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闹事、恶意差评、低价竞争、互相抢顾客……如果你遇到这样的事情,那么你可能陷入了恶性竞争的漩涡。
< class="pgc-img">>本文由红餐网(ID:hongcan18)原创首发,作者王白石
餐饮行业越来越不好做,房租贵、原材料涨价、人难招,最难的是还要时不时面对大品牌或者跨行业的降维打击。
而对于很多餐饮老板来说,这些难是不可避免的,还可以克服接受,但是同行之间的互相倾轧、恶性竞争就让人除了愤怒之外,只剩下深深的无力感。
< class="pgc-img">>同行是冤家?为了抢顾客大打出手
同行必定会有竞争,有些是良性的,有些则是恶性的。
晚市时间,成都某美食街熙熙攘攘,热闹非凡。
一群客人在一家餐厅就餐,提出要点隔壁李老板店里的干锅虾,“不要点他家的,其他家的都不错。”这家餐厅老板不同意,直接拒绝。
这句话,刚好让李老板听到,他一气之下跑到隔壁理论,结果发生了争执,最终引发了两家员工之间的互殴。
最终,李老板姐姐的眼睛被打到流血,隔壁餐厅的厨房因没人照看,发生了火灾,惊动了警察和消防。
< class="pgc-img">>△图片来源:摄图网
事件的发生,皆因“抢客”。
据了解,李老板的店和隔壁餐厅差不多同时开业,开业之初双方关系还可以,忙碌的时候你借我桌子,我借你凳子都是常有的事情。
但随着李老板的餐厅生意慢慢好了起来,隔壁餐厅的老板就开始有点眼红。为了让自己家的店生意好一点,经常会让员工做出半路抢客人的行为。刚开始是正常的揽客,但是这样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慢慢地两家的关系就变差了。
因此,这次李老板亲耳听到隔壁餐厅的老板不让顾客点他家的菜,一下子就炸了。
不过,这次事件的结果,双方都没有得到好处,两家店都被勒令停业整顿,一家餐厅的后厨还需要重新整理才能开业。
< class="pgc-img">>△图片来源:摄图网
明明是可以和气生财的,但是却因为互相恶意竞争得到了一个两败俱伤的结果。
对此,红餐网(ID:hongcan18)认为,同行虽然在某些时候是冤家,但这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做法很容易得不偿失。遇到这样的情况,红餐网认为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冷静处理:
看好你的顾客。 面对同行抢客的行为,如果交涉无果,最好的办法就是看好自己的顾客。对方抢客,你就派个人在门口迎客,将你的顾客看牢。但是这个过程切记不要和对方发生争执和冲突,以免引起顾客的反感。
比如,广州的陈添记开在一个巷子里,为了避免顾客误入巷子里同类型的小吃店,陈添记曾在巷口处放置了一个牌子:真正的陈添记在里面。虽然简单粗暴,但是很有用。
做好产品质量的同时,做好差异化。 对方有的,你做得更好,还要做对方没有的菜品。顾客货比三家后,自然心有所属。
最好的办法就是与你的“邻居”事先来一个君子协议,双方合作共赢。 比如两家餐厅的菜品可以互点,收入归各方,这样顾客在一家店可以吃到两家菜,两家餐厅的营业额都得到了保证,还能加强竞争力。
< class="pgc-img">>装修和菜品都是抄袭我的,定价却低20%
山寨餐厅居然开到了自己对面,生意比本尊还要好,顾客以为他们才是正宗的。这个行为伤害很大,侮辱性也很强。
“我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老陈的餐厅开了很多年,有一定的名气。几年前,一位据说很崇拜他的人,来他店里考察试菜,全程都很谦虚好学,并且最后还说要拜老陈为师。老陈觉得年轻人爱学习很难得,就认真接待了对方,并且解答了他很多疑问。
但没想到,没过多久,这位所谓的崇拜者竟然在老陈餐厅附近开了一家店,装修风格、菜品甚至连老陈去某活动领奖的宣传照都抄了个遍,只不过人不是老陈而是这位崇拜者。
< class="pgc-img">>△图片来源:摄图网
这些还不是最恶心的,更恶心的是这家餐厅所有的菜品价格都故意设计得比老陈的低20%,还持续搞优惠活动:吃150元送50,还送菜……
价格很诱人,于是很多不明情况的顾客前去品尝,老陈餐厅的人气瞬间下降了不少。最气人的是,这位“崇拜者”还到处和人说,他和老陈关系很好,开这家店都是老陈指导的,他叫老陈师傅。
这让很多不明情况的老顾客都信以为真,因为是老陈的分店。这让老陈很郁闷,偏偏老陈除了解释两家店没有关系外,什么都不能做。
有人向老陈支招,让他也搞活动搞促销,搞垮对方。
“对方的价格都低于成本了,他降价我也降价的话,这不是亏本做生意吗?还怎么活?”老陈说,遇到这种抄袭还搞低价竞争的行为,真的不能因一时之气而冲动应战。
“你明知对方是故意倾轧,想用低价打垮你,你还傻傻应战,如果你资金不够人家多,撑不到最后一刻,那不是自寻死路?”
