餐饮企业在沪开设品牌首店,政策实施期间业务增长水平超过行业平均水平、对本市消费市场有带动效应的餐饮企业,自2024年以来在沪开设的全国及以上级别的品牌首店,每家门店给予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不超过50万元。支持餐饮企业在等级景区、公共体育场馆、演出场所、交通枢纽等公共场所内新开设餐饮门店,政策实施期间业务增长水平超过行业平均水平、对本市消费市场有带动效应的餐饮企业,自2024年以来在上述场所新开设的餐饮门店,每家门店给予不超过5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不超过50万元。
支持餐饮企业顺应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趋势加快对门店的改造升级,提升餐饮门店服务能级。鼓励企业创建绿色餐厅,持续开展“光盘行动”。支持餐饮企业加大燃气安全和油烟污染治理等方面投入。政策实施期间业务增长水平超过行业平均水平、对本市消费市场有带动效应的餐饮企业,自2024年以来对门店进行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等改造升级的每家门店给予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燃气安全或油烟污染治理等方面有实际投入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万元奖励,同一企业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打造具备国际影响力、知名度和美誉度的美食地标。因地制宜推出一批特色鲜明的美食街区,丰富夜间餐饮消费目的地。支持国内外知名餐饮品牌首店入驻特色集聚街区。对符合《上海美食地标指标》条件的街区,纳入上海市美食地标榜单。对特色餐饮集聚街区相关新建和改造项目,符合条件的纳入本市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政策支持范围。
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通过发放专项餐饮消费券、折扣券、消费满减等方式赋能平台内本市餐饮商户。自2024年以来单一年度对本市餐饮企业各类补贴活动总金额不低于10亿元的平台,同比上年新增补贴超过1000万元(含)以上,且通过年度新增补贴带动平台内参与活动的本市餐饮企业在平台的年销售额实现增长10%(含)以上的,按照平台年度新增补贴总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落实好《上海市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沪府办规〔2024〕4号),降低餐饮企业税费、用工、用能、融资成本。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上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且裁员率符合要求的餐饮企业,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支持本市餐饮企业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企业职工培训补贴政策。支持住房困难的本市餐饮企业员工,按规定申请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等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各区对餐饮主体门店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减半收取。
支持举办上海环球美食节等餐饮促消费活动,发布美食之都地标餐厅、商圈、地标美食系列及首店名单,推出“城市漫步+美食”路线。鼓励企业定制各类促销方案,线上线下联动促进消费。对在“五五购物节”“上海之夏 国际消费季”等我市大型主题活动期间,积极组织餐饮美食类促消费活动且市场成效显著的活动主办单位,适用本市促进商旅文体展联动吸引扩大消费政策并予以支持。
持续发挥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进一步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有效运用大数据和金融科技手段,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探索建立专项贴息和风险补偿机制、加大对中小微餐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支持保险机构针对餐饮业小微主体需求,开发专属普惠型保险产品,重点保障财产损失、营业中断、食品用餐安全等潜在风险。政策实施期间通过短期经营性贷款、购买保险等相关举措提升经营和风险防范能力,业务增长水平超过行业平均水平、对本市消费市场有带动效应的餐饮企业,在政策实施期间发生的短期经营性贷款给予50%但不超过20万元的利息奖励支持,购买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相关保险产品给予50%但不超过5万元保费奖励支持,引导协会等推荐优质特色餐饮个体对接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
推进连锁餐饮企业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审批,出台“互联网+明厨亮灶”政策,对150平方米以下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小型饭店和饮品店免于现场核查。推进开办餐饮店“一件事”,优化许可事前服务和合规指导,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效率。优化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压缩企业营业准备时间。餐饮企业使用住所标准化登记信息库中的房屋办理登记,并依法取得房屋使用权的,可以免于提交住所使用证明。
建立健全“风险+信用”管理机制,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开展风险评估,推进风险评级和信用评价监管。统筹制定分级分类监管标准,优化分级分类检查方式,运用大数据筛查、自动巡检、智能预警、态势感知等开展“非现场检查”。根据风险信用评级精准投放监管资源,对风险较低的餐饮单位通过取消、整合、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减少对正常经营的影响。建立健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着力整合市场监管领域监管事项,率先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加大对美食地标和美食街区等餐饮集聚式发展的公共管理政策创新,优化配电照明、食品安全等方面管理,合理规划餐饮外摆区域,在不影响道路交通通行的前提下在特定时间段允许车辆停靠,适当增加夜间停车位、出租车候车点等。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整合办事材料、缩短办事时限、减少办事环节,优化餐饮企业举办促销活动、设置户外广告、餐饮外摆等事项在“一网通办营销活动报批一件事”上的办理流程。支持餐饮企业优化境外人士支付服务体系。
上述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其中具体政策措施的施行期限国家和本市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市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配合,加大政策宣传贯彻力度。各区要结合实际情况抓落实,把握政策时效,确保政策有效传导至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动能。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联系市场主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指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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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服务业发展处
