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市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4月17日通报称,4月12日5时许,朝阳区常营中路2号院甲1号楼1层一餐饮店发生火灾。经消防部门现场走访调查,起火原因为该店厨师杜某某在炸油条时,未关闭火源擅自离岗,造成油锅过热起火,火星进入灶台上方烟道后引燃烟道内油垢,引起火灾。
因杜某某擅自离守过失引起火灾,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给予杜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朝阳消防提醒,厨房用火用电用气集中,大家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认为烹饪时离开一会儿没有事。请谨记,厨房用火不离人,莫让小火酿成灾。
转自:北京朝阳消防
来源: 北京新闻
吃过油条吗?
你知道油条是怎么做出来的吗?
你知道如何减轻炸油条过程中的工作量吗?
有人说,不就是油条吗,我看早餐店做的也挺简单的啊,将面这么一拉,然后放入油锅中炸制,不一会,金黄酥脆的油条就出来了。
< class="pgc-img">>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
油条从和面开始,它的制作工艺、它的发酵时间这些都不简单。
发面,就是活的面,他的特点就是保质期一般都比较短,做得少了,供应不够;做得多了,容易坏。
这就导致了餐饮从业者需要很早就将面团准备好,并预估好发酵时间,在高峰期能够及时取用。
那有没有一种好的方法呢?
< class="pgc-img">>有,那就是生胚油条!
生胚油条属于冷面食品,将面团发好定型后,然后将成型的生胚油条进行零下35度速冻,保证发面活性的同时,让其陷入冷醒发状态;
速冻完成的油条将包装好以后,通过冷链运输发往全国各地。
这些油条在到达商户手中后,操作人员只需要将生胚油条放入油锅中炸制3-5分钟,就能端到客户的面前了。
冠珍轩的生胚油条与其他油条不一样,它要比其他油条省油30%以上,这样炸制出来的油条口感不油腻,更能使消费者喜爱。
< class="pgc-img">>而且,冠珍轩这个牌子,相信大家都比较眼熟;
你可能没注意过,但是你的早餐之中,肯定吃过冠珍轩的产品。
在冠珍轩的生胚油条工厂里,每一根生胚油条都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精细的工艺制作。
从精选高品质面粉、科学配比各种原料,到独特的发酵工艺和精准的温控速冻技术,每一个环节都凝聚着冠珍轩对品质的坚持和创新的追求。
你关心的,才是头条”
“关心你的,才是好油条”
不服不行啊
如果你不仔细看
还真的会以为“”
改行卖油条了呢!
昨天,河南郑州一家油条店火了
咱们先来看一看他家的招牌
是不是很眼熟?!
:正…正是在下!
如果说商标风格相近
只是偶然
那么再来看一看这个油条价目表
……
除了强行cos
今日油条店内还充满了其他品牌的影子
比如“好油条,今日造”
有没有格力的感觉?
再比如
将油条摆成“I”和“U”
中间用红色的爱心凸显商标
有没有西贝莜面村的味道?
还有这个酷似王思聪的表情包
只不过把热狗换成了油条
从大众点评搜索的结果来看
在郑州范围内有“3+1”家今日油条店
(其中一家尚未营业)
从获得点评数量最多店铺的用户评价来看
这确实是一家专攻饮食的餐饮店
油条、卤蛋、咸豆花
都是店里的拳头产品
当然也有顾客
专门冲着店铺的名字来的
还专程拍照打卡
,把今日油条告了!
可今日油条,这么一弄,不干了!
10月15日,记者从企业信息查询平台天眼查看到,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以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为由,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了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烧烤者食品有限公司及郑州市金水区今日油条早餐店。
简单介绍一下,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背后即知名的互联网公司字节跳动,旗下拥有新闻阅读App、短视频App抖音等多款产品。
而被告中的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烧烤者食品有限公司及郑州市金水区今日油条早餐店,其实都跟上文所述的“今日油条”早餐店有关系。
据今日油条公司创始人张新亚介绍,他从事餐饮行业已有5年。
今年5月,他成立今日油条公司,现在郑州城区有3家店面,卖豆花、豆浆和油条。被起诉后,他有点懵,但已积极应诉。目前,判决结果还没下来。
从注册信息来看,今日油条公司还申请注册了饼多多、快手抓饼等商标,状态为注册申请中。
为何要“傍大牌”?张新亚解释说:“我天天都刷APP,是头条的忠实用户,喜欢它的风格,爱看上面的新闻。开油条店时,就找人这样设计了,没想到被告侵权了。要是判我输,我只好面对。”
那个酷似的“油条”商标,则由“河南烧烤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今年8月申请。
而且,这家公司的股东之一为赵亚东,恰好也是“今日油条早餐店”登记的经营者。
专家:今日油条涉嫌侵犯商标权
今日油条公司的微信公众号显示,多家商业集团陆续与其达成战略合作。
(图片来源:公众号“今日油条YT”)
有法律人士表示,“今日油条”系三家企业的行为,既涉嫌侵犯商标权,也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中的“混淆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当然,今日油条是否违法最终结论,有待法院作出裁判。
记者提问是否担心被拼多多、快手起诉,今日油条公司的另一名负责人未作回应。
不过对于今日油条的脑洞
网友们却表现得很欢乐
@夕狸2011:笑死
@战营:哈哈哈哈,还有饼多多、快手抓饼
也有网友认为
强行碰瓷虽然搞笑
但确实触及到不少公司利益,不知道是否合法
@大墨Hoover:门牌:今日油条 横批广告:关心你的 才是好油条 右边广告:好油条 今日造,碰瓷好多公司
@每日甜份:单纯名字不应该算,但LOGO和招牌连样式都抄就不对了
还有人建议艾特腾讯收购
@阿泉在花桥 :复制鬼才,有马化腾那味儿
@一介假行僧 :建议腾讯收购
对于状告今日油条的商标侵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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