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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黄瓜”屡被投诉!到底能不能卖?官方出手了 →

来源:餐饮加盟
作者:小吃加盟·发布时间 2025-10-13
核心提示:日炎炎咱餐桌上比较常见的就是凉菜一份“拍黄瓜”清爽可口,还很下酒但是有的餐馆却因一份“拍黄瓜”屡次被投诉还有的因此被罚款

日炎炎

咱餐桌上比较常见的就是凉菜

一份“拍黄瓜”

清爽可口,还很下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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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有的餐馆却因一份“拍黄瓜”

屡次被投诉

还有的因此被罚款

案例

↓↓↓

湖南省株洲市餐饮行业协会公布的一份文件称,当地多家餐企向协会反映,当地一对晏姓父子利用餐企销售“拍黄瓜”等凉菜,通过频繁举报要求餐企高额赔偿,自2020年至今竟举报49次。某小餐馆的经营者刘某称,他家的菜单原本并没有“拍黄瓜”,晏某主动要求做一道“拍黄瓜”,没想到之后餐馆就被举报了。

2022年7月,安徽合肥一餐饮店曾在外卖平台上售卖“拍黄瓜”,结果被处以5000元罚款,疑似是因为遭到“职业举报人”的举报。

更早之前,2017年广州一家火锅店因为卖拍黄瓜被重罚1万元,引发舆论争议。


食品安全大如天

因为凉菜、生食不经过热加工

容易滋生细菌而变质

所以市场监管部门对于

“制售生食类食品”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

除了需要具备相应资质外,还需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内增加冷食品生产销售项目;要求餐馆要有一个不低于5平方米的制作凉菜的专间;具备二次更衣洗手的消毒设备等……


办齐各种设备可能得花不少钱

繁琐的程序

高昂的费用

将“拍黄瓜”等凉菜“拒之门外”

让小餐馆的老板们犯了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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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

督督熊今天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对于 “拍黄瓜”

市场监管总局出手了:简化许可!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下称《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2015年8月31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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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共9章66条,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工作,加强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

《办法》对拍黄瓜、泡茶等

简单食品制售行为

作出了简化许可的规定

↓↓↓

《办法》第十四条明确食品经营者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

从事生食类食品、冷加工糕点、冷荤类食品等高风险食品制售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

强化柔性执法手段使用

把责令限期改正作为主要处罚手段

对可以改正的违法行为

多采用责令限期改正的柔性处罚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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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还有何亮点内容?

再和督督熊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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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办法》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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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湖南省株洲市餐饮行业协会公布的一份文件显示,该市多家餐企向该协会反映,当地一对晏姓父子利用餐企销售“拍黄瓜”等凉拌菜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这一由头,通过频繁举报要求餐企高额赔偿,自2020年至今竟举报49次。被举报餐企认为相关举报系“恶意举报”,纷纷联名反映。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被职业打假人举报的商家,大多存在某些违规问题。譬如,株洲多家餐企被职业打假人频繁举报,是因为这些餐企销售“拍黄瓜”,却未办理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属于超范围经营。此前,多地餐馆也因为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售卖“拍黄瓜”,或被人举报、或被行政处罚,已经多次引发了争议。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经营项目包括“热食类食品制售”和“冷食类食品制售”。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食品安全法》第122条明确了处罚标准。

无论是职业打假人举报“拍黄瓜”,还是行政部门处罚,都是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法律如此规定,是因为“拍黄瓜”等凉拌菜没有经过高温加工,被认为是食品安全高危点。但由于冷食类许可要求较高,制作凉菜要有专间、专人、专门用具、专门消毒、专门冷柜……很多中小餐馆未办证,被职业打假人抓到了把柄进而举报。

甚至职业打假人为获赔偿进行“钓鱼打假”。比如,某餐馆的菜单原本没有“拍黄瓜”这道菜,职业打假人到店消费时,主动要求做一道“拍黄瓜”,并告诉餐馆经营者如何做这道菜,随后举报。这是一种“恶意举报”,监管者要善于甄别。即便职业打假人没有恶意举报餐馆“拍黄瓜”,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应该柔性执法。

因为餐馆大多是小本生意,往往无力承担高额罚款。小餐馆若因“拍黄瓜”而倒闭,既不利于营商环境,也不利于解决就业。去年,合肥一餐饮店售卖“拍黄瓜”被处5000元罚款,虽远低于《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最低五万元处罚标准,但与“拍黄瓜”售价相比,“柔性”执法似乎不够。而在湖南株洲市,柔性执法值得肯定。

即该市有关方面召开协调会,达成借鉴探索“首违免罚”的监管服务具体措施。依据显然是2021年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33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显然被举报餐馆“首违免罚”是幸运的。但下一次被举报咋办?

笔者以为,如果餐企再因为无冷食类许可销售“拍黄瓜”而被举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可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有关规定驳回。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在回应对超范围经营“拍黄瓜”等凉菜如何处罚的提问时表示,下列加工制作既可在专间也可在专用操作区内进行,其中就包括仅加工制作植物性冷食类食品。

也就是说,餐馆售卖“拍黄瓜”,属于加工制作植物类冷食类食品,未必非要在专间内操作,在专用操作区内制作也符合操作规范。职业打假人自以为了解法律规定,但未必了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市场监管总局的表态。从这个角度来说,某些职业打假人举报餐企“拍黄瓜”违规或为无知之举,执法者要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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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但有很多职业让人感到十分“奇葩”,职业举报人就是其中之一。

近日在湖南株洲餐饮协会公布了一起特殊的案件,当地一家小餐馆因为卖“拍黄瓜”被举报了,对方竟要求餐馆支付数千元赔偿,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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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道拍黄瓜被罚数千元

