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茶时发现一只苍蝇,消费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近日双方终和解,生产商赔偿消费者损失2050元。
2015年1月3日,关某网购了南京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茶24罐,总价50.4元。在饮用了5罐,准备饮用第6罐时,其发现该罐外密封薄膜与罐体之间存在大苍蝇一只。关某在与购物网站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于2016年1月5日将经销商和生产商同时告上法庭,要求其退还所购奶茶款50.4元,并赔偿损失2000元。
淮北市濉溪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向两被告邮寄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相应法律文书。南京某食品有限公司收到法律文书后,立即与原告关某取得联系,经双方协商,该公司赔偿关某损失2050元。关某于1月12日向县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法官提示,网络购物正以其便捷、时尚的特点影响着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但遇到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往往维权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此时,消费者可求助法律。本案中,关某与经销商长期协商未果,而通过法律手段,高效、快捷地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 方芳)
原标题:恶心!奶茶里竟喝出苍蝇
< class="pgc-img">>< class="pgc-img">>< class="pgc-img">>< class="pgc-img">>指导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 检察日报社 联合出品: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媒体 正义网络传媒 天津市河西区检察院 策划:刘家墉 朱玲 王厚涛 漫画:“西检印象”新媒体工作室)
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食品188批次)。本次组织抽检了188批次样品。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8批次。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序号 | 报告编号 | 样品名称 | 生产单位 | 检验结果 | 备注 |
1 | QW-001 | 生活饮用水 | 安徽金鸽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