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零租赁”和公益性
根据相关规定,高校食堂按照服务内容分为基本食堂(承担基本保障性餐饮服务)和特色风味食堂(餐厅、档口),高校学生伙食合理的结构应由基本大伙(保障性伙食)、风味小吃和经营性餐厅三部分构成。
< class="pgc-img">>高校食堂经营具有公益属性。对学校食堂菜品价格有限价要求,通常要求不得高于周边市场同类餐饮价格。
高校食堂可根据实际实行自主经营或者对外承包经营。学校采用委托方式经营食堂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不得向被委托方转嫁建设、修缮等费用。学生食堂建筑设施由学校提供,学生食堂的食堂建设成本、大型维修改造、大型餐饮设备配置和更新,空调、电梯、供暖等大型配套服务设施投入和运行费用由学校承担,对服务实体实行“零租赁”,免收管理费。
根据相关“零租赁”,免收管理费”规定要求,主要考核食堂承包方的间接成本率及食堂毛利率,比如毛利率不超过35%或不超过45%。间接成本=食堂总收入-直接成本。直接成本=产品原材料成本(主料、辅料及调料)+水电气等能源成本;间接成本=人员经费+餐用具购置费+维护维修费+低耗费+税费+卫生劳保费+办公费+培训费+伙食结余及不可预见费用等,不包括食堂建设成本=食堂土建成本+食堂装修成本+食堂设施设备成本。
学校提供包括食堂的房屋、厨房餐厅设施设备、厨具卫生消毒设备、给排水设施、电力照明设施设备和厨餐具等设施设备的使用权,以及食堂的校内餐饮服务经营权,承包企业提供餐饮制作和管理服务。在这个过程中,学校未向承包企业出租食堂不动产和设施设备。学校和承包企业共同合作向师生提供餐饮服务。
二、食堂运行形式
在实际中,食堂运营协议叫法很多,比如自营、委托经营、承包经营、合作经营、食堂经营服务托管、托管经营、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食堂餐饮经营管理服务等,无法仅从字面判断实际运营财税处理,同样的合同约定内容,各学校的财税处理也不尽相同。建议在合作协议明确约定相关的财税处理和费用的发票开具处理,并与学校最终的财税处理保持一致。
1、食堂自营,聘请员工
食堂由学校自营自办,聘请食堂员工,自行采购原辅材料,符合规定的学历教育的学校食堂收入或高校学生食堂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
2、食堂自营,聘请团队管理
食堂由学校自营自办,聘请团队(为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管理,收入全部由学校一卡通或支付平台等收取,由学校全额确认食堂餐饮收入,由学校自行采购(团队提出采购申请并领用)计入学校直接成本,经学校考核收入、成本、收益等后,按双方约定的比例,学校向团队支付经营服务费、团队服务费,团队向学校开具相应金额的服务费发票。
学校对食堂收入按学历教育的学校食堂收入或高校学生食堂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餐饮企业对学校提供的服务费收入不属于免税范围,应按提供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3、食堂对外承包经营
学校将食堂整体承包给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收入全部由学校一卡通或支付平台等收取,由餐饮企业全额确认收入,由餐饮企业确认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支出,仍应可以享受符合规定的学历教育的学校食堂收入或高校学生食堂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1)按“零租赁”,免收管理费”规定要求,学校不收取租金、管理费等形式的费用;
根据前文阐述,此过程属于学校和承包企业共同合作向师生提供餐饮服务,未向承包企业无偿提供不动产和设备设施,无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①餐饮企业按食堂餐饮服务销售收入确认增值税;②学校无偿提供给学生,根据“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无需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食堂对外承包经营下,仍视为学校自营房产,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2)学校按每月食堂经营流水(营业款)的一定比例(根据情况,比例不等)收取费用,费用可能称为食堂调节基金、环境与设施设备维护费、管理费、“房屋设备等资产折旧费、使用费,维修基金等管理费”、食堂维修基金、“用于学生食堂价格平抑等支出”、“委托服务费(包括:学校“派驻的管理人员工资”“支付系统服务费”“卫生费”、“餐余垃圾处理费”、“物业费”等组成的服务性费用)”、
高校学生食堂结余费、物价平抑基金、伙食价格平抑基金、房屋维修基金、质量监管费、学生饭堂综合发展金、运行保障与管理费、后勤发展金、监管服务成本费用、食堂发展专项经费、合作经营费、国定资产折旧费及采购保管费等、管理奖励基金、食堂学生伙食统筹金、食堂调节基金、“承包租赁价格(包括按月营业额10%计算的综合费用、按月营业额3%计算的水电费)“、租金、有偿使用费等等;
学校收取的浮动金额的上述费用属于学校转让食堂承包费取得的收入,应按销售无形资产品目缴纳增值税。
(3)以固定金额收取上述年度费用
学校收取的固定金额的上述费用属于学校转让食堂承包费取得的收入,应按销售无形资产品目缴纳增值税。
4、“食堂自营,聘请团队管理”和“食堂对外承包经营”存在形式上和实质上的互相转换的可能性。
存在认为应按不动产租赁缴纳增值税和房产税的情况。
三、食堂其他相关
1、其他费用
餐饮企业通过学校的供应商平台采购或自行采购原辅材料、或学校指定供应商,学校可能收取采供系统使用费、采购平台费用,或销售差价;
学校可能会对餐饮企业经营成本进行核算,基本大伙综合毛利率超过约定标准,学校可以对超出部份扣除。
餐饮企业一般需要按营业额一定比例支付校园卡或一卡通维护费、校园卡银行结算费、校园卡刷卡手续费、卡机维护费等,部份为学校收取,部份为交卡机收费系统供应商。
学校可能会对餐饮企业派驻食品安全监督员或其他人员,相关人员的工资有餐饮企业承担。
