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规范餐饮企业服务市场消费秩序,引导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商务部起草了《餐饮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对餐饮服务设立和餐饮企业生产、经营、服务、餐厨废弃物管理、人员管理、信用建设、应急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都做了详细规定。
征求意见稿规定,餐饮企业不得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
征求意见稿规定,餐饮企业可以根据提供的服务收取包间费、服务费等,但应明示各种价格和收取方式,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
征求意见稿规定,餐饮企业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餐厨垃圾处理等设施。
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餐饮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餐饮企业服务市场消费秩序,引导和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餐饮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餐饮企业,是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消费场所及设施的经营性单位。
第四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餐饮行业工作,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对餐饮业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 餐饮行业协会应当积极为餐饮企业提供服务,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引导餐饮企业依法规范经营,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行业法规、标准、政策等知识,做好行业自律工作,并且组织好行业专项技术培训、业务交流,制定质量规范服务标准和行规行约。
第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商务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依法及时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第二章 餐饮服务设立
第七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取得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其经营场所应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污染的区域;应距离粪池、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并应符合规划、市政管理、环保、消防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要求;
(三)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
(四)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分类存放垃圾、处理废水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五)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六)具有合理的内部布局和加工流程,有效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七)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领取《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其他许可证明后60日内,到企业所在地县(区)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从事连锁经营的餐饮企业,应自开展连锁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县(区)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以月度为单位上报经营活动信息。
上述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餐饮企业应及时向当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章 餐饮企业生产
第九条 餐饮企业应当建立并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
第十条 餐饮企业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企业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第十一条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企业,可以由总部统一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采购记录;门店应当建立并留存日常采购记录;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
第十二条 餐饮企业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并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农产品。
第十三条 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每次运输前后应进行清洁消毒,防止食品及相关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需要冷藏或热藏条件的食品应分别配备符合相应条件的冷藏或保温设施。
第十四条 贮存场所与设备应保持清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并应及时清理变质或过期的相关产品。
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并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
第十五条 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按照原辅料进入、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应防止生熟食品在存放、操作中发生交叉感染。
第十六条 食品处理区应设有专用的烹饪(单独经营火锅、烧烤的除外)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的场所,并设置原料、半成品贮存、粗加工(全部使用半成品原料的除外)、切配及备餐(酒吧、咖啡厅、茶室除外)场所。
制作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的,应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进行凉菜配置、裱花操作、生食物产品加工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食品分装操作的,应分别设置相应专间。
凉菜间、裱花间、生食海产品加工间应设有专用冷藏设施。
第十七条 粗加工场所内应至少分别设置动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水池,水产品的清洗水池应独立设置,水池数量或容量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应设专用于清洁工具的清洗水池,其位置应不会污染食品。
清洁工具的存放场所应与食品处理区分开。
第十八条 烹饪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如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饪加工和使用,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第十九条 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第二十条 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第二十一条 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受到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分类存放,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别使用并有明显区分标识。
第二十二条 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冷却应在清洁操作区进行,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第二十三条 制作凉菜应当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 用于烹饪的调味料盛放器皿应经常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菜品用的围边、盘花等装饰应保证清洁新鲜、无腐败变质,不得回收后继续使用。?