编辑:张瀚森
月28日,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从7个方面提出22项具体政策措施,进一步释放餐饮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哪些内容又和咱们餐饮从业人员息息相关呢?一起来划重点——
提升服务技能
按规定统筹使用地方产业发展经费、人才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业技能培训有关资金等,支持餐饮从业人员培训。
支持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餐饮经营管理、烹饪相关专业。
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举办餐饮服务类职业院校。鼓励餐饮领域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打造一批校企合作示范项目。
支持各地培育餐饮类劳务品牌,举办餐饮领域职业技能竞赛。
发展乡村休闲餐饮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培训、场地等支持政策,引导专业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发展乡村休闲餐饮。
完善乡村休闲餐饮配套产业和设施,提升餐具清洗、原辅料物流、厨余垃圾处理领域产业化水平。
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打造“美食名村”“美食名镇”,发布乡村餐饮美食导引。
培育知名餐饮品牌
实施地域餐饮品牌培育工程,鼓励地方深入挖掘传统烹饪技艺和餐饮文化,培育“名菜”“名小吃”“名厨”“名店”,打造地方特色餐饮品牌。
支持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培育区域特色美食品牌。
加强对老字号餐饮品牌、饮食类非遗项目的宣传和保护。
发展特色小吃产业
鼓励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从业人员依法申请注册特色小吃商标。
建立健全小吃制作、原辅料种养、门店建设等标准,加强小吃制作技艺保护和传承,培育特色小吃产业集群和发展基地。
引导小吃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强协作,带动食材种养相关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柳州螺蛳粉、淄博烧烤、天水麻辣烫,这两年一个接一个城市因特色美食而迅速火出圈。一道地方特色美食带火一座城。各地也加快特色美食小吃发展步伐——
嵊州小笼包做出大产业
“一笼包子一座城,嵊州小吃扬美名”。位于浙江东部的嵊州市,以其独特的地方美食——嵊州小笼包而闻名遐迩。近年来,嵊州市政府大力发展小笼包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和企业效益提升,同时,政府还通过技能培训、就业带动等方式,助力城乡居民实现共同富裕。
就在去年,嵊州市商务局、嵊州市小吃行业协会等30多家单位起草了6项关于“嵊州小吃”的团体标准。其中,《嵊州小吃小笼包传统制作规范》突出了嵊州小笼包的非遗文化和特殊工艺,规定了产品分类、原辅料、制作工艺等要求,并明确了发面面皮水、面、老面的配比及醒发条件,馅料制作,皮馅比重,蒸制时间等细节。
同时,为了让更多人共享富民产业的“红利”,嵊州市采用了“政府买单、免费培训”的模式,开设了小笼包制作等多种小吃培训班。这些课程包括小笼包制作、面点制作等,旨在推广小吃制作技能。2023年全年,嵊州市共开展了13期以小笼包制作为主的小吃技能培训,培训了521名学员。
南宁21条措施奖补老友粉产业
3月27日,南宁市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促进南宁老友粉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在支持产业园区建设等7个方面给予21条奖补措施。
其中,在支持产业园区建设方面,对入驻南宁市自治区特色园区(绿色食品特色产业园)的南宁老友粉生产企业,单个项目设备投资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园区标准厂房装修补贴,按装修费用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单个项目设备投资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
北京小吃节聚焦餐饮大产业
3月15日,由北京市商务局指导、北京烹饪协会主办的第四届北京小吃美食文化节正式启动。本届小吃节以“舌尖美味、历久弥珍”为主题,旨在传播“小吃大艺”“小吃大产业”的饮食文化理念,让消费者品尝春季菜品、了解小吃文化、领略餐饮魅力。小吃美食展、春菜抢“鲜”吃、消费者喜爱的小吃名录等,都在小吃节期间推出。
北京烹饪协会负责人表示,今年是北京发布《推动北京餐饮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国际美食之都行动方案》的第一年,小吃节活动通过小吃聚焦餐饮大产业,北京餐饮在服务水平、投资力度、消费拉动、就业贡献、供应与产业规模、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领中国潮国际范的示范效应等方面的优势,彰显了北京作为世界交往与多元化聚首之地的国际实力。
重庆编制的火锅料理师“国标”出炉
近日,人社部、商务部联合颁布了中式烹调师(火锅料理师)国家职业标准,据悉,该国标是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牵头,由全国火锅行业资深专家组成编写小组编制完成,预示着火锅从业者有了由普通劳动者提升转化为职业技能人才的新通道。
重庆市商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火锅料理师国标的公布给予了火锅从业人员“身份证”,给火锅产业高质量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对推进火锅产品提质、消费升级赋能、产业发展增效,实现稳增长、稳就业目标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下一步,重庆市人社局将携手市商务委强化火锅产业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开展火锅料理师职业培训、实行火锅料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举办火锅料理师职业技能大赛,助推“重庆火锅师傅”人才品牌、火锅“巴渝工匠”培育打造,加快火锅产业、行业、就业链条建设,为重庆火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从业者的收入也可以得到相应增加。我们会制定一些团体标准,引导门店企业参照这个标准提升他们的薪资待遇。”重庆市火锅产业协会秘书长周亚说。
观点
重视“小吃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各地知名小吃品牌不断涌现,沙县小吃、兰州拉面、柳州螺蛳粉遍布全国各地的大街小巷,在满足大众味蕾需求的同时,也提升了小吃输出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小吃产业的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带动了相关行业发展。
