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将从交易出发,全链路介绍支付机构的全局核算业务,涉及核算原理、系统链路、数据关系、核算关系、备付金账套设计等。
支付机构是如何做备付金核算的,本文我们掰扯清楚,涉及到了全局的清算、结算、清算往来的账务处理,以及三大在途资金的差错账务处理,最终的备付金会计核算。
本文大纲如下,备付金核算是支付机构业务的内核,当然,也非常具有挑战性,可以先收藏慢慢钻研。
机构的业务主要是帮助商户收款付款的收付退业务,为商户结算的打款业务,从中获取商户手续费收入,并支付通道成本,之间形成的价差就是机构的主要利润来源;当然直联时代还有备付金利息,现在没有了。
同时,支付机构作为一家企业还有自有资金,例如注册资本金,后续的利息收入等等,企业自有资金的业务涉及到向商户收取手续费、向通道支付通道成本、员工的工资发放、费用报销、股东分红、缴存注册资本金等,这部分属于自有资金,不过商户手续费和通道成本与支付业务紧密联系。
在这样的业务背景下就产生了支付机构的核算体系,涉及到支付业务的渠道清算、商户结算、备付金核算、自有资金的会计核算等等。
一、五大业务体系
要先搞明白支付机构的核算业务,要先搞明白支付机构的业务系统和关系。
支付机构开展业务的前提是有完整的业务系统体系,这些业务核心其他文章都介绍过,这里就不做更详细的阐述了,可以先看这张图:
从图中可以看出,支付机构的业务系统主要可以归结为五大体系,支付交易体系、清结算体系、对账体系、账务体系、会计核算体系,其中:
(1)交易支付体系
就是交易核心和支付核心,完成收款、退款、付款等支付业务。可以说交易链接了平台和商户,而支付链接了平台和渠道,交易和支付的链接就是商户和渠道的打通,这也就为什么说三方支付机构是“支付中介”了。
(2)清结算体系
清结算体系就是把收到钱从渠道要过来,然后结算给我们的商户,前者是渠道清算,后者是商户结算,主要涉及到清算体系和结算体系
(3)对账体系
主要完成机构与渠道基于清算文件的交易对账,和基于渠道结算账单的资金对账,对平平台和渠道的账务,并生成差错在途账务,例如平台或渠道的交易单边账,以及渠道的长短款应收未收或应付未付资金差异账务。
(4)账务体系
交易核心、支付核心、清结算核心驱动账务记账,完成账务明细的记录,以及客户账户余额的更新,记录了收付退、结算等业务的账务明细,以及用户和商户的各类虚拟账户,如支付账户、结算账户、手续费账户、营销账户等等。
(5)会计核算体系
支付机构的会计核算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备付金核算,另一部分是自有资金核算,这两者之间存在联系,如商户手续费收入、通道成本这部分资金要从备付金结转至自有资金,因此两套账务之间发生了联系。
二、全局三套账务
基于上述的支付机构业务介绍,结合资金属性来看,可以将支付机构的资金分成三大类,分别是客户平台虚拟资金账套、存储在托管行的备付金清结算业务账套、平台自有资金会计账套。
2.1 三套账
上述的三类资金分别管理在三套账务中,客户账务、备付金账务、自有资金账务。
(1)客户资金账务
平台帮助商户收款,最终结算给商户,付款至商户的银行账户,平台内部也要为商户开通各类虚拟账户,手续费账户、营销账户、结算账户等等,这部分账务一般管理在账务核心中,当然在会计核算中心也应该记录这部分应收应付客户账款。
(2)备付金账务
支付机构帮助商户代收代付款项,收到的钱目前都集中存管在央行的备付金账户中,断直连之前备付金存放在各个签约银行,缴存一部分到央行;断直连以后全部集中到了央行,也就是央行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在平台侧这部分资金通过备付金账套管理,一般由结算部负责。
(3)自有资金账务
同时支付机构也有自有对公账户,也就是存储着自有资金,例如商户手续费收入、通道成本、银行利息收入等,一般管理在会计核算系统,由财务部管理。
2.2 账务全局
整个核算体系有3套账务,客户账务(业务账),备付金会计核算账务,平台自有资金会计核算账务,其中客户账务可以在账务核心管理,而备付金账务和平台自有账务在会计核算系统管理,当然,如果一套账全搞定,也没什么问题。
(1)实体账户
最上层是涉及到的主要实体账户,以及基于支付机构收付业务的资金流动,用户下单付款时,资金从用户银行账户流向机构备付金账户,支付机构结算给商户时,资金从银行备付金存款流向商户的银行账户,这是全局主要的资金流。
(2)平台虚拟户
在平台账务层完成上述整个链路的账务登记,从用户下单到商户结算完成,涉及到渠道待清算、商户待结算、商户结算户以及其他类账户,后面我们会介绍具体的账套设计和账务处理。
(3)会计核算账套