第二十五条 餐饮企业不得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
第四章 餐饮企业经营
第二十六条 餐饮企业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在经营场所的明显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 餐饮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经营组织结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贯彻国家和行业有关经营管理、产品等方面的标准。
第二十八条 餐饮企业所售食品应明码标价,并在消费者购买食品之前明示。
第二十九条 餐饮企业可以根据提供的服务收取包间费、服务费等,但应明示各种价格和收取方式,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
第三十条 总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且有后厨加工功能的餐饮企业,厨房面积应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有专门加工中心进行配送的,不受本条限制。
第三十一条 餐饮企业应做好节粮、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资源综合利用,推广节能型设备,使用清洁能源代替污染能源。
第三十二条 餐饮企业不得销售下列食品:
(一)有毒、有害的食品;
(二)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
(三)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食品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
(四)过期、失效、变质的食品;
(五)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食品;
(六)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出售的食品。
第五章 服 务
第三十三条 餐饮企业应建立健全服务管理制度,制定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并统一制作工作服装。
第三十四条 餐饮企业应定期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服务质量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十五条 餐饮企业服务人员应仪容整洁、态度谦和、服务热情、语言得体。上岗前,佩戴标牌或胸卡。
第三十六条 开餐前,店堂服务人员应按照规格标准,布置餐厅和餐桌;确保所用餐具、玻璃器皿等清洁、卫生、明亮、无缺口,桌布、餐巾干净,无破损、无污迹。
第三十七条 店堂服务人员按照服务程序引领消费者入席就座,向消费者提供标明产品或服务费用价格的菜单、酒水单等,并协助点菜。
第三十八条 餐饮企业提供服务后,应根据消费者的需要出具相应的消费凭证或服务单据,结账后应及时提供发票。
第三十九条 有外送服务的餐饮企业,应建立健全相应的服务流程,并明示提供外送服务的时间、外送范围以及收费标准;根据消费者的订单和食品安全的要求,选择适当的交通工具、设备,按时、按质、按量送达消费者,并提供相应的单据。
第六章 餐厨废弃物管理
第四十条 餐饮企业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一条 餐饮企业应设置符合相关要求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并做到日产日清。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餐厨垃圾处理等设施。
第四十二条 严禁餐饮企业有下列行为:
(一)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
(二)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市政管网、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单位或个人收运、处置。
第七章 人员管理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所指称的人员包括经营管理人员、厨师、服务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十四条 餐饮企业不得聘请禁止从业人员或严重违反信用建设规定的人员从事相关工作。