刘某在株洲经营者一家小餐馆,做做炒菜卖卖酒水,因为手艺地道价格实惠,生意一直都很好,在周围居民中也是有口皆碑。

一天刘某像往常一样开门营业,到了饭点之后进来了一老一少两名男子。这两名男子久坐之后拿着菜单看了又看,然后非常大手笔的点了不少菜,总价值数百元。这让刘某心里暗暗开心了一下,看来是遇到大生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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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接过菜单赶忙到后厨去准备饭菜,在就在这时两名男子突然又要求加菜,刘某好心提醒说菜已经点了不少,再加恐怕要浪费,但男子并没有听劝,表示只需要加一道凉菜拍黄瓜,做为开胃小菜去去油水。

拍黄瓜是一道十分受欢迎的家常凉菜,用料健康制作简单。黄瓜富含维生素、叶酸等多种营养素,具有很高的营养价值。拍黄瓜是纯手工制作,不破坏营养成分,所以营养丰富,有着清热化痰、解渴助眠、美容养颜等多种功效。不仅在家庭聚餐中必不可少,也是很多餐馆里面的必备小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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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餐馆的菜单里其实并没有拍黄瓜这道菜,但刘某见这两名男子如此照顾生意,点了一大桌子菜,便觉得应该满足顾客的要求,于是他来到后厨三两下就做好了一盘美味的拍黄瓜。这本来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但没想到就是一盘小小的拍黄瓜让刘某摊上了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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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之后刘某的小餐馆突然被人举报,理由竟然是他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售卖拍黄瓜,这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必须立即做出整改,还要面临巨额罚款。

拍黄瓜又不是什么山珍海味,做起来没有啥技术含量,为啥还要有“许可证”呢?其实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想要合法卖拍黄瓜,必须要有“制售生食类食品许可证”。拍黄瓜虽是一道小菜,但也属于生冷食类,很多小餐馆的经营许可上并没有这项许可,所以才让人钻了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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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举报人有何来头

刘某并不是当地唯一一家做拍黄瓜被举报的商家,而这些举报的源头,大多来自一对晏姓的父子。这对父子就是令无数小商贩闻风丧胆的“职业举报人”。

根据株洲市餐饮协会公布的数据,晏某父子二人自2020年起,已经利用“拍黄瓜”举报了49次,其中一些餐馆选择给钱私了息事宁人,但随着受害餐馆越来越多,也有很多餐馆老板不接受吃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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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宋在株洲经营着一家羊肉馆,也是遇到了晏某父子,两人经常用大手笔点菜来迷惑餐馆老板,在小宋店里花了好几百,然后又额外要了一道拍黄瓜。小宋没有防备,结果隔天就被举报了。随后晏某父子找到小宋朱主动要求私了,而赔偿金额竟然要了2400元。为了避免节外生枝小宋只能选择忍气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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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小宋还以为是自己倒霉遇到了这样的事情,但后来才知道周边被坑的餐馆数不胜数,这是被职业举报人给盯上了。从那次之后小宋再也没敢给人做拍黄瓜,店里也下架了好多东西。

2022年一家餐厅也被职业举报人盯上,一道拍黄瓜没卖多少钱,但却被人一吃后身体不适举报。举报人手中有确凿的点餐收据,经执法人员确认,该餐厅确实没有制作拍黄瓜的许可,最终被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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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因卖“拍黄瓜”等生冷食类被举报的商家大有人在,而背后多是一些有预谋的“职业举报人”。他们熟知餐饮行业的各种规定,通过踩点观察盯上一些不合规定的餐馆,然后以此来为自己谋利。很多职业举报人的出发点并不是为了改善餐饮行业的卫生标准,只是为了填满自己的腰包,对于这样的举报人应该进行必要的管理,不能让钻空子成为谋利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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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拍黄瓜的价格也就十几块钱,但如果是无证售卖,被举报之后不仅需要立刻整改,还可能面临数罚款,职业举报人正是利用这个空子赚钱,威胁饭店老板给自己“赔偿”,然后撤销举报。这样一来一回职业职业举报人不仅吃了霸王餐,还能得到十几倍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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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办证就可以卖拍黄瓜,为何这么多餐馆宁愿冒着被举报的风险也不办证呢?这是因为办理“制售生食类食品许可证”有一定的门槛,并不是所有小餐馆都有这样的条件。

想要合法的售卖生冷食类,必须要有一间不小于5平米的独立两制作空间,保证安全卫生,还要有二次更衣消毒的设备。小餐馆后厨的空间极其有限,很难在额外分出一个生冷食类制作台,所以做不了拍黄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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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黄瓜问题需要妥善解决

关于“拍黄瓜”问题,有人觉得是小题大做,但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规定,也是为大家的食品安全考虑。法律规定生冷类食品经销商必须办理许可证主要出于多种考虑。

生冷类食品生食后会直接入口,对食品安全性要求很高。规定经销商必须具备一定的加工条件和设施,可以更好地保证食品的卫生和安全,避免食源性疾病的产生和传播。设想一下,后厨忙起来之后根本没有时间清理出具,用一把刚切完生肉的刀去拍黄瓜,很容易造成细菌交叉,最终只会让人吃的闹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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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经销商必须办理许可证,有助于相关部门对生冷类食品经销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食品达到卫生标准。这也方便进行事故溯源和责任追究。办证之后就会有相应的检查,只有这样才能让商家保持较高的卫生水准,制作出健康的食品。

这次的拍黄瓜事件也给监管部门和商贩带来的新的启示,目前各地已经在制定“首违免罚”等规定,避免商贩因职业举报人而受到损失,相信以后的商业环境肯定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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