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晋城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 冯通) 日前,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有效解决我市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市区餐饮行业油烟在线监测和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餐饮油烟在线自动监测设施的管理方式。
随着餐饮业的快速发展,面广量大的餐饮油烟逐渐成为环境空气污染的罪魁祸首之一,对人的身体健康、出行安全以及区域气候都有较大影响,也一直是居民环境投诉的热点。“印发《规范》的目的在于,规范餐饮油烟在线自动监测设施的管理方式,充分发挥餐饮油烟在线自动监测设施的作用,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规范》中明确,市区建成区200座以上的饭店和烧烤类饭店,应当安装油烟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并和晋城市环境网格化指挥中心联网,所安装的油烟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作业时,必须开启油烟在线自动监测设施,排放油烟浓度不得超过2.0毫克/立方米。在线自动监测数据每10分钟计算一组,在线自动监测数据连续3次超标将依法处理。
据了解,油烟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实行监管分离的运行模式,市环境网格化指挥中心负责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全天候监控、调度和问题转办;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负责日常监管、现场核查及反馈,城区环境监测部门配合进行现场比对监测;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负责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据悉,餐饮单位在线自动监测数据连续20分钟超过2.0毫克/立方米时,市环境网格化指挥中心自动发送预警信息至监管部门负责人和餐饮单位负责人,提醒其油烟排放已短时超标请及时处理,同时将超标情况直接发送至微信工作群,对超标餐饮单位进行警告。
值得一提的是,餐饮单位在线自动监测数据连续30分钟超过2.0毫克/立方米时,市环境网格化指挥中心通过网格化指挥平台向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下达任务,要求属地监管单位和监测部门40分钟内到达餐饮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开展比对监测,并依法处理。
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赵力文
在居民区,遭遇餐饮服务单位的油烟污染,怎么办?我省近期有了相关法规和标准,有望解决群众身边的这一难题。
7月5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加强全省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和监督管理,《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7月1日起实施,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也于6月8日发布,我省餐饮油烟管理有了更为具体的法规和加严的标准。
随着餐饮服务业迅猛发展,近年来餐饮油烟污染呈快速蔓延趋势,成为群众污染投诉的热点。仅2017年,全省各级12369环保举报热线收到相关投诉高达上万件。大气污染源解析及监测表明,在城市建成区,餐饮业废气污染已成为挥发性有机物及PM2.5的主要来源之一。
刚刚实施的餐饮油烟管理办法中的一系列规定,与居民生活紧密相关。其中,餐饮服务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应当符合环境功能区和污染防治要求,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新开办餐饮服务场所,现有餐饮服务场所逐步与居民住宅楼分离。
此外,禁止在未经审批、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我省出台的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对餐饮业服务单位的油烟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要求及实施和监督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与国家标准相比,该标准加严了油烟浓度和油烟去除效率的限值,增加了非甲烷总烃控制因子,并明确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应安装自动监控装置。
“从街头小店到餐厅食堂,我省所有餐饮单位都需要遵守标准。”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油烟去除效率标准提高至90%以上,大型餐饮单位则提高至95%。“一些原本达标的餐饮单位可能需要进行升级改造”。
针对现有餐饮业服务单位,我省留出了技术改造过渡期限,自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新建餐饮服务单位自标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我们去年就重新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排放全部达到了国标。”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后勤处伙食科科长黄家田说,他们学校的龙子湖校区有3个食堂,近3万师生就餐,规模较大,他们将按照新标准执行,达到新要求。
“前不久公司还统计并排查了郑州市各个门店的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情况。”巴奴毛肚火锅公共事务部相关负责人窦磊告诉记者,作为大型餐饮企业,他们意识到环境保护重要性,严格按照标准,加强油烟防治管理。
省环保厅科技标准处处长魏金春表示,通过实施严格的排放限值,有利于促进全省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技术水平提升,引导全省餐饮服务单位规范安装净化设施,有效促进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该标准的实施也将增强企业环保意识,推动饮食健康和生活方式的转变,改善人居环境,促进餐饮业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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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餐饮油烟排放标准
为加强和规范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管理,提升餐饮业污染治理水平,近日,省政府批准发布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
就如何理解、贯彻该标准相关内容,7月5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环保厅科技标准处处长魏金春对该标准进行了解读。
●餐饮服务单位规模划分为大中小三级
餐饮服务单位规模按基准灶头数划分为大、中和小三级,规模不同,管理要求不同。基准灶头数按灶的总发热功率或排气罩灶面投影总面积折算。实际工作中,对于有灶头的餐饮服务单位,可按照其实际灶头数,以及对应灶头总功率或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进行折算为基准灶头数,依此划分规模。1≤基准灶头数<3为小型、3≤基准灶头数<6为中型、6≤基准灶头数为大型。
当灶的总发热功率和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无法获得时,如火锅店等,则基准灶头数应按经营场所就餐座位数量折算,经营场所就餐座位范围≤75座的,按每40个座位折算1个基本灶头数,规模确定为小型;75座<经营场所就餐座位范围≤250座的,按每50个座位折算1个基本灶头数,规模确定为中型;250座<经营场所就餐座位范围的,规模确定为大型。
●加严了油烟排放浓度、油烟去除效率的限值