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燃气、电话和员工宿舍房租、热水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垃圾清运费等由承包商承担。
学校可能会对经营单位每月营业额一定比例金额扣留用于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返还,按考虑情况予以扣除。
上述费用应根据合同约定、结算情况以及实质服务内容进行相应的增值税处理。
2、承包商投入
部份项目要求承包方按合同约定投资金额对食堂投资进行装修、设备设施、软件投入,并约定合同期满后,中标单位投入的装修、固定设备、固定设施无偿归学校所有。
3、承包转租
通常约定,承包方所承包的食堂不得转包,不得分包,不得挂靠,必须由承包方自营,但存在承包商转租、转包分包等情况。
4、学校还有部份为复印店、超市、经营性的商业餐饮(如汉堡、咖啡店等)等,收取的费用应为动产或不动产租金收入。
- 来源: 税务师万伟华
- 作者:万伟华
- 图文编辑:沐林财讯
关注 沐林财讯 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财经税务法规政策、资讯、涉税答疑、案例解析等
学生营养餐是以保证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为目的,由生产单位根据平衡膳食的要求,在严格卫生消毒条件下向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符合营养标准的色、香、味俱佳的配餐,具有要求严、风险大、涉及面广、社会效益高等特点,因此,对学生营养餐生产要实行定点制度和定点企业资格认定管理。生产企业经过专家评估后,按有关规定申请学生营养餐的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成为定点生产企业。生产企业提供学生营养餐是否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学校食堂是指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的学校食堂。
从上述政策规定,“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规定,食堂是指学校自办食堂、承包食堂和高校后勤社会化后专门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实体。“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不属于同一概念,“学生集体用餐”是以供学生用餐为目的而配置的膳食和食品,包括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学生课间餐(牛奶、豆奶、饮料、面点等)、学校举办各类活动时为学生提供的集体饮食等。增值税中,并未明确将“学生集体用餐”纳入增值税免征范围,因此,提供的学生营养餐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九条规定,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财政部税政司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财税〔2016〕140号文件部分条款的政策解读》指出,餐饮企业销售的外卖食品,与堂食适用同样的增值税政策,统一按照提供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以上“外卖食品”,仅指该餐饮企业参与了生产、加工过程的食品;对于餐饮企业将外购的酒水、农产品等货物,未实施后续加工而直接与外卖食品一同销售的,应根据该货物的适用税率,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举例:提供学生营养餐的企业除配置自己加工的食品外,另外配置外购的纯牛奶,则自己加工的食品按照6%税率,销售外购的纯牛奶适用税率为13%。如果企业自己加工的食品与外购纯牛奶进行了分别核算,则分别适用不同税率,如果未分别核算,则统一按照13%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张 国 永- 注册税务师 精通房地产、建筑业及制造类企业全盘账务处理及财务工作流程; 擅长税企关系协调,税收筹划、合理规避税务风险,财税咨询; 先后在《中国注册税务师》、《税收征纳》等多家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
山网讯(记者 于江艳报道)什么样的拌面才是正宗新疆过油肉拌面模样?新疆餐饮协会8月27日正式发布的新疆过油肉拌面团体标准可作为参考。
新疆过油肉拌面团体标准要求,过油肉拌面原料用新疆本地小麦粉,宜使用牛里脊肉、羊后腿肉,蔬菜包括大白菜、番茄、青(红)椒、洋葱、大蒜、干辣椒、花椒、黑木耳,调味料包括酱油、食醋、胡椒粉、淀粉、鸡蛋。
其中,突出了对肉的要求,每份拌面菜的牛肉或羊肉不少于120克,需切割成1.5毫米至2毫米薄片。拌面菜出锅时淋少许香醋,出锅装盘,一份拌面菜总重量不少于450克。
一份新疆过油肉拌面包含一盘面、一盘菜,总重量以800克为宜,最终呈现出来的感官效果达到色泽艳丽、味重油厚、香气扑鼻、肉片嫩滑、面条筋道爽滑。
过油肉拌面和烤肉。(资料图)
新疆餐饮协会会长王若冰表示,制订新疆过油肉拌面团体标准目的是引领和规范新疆过油肉拌面市场秩序,维护新疆过油肉拌面品牌,满足消费者健康需求。
新疆过油肉拌面团体标准由新疆餐饮协会、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新疆职业大学、新疆北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协会、科研院所及餐饮企业共同起草制订。
标准制订前,起草团队深入南北疆各县市进行广泛调研,制订时综合参考了多种因素。未来,新疆餐饮协会还将牵头起草制订抓饭、烤包子、烤羊肉串、新疆大盘鸡等特色美食团体标准,助力新疆特色美食“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