< class="pgc-img">>△图片来源:摄图网
没错,遇到这样的情况,红餐网认为一定不要冲动,一定要冷静。
首先千万要稳住,不要自乱阵脚。 正如老陈说,他降价你也降价,那么成本谁来买单?与对方拼价格其实是最笨的办法。
遇到低价竞争时,对方越是低价,你越不能降价。低价吸引的是贪便宜的顾客,并不是你的忠诚顾客,即使餐厅降价了也不会成为回头客,那还不如多花心思维护好忠诚顾客。
这种时候更要做好产品。 用的材料要比对方好,服务要比对方好,用口碑干掉低价。对方抄了你的装修风格和菜品,但是抄不了你的创意。你可以研发出新菜品,推出特色菜,调配出独一无二的酱汁口味,也可以将餐厅升级装修。毕竟,抄袭只能抄表面,核心优势谁也抄不走。
与对方交涉,必要时诉诸法律。 如果你的餐厅商标、广告词和图片等都有版权的话,那么直接可以告对方抄袭。
< class="pgc-img">>恶意差评,让我餐厅生意一落千丈
网络时代,也让很多人养成了吃饭先搜餐厅看好评差评的习惯。这给很多餐厅一些曝光的机会,但是也带来了一些烦恼。特别是给了一些居心不良的对手恶意攻击的机会。
曾经有媒体报道,某地的两家餐厅老板突发奇想想来一个借势营销。于是拉横幅互相吐槽对方的菜品不好吃,以此引发消费者的讨论和增加曝光率。这两位餐饮老板原以为这样做很有噱头,结果风头是出了,却被有关部门认定为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横幅遭撤下,还被通报批评。
如果说这两个餐饮老板恶搞差评是一个自认为的幽默,那么在餐饮业另外一种恶意差评就很可怕了。
老张开了一家粥店,堂食和外卖的生意一直不错。但上个礼拜开始,外卖平台突然就出现了好几个差评,什么食物难吃、什么点了餐却没有送之类的。
< class="pgc-img">>△图片来源:摄图网
老张一看留言发现:“有几个给差评的顾客根本就没有在我的店里点过餐、吃过饭。”
针对“点了餐,却没有收到食物”这个留言,老张打电话给外卖员,外卖员说对方的地址根本就是错的,准时送到对方指定的地址却无人接货,打电话也不接。
最让老张难以接受的是,对方还将原因全部赖在商家身上。最后,老张通过电话、留言ID号等蛛丝马迹发现给差评的顾客是竞争对手家的员工……
“老张的情况,做餐饮的都遇到过。我们还遇到过店都没开业就已经全是差评的情况呢。”对于老张的遭遇,不少餐饮老板都感同身受。
< class="pgc-img">>△图片来源:摄图网
红餐网了解到,面对恶意差评,大部分人都是忍气吞声,或者因为找不到人而不得不自认倒霉。但息事宁人并不是解决问题的良策,有餐饮同行认为,面对恶意差评,餐厅要懂得捍卫自己的权利。
首先,针对网络差评应该收集证据,然后再针对问题一一回复。 回复一定要有技巧,有理有据,千万不要带着情绪发泄、互骂。
其次,善于运用自身的资源,做好危机处理。 深圳的一家餐厅被人恶意差评,餐厅老板利用自己的公号发出公开信,迅速在网络上传播,最终对方删除了评论并道歉,这就是很好的方法。
有条件可以巧妙借势营销。 针对差评的内容,趁势做一场营销活动。比如,英国的一家餐厅被人恶意差评说热狗分量少,四口就吃完了,于是店主趁机做了一场大胃王比赛,称谁能四口吃完就免单……最终成功地破解了谣言,名气也得到了提高。
结语
抢客、挖墙脚、低价竞争、恶意差评……这些恶性竞争正在扰乱餐饮行业的健康发展。作为同行,竞争是无可避免的,但是并非所有的竞争都要拼个你死我活。
同为餐饮人,恶性竞争的结果无非就是饿死了同行,累死自己,坑了顾客。
愿同行之间再无恶意,还餐饮行业一个良性的竞争环境。
止餐饮浪费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倡导社会文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要求,重点查处未主动提示适量点餐、误导诱导过量点餐等违法行为,不断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切实强化经营主体守法意识和节约理念,四川省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塘市场监管所查处成都市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案。2023年6月27日,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塘市场监管所对位于甘溪镇的成都市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餐厅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案例二
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佳市场监管所查处蒲江县大兴镇米锅村某小食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案。2023年6月28日,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佳监管所对位于大兴镇米锅村某小食店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案例三
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来市场监管所查处蒲江县西来镇某餐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案。2023年6月28日,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来市场监管所对位于蒲江县西来镇桥楼街某餐馆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案例四
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鹤山市场监管所查处蒲江县某餐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案。2023年7月24日,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鹤山市场监管所对蒲江县鹤山街道青龙街某餐馆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以上案例依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明确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新网福建新闻10月26日电 记者近日从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效贯彻,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节约理念,进一步带动全社会形成文明消费、节俭用餐的良好氛围,现将福建查处的一批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
台江区余某某餐饮店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案
2023年4月10日,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台江区余某某餐饮店进行检查,发现其未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且店内挂有“超大一盆,什么都有!”的红色横幅,每张餐桌上有“一盆十六斤超大盆水煮鱼”字样的宣传单,宣传提供超大脸盆水煮鱼,另外可通过加食物再加价,现场发现有顾客残留较多未吃完的水煮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台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当场责令其改正,并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4月14日,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回访时,发现其已按照要求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同时推出小锅水煮鱼和“连盆打包”的服务,劝导消费者理性点餐。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查处
宝岛咖啡(福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
造成餐饮浪费案
2023年4月19日,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宝岛咖啡(福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其未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同时因过量点餐造成餐饮浪费,执法人员通过对经营者和服务员询问调查确认当事人未履行告知义务。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之规定。鼓楼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之规定,当场责令其改正,并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5月8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回访时,发现其已整改到位。
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管局查处
汉堡王食品(深圳)有限公司
福州长乐路分公司
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案
2023年4月3日,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汉堡王食品(深圳)有限公司福州长乐路分公司检查时,发现其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晋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当场责令其改正,并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5月5日,执法人员对该分公司进行回访时,发现其已整改到位。