最底部是2套余额,2套账,其中最左侧的虚拟账户即账务核心的各类账户余额,最右侧的是来自渠道存款账户的账单余额,中间就是会计核算系统,有2个账套,一个是备付金核算账套,如备付金存款、渠道清算往来、应付客户款等;另一个是自有资金核算账套,如银行存款、成本、收入、利润等。
三、全局四段数据
全局对账涉及到了三大对账业务,我们主要介绍交易对账和资金对账。
交易对账完成渠道清算文件和平台支付记录的核对,该业务中会产生渠道应收应付数据以及单边差错数据;资金对账业务会产生渠道的实收实付数据和长短款资金差异数据,这些数据将会被推送至会计核算中心形成相应的凭证。
3.1 四段数据
上图中最上层涉及到了四段数据即“账务数据、支付数据、清算数据、结算数据”,这是我们对账的核心数据,以及他们之间形成的相互核对的关系,如,这部分就是我们做对账系统的基础原理和模型。
平台支付数据和渠道清算数据核对,这部分属于交易对账,在对账核心完成,对完账以后,平台支付数据生成2段平台记账数据,渠道清算数据生成3段银行已核对银行应收应付数据。
渠道清算数据和渠道结算数据核对,这部分属于资金对账,在财务处理中心完成,这部分核对的实现比较复杂,另外写文章单独介绍,资金核对完以后生成银行4段实收实付数据。
- 100x:是账务数据
- 200x:是平台支付记录数据,如2001是平台记录收款、2002是平台记录退款;2003是平台记录打款,2004是平台记录打款退回等。
- 300x:是银行清算数据,如3001是银行收款清算文件数据、3002是银行退款清算文件数据;3003是银行打款清算文件数据,3004是银行打款退回清算文件数据。
- 400x:是银行结算数据。
以上这些数据,将推动会计分录的生成,后面会介绍业务数据,如何推动会计凭证的生成。
3.2 三个在途
中间有三个在途,即是未对平的所产生的各段的差异数据,客户在途是支付记录和账务核心产生的差异,即应该给客户入账而没入的账;支付在途也就是交易对账产生的单边账,平台单边或者银行单边;资金在途就是长短款以及其他差异账,可以理解为各类挂账,后面会详细介绍这3个在途的生成。
四、系统流转与数据转换
各类数据是如何进入会计核算系统的,依靠会计对接系统,各类数据获取关系如下图所示:
4.1 数据来源
平台数据可以直接推送至数据转换系统,而渠道的清算数据、结算数据、以及核对的差异数据可以由对账系统进行推送至数据转换系统。
- 账务数据:平台记录的支付数据,客户账数据,也就是200x。
- 清算数据:银行清算文件数据,也就是300x。
- 差错/差错处理数据:可以继续做为300x。
- 结算数据:银行结算账单数据,也就是400x。
- 长短款/核销数据:可以继续做为400x。
最后,需要会计前置系统统一下载相应数据,并按照设定好的规则进行数据的校验和汇总,形成预制凭证,推送至会计核算系统,不同凭证推送至不同的账套,如渠道清算类、备付金存款类推送至备付金核算账套中。
4.2 数据流转
上面我们把业务、账务、核算关系都讲清楚了,那么从系统层面来看,各类系统之间会形成什么样的数据流转关系,业务数据、渠道数据、差异数据是如何进入最终的核算系统的,如下图所示:
(1)要流转的数据
平台的交易数据,包括收款、退款、付款数据等推动账务核心完成客户账的记录。
交易数据和银行清算数据,进入对账中心进行交易对账处理,生成的一对平的平台支付记录、渠道清算记录,以及未对平的平台单边数据和渠道单边数据,未对平数据即“支付在途数据”,对支付在途数据进行差错处理以后,会生成差错处理数据,上述的一对平数据、未对平的支付在途数据、差错处理数据将推送至数据转换中心,前往下一步,直至到会计核算中心生成在途凭证和渠道应收应付凭证。
从银行获取到结算单,与渠道应收应付数据进行资金对账,得到长短款数据,长短款即资金在途数据;渠道结算数据推送至会计中心生成实收实付凭证,长短款生成资金在途凭证。
对长短款进行核销以后生成核销凭证,已抹平资金的在途挂账。
在会计核心,手续费收入、利息收入在期末将结转至相应财务账套,实现备付金账务中涉及到的自有资金的结转。
(2)清算数据绑定渠道实体账户
一个渠道账户可能会有多条通道进行入账,例如网联渠道全部清算入账的央行集中存管户,在直联时代也存在这样的情况。
在计费中心存在一个划付管理模块,可以实现清算数据与收单账户的关系绑定,也就是这份清算数据清算到了那个账户中,下图是计费中心产品架构:
划付规则设定的是一个接口的支付成本、交易本金与渠道的清算规则,涉及从哪个收单账户出、什么时候支付、如何支付等信息,包含交易本金的划付以及手续费成本的划付两部分,如下图所示:
这样,边实现了对账中心的清算往来数据,在向后流转到财务处理系统过程中,如何绑定上收单银行账户,这是后面要实现“渠道已核银行应收/应付”科目入账的前提条件。
清算数据—收单银行账户—结算日期。
五、支付机构科目设计
为了简单起见,我将所有主要科目放到一张图中,并且用什么数据进行记账,每一类数据操作哪些账户,记什么方向,以收款业务为范例进行,全部标记在了图中,付款业务,退款业务原理一样,只不过涉及到的科目不同。