第四十五条 餐饮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持证上岗,必要时可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第四十六条 餐饮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食品安全检查计划,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第四十七条 餐饮企业聘请的厨师,应持厨师资格证书上岗。
第四十八条 餐饮企业应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达到相应的岗位技术素质要求,信守职业道德。新参加工作及临时服务的与食品直接接触的从业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十九条 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症状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无碍或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五十条 从事直接入口食品操作的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或佩戴饰物,并应带口罩。
第八章 信用建设
第五十一条 国家商务主管部门负责餐饮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监督管理工作,逐步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和身份证为基础的实名制信息共享平台。
第五十二条 餐饮企业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厨师等应在商务主管部门或委托机构建立信用档案;相关人员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对因重大因素导致信用信息发生变化的,企业和个人应分别备案。
第五十三条 餐饮企业和主要责任人员出现下列行为的应记录在其信用建设系统中:
(一)恶意拖欠和逃避银行债务;
(二)逃骗偷税;
(三)重大商业欺诈;
(四)食品安全事故;
(五)其他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第五十四条 餐饮企业应当按照下列要求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的现场检查工作,不得拒绝、妨碍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一)按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拖延、转移或者藏匿;
(二)相关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及从业人员应当按要求到场说明情况,回答问题。
第九章 应急管理
第五十五条 餐饮企业应树立危机意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对机制,成立应急处理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
第五十六条 餐饮企业负责人为突发事件第一责任人,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突发事件级别,实施分级管理。
第五十七条 餐饮企业应加强日常监管,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消防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第五十八条 餐饮企业应做好应急处理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定期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应急处理预案的演练,确保通信系统、应急通道畅通,提高应变能力。
第五十九条 餐饮企业发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程序并及时向监管机构、政府职能部门报告,并报送应急处理结果。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对于餐饮企业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商务主管部门可以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0000元以下罚款,并可予以公告。
