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应聘的服务员刚刚工作4个小时,就偷走了收银台里的钱,随后不辞而别。视频截图
特意赶在下午来应聘,没问清待遇就着急开工;看起来动作挺麻利,却总往收银台附近转悠。
果然,火锅店新来的服务员只干了4个小时,说出去买饮料就再也没回来。老板却发现,收银台里的600元现金不见了,还把火锅店工装穿走了。
老板报警并将店内视频画面发到网上,另一家烧烤店老板主动联系,“这人在我家,刚把他辞退。”
火锅店老板说,到年底餐饮行业都缺人,发视频是为了提醒同行注意点,遇到这个人不要录用。
“上岗”4小时偷600元
还把工装穿走
“当时我没在,店内主管用的他。”11月28日,辽宁铁岭开原一家火锅店的女老板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
事情发生在11月26日,“因为我家晚上营业时间比较晚,那个小伙是下午来应聘的,正赶上店里比较忙的时候,店里主管就直接让他上岗了。”
“给他发了工装,上岗干活,主管说这小伙还挺麻利的,也没在意。”女老板说,到了晚上小伙说出去买瓶饮料,穿着工装就出去了,再也没回来。
小伙刚出去不久,收银员就发现钱箱里的百元面值纸币不见了,“少了能有600元。”
联想起突然出门一直未归的“新服务员”,老板觉察出了不妙。
查看店内的视频画面,果然拍下了“新服务员”偷钱的全过程。
视频画面显示,小伙“上岗”之后,就看似无意地在收银台附近徘徊,还被主管看到,“叫他一次,没想到过一会又去了。”
第二次到收银台附近时,店里其他员工都在忙,没人注意他。画面中,小伙看到收银台没人,蹲下身子快速躲到收银台后面,熟练地打开钱箱,从里面一张张地抽出数张纸币,揣进了自己裤兜,还拿着店里一张菜单进行掩饰。
拿走现金后,小伙就出去了,“从进店应聘到不辞而别,仅4个小时,还把店里服务员工装穿走了。”
应聘服务员不关心待遇
只要求“尽快上岗”
“钱虽然不多,但是挺生气。”火锅店老板说,据主管回忆,这个小伙到店里应聘的时候没看出太大异常,但后来回忆也有些奇怪之处,“一般来应聘的服务员都很关心待遇方面的问题,这个小伙虽然也问了,但好像并不太在意,一直催着问什么时候可以上班。”
店里的主管抱着让小伙“试试看”的想法,就将工装发给他,让他试一下。因为还没有向老板汇报,也没有给这个小伙办理入职手续,“正常我们要查看对方的健康证、身份证,还要留下复印件留底。因为他刚来试用,这些手续都还没有办。”
事后,火锅店老板向当地警方报了案。
开原偷窃后又去昌图应聘?
俩老板确认:是同一个人
没想到就因为一时疏忽,让小伙钻了空子,“我看这个小伙不是第一次作案。他知道餐饮行业的晚高峰时间就特意在下午来应聘,赶在店里最忙的时候进行偷窃。”女老板说,眼看快到年底了,是餐饮行业最缺人的时候,“同行都在招服务员,他就看准了这个时机。”
事后,老板特意将这个小伙行窃过程的视频发到了短视频平台,提醒同行注意防范,不要聘用这个人。
很快,一个铁岭昌图的烧烤店老板联系了火锅店老板,“说这个人正在他的店工作,也是刚刚来应聘的。”
两位老板之间联系,互相交换了照片,对照了体貌特征,双方都确认,“就是同一个人。”
“我在开原,那小伙在昌图,等我们赶过去恐怕也来不及。后来那个烧烤店老板给小伙辞退了。”火锅店老板说,被辞退时,小伙还问对方为啥,“烧烤店老板说,你在别处干啥了不知道吗?那小伙就没在多说啥,自行离开了。”
火锅店老板告诉记者,已经将线索汇报给了公安机关。
辽沈晚报记者 吕洋
邀请发小王小明到廊坊一家烤肉店吃饭,想庆祝他离婚后重新开始的单身生活。王小明整个人看起来兴致高涨,笑容满面。他穿着白t恤配牛仔裤,神采奕奕地走进烤肉店,轻快地在我对面坐下。
“好久不见了老兄,终于又单身了!”王小明开心地拍了拍我的肩膀,“我请客,今天咱们好好庆祝庆祝!”
服务员端上了烤肉和啤酒。王小明高高举起酒杯,“敬自由幸福的单身!干杯!”
我们边吃边聊,王小明絮絮叨叨地诉说着离婚后重获新生的喜悦。他说自己终于摆脱了那些无休无止的家庭糾纷,从此可以过上无拘无束的生活。
酒过三巡,王小明的脸已经红扑扑的。他喝了几杯酒后,声称自己是网红李四,拥有600万粉丝。他双手插兜,扬起下巴,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
我愣了一下,立刻意识到这是王小明喝多了在胡说八道。但他理直气壮的样子又逗乐了我,我忍不住跟着他玩笑:“哟,兄弟这么有名气啊,看我都不认识你了!”
我们两个嘻嘻哈哈地开起了玩笑,气氛热烈欢乐。我看着王小明张牙舞爪的样子,心想他终于走出了离婚的阴影,这真是太好了。
< class="pgc-img">>我们吃完付钱时,收银小姐李思思是个长相甜美的年轻女子。她有着瓜子脸和一头长直发,精致的妆容下透着股书卷气。
王小明又提出要店家免我们的消费费用。李思思皱着眉头,用手托腮听王小明说完,然后直言不讳地拒绝了。
“先生,我只是一个普通店员,您的网红身份跟我没关系。消费还是要照单全收的。”李思思的语气很坚决,没有丝毫犹豫。
王小明有些恼羞成怒,凑近她说:“我有600万粉丝,你到底知不知道我是谁啊?”