5.1 账户科目设置
科目设置原理就是以下5套科目:虚拟户、三个过渡户、银行存款。
图中的粉色部分就是该收款和付款备付金核算的全链路涉及到的科目:
- 商户结算账户:存储商户已结算账户余额。
- 待结算商户-收款/付款:存储待结算商户余额。
- 渠道清算往来-收款/付款:记录渠道待清算往来账务。
- 已核对应收银行-收款/付款:记录已核对应收银行账户。
- 银行存款-备付金/自有资金:记录银行存款账户余额。
科目编号设置,不是重点,可以采用三层结构“xxxx.xx.xx”,例如“22030.X.0Y预收账款-客户备付金-A商户”,这部分不做详细介绍,后续可以单独介绍支付机构账套设计。
六、账务处理要素及原理
那么有了上述科目以后,要想搞清楚账务处理,需要搞明白账务处理的要素原理和基础原理。
6.1 账务处理要素
账务处理的要素就是你要做账务处理,需要关注那几个维度的信息,主要是5个维度:什么业务、什么时候记、用什么数据记、记账规则是什么。
- 什么业务:收款/退款,打款/打款退回,差错即差错处理,长短款及核销,客户账务调整,结算结转财务等等。
- 什么时候记:支付成功,打款成功,退款成功,渠道清算对账成功,资金对账成功,账务记账成功等等。
- 用什么数据记:支付数据、账务数据、清算数据、结算数据、差错数据、长短款核销数据等。
- 记账规则是什么:包括的借贷方向以及涉及到的账户,如渠道待清算、商户待结算、应核应收渠道,银行存款,商户结算账户等。
6.2 账务处理原理
整个账务处理涉及到了4个环节,5套账户,以收款为例,付款和退款类似,如下图:
这里面要特别关注差错类的记账,包括交易类差错、资金处理类差错、客户调账了差错。
6.3 三大在途
当过渡户存在余额时,则意味着存在在途,主要有三大在途:客户在途、支付在途、资金在途。
在途可以理解为各类挂账,各类差错处理的记账就是抹平挂账。
(1)支付在途
渠道待清算往来账户余额及是支付在途,清算完成以后余额应该为0,否则平台与渠道清算存在差异。
从原理上看,该账户的余额上是平台支付记录和渠道清算记录的差额,也就是该账户的期末余额就是我们所说的“支付在途”,那么一个清算周期,该账户的余额会存在3中情况。
- 余额在借方:说明平台支付记录多,那么总体来说属于平台挂账
- 余额在贷方:说明银行清算记录多,那么总体来说属于渠道挂账
- 余额为0:说明平台记录和渠道清算数据一致
当出现余额不为零时,则意味着存在平台单边或者银行单边,那么就需要进行相应的差错处理。
如果是银行单边,则要不进行平台补单,要不进行银行退款,或者平台确认收入,这部分处理也会操作该账户。
最后会举例说明在途的账务的产生和差错记账的平账。
(2)资金在途
已核应收银行的账户余额为长短款数据,资金对账完成后,该科目余额应该为0,如果不为0怎存在长短款,具体如下图,余额在借方则存在短款,银行少结钱了,如果余额在贷方,则存在长款,银行多结钱了。
(3)客户在途
待结算商户科目余额意味着没有完全结算,如果余额在借方则说明多结给商户了,如果余额在贷方说明少结给商户了,少结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调增客户账户进行补入账,多结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平台补单进行平账。
七、账务处理规则
先看整个全局核算是是如何做账务处理的规则。
整个收款账务处理涉及到4个环节,3个差错:支付交易环节、渠道清算核算环节、商户结算环节、渠道结算核算环节、客户差错、交易差错、资金差错。
(1)支付交易环节
即用户进行支付,生成平台支付记录,提交渠道支付完成的过程,该过程要完成“渠道待清算”和“商户待结算”的记账。
(2)渠道清算环节
即对账中心获取渠道清算文件与平台交易记录进行核对,该过程会完成“渠道待清算”与“应收银行-渠道已核对”的记账。
(3)交易差错处理
是在与渠道清算过程中清算往来户存在支付在途挂账,需要进行差错处理平账。
(4)商户结算环节
是账务记账完成,该过程要进行“商户待结算”和“商户结算账户(应付客户备付金)”的记账。
(5)商户账差错处理
就是有些交易没有入账成功,导致多结或者少结给客户资金,需要进行调账处理。
(6)渠道结算环节
即资金对账系统获取到渠道结算单,完成资金核对,完成“应收银行-渠道已核对”和“银行存款-备付金”的记账。
(7)长短款核销处理
即在资金对账环节产生了长短款,导致“已核应收/应付银行科目存在余额”,需要通过长短款核销进行平账处理。
八、备付金核算示例
上面基本就讲清楚了备付金核算的整个体系,最后我们根据一个实际收款例子加深对上述核算体系的理解。
假如:平台收了2笔钱,都是10元,渠道T+1结算,给商户也是T+1结算,然后各环节情况如下:
- 交易对账存在差错:T+1拿到清算文件以后经过对账发现,平台支付记录只成功了1笔,而渠道有2笔清算
- 交易差错处理:进行了平台补单操作