第六十一条 餐饮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餐饮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由商务主管部门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 负责监督检查餐饮企业的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三条 餐饮企业当事人对监督检查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第六十四条 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有关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并结合本行政区域内餐饮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实施办法。
第六十六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七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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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则
1、为了强化企业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健全财务制度,更有效的为企业决策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分为三个部分:岗位及职责、会计处理程序、会计核算办法。
3、本制度暂适用分公司。
二、岗位、 职责、分工
(一)分公司财务组织设以岗位:1、总出纳;2、收银;3、库管;4、财产库管;5、财务负责人;6、会计核算组。
(二)会计核算组分为:1、采购应付账款组;2、收入、应收账款组;3、固定资产核算组;4、成本核算组;5、工资核算组;6、材料核算;7、总账、稽核、综合分析组。
(三)分公司视具体情况可录用1人1岗,1岗多人,1人多岗制进行岗位分配。
(四)职责
1、财务负责人
(1)领导分公司财务工作,参与分公司经营决策;
(2)组织人员制定分公司财务制度和参与集团公司财务制度建设;
(3)监督财务制度执行;
(4)执行财务稽核、综合分析职责;
(5)审核对外报表并签字;
(6)组织会计培训、会计考核;
(7)组织实施财务公关计划(银行、税务等);
(8)对处理财会不当造成的违章、罚款、浪费等现象视具体情况负相应责任;
(9)对基地、门店成本、费用管理措施监督执行不严而造成的损失负责;
(10)对不及时清理现金、存款、往来账款等账而造成的损失负责;
(11)对各种会计资料管理不善,出现损坏、遗失负责;
(12)对未做好财务分析工作负责;
(13)财务负责人应参与各项经济合同的签订;
(14)财务负责人应参与投资项目的核算与控制;
(15)对各部门的成本、费用有检查权、监督权;
(16)对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的收、支,有权制止并呈报总裁;
(17)对集团公司的财务制度有建议义务,可提出修改意见,如分公司财务与集团财务意见不一致,应先执行集团财务制度并上呈总裁意见书;
(18)对基地、门店、分公司各环节的节约和浪费情况有权检查并提出奖惩意见;
(19)对各部不合理现象在征得总裁意见后可分开临时财务会;
(20)有权要求各部门提供有关标准、定额、管理措施等资料;
(21)组织制定各项费用定额、计划成本、计划毛利率,有权要求各部门提供必要资料;
(22)负责组织财务人员对企业现金、财、物进行临时抽检和盘点;
(23)负责组织实施会计电算化方案;
(24)负责拟定会计岗位职责,对会计人员进行合理分工。
2、会计职责
(1)采购、应付账款核算;
①审查采购调查报告;②审查申购计划;③审查采购入库单、申购单是否一致;④审查入库单各项是否准确无误;⑤审查采购结算凭证(发票入库单、送货单等),防止错付、漏付、重付;⑥采购成本差异核算;⑦登记应付账款账,材料成本差异明细账;⑧审核内部交易结算单据。
< class="pgc-img">>(2)销售、应收组;
①审查营业日报各项目;②审核收银记录本;③审核折免单据;④审核内部交易结算单据;⑤正确计算销售成本;⑥登记收入,应收相关成本明细账。
(3)固定资产核算
①企业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核算;②折旧核算;③清理核算;④制定企业固定资产目录和折旧单据;⑤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⑥固定资产清理整顿。
(4)成本核算(使用不当,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处理)
①审核各项费用单据;②会同各部门制定费用标准及管理办法;③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配;④登记有关明细账。
(5)工资核算
①制定工资表;②分配计算;③审核发放。
(6)材料核算
①审核材料收发凭证;②核算材料领用存;③登记有关明细账;④各项低耗品的购进、领用、摊销核算;⑤各项低耗品及材料的报废核算。
(7)总账、稽核、综合分析
①审核记账凭证;②汇总记账凭证;③登记总分类账;④月终财务分析;⑤填制各类报表。
