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新闻记者 廖仕祺
通讯员 李林牧 詹文雪
自制药酒养生一直受到追捧和喜爱。从简单的水果酒到复杂的补酒,不少人家里都有一瓶被视为珍宝的药酒。可就在最近,家住青山的周婆婆(化姓)却因长期服用自制的“药酒”,差点导致肾衰竭,经过武汉市普仁医院老年病科医护团队的及时救治,才转危为安。
周婆婆今年65岁,今年4月份体检时查出肌酐值为97μmol/L,虽然略高但仍在可控范围内。然而,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听朋友提及药酒有降低肌酐的功效,便一直想尝试一下。在熟人的帮助下,周婆婆获得了一款由四十余种材料精心调配的药酒配方。从6月起,她开始每天饮用约10毫升的药酒,期望能以此改善肾功能。然而,事情并未如她所愿。在连续饮用一个多月后,周婆婆突然出现了食欲减退、恶心等症状,且持续一周不见好转。
8月27日,家人紧急将周婆婆送往武汉市普仁医院就诊。入院检查时,医生发现她的肌酐值已飙升至327.9μmol/L,远超正常范围的4倍。医生初步判断,这可能是药酒导致的慢性肾功能不全急性加重。该院老年病科医护团队立即采取措施,嘱咐周婆婆停止饮用药酒,并进行结肠透析等护肾治疗,以清除体内毒素。经过一段时间的精心治疗与护理,周婆婆的病情逐渐好转。目前,周婆婆恢复状况良好,肌酐已接近正常值,即将康复出院。
武汉市普仁医院老年病科主任唐小铁表示,药酒虽有一定的药用价值,但并非万能良药。一些草药的毒性可能会随着酒精的浸泡时间增加而释放,从而将药酒变成“毒酒”。特别是像马兜铃、关木通、乌头、附子、苍耳子、白花蛇舌草等具有潜在毒性的草药,更应谨慎对待。他强调,中药养生需在专业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切勿轻信偏方或自行配制药酒。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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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暑假旅行后,九龙坡区西彭镇元明村的小学生小智弄丢了身份证。不巧的是,发现丢失证件的时间是周末,等到工作日再办又恐怕时间紧张。奶奶周婆婆却叫孙子不要担心——9月1日一早,小智跟着奶奶来到西彭镇上赶场,奶奶卖完菜,祖孙俩踱步来到不远处的西彭派出所:“我们西彭人都晓得,赶场天的周末派出所照常办证!”
周婆婆说的办证点,便是九龙坡区公安分局西彭派出所的“潮汐窗口”。20年前,还是派出所户籍民警的谢曼利在周末值班时,不时会遇到当地村民和上班族前来咨询户政业务办理,于是一个想法在民警心中产生——周末为群众打开窗口,提供办证服务。考虑到群众实际需求、派出所警力以及当地群众生活习惯,并不是每个周末全时段办证,而是选在逢“三六九”的周末上午。
这样的安排是在多年实践中形成的警民默契。西彭派出所辖区一共有88.2万平方公里,实有人口10万余人,从辖区最远的迎新村或新民村来到西彭镇中心,居民坐小巴士得花上一个多小时。如果村民周末来镇上赶场想顺便把户口、身份证等公安业务一并办理,却没法办理,徒增了时间成本。本着“民警靠前一步,让群众少跑腿”的理念,“潮汐窗口”与赶场天的周末不期而遇。
每逢“三六九”的周末,当地有需要办理公安窗口业务的群众养成了一个习惯:一早出门赶场,等到10点左右结束,从农贸市场步行到派出所不过几分钟,在工作人员的高效引导下,快速办理相关业务。赶场的日子不会被遗忘,“潮汐窗口”的开放时间也深入人心,口口相传,20年间服务了许多西彭人。
今年暑期2个月,西彭派出所就通过“潮汐窗口”为偏远农村居民、平时忙于工作的上班族办理包括户政、车驾管、出入境在内的业务115件,为群众节约了大量时间与精力。
据新重庆-华龙网
城晚报记者 谢颖 通讯员 钟紫薇
丈夫病故,还沉浸在悲痛之中的程女士被公婆告上法庭,要求分割遗产,对于丈夫去世前留下的两份协议,她和公婆各执一词,之后对簿公堂。
东莞第三法院审理该案后,认定两份协议均不属于遗嘱,而是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协议,内容合法有效,遂判决除协议分割给公婆以及周先生姐妹的财产外,其余财产均归程女士所有。该案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丈夫病故 她被公婆告上法庭
2014年,程女士的丈夫周先生因病去世,留下房屋、商铺、酒店、股权等超过5000万元财产。周先生生病期间,夫妻两人先后签订了两份协议,对家庭的财产、父母的赡养、子女的抚养以及兄弟姐妹的照顾都做了安排。程女士没想到的是,丈夫去世不久,她就因为遗产问题被公婆告上法庭。
这要从两份协议说起。周先生在世时,与程女士签订了一份《父母供养协议》,约定夫妻一方离世,在世方给予已离世方父母每人100万元,给予离世方亲生姊妹每人30万元,位于重庆老家的房子归周先生父亲所有,其余家庭财产及后期收益归在世方所有。后周先生病情加重,夫妻二人又另行签订了一份《人生意外协议》,将在世方给予离世方父母赡养费每人100万元改成给予离世方父母170万元,其他条款不变,但未对其余财产及后期收益所有权做说明。
周先生去世后,程女士和公婆以及周先生姐妹等人又签订了一份《人生意外协议》的补充协议,增加了程女士向公婆以及周先生姐妹付款的具体时间,但她们对于三份协议的效力却发生了争议。
程女士主张,除了协议要求分割给公婆以及周先生姐妹的财产之外,其余财产均归其所有,而程女士的公婆则认为其他也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调解无效 两份协议成争论焦点
由于案件双方争议较大,涉及财产类型复杂,包括房屋、商铺、酒店、股权以及其他车辆、现金。案件承办法官张利宝收到该案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启动司法鉴定工作,确定遗产的价值和范围。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她对于双方争议较大的《父母供养协议》《人生意外协议》,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及时作出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两份协议皆为打印件,由周先生、程女士夫妻双方签字,由律师见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从形式上看,两份文件均不属于公证遗嘱,也不属于自书遗嘱。而两份协议订立时间为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内容上看两份协议为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合法有效,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因此,法院认定两份协议是程女士夫妻双方对于自身财产和债务进行综合考虑后做出的决定。
对于《人生意外协议》,法院认为因周先生生病治疗花费大笔费用,夫妻双方重新签订协议减少赡养费数额,但是对于其他共同财产的处理的本意是没有改变的,故认定《人生意外协议》的真实意思应当包括《父母供养协议》中“其余家庭财产及后期收益归在世方所有”的本意。
综上,法院一审判决除《人生意外协议》约定处理的财产,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归程女士所有,夫妻共同债务由程女士偿还,即除去先前支付的10万元,程女士还需按照协议约定向其公婆支付160万元,向周先生的姐妹支付90万元。该案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作者:谢颖、钟紫薇
来源: 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