福州市连江县市场监管局查处
连江县聚红运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
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4日,福州市连江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连江县聚红运餐饮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其未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菜单也未提供菜量多少的点餐选择,且现场发现有顾客残留较多未吃完的食物。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2023年6月19日,连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行为,责令其改正,并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6月20日,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回访时,发现其已按照要求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
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
思明区四口星球小吃店
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3月16日,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反食品浪费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思明区四口星球小吃店通过餐饮外卖平台提供服务,未在其经营场所及平台页面醒目位置张贴、上传反食品浪费标识,上架餐食未标注分量、规格或者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构成了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
2023年4月4日,执法人员复查发现当事人未整改到位,平台页面上新的“寿司套餐”仍无准确点餐提示信息,模糊描述“前菜甜品”分量导致消费者难以按需适量下单,继续以“量大价优”营销方式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评价页面证实消费者普遍反映“分量大、吃不完”造成明显食品浪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并于2023年4月1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四口星球小吃店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执法部门引导,当事人已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并将整改范围扩大至其在外卖平台开设的十家同类店铺。案件查办进一步促进经营者改进营销方式,令“光盘”行动深入人心。
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管局查处
同安区十方添财餐饮店
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3月19日,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同安区十方添财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未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的相关标识,点餐系统中大部分菜品未标注克重或建议食用人数。执法人员现场询问用餐的消费者,其表示经营者未主动说明菜品分量、建议食用人数等提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的行为。同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在同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当场张贴反食品浪费宣传海报,并安排人员对菜品分量、建议食用人数进行提示。5月9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已更改菜单增加克重及食用人数,并放置反食品浪费宣传桌牌,有效防止食品浪费行为。
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管局查处
翔安区范某某小吃店
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3月20日,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时发现,翔安区范某某小吃店经营场所餐桌上消费者用餐完毕后的剩余饭菜较多,通过进一步检查,发现米饭盛放区未张贴反食品浪费相关提示,经询问,经营者表示经营过程中未对消费者米饭的盛取进行限制,也未对消费者进行反食品浪费相关的提醒。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翔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3月27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已整改到位,米饭盛取处及餐位均设置有防止食品浪费的宣传标语,且安排有专人对消费者进行提醒,有效防止了食品浪费行为。
漳州市龙海区市场监管局
查处龙海区榜山镇鑫苑餐饮店未主动对
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 年3月23日,漳州市龙海区市场监管局在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龙海区榜山镇鑫苑餐饮店未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龙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处罚。
3月31日,龙海区市场监管局在用餐时段对该餐饮店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发现当事人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反餐饮浪费宣传标语,并在餐桌上张贴反餐饮浪费宣传提示,在点餐时工作人员主动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避免浪费,当事人已改正违法行为。
南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
南安市溪美鲜尝米粉店诱导消费者
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案
2023年3月24日,南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南安市溪美鲜尝米粉店进行检查,发现现场正在开展经营活动,该店未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且在该店经营场所内的6号桌发现消费者食用完毕后剩余的食品比较多,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经核实,当事人因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且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行为已于2023年3月15日被南安市市场监管局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拒不改正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违法行为。南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在案件终结前及时进行了整改,一是在醒目位置张贴了反食品浪费宣传标语;二是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教育,切实做到节约粮食,引导消费者理性点餐。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
丰泽区小八冬青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
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29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丰泽区小八冬青餐饮店进行检查,现场未见有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的相关标识,通过微信扫码进入该店点餐系统,大部分菜品未见标注克重或建议食用人数。执法人员现场询问该店片区经理,其表示未在门店设置反食品浪费的相关提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泉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已采取措施整改到位,有效防止食品浪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