- 资金对账:假设,渠道结算文件只有1笔,经排查是渠道文件丢失了数据,银行账户完成了资金入账,对短款进行核销处理
- 商户实际结算:为0,成功的一笔交易记账失败了
- 商户补入账:基于成功的交易执行补入账,补入1笔成功的交易和一笔平台补单交易
- 完成全部记账
8.1 支付交易记账
用户支付了2笔,各10元,成功了1笔,另一笔支付处理中,支付核心生成支付数据。
交易驱动账务进行记账,以该数据为记账数据,借记渠道清算往来,贷记待结算商户。
8.2 渠道清算环节
对账中心获取到渠道清算文件以后,与平台记录进行核对,渠道清算成功了2笔。
其中清算文件数据做为渠道清算记账数据,借记“已核对应收银行”,贷记“渠道清算往来”。
可以看出来,清算完成以后,渠道清算往来-收款存在贷方余额,也就是交易对账的渠道单边造成的。
8.3 交易差错处理
经排查,是平台的支付系统状态更新异常,在对账中心进行了“平台补单”差错处理。
补单成功的支付记录将驱动账务再次记账。
到此为止,全部账户的记账情况如下。
从图中可以看出来,此时待结算商户20元,与渠道清算成功,应收渠道20元,商户结算户和银行存款户还没有余额。
8.4 商户结算环节
按照案例,支付成功的一笔交易是没有完成账务记账的,而次日对账补单成功的交易假设完成了客户记账,那么也只有补单成功的完成了向商户的结算。
基于补单成功的交易,推动账务完成了记账,在T+1执行结算以后,完成了向商户的结算。
可以看到待结算商户-收款,存在贷方余额,即应结商户的在途资金,这是因为存在交易未入账的情况。
8.5 客户账调账、交易补入账
触发交易发起补入账操作,补入未入账的交易记录,记录如下,状态是未结算。
未结算账务重新执行结算,完成商户结算入账,至此待结商户余额为0,完成客户在途挂账的抹平,也完成了向商户的结算。
到这里以后各账户的记账情况如下:
8.6 渠道结算环节
资金对账模块获取到银行结算账单以后,进行资金对账,渠道结算文件记录只有一笔,因此在资金对账时出现了短款,如下:
基于银行结算单进行记账,实收10元,记账如下:
可以看出来,渠道资金对账以后,已核应收银行存在借方余额,即有短款挂账。
8.7 长短款核销
经人工排查,收单账户已经完成了资金入账,是结算文件数据丢失,因此对短款进行“银行补入账”的核销,数据如下:
该短款核销,执行核销凭证的入账,记账如下:
到这里就完成了全部的收款清结算了,此时,全部账户的记账情况如下:
九、结算结转财务
备付金账务中涉及到的手续费收入、备付金利息等损益类账务,需要在期末结转给财务,这部分就不详细介绍了。
其中结转依赖一个过渡科目:应付账款-内部自有-手续费/利息。
大家可以自行琢磨一下。
以上就是备付金核算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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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处理企业的税务问题来说,可能没有一个人说百分百的全部有把握,现如今很多问题都是经由探讨最终猜得出的解决办法。那么名股实债会计处理该怎么做?
< class="pgc-img">名股实债会计处理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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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认为名股实债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依据各类要素探寻当事人真实合意,多数情况下会依据外在形式认定为股权,特定情形下认定为债权;当涉及案外人时,法院会进一步判断合同履行是否对债权人等案外人利益产生损害,在平衡交易各方利益基础上作出裁判,以消除名股实债交易的负外部性。 名股实债又称“明股暗债”“明股实债”“假股真债”等,顾名思义,指具有刚性兑付的保本约定,形式上表现为股权的持有和退出,经济本质接近于债务资金的发放和收取的融投资手段。
“名股实债”的会计处理
(一)通常包含的合同条款
通常此类投资入股合同会约定:投资方投资期限为几年,到期后由被投资公司回购股权,或者到期后由第三方回购股权,被投资公司需定期分红派息。可能约定的其他条款还包括:公司有派出董事参与经营决策的权利,被投资公司需变更工商信息,将其登记为股东等。