3、出纳职责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参见《集团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限额由总裁制定,超额部分及时存入银行;
(3)不得私自支出现金,均以总裁签字为依据支出现金;
(4)认真做好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做到月清旬结;
(5)认真审核各种报销凭证,手续不全者一律不得办理支付手续;
(6)各种支票严加管理,建立领用消号制度,任何支票的使用都须总裁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7)积极配合会计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8)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9)现金收支应立即加盖印记并登记;
(10)配合会计做好现金盘点工作。
4、收银职责参见《收银制度》
5、库管职责参见《库房管理制度》
(五)会计分工
1、出纳暂由集团公司出纳担任;
2、库管分为原材料库管和财产库管;
3、会计核算组由两名会计共同承担。
三、会计核算办法
(一)分公司实行统一核算,单独计算各部盈亏制度。
(二)资产管理
1、外购资产(固、低)以实际支付价款加上合理费用(运输、税费等)为计账金额。
2、内部调拨:(1)有账面价的按原账面价;(2)无价的以估计价加上修理费、运费等合理费用为计账金额。
3、在建工程(装修等)以扣除可移动月财产(固、低)价值入账,可移动财产单独计价管理。
4、原材料购进通过“物资采购”核算入库,领用采用计划价格(原材料的管理参见《存货管理》)其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核算”。
5、成品菜的入库、发出均采用“计划成本”计价,其差异通过“责任成本差异”科目或直接转入“本年利润”。
6、内部交易采用“计划成本”制,通过“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核算。
7、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根据税法规定执行(绩效考核照三年计算)。
8、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五.五”摊销,小额(100元以下)一次摊销。
9、开业前期待摊销费用于开业当期一次摊入。
10、金额较大(房租等)的待摊费用根据受益期限摊销。
11、金额较小(100以内)的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12、各项固低资产、低耗品均应建立三级账。
13、各类物耗品(一次性用品)于领用时全部计入当期费用。
14、各项资产合理损耗计入当期费用,非正常损耗落实到人头,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
(三)负债:各项采购业务通过“应付账款”核算,其余的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应付账款以扣除供应商赔款、罚款和计账依据,应建立明细账。
(四)收入
1、所有收入以扣除折免后的金额为计账金额。
2、其他与营业无关的收入直接计入损益(冲费用或成本)。
3、收入按门店设置明细账。
(五)成本、费用
1、成本、费用按门店和基地设定二级账。
2、成本内容:生产车间工人工资,原材料、原辅材料、燃料、包装材料(一次性用品中的,店面销耗除外)。
3、费用内容:除成本、资产外的一切费用(包括门店消耗的一次性用品)。
(六)制度中未涉及事项核算参照有关会计制度执行。
四、会计处理程序
(一)原始凭证审核
1、收款凭证
(1)收据:经出纳、交款人签字;
(2)缴款单:出纳、缴款人签字,其附件有营业日报、折免记录、特殊现金支付,营业日报须收银部门负责人签字,折免记录须折免负责人签字,短、长款记录须收银部门负责人签字,特殊现金支付(有总裁口头指令)须补办领款手续;
(3)银行进账单;
(1)、(2)、(3)于实际收款时加盖“收记章”
2、付款凭证
(1)项目(合同)支付款项以项目验收报告或货物验收单为其发票或收据的合法附件;
(2)采购项目支付申购单、入库单、领料单为其发票或收据合法附件;
(3)费用报销单以实际发生取得合法凭证为附件;
(4)其他费用发票(水、电、邮电等)只须签字完整即可;
(5)所有付款凭证付款前须经会计审核方可付款;
(6)付款凭证审批程序见《费、领申》制度;
(7)付款完毕后应在发票收据上加盖“付记章”附件加盖“附件章”。
3、内部结算单据:所有内部结算单据经合法的审批程序后会计可直接记账。
4、收款、付款原始凭证每旬由出纳报账,经会计审核传递总裁,总裁复核后传递会计处。
(二)记账凭证处理
1、所有原始凭证均应填制记账凭证。
2、不合会计规定的原始凭证不得填制凭证(经重新审批后方可)。
3、应具备原始凭证,但无法取得原始凭证的,应由经办人填写“无单据证明”,经会计 签字做为原始凭证。
4、记账凭证处理错误时,应立即更正,交签章证明或重新编制记账凭证。
