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8月13日讯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近期,海南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上海大陆期货有限公司海口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上海大陆期货有限公司海口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
一、营业部负责人未履行职责、违规兼职
伍宁平于2017年7月至2019年2月期间担任营业部负责人。任职期间,伍宁平长期未在海口实地办公,未实际履行营业部负责人职责,且违规兼任福建沃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
二、内部控制存在较大缺陷,经营管理存在风险隐患
(一)营业部与海南国泰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间在场地、设备、人员等方面严重混同。
(二)营业部固定资产管理混乱,营业部办公场所内存放多台来源不明的电脑主机。
(三)营业部在2017年12月至2019年4月期间向非营业部员工何某发放工资和奖金。
三、未按规定执行分支机构统一管理制度
(一)营业部银行基本账户的网银账号和密码由非营业部员工何某保管,相关款项由何某划拨。
(二)营业部费用支出、固定资产购置、人员工资及奖金发放等财务支出事项均未经公司总部审批。
上海大陆期货有限公司海口营业部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7号)第八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对上海大陆期货有限公司海口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八十八条:
期货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采取监管措施:
(一)公司治理不健全,部门或者岗位设置存在较大缺陷,关键业务岗位人员缺位或者未履行职责,可能影响期货公司持续经营;
(二)业务规则不健全或者未有效执行,风险管理或者内部控制等存在较大缺陷,经营管理混乱,可能影响期货公司持续经营或者可能损害客户合法权益;
(三)不符合有关客户资产保护或者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规定,可能影响客户资产安全;
(四)未按规定执行分支机构统一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存在较大风险或者风险隐患;
(五)未按规定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存在较大风险或者风险隐患;
(六)未按规定委托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中间介绍业务;
(七)交易、结算或者财务信息系统存在重大缺陷,可能造成有关数据失真或者损害客户合法权益;
(八)信息系统不符合规定;
(九)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停业、发生重大风险或者涉嫌严重违法违规,可能影响期货公司治理或者持续经营;
(十)存在重大纠纷、仲裁、诉讼,可能影响持续经营;
(十一)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报送、披露或者报送、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二)其他不符合持续性经营规则规定或者出现其他经营风险的情形。
对经过整改仍未达到经营条件的分支机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有权依法关闭。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不符合持续性经营规则或者出现经营风险的,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期货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谈话、提示、记入信用记录等监管措施或者责令期货公司限期整改,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期货公司逾期未改正,其行为严重危及期货公司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者涉嫌严重违法违规正在被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调查的,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区别情形,对其采取下列措施:
(一)限制或者暂停部分期货业务;
(二)停止批准新增业务;
(三)限制分配红利,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提供福利;
(四)限制转让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
(五)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有关业务部门、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
(六)限制期货公司自有资金或者风险准备金的调拨和使用;
(七)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
对经过整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持续性经营规则要求的期货公司,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验收完毕之日起3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有关措施。
对经过整改仍未达到持续性经营规则要求,严重影响正常经营的期货公司,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有权撤销其部分或者全部期货业务许可、关闭其分支机构。
具体如下:
关于对上海大陆期货有限公司海口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19〕21号
上海大陆期货有限公司海口营业部:
经查,你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
你营业部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7号)第八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你营业部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并于2019年9月7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将视情况组织检查验收。
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海南证监局
2019年8月6日
为券商“毛细血管”的分支机构,合规经营至关重要。
证券营业部负责人离岗后,券商必须指定专人代为履职,且必须向证券营业部所在地的证监局汇报。近日,中信证券广州番禺万达广场证券营业部因违反上述规定,收到了广东证监局的警示函。而这个问题,反映了该券商证券营业部内控不完善。
据券商中国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来,共有11家券商的14个分支机构收到了监管机构的罚单,共性原因都是内控不完善。具体来看,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仍是受罚最多的事项,从罚单情况也可看出,监管对券商投顾业务、反洗钱工作的规范性愈加重视。
中信证券有营业部收到警示函
11月13日,中信证券广州番禺万达广场营业部收到了广东证监局的警示函,原因是内控不完善,工作人员合规意识淡薄。
具体违规事件是,该营业部在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10月24日期间,由王穗宏代为履行营业部负责人职责,该营业部未按规定及时向监管报告上述情况。