(二)相关会计准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金融工具列报的信息,应当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分类、计量和列报的情况,以及企业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和承担的金融负债的情况,并就金融工具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重要程度、金融工具使企业在报告期间和期末所面临风险的性质和程度,以及企业如何管理这些风险作出合理评价。
第二章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第七条企业应当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第八条 金融负债,是指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一)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二)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三)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四)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第九条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企业发行的金融工具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应当将该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一)该金融工具应当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二)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如为非衍生工具,该金融工具应当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 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 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应按照本准则第三章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 具,也不包括本身就要求在未来收取或交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
第十条 企业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的,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名股实债”五要点
要点一
明股实债,外表是股,内心是债!表面是股权投资,实质上是债权投资。明股实债作为一种债权融资工具,不是股权融资工具。在投资方式上不同于纯粹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而是以股权方式投资于被投资企业,但以回购(投资本金的全额回购或加息回购)、第三方收购、对赌、定期分红等形式获得固定收益,本质上具有刚性兑付的保本特征,系保本保收益的一种具体表现。
要点二
明股实债投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1号公告里面称之为“混合性投资”,混合性投资只有同时符合以下五大条件,才能被界定为债权投资:
(1)付息性特征:被投资企业接受投资后,需要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利率定期支付利息(或定期支付保底利息、固定利润、固定股息,下同);
(2)还本性特征:有明确的投资期限或特定的投资条件,并在投资期满或者满足特定投资条件后,被投资企业需要赎回投资或偿还本金;
(3)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净资产不拥有所有权;
(4)投资企业不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投资企业不参与被投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要点三
混合性投资业务的税务处理规则:
(1)对于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利息,投资企业应于被投资企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被投资企业应于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支出,并按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一条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2)对于被投资企业赎回的投资,投资双方应于赎回时将赎价与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益,分别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要点四
明股实债的本质是借款,投资人要求对投出的本金能收回,并收取固定利息。
请问:
收回的这部分利息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复:
应缴纳增值税。
参考:
营改增36号文附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1条第5项第1款:“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的,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要点五
明股实债,被投资企业在收到资金后,计入“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科目,同时作了工商变更登记,
请问:
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复:
需要缴纳。
名股实债会计处理该怎么做?相信您在看完上文内容已经有所了解啦。如果您还想了解的更多,那么请您持续关注我们丰和会邦。多谢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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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年,跨境电商赛道的“全托管”模式破空而来,让不少跨境卖家惊叹之际也吸引着他们纷纷加入。自2022年Temu打响了该模式的第一枪后,“全托管”模式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席卷全球,让海外消费者也感受到了“拼夕夕式低价快乐”。从登录美国之初月度GMV仅有200万美元到预计完成上百亿美元的年度GMV,“全托管”模式可以说是在创造历史。
新风向带来的不止是新的机遇,还有税务风险。首先解释一下什么是全托管模式?传统的跨境电商模式需要卖家自己找物流,找海外仓,自己去运营推广以及售后。全托管模式下,卖家只需要上新供货,后面的运营推广、发货都是由平台自己去解决,结算也是由内地的平台来进行结算,结算的货币也是境内的人民币,卖家只是供货给平台的供应商。
无论从业务模式看,还是从资金收款来看,这其实都是内销的模式,卖家需要按照内销的方式来进行账务处理和相关的税务问题,内销它是不适用增值税免税或者退税政策的,这也就意味着销售要交13%的增值税,从我目前接触过的全托管卖家来看,大部分卖家是通过1688直接采购,无法取得发票的,这个无票采购可以说是普遍存在的问题,没有进项发票,除了要交13%的增值税,另外还需要考虑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如果现在的你也是这种情况,一定要详细的看接下来的内容——跨境电商全托管模式应该如何合规呢?
首先你要确认清楚你的店铺主体是国内公司还是香港公司,如果是香港公司注册的店铺,那相对来说会解决大部分的税务和发票问题,因为香港公司是可以无票采购,可以解决没有发票的问题,同时还能解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如果是国内公司注册的店铺,那卖家就要赶紧去安排财务去梳理一下哪些供应商是可以开票,哪些供应商是不能开票,可以考虑通过搭建香港公司来平衡你的风险与税负。
我作为财税顾问,每天都会接触非常多的卖家,发现了很多已经做成了大卖,才意识到了税务风险,这个时候再去考虑合规,难度与成本都会非常的大,船小好掉头,所以衷心建议卖家朋友们。在业务稍有起色,呈上升趋势的时候,就可以着手进行整体的规划,未雨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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