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华录》
近期,国产古装剧《梦华录》热播,有人说:“《梦华录》就是一幅立体的《清明上河图》。”这部剧不仅带火了江南的美景,剧中的饮食、茶道、音律、人文、贸易等,也让观众对宋朝的历史文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思客推出“宋朝文化那些事儿”,带你了解宋朝人的真实生活场景,领略精致生活背后的繁荣文化。今天来看看宋朝的茶文化有多浓厚!
在《梦华录》中,茶馆老板娘赵盼儿是一名点茶高手,第一次展示茶百戏就让人称赞叫绝。
影视剧中的茶艺 来源:电视剧《梦华录》片段
网友纷纷表示:“原来宋朝人喝茶时就玩拉花,这也太时髦了!” “一对比,现在的咖啡拉花弱爆了!”
点茶、斗茶、茶百戏是什么?
点茶是宋代饮茶方式中最为主流的方式之一。点茶即将茶磨碎、研细,然后用罗筛出细末,将茶粉放入滚烫的盏中,然后加入一点水调成糊状,再一边加水一边击拂出均匀细腻的泡沫。
影视剧中常说的斗茶,事实上就是点茶比赛。在当时,人们把斗茶当做一种才艺,随时都能开始一场比拼。对于喝茶的讲究,一点也不亚于今天人们对于咖啡的研究。
茶百戏即点茶的一种,是一种以研膏茶为原料,用清水使茶汤幻变图案的技艺,又称分茶、水丹青等。这种做法恰似现代人在咖啡上晃动着倒入奶泡拉花一样。
福建省非遗茶百戏代表性传承人章志峰茶百戏作品
茶百戏始见于唐代,到了宋朝发展到顶峰,宋朝的许多文人包括陆游、李清照等都热衷于此。陆游的《临安春雨初霁》有:“矮纸斜行闲作草,晴窗细乳戏分茶。”李清照在《满庭芳》中也写有:“生香熏袖,活火分茶”。
福建省非遗茶百戏代表性传承人章志峰茶百戏作品
此后,这种清水画丹青的古法技艺差点被世人遗忘,2017年,茶百戏列入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被更多人了解。
茶百戏的制作流程复杂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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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文化”在宋代有多么盛行?
(南宋)刘松年《撵茶图》
我国茶文化的发展大致有“唐煎”“宋点”以及“明清泡”三个重要的阶段。宋朝时期,由于经济发展较好,人们更注重对精神方面的追求,文人墨客皆喜爱以茶会友,为点茶文化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宣和北苑贡茶录》里记载,宋徽宗在位的时候,武夷山北苑的御茶园不能再囿于传统上贡的龙凤团茶,必须跟着皇帝的心思变花样,以悦龙心,至少精制了几十种贡茶,供这位颇有艺术修养的皇帝品味,白茶、龙园胜雪、御苑玉芽、万寿龙芽……
宋徽宗文会图(局部), 现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
茶坊夜间不打烊
由皇帝带领,两宋时期从皇宫到民间,茶都是生活必需品。王安石在《议茶法》中写道:“茶之为民用,等于米盐,不可一日以无。”《东京梦华录》记载了东京茶坊的盛景:“朱雀门外除东西两教坊,余皆居民或茶坊,街心市井,至夜尤甚。”夜市的茶坊非常热闹。南宋人吴自牧的《梦粱录》也记录了江南的茶坊:“临安,处处各有茶坊。”
有专供女士的茶坊
北宋时期,夜市繁华,茶楼至夜营业,游客熙熙攘攘,甚至还有专门供女士喝茶的北山子茶坊,里面有仙洞、仙桥,出门游玩的女人们,夜间就去那里喝茶、享乐,风气十分开放。
宋人离不开茶,贵族、文人出行,也都有茶童挑担备齐整套点茶工具,茶叶泉水之外,还有如炭炉、汤壶、茶盏……
日本茶道的鼻祖在中国
宋代的茶风、茶道盛行天下,且影响到周边国家如日本茶道的形成。
日本饮茶史上,茶饮最初仅限于日本贵族阶层内部流行,并曾一度衰退。12世纪末,荣西禅师从中国带茶籽、茶种返回日本,种植茶树,逐渐复兴了饮茶习俗,广及佛寺、武士阶层。荣西是日本茶道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人物,被后人推崇为“日本茶祖”,在来华僧人中他是最杰出的一位。
荣西曾两度入宋,潜心修习禅学,长期参禅习佛的生活也滋养了他对中国宋代茶文化的精深体悟。
动态版 《清明上河图》局部
时至今日,日本茶人依然在改良后沿用着宋代末茶的点饮之法。整个备茶的过程称为“点茶”,即将粉末状的茶舀取入茶碗,在碗中注入沸水,以茶筅快速有力地上下前后搅动,直至茶汤表层形成黏稠细密的泡沫,即可吸饮。
有趣的是,我们会发现当代日本茶人所喝的抹茶,茶沫多为鲜绿色。与之不同,中国的宋代茶人,崇尚“茶色白,宜黑盏”“茶色贵白”。这非常直观地体现了日本茶文化对中国茶文化的吸收与改造。长期以来,日本茶人们试图保留茶叶本身的自然之色,并视其为至纯至美的生命与精神。
茶文化在宋代已经进入千家万户,成为一种大众化的消费品,并且影响到周边国家。今日,饮茶已成为部分人生活中的习惯,给生活增添了一些情趣和雅致,也促进了我国文化繁荣,成为我国特有的文化载体。
来源:新华网思客综编自央视新闻、光明日报、北京青年报、北商网等
监制:唐心怡
编辑:孙惠
校对:周佳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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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费:¥120.000(设计图纸确认一次性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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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店加盟其他费用预算:
装修费:¥120.000(平均¥3000/㎡,不包含空调)
房租支付:¥14.000(首月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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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讯 记者赵青 通讯员李雪 2019年底,计划开奶茶店的小飞加盟大拇指公司旗下的“×茶道”,双方签订了加盟协议,小飞也支付了全部合同款项250000元,但是,大拇指公司并未按照约定提供相关服务内容,于是小飞诉至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法院一审判决大拇指公司退还合同款项240000元,大拇指公司提起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签订奶茶店加盟协议后对方未实际履约
对方称因疫情导致无法提供服务属于不可抗力应当免责
在小飞与大拇指双方签订的加盟协议中约定,大拇指公司将为小飞提供开店咨询与指导、服务流程及产品制作技术的培训、店面装修装潢的设计等相关服务,但大拇指公司并未实际履行合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小飞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部合同款项。
大拇指公司则表示其已经为小飞提供了接待咨询、免费品尝奶茶口感、样板店的装修设计参观,产品线解读等前期服务。双方合作愉快并已经签订了合同,约定春节过后由其为小飞提供开店一站式服务。
大拇指公司称,因为遇到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公司开业一再推迟,直到4月1日才逐渐复工,大拇指公司没有违约,因为疫情导致无法提供服务应属于不可抗力,应当免除责任。公司研发一个饮品项目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成本,并且基于原被告缔结了合同,公司已向第三方平台支付了推广佣金,现在疫情影响减小,大拇指公司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故要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应尊重合同一方意愿
法院判决加盟协议解除,退还240000元合同款项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小飞和大拇指公司之间的加盟协议解除,大拇指公司向小飞退还合同款项240000元。大拇指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小飞是否有权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加盟协议成为本案的争议焦点。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李娜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第二款规定,应认定新冠肺炎疫情造成被告不能复工复产、及时履行案涉合同属于不可抗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被告主张其于2020年4月1日才复工,符合疫情防控形势的要求,属于合理期间,对于被告在此期间无法提供服务的行为,应当免除其责任。在被告复工后已经可以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原告于2020年4月16日明确表示被告长时间不履行合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愿继续履行合同。案涉合同履行期间已过近半的情况下,被告因疫情影响而未能提供实质性的服务内容,虽之后疫情响应级别调低,但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即使合同继续履行,被告能提供的服务内容、质量依然难以保障。根据合同约定,若有一方不愿配合,合同目的实际上无法达到,故在原告明确坚持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法院认为应尊重合同一方意愿,解除原被告签订的涉案合同为宜。
从原被告缔约过程来看,被告确实为缔结合同付出过前期投入,存在一定的人力、物力成本,另外,被告虽然未举证证实针对案涉交易向第三方平台支付推广费用,但是根据一般生活经验法则,该费用的存在亦属合理,但被告主张按合同标的20%向第三方支付推广佣金显然超出原告所能预期且缺乏证据佐证,法院不予采信。根据权利义务相对等以及公平合理原则,法院酌定被告的损失数额为10000元,扣减该损失后,被告应向原告退还合同款项240000元。
黄埔法院法官表示,对于确因新冠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合同不能按约履行的,当事人应当优先考虑协商变更合同,采取替代履行或者延迟履行等方案。如果确实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者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的,法官会综合考虑当事人的约定、疫情的发展阶段、疫情对当事人实际影响的时间、程度等因素公平处理。在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事实依据前提下单方解除合同,需依法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