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
2015年餐饮产业项目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按照《成都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方案》、《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2015年成都市服务业支持资金申报指南》、《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2015年餐饮产业项目资金实施细则》要求,我委从省商务厅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专家(2名电商专家、2名财务专家及1名餐饮专家)对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上报的95个餐饮产业项目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现将符合条件并择优评选出的60个项目拟列入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2015年餐饮产业项目资金支持,项目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0万元三个档次资金补贴,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12月10至12月16日)。在公示期内,若对拟支持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送达市商务委社区服务处、纪检监察室。个人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或未实名签注或送达时间超过公示期的意见无效。
联系电话:社区服务处 61883690
驻市商务委纪检监察室 61883712
2015年成都市小微企业“双创”餐饮产业项目资金补贴企业名单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补贴金额 |
1 | 成都天仁香府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 10 |
2 | 成都阳氏田鸭肠餐饮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 10 |
3 | 成都督院火锅有限公司 | 10 |
4 | 成都蜀景宴飨餐饮有限公司 | 10 |
5 |
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
2015年餐饮产业项目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按照《成都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方案》、《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2015年成都市服务业支持资金申报指南》、《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2015年餐饮产业项目资金实施细则》要求,我委从省商务厅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专家(2名电商专家、2名财务专家及1名餐饮专家)对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上报的95个餐饮产业项目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现将符合条件并择优评选出的60个项目拟列入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2015年餐饮产业项目资金支持,项目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0万元三个档次资金补贴,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12月10至12月16日)。在公示期内,若对拟支持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送达市商务委社区服务处、纪检监察室。个人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或未实名签注或送达时间超过公示期的意见无效。
联系电话:社区服务处 61883690
驻市商务委纪检监察室 61883712
2015年成都市小微企业“双创”餐饮产业项目资金补贴企业名单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补贴金额 |
1 | 成都天仁香府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 10 |
2 | 成都阳氏田鸭肠餐饮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 10 |
3 | 成都督院火锅有限公司 | 10 |
4 | 成都蜀景宴飨餐饮有限公司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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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
2015年餐饮产业项目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按照《成都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方案》、《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2015年成都市服务业支持资金申报指南》、《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2015年餐饮产业项目资金实施细则》要求,我委从省商务厅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专家(2名电商专家、2名财务专家及1名餐饮专家)对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上报的95个餐饮产业项目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现将符合条件并择优评选出的60个项目拟列入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2015年餐饮产业项目资金支持,项目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0万元三个档次资金补贴,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12月10至12月16日)。在公示期内,若对拟支持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送达市商务委社区服务处、纪检监察室。个人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或未实名签注或送达时间超过公示期的意见无效。
联系电话:社区服务处 61883690
驻市商务委纪检监察室 61883712
2015年成都市小微企业“双创”餐饮产业项目资金补贴企业名单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补贴金额 |
1 | 成都天仁香府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 10 |
2 | 成都阳氏田鸭肠餐饮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 10 |
3 | 成都督院火锅有限公司 | 10 |
4 | 成都蜀景宴飨餐饮有限公司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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