按照分类别加严要求的原则,充分借鉴其他省市标准制定的经验,结合调研、实际监测、统计数据以及当前餐饮业实际发展需求等综合分析,该标准确定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浓度排放限值为1.5毫克每立方米,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浓度排放限值为1.0毫克每立方米,均高于现行国标的2.0毫克每立方米;确定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去除效率执行95%,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去除效率执行90%,均高于现行国标要求(小型65%、中型75%、大型85%)。与国内其他省市地方标准相比,该标准确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处于中间朝上的水平。
●新增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油烟中含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作为光化学烟雾和PM2.5的前体物之一,其环境污染危害已不容忽视。该标准在现行国标监控因子的基础上,新增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以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根据国内其他省市先进的经验研究,基于我省餐饮业实际情况,该标准提出了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执行10毫克每立方米,而考虑到我省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数量大、范围广,增加非甲烷总烃后需全面改进净化设施,对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影响较大,因此对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非甲烷总烃未做相应规定。
●明确了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应安装自动监控装置
为满足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需要,进一步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结合现行对大型工业企业实现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的相关要求,为加强规范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的环保设施管理而提出应安装自动监控装置。
●对现有新建餐饮服务单位执行时间有要求
该标准加严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尤其是新增非甲烷总烃,已经安装有油烟处理装置的现有餐饮服务单位需要提标改造,为了确保标准的顺利实施,对现有餐饮服务单位留出了技术改造过渡期限,即现有餐饮服务单位自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新建餐饮服务单位自6月8日标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目前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普遍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主要问题是油烟去除效率较低、没有挥发性有机物去除装置,需对现有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换高效净化设施,并增设挥发性有机物净化设施。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需对现有油烟净化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或更新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加强运行维护和及时清洗,才能确保满足本标准对油烟的相关要求。
源:嘉兴日报-嘉兴在线
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建造油污隔离池……这几天,热的除了天气,还有全市新开的一些餐饮店。
4月10日,《嘉兴市餐饮业油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公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管理部门、餐饮业经营者各自的权利义务等作了详细规定,并对违反该《办法》规定的行为明确了处罚主体和处罚力度,为嘉兴市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餐饮油烟专项治理行动”
让餐饮店周边群众不再“闹心”
“荤菜我要红烧肉,素菜就青菜和土豆丝就行。”今天,临近中午饭点,记者来到位于海盐经济开发区的红红伙伙大食堂,店内早已人头攒动。再往里走,记者看到,两位穿戴整洁的厨师正颠着大锅卖力翻炒,厨房里却没有半点油烟。
“以前,由于设备老化,油烟分离不彻底,厨房内满是油烟,油污直排,更是影响了周边居民的居住环境。”正当记者一脸疑惑时,红红伙伙大食堂相关负责人姚迪道出了缘由,“后来,我们积极配合政府开展的餐饮业油污整治,更换了新的油烟净化器,经过净化,排放的油烟干净多了。”
“这里价格实惠,卫生条件也好,大家很乐意来消费。”正在排队点餐的陆龙祥告诉记者,这边是餐饮一条街,原先油烟味很重,空气污染较大,附近的住户都怨声载道。
如今,遍布在大街小巷和居民楼下的餐馆为市民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却同时给居民带来油烟、噪声污染等烦心事。
“无论在城市还是乡镇,居民住宅小区的沿街店面中,总会有很多餐饮店,这些餐饮店基本上都会产生油烟,油烟一多,边上的居民就不高兴了,不高兴就要投诉,餐饮油烟扰民便逐渐成为政府不可忽视的问题。”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嘉兴市加快油烟净化行动步伐,深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以镇(街道)为单位,督促辖区内所有产生油烟的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同时,建立严格的“联审联批”准入制度,把一些容易对周围居住环境、居民日常生活产生油烟污染、噪声污染的项目进行梳理列入“负面清单”,从源头上杜绝油烟扰民问题。
“油烟少了,空气好了,我们生活也更加舒心了。”一场“餐饮油烟专项治理行动”解决了餐饮店周边群众“油烟扰民”的心事,让老百姓不再“闹心”。
《办法》发布
实实在在给市民吃了一颗“定心丸”
“新建、改建、扩建餐饮服务项目,应当符合国家餐饮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应当按照国家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经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排放油烟……”一大早,原本打算在嘉兴市新城街道摩尔东街开家面馆的陈师傅正全神贯注地盯着手机,边看《办法》边若有所思,“真没想到,现在开家餐饮店,还有这么多的规定。”
记者了解到,在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治理行动”的同时,去年,嘉兴市启动餐饮业油烟管理立法工作,先后到周边城市调研学习他们的经验与做法,并对焦点问题进行分类编排,通过线上和线下等途径对不同的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问卷调查。
“以前缺乏有效的法律工具,处罚难度大,现在好了,哪些地方坚决不能开餐饮店,已经开办的餐饮店要做到哪些环保标准,这些都在《办法》中明确了。”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与宣教处处长蔡华晨告诉记者,相信,随着《办法》的正式施行,全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进一步改善,真正让市民安心、放心。
餐饮油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是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接下来,生态环境部门将根据这一《办法》,进一步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建立餐饮业油烟在线监控系统平台,将全市餐饮业单位油烟净化设施统一纳入在线监管,实现餐饮油烟排放实时监控。同时,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也将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行为。(部分图片由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提供)
来源:读嘉新闻 文字记者:唐潇伦 通讯员:黄妙妙 摄影:唐潇伦 编辑:孙雪 责编:张超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