要做好“小吃+”文章,推动小吃产业高质量发展。在“小吃经济”产业化发展的道路上,要充分融合本地已有的农业特色产业,实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为小吃产业发展提供源源不竭的新鲜、美味食材,实现小吃产业与地方特色农业产业的相互促进的良好发展态势。此外,还可以将小吃产业与旅游、文创等行业领域融合发展,塑造出更为丰富的消费场景,给予消费者更多样的美食体验。
“小吃经济”前景广阔,大有可为。丰富的“小吃经济”业态,不仅能为城市创造出更多的消费场景,更能让消费者在尽情享受美食的同时,充分感受当地浓厚的历史文化氛围。要通过加强品牌文化培育和产业融合推广,提升小吃产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地方小吃走向全国,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
转自:商务部网站、央视新闻客户端、消费日报、国际商报、广西新闻网、工人日报、荆楚网等
来源: 大兴微工会
023年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开始施行,为了贯彻落实该办法,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行为,推动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本市实际出台了本《办法》。《办法》共63条,5个附件,对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和报告等管理工作,以及许可程序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旧证
《办法》结合上海实际,进一步优化调整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一是全部取消二级目录许可项目。《办法》明确在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主体业态中不再以大型超市、小型超市、大型饭店、饮品店等实施许可,而是按照风险管控的原则,对批发、自动设备、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学校、托幼机构等食品安全风险较高,防控难度较大的行为,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二是支持多种业态混合经营。《办法》将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经营管理三类,并明确食品经营者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复选经营项目,即食品经营者只要符合相应经营项目的审查要求,即可申请全部的经营项目,支持食品经营者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多种业态混合经营。三是进一步释放食品经营项目。《办法》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DB 31/2027-2023《即食食品现场制售卫生规范》相衔接,将“现制现售”调整为“现场制售”,明确“现场制售”的经营许可项目适用于食品销售经营者申请;同时,取消原有的19项经营目录限制,调整为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4类经营项目,极大地简化食品经营者申请时的专业门槛,充分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办法》回应民生关切,一是对专间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办法》对冷加工糕点制售、冷荤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三类经营项目实施专间要求,对拍黄瓜、泡茶、解冻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行为,明确设置“简单制售”经营项目,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仅设置专区。二是持续助力总部经济发展。《办法》在评估连锁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举措试行成效的基础上,制度固化连锁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举措,明确通过连锁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评审的门店免于现场核查。同时,在附件5中对连锁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适用情形、申请方式、评审要求及结果运用等作出详细规定。三是鼓励新业态、新模式迭代创新。面对新兴业态不断涌现,“互联网+”新型经营模式层出不穷的现状,《办法》统筹发展与安全,一方面,优化食品自动制售设备、船舶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的申请条件和审核要求,支持新模式迭代发展。另一方面,完善评估机制,规定对新业态新模式的审核时,可以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食品安全评估,评估意见应作为食品经营许可审核的参考,助力新模式、新技术的持续健康发展。
《办法》将企业的合理诉求作为优化提升许可效率的切入点。一是简化许可申请材料,在许可申请时,申请人只需提交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目录清单,后续可以结合经营实际,完善规章制度。二是首次明确对“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小型餐饮店等免于现场核查。《办法》对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酒类商品、仅简单制售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食品经营行为,免于现场核查,同时,鼓励“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实施,《办法》明确150㎡以下已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免于现场核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时效。三是鼓励非现场审核方式。支持各区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申请人提供的图片、视频,或直接与申请人实时视频连线的方式,对申请人的设施设备、布局流程、操作流程等进行远程核查,打破传统现场核查时空限制,实施不见面审批。
作为行政审批“高频”事项,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以《办法》修订实施为契机,着力加强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的信息化建设,从简化线上申请材料、强调线上申请材料法律效力、完善电子档案归档要求等实现“一网通办”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的全流程办理,切实提升市场监管政务服务水平和行风建设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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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市局食品经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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