5、任何记账凭证均应以真实的经济业务为依据。
6、下列凭证为不合法记账凭证:
(1)原始凭证不合格;(2)金额与原始凭证不符;(3)记账内容与原始凭证内容不符;(4)原始凭证签字不全的;(5)收付凭证未盖出纳印签的;(6)填制人员未盖章的;(7)修改处未盖章的;(8)科目运用错误的。
7、填制记账凭证时,原始凭证的复核:
(1)检查:收、付凭证出纳是否盖章,各项付款凭证总裁是否签字;
(2)付款凭证的附件是否完备,手续是否合法,如有问题即应查明,由经办人补齐;
(3)对外付款凭证如有代领人应查明是否有委托书等或是否经过对方同意;
(4)对外付款凭证是否盖有对方单位财务章(公司章)或领款人是否签字;
(5)各项对外支付凭证是否有应扣金额或事项,如有金额是否扣除,并已填写实付金额;
(6)内部结算单据签字手续是否完备,金额是否正确,内容是否完整。
(三)账薄处理
1、记账凭证复核并汇总。
2、根据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登记总账、分类账、明细账。
3、账薄规定
(1)现金、存款采用订本或账薄,使用前完整编号;
(2)其他各类账薄均应顺序编号,分类账应先按科目的账页顺序编号,年终时编列账册总号;
(3)各册账薄前一页应有科目名称、起止页数。
4、账薄更正,过账错误、结余错误应立即更正并签章。
5、结账
(1)日记账应每日结一次;
(2)分类账、总账每月结一次;
(3)成本费用收支账,应有月计、季度合数、本年累计数;
(4)结转时应清理的事项:
①预收、预付账产;②应收应付账产;③待摊费用;④预损费用;⑤折旧账产;⑥账实、账证不相符的调整事项;⑦各项损益类账产清理。
6、现金、存款各类三级账年度结账时可不启用新账薄,其余分类账总须启用新账薄。
(四)报表
1、根据各类帐薄据实编制各式报表。
2、内部交易科目应于合并后填写,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及时调整。
3、结账后报表前不得记账及过账(电脑),以免账表不符。
4、报表根据要求和时限呈送。
5、报表均应由负责人留底备查。
6、报表不得随意抄写、考核,非指定人需求人不得借阅或抄写备份。
(五)其他
1、任何财务人员工作变动时均应办理交接手续。
2、交接、记录应有以下事项:
(1)账册数及名称;(2)各科目余额;
3、移交过程应有监交人,交接三方均应签字,记录一式三份,交班人一份、财务负责人一份、财务
><>、如何管理刺头型员工
刺头型员工,他们极其聪明,好动,有着鲜明的个性,不愿拘泥于形式,在奇思妙想方面有着上佳表现,而且在企业中“兴风作浪”更有一套,是餐饮企业中违反纪律,煽动狂热情绪的倡导者。
与刺头型员工和平相处,要有效利用他们个性的特点,给他们充分施展“个人魅力” 的空间,充分利用他们的才能,把他们从不习惯的工作方式中解放出来,并且委之以大权,帮助你策划企业的集体活动。
刺头型员工的出现,正是为餐饮企业破除旧有观念,你只要合理利用他们的长处,企业的人际关系必然会呈现出一个自由,开放,和谐,团结的良好气象。
二、如何管理分析狂型员工
当你向某一员工分派工作时,他总是列出一大堆不需要的数据来进行条分缕析,有时即使你告诉他做得太过分,他也总是置若罔闻。
所以向他分派工作时,最好是事先向他详细提供希望他完成工作的重点,标准,以使他清楚明白。并且定期与他沟通,看看工作进展,若发现他的研究卓有成效,应及时给予表扬。
三、如何管理争强好胜型员工
有的餐饮员工喜欢争强好胜,他总觉得比你还强,这种人狂傲自负,自我表现欲望极高,还经常会轻视你甚至嘲讽你。
你不必动怒,也不能故意压制他,应分析原因,如果是你自己的不足,可以坦率地承认并采取措施纠正,不给他留下嘲讽你的理由和轻视你的借口。如果是他因觉得怀才不遇,为他创造发挥才能的机会。
< class="pgc-img">>四、如何管理官迷型员工
一心想当官的官迷型员工,他们为了达到做官的目的,常不惜一切代价,并通过各种方式来拉拢上级,打击同事。使之不易得逞的方法是:
1、与任何员工保持正常的上下级关系,不建立超常的特殊关系。
2、不培植个人亲信,不允许出现凌驾于其他员工之上的特殊员工。
3、对投己所好的特殊表示,要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反对一切低级庸俗的交往行为。
4、实行广泛的民主管理,杜绝封建主义的家长制作风,不给任何篡权者留下丝毫可乘之机。
五、如何管理缺陷型员工
当员工偶犯过失,懊悔莫及,已经悄悄采取了补救措施的情况下,只要这种过失尚未造成重大后果,性质也不严重,你可佯作“不知”,不予过问,以避免损伤员工的自尊心,给他一次将功补过的机会。
当员工在工作中犯了“合理错误”,受到大家的指责,处于十分难堪的境地,你不应落井下石,更不要抓替罪羊,这样,不仅拯救了一个员工,而且将赢得更多员工的心。
关键时刻护短一次,胜过平时护短百次。
六、如何管理狂妄型员工
这种员工,他们深知自己的一言一行对他人会产生什么影响,所以,他们总是得寸进尺,一而再,再而三地去恐吓他人,以获取他们所希望得到的。使他们改变态度的具体方法是:
1、宣布严格的管理制度,违规者要立即处理。
2、对因狂妄而犯下过失的员工,在大会上点名批评并处分。
3、在公开及私下场合警告对方,并告诫其他员工不要与之合流,借以孤立对方。