李思思不为所动,平静地回答:“非常抱歉先生,但我们必须结账,否则我的工资会被扣除。这是规定。”我看得出她内心也很为难。
“算了兄弟,咱别为难人家小姐了。”我拍拍王小明的肩膀,示意他别再纠结这个问题了。
王小明到底是喝多了,听不进我的劝告。他还想说什么,被我打断了:“走吧走吧,我付钱。今天的饭我请客就是了。”
< class="pgc-img">>王小明被我拉着去了收银台,但他还是不依不饶。
他觉得李思思完全不懂什么是网红,很不屑一顾地说:“小妹妹,你太年轻了,不懂这行里的潜规则。大网红来店里消费,店家都会主动把单子拿来让我划掉数目的。这就是互利的商业合作方式。”
李思思眉头紧锁,坚定地说:“先生,即使你是网红,也不能要求免单或者获得特殊对待。这里需要你遵守规则。”
“规则?我就是规则!”王小明不耐烦地说,“我让你店打出名气,你们老板才能赚更多钱!你应该感谢我才对!”
“非常感谢您的好意,但我们仍需要您支付消费费用。这是原则问题。”李思思的态度很坚决。
王小明简直要抓狂了。他使出殷勤的台阶想让李思思就范:“我看你是个聪明人,咱们好好谈谈条件,总有办法的对吧?”
李思思摇了摇头,语气更加坚决:“非常遗憾,这里恕不奉陪。请您理解一线员工的难处。”
王小明见劝说无果,不甘心地在一旁叹了口气。我赶紧过去劝住他,向李思思道歉。王小明只能无奈地摊手,不再说话了。
< class="pgc-img">>看王小明喝糊涂了,态度强硬,我决定过来付钱结账。我向李思思道歉,说王小明喝多了,希望她不要见怪。
李思思点点头说没关系,但王小明请求免单的做法实在太过分了。我赞同她的看法,坚决地掏出钱包付清了消费账单。
王小明见自己的要求被拒绝,脸色难看起来。他推开我,质问道:“我们认识这么多年,你怎么也帮着外人说话了?”
我劝他消消气,但王小明已经激动起来。他大声说:“我treat你吃饭,你倒好,最后不仅不帮我,还反过来教训我!”
“兄弟,今天的情况很尴尬,咱别吵了。”我想拉他离开,但王小明一个甩手把我推开了。
“我看你是忘恩负义!自己兄弟都帮不了!”王小明愤怒地说。我看着老友一脸不可理喻的样子,内心很是伤心。
“罢了罢了,你醉了。今晚先回去好好睡一觉。”我叹了口气,还是由着他去了。
王小明气呼呼地离开了烤肉店,临走时还狠狠甩上了门。我一人默默付完账单,心情复杂地离开。
< class="pgc-img">>结账后,我独自一人走在夜晚的街道上,脑海里全是刚才和王小明的争吵场面。
我不断自问,我对王小明是不是太过苛刻了?毕竟人喝多了可能会说些疯话,我是不是应该更通融一些?
但转念一想,王小明的所作所为真的太过分了。他明知道收银小姐难以应允,还非要强出头不依不饶。
我开始回忆我们过去的点点滴滴。小时候我们经常穿同一身衣服,被老师拉去批评。我们偷偷抽烟结果都被爸妈揍了一顿。我们上学时考试作弊都被发现。无论什么情况,我们向来站在同一边。
可如今,我们却几乎要为一餐烤肉的消费吵翻了。我不禁感叹,时间改变了我们太多。
我想起王小明前些时日跟我提过,他和妻子在闹离婚。或许是因为这个,他最近情绪不太稳定。我不该针对一个正处在人生低谷的朋友。
决定去找王小明道歉。哪怕他还在生我的气,我也要如实地把想法告诉他。
路灯下,我加快脚步往王小明家的方向走去。我希望我们还能像过去一样,平和地坐下来把一切说开。
炎炎夏日,烧烤成为了人们消暑纳凉的绝佳选择。然而,近期一则“烧烤店多下菜品多收钱”的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据了解,一家烧烤店因为收银员的疏忽,导致部分消费者在结账时被多收取了费用。这一事件不仅让消费者感到愤怒,也让人们开始关注消费者权益如何得到有效保障。那么,面对这样的事件,我们应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 class="pgc-img">>我们要了解消费者权益的基本内容。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以下八项基本权益: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保障权、获得赔偿权、接受教育权、建立和谐消费关系权和监督权。在这起“烧烤店多收钱”的事件中,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获得赔偿权受到了侵犯。
那么,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消费者权益呢?
与商家协商解决
当消费者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首先要与商家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消费者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如消费凭证、发票等,以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同时,消费者还可以要求商家退还多收取的费用,并给予一定的赔偿。
< class="pgc-img">>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如果与商家协商无果,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会根据投诉情况,对商家进行调查核实。如果调查结果证实商家存在侵权行为,消费者协会会依法要求商家承担责任,并协助消费者维权。
< class="pgc-img">>向工商部门投诉
消费者还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工商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对商家进行调查。如果查实商家存在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将依法对商家进行处罚,并责令其退还多收取的费用。
提起诉讼
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消费者协会和工商部门的协商和投诉都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消费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判决商家承担侵权责任,并要求其退还多收取的费用。
通过以上四种途径,消费者可以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作为消费者,我们在购物时也要注意保留好消费凭证、发票等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及时维权。
同时,我们还要学会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了解自己的权益。只有当我们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才能在遇到问题时迅速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还要加强社会监督,共同维护一个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作为消费者,我们要勇于揭露商家的不法行为,让那些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商家无处遁形。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消费者权益的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