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经营者在为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时,有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任何经营者都必须对顾客随身携带的物品承担保管义务。通常情况下,消费者在餐馆吃饭时财物丢失,只要餐馆经营者尽到了其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店主不存在过错的,不应当承担责任。
某上小学六年级的儿子考试成绩优秀,为奖励儿子决定带着儿子去饭馆大吃一顿。在用餐期间,郭某如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并嘱托儿子看管,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郭某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饭馆认为,在墙壁上有明确标示“贵重物品,自行保管”,认为已经尽到告知义务,不存在过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点评】
经营者仅对自己为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负有安保义务。本案中,饭馆为郭某提供的是饮食服务,而非保管财物的服务,因此,饭店仅对自己为郭某提供的食品负有保障其人身安全的义务。《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据此可知,饭店应对消费者在自己经营范围内遭受的人身伤害负担安保义务。本题中,消费者郭某是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而非人身伤害。对此饭馆不承担安保义务。另外,根据上述规定可知,饭馆没有为消费者负担保管财物的法定责任,除非双方事先有保管协议。本案中,郭某进餐之前并没有将其财物交给饭馆保管,两者之间没有达成保管协议,因此,饭馆不对郭某丢失的财物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第十九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源:环球时报
【环球时报记者 张静】据韩联社19日报道,韩国政府当天在国务会议上决定,将春节期间公职人员收受农畜水产礼品价格的上限提高到2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176元)。据悉,这是在新冠疫情对韩国社会、经济造成严重打击的情况下,韩国政府为与零售业携手促销农畜水产品,而在春节期间进行的限时措施。
为了打击官商勾结和社会腐败,韩国于2016年9月正式实施史上最严厉的反腐败法《禁止不正当请托与收受财物法》(即《金英兰法》),规定送礼收礼的上限为5万韩元。此次包含上述措施的《金英兰法》修正案获得通过,是继去年中秋之后,韩国政府再次放宽送礼标准。适用时间将从本月19日持续到春节连休结束的下月14日。
目前,在疫情下,韩国各种聚餐、学校食堂供应持续减少,造成国内餐饮业消费持续萎缩。韩国政府称此举是为了减轻韩国农畜水产业的相关损失。从韩国消费习惯来看,苹果、梨、人参、牛肉、黄花鱼、鲍鱼等本土农畜水产品主要依赖节日消费,而各种节日聚会的减少更是让上述农家和渔民的生计雪上加霜。有研究称,如果将农畜水产类礼品上限放宽至20万韩元,那么将拉动上述商品销售增长7%。
韩国MBC电视台19日报道称,虽说政府在春节之际放宽公务员收受礼品上限的举措,有为饱受疫情、台风、冻害之苦的农渔民解困之意,但这也不可避免地损害了《金英兰法》的权威,因为《金英兰法》的核心就在于防止公职人员的腐败,创造韩国清廉文化。
韩国民间团体“参与连带”发表声明,谴责韩国政府以新冠疫情为借口损害《金英兰法》权威,并敦促立即改正。声明表示,如果说平时不能收受贵重礼品的话,那么过年等重大节庆就可以?这种随意篡改法律做法简直可笑。声明强调,人们不需要提高公职人员收受礼品上限这种增加农渔民收入的做法,这与倡导反腐败和清廉的社会氛围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