< class="pgc-img">>七、如何管理事儿妈型员工
这种员工,无论大事小事都唠唠叨叨,好请示,他们往往心态不稳定,遇事慌作一团,还畏首畏尾,讲究特别多。
对这样的员工,交代任务时要说得一清二楚,然后让其自己处理,给他相应的权力,同时施加一定的压力,试着改变他的依赖心理,在他唠叨时,轻易不要表态。
八、如何管理硬汉型员工
“硬汉”就是那些很有个人原则,不轻易接受失败的人。他们个性很强,有自己的独立见解,性格直爽,坦诚,说话从不拐弯抹角。
这种人优点很多,但日子并不好过,那些懒散职员憎恨他,无才无学的人嫉妒他,阿谀奉承老板的人疏远他。
英明的经营者不但会用这种人才,还应栽培改造他,给他一些私人辅导,使他在接人待物,应付人际关系时掌握一定的技巧。
九、如何管理循规蹈矩型员工
他们墨守成规,缺乏远见,也没有多少潜力可挖,不宜委以重任。
他们的优点是做事认真负责,易于管理,虽然没有什么创见,但一般不会发生原则性的错误。
< class="pgc-img">>十、如何管理勤奋低效率型员工
要正确使用这类人,应多称赞他的工作精神,让他们做一些繁琐但又无关紧要的工作,因为他们的确“老太太赛跑,精神可嘉”,除了做这些琐事之外,别的事情的确难以很好地承担。
十一、如何管理情绪型员工
爱闹情绪的人不会适时地调控自己的喜怒哀乐,因此,管理这种员工必须事先弄清员工闹情绪的原因,看他属于那一类:
1、私人问题困扰。
2、自卑。
3、遇到挫折。
4、过度疲劳。
十二、如何管理反骨型员工
在餐饮管理工作中,最大的一个难题就是面对一些不甘雌伏,脑长“反骨”的员工,他们往往反抗性强,对上级或老板常抱不满的态度,他们可能刚从别的餐厅跳槽过来,而且有一些辉煌的过去,但碍于某些原因,而未获提升,遂滋生逆反心理。
对这类员工,用较温和与客气的态度,在言语上采用低姿态的方式,只有用温柔的政策,才能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
< class="pgc-img">>十三、如何管理倚老卖老型员工
千万不要对这类员工存有偏见,以免影响工作。
年资长的员工,自然对工作有一定的心得,你大可诚心地称赞他的工作表现,并经常向他们请教,你只有尊敬他们,视他们为餐饮企业的宝贵财富,他们的心理才能平衡,才能心甘情愿为你服务。
十四、如何管理报喜不报忧型员工
被骗得团团转的餐饮老板,多半都犯了一个毛病,那就是爱戴高帽子。
应冷静作一些客观的事实调查,不被美丽的言词蒙敝。不凭己意,以三人以上的谈话结论,作为依据。
十五、如何管理好空谈型员工
餐饮企业并不需要特别会说话的人,而是需要会做事的人。虽然在有些特别的机构,确实需要能谈善侃的人才,但那是特别的职位。而且,善侃之人也得是真正有才之人。如果经营者需要一个得力的主管去运作,那么除了他的嘴巴,应仔细地考虑一下他的脑袋和双手的能力。
< class="pgc-img">>十六、如何管理桀骜不训型员工
根治员工桀骜不训的毛病,一个重要法宝就是:“给予他合理的职务和责任”,这招往往十分灵验。
十七、如何管理独断专行型员工
独断专行的员工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他们有相当的工作能力,哪怕是想驳倒他们一句话,都非常难。
对付独断专行的人,像训马,确实难训,一不小心就可能“栽跟头”,可是如果你有能力驾驭这种员工时,他们会成为你的左膀右臂。
十八、如何管理家庭问题型员工
当你的员工遇到家庭问题而影响工作的时候,你应该以一颗宽容之心来对待,最好别说“好男儿不为家所困”之类的话,否则定会招致对方的反感。
管理这类员工,最好的方法就是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家庭问题,让其尽快从家庭困境中解脱出来。而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你最好亲自或委托一些善长此道的“专家”们来处理这些纠纷。当你帮助了员工和他的家庭之后,所有人都会看到你的仁爱之心。
< class="pgc-img">>十九、如何管理经常缺勤型员工
管理缺勤的员工,关键是要弄清楚他们缺勤的原因。可通过下列方法来减少缺勤:
1、加强关于考勤方面的规定。
2、坚持惩罚制度。
3、设立一些适当奖励全勤的制度。
4、尽量找出员工缺勤的原因。
对以下三种人无力挽救:
1、对工作或工资没太大兴趣。
2、对工作以外的乐趣大于工作。
3、蓄意缺勤、捣乱,或给餐厅造成不便。
二十、如何管理自私自利型员工
以身作则,让集体来帮助他,鼓励热心行为,在会议上明确提出员工的工作不只限于正式规定范围内。
最为极端的帮助方法——直接交谈。如果你发现这个人的自私心理已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时,早些将他扫地出门,一了百了。
二十一、如何管理嫉妒型员工
嫉妒是一种很玄妙的心理,它像魔鬼,每个人都不曾真正摆脱这种感觉。它又像精灵,总在人倦息的时候予以刺激,使人为之一振,迎头赶上,它产生于人的自尊心和攀比心。
因此,不要压制员工的嫉妒之心,应旁敲侧击的引导他,在平时多倡导正当竞争,以阻止各种形式的非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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