据中证协信息,王穗宏于2017年12月份入职中信证券从事一般证券业务,后于2019年9月份取得了投资顾问资格。此前,他曾在长江证券从事一般证券业务,后又在光大证券担任证券经纪人。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强制离岗或因故缺位5个工作日以上的,证券公司应当指定专人代为履行职务,并在指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支机构所在地证监局报告。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和控制风险。证券公司应当对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不得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管理分支机构,也不得将分支机构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给他人经营管理。
据此,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该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年内11家券商的14个分支机构收罚单
据券商中国记者梳理,今年来,包括上述营业部在内,共有11家券商的14个分支机构收到了监管机构的罚单,共性原因都是内控不完善。
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仍然是受罚最多的事项。今年来,有三家券商分支机构员工因私下炒股或代客炒股被罚,分别为国泰君安四平中央西路证券营业部、国信证券广东南海分公司和华泰证券成都晋阳路证券营业部。
爱建证券有两个位于浙江省的营业部在开展券商集合资管计划销售过程中存在内控不完善问题而受罚。具体为营业部员工存在向投资者作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和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的行为;合规管理人员从事销售工作;未关注个别投资者短时间内多次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交由个别投资者签字确认的《适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中,未勾选产品所属投资品种和投资者的适当性评估结果;交由个别投资者留存的合同中未填写“签订日期”等五大问题,这两个营业部都收到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作为券商财富管理的核心要素,证监会对投资顾问业务合规经营监管尤为重视。10月份,银河证券伊宁市山东路营业部收到了新疆证监局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原因是该营业部存在无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人员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情形。
客户适当性、反洗钱工作也是监管关注的重点。就在11月份,东海证券福清中环路证券营业部收到了福建证监局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原因是该营业部在2018年度未完成CISP任务报送累计达20次;未按要求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合规管理人员;对证券经纪人档案管理不到位;客户适当性、反洗钱工作不到位,未及时对开通科创板权限客户的信息进行核实排查,未及时报送反洗钱工作报告。
本文源自券商中国
更多精彩资讯,请来金融界网站(www.jrj.com.cn)
<>< class="tt_format_content js_underline_content defaultNoSetting " id="js_content" style="">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化、全国性、全牌照的综合性证券公司。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9.1亿元。公司下设5家分公司和57家证券营业部,遍及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内蒙古、河南、河北、山东、山西、江苏、浙江、湖南、湖北、福建、四川、广东等多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形成辐射全国、布局合理的客户服务和经营网络。
作为中国诚通集团旗下唯一的综合性证券公司,诚通证券勇担央企社会责任,秉承“对标一流,高位引领”的指导原则,依托控股股东的国有资本综合运营能力和资源优势,坚持稳健与创新相结合的发展宗旨,不断提升在证券投资、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财富管理等业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着力打造具有诚通特色、肩负红色使命、为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全产业链服务的综合金融平台。
一、招聘岗位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专业岗位:
序号 | 部门 | 招聘岗位 | 人数 |
1 | 资产管理总部 | 信用研究员 | 1 |
2 | 机构销售 | 1 | |
3 | 交易员 | 1 | |
4 | 证券投资部 | 1 | |
5 | 1 | ||
6 | 固收交易员 | 1 | |
7 | 销售交易岗 | 1 | |
8 | 权益研究员 | 1 | |
9 | 投资银行总部 | 投行股权业务总监 | 2 |
10 | 投行并购业务总监 | 1 | |
11 | 投行业务承做岗 | 5 | |
12 | 债券融资总部 | 2 | |
13 | 债券资本市场部总监 | 1 | |
14 | 2 | ||
15 | 投资银行条线 | 1 | |
16 | 研究所 | 固收助理研究员 | 1 |
17 | 行业首席研究员 | 2 | |
18 | 机构业务部 | 营销岗 | 3 |
19 | 产品岗 | 1 | |
20 | 信用业务部 | 机构服务岗 | 2 |
21 | 金融科技岗 | 1 | |
22 | 风险管理岗 | 1 | |
23 | 信息技术部 | 开发管理岗 | 1 |
24 | 信息安全管理岗 | 1 | |
25 | 品牌宣传岗 | 1 | |
26 | 风险管理部 | 市场风险管理岗 | 1 |
27 | 财务部 | 财务信息化岗 | 1 |
28 | 纪委办公室 | 1 | |
29 | 1 | ||
30 | 巡察办公室 | 巡察专员 | 2 |
31 | 战略发展部 | 战略规划岗 | 1 |
32 | 1 | ||
33 | 人事岗 | 1 | |
34 | 分支机构 | 分支机构负责人(储备干部) | 2 |
35 | 综合柜台业务岗 | 1 | |
36 | 综合管理岗 | 3 | |
37 | 合规专员 | 2 | |
38 | 理财经理 | 15 | |
39 | 营销总监 | 2 |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素养与业务能力,作风正派。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行业协会规定的从业人员基本条件。
3.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具有良好的品行,认真履职,遵守纪律,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诚实守信,保守秘密,维护公司的荣誉和利益。
4.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5.具备证券从业资格。
三、招聘岗位职责与任职资格
岗位职责与任职资格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四、报名方式及报名截止日期
1.通过公司官网http://www.cctgsc.com.cn/ 走进诚通-诚聘英才页面投递,或通过智联招聘、猎聘网投递。
2.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投递。
3.报名日期截至2024年8月31日。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简历投递、资格审查、考试测评、组织考察或者背景调查、健康检查、聘用入职等。
六、注意事项
1.测评地点设在北京,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
2.应聘人员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应聘过程中因报名信息不全、有误、造假等被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的,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责任编辑丨杨致刚
执行主编丨刘海草 张灏然
内容来源|诚通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