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经常会听过用发票抵扣增值税的说法,增值税发票抵扣的是税,不能抵扣出现金。且就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当作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的抵扣凭证,那餐饮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吗?接下来大家就一同来了解一下。
餐饮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吗
餐饮发票是不能抵扣增值税的,餐饮业也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便开具了,受票方也不能抵扣增值税,这是因为餐饮业是专门针对个人消费的,目的性很清晰。根据增值税的相关管理条例规定,拿来个人消费的不允许抵扣税款,即使抵扣的,也需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餐饮业的餐饮服务是属于营改增的餐饮服务范围,也是生活服务大类下的内餐饮住宿服务,依照法规属容于进项税不能从销项税中抵扣项目。倘若餐厅有其余兼营情形,例如酒店住宿业,分别核算的,住宿发票就可以进行抵扣。
那哪一些费用发票可以拿来抵扣增值税呢?会议费可以;旅差费同样也可以(酒店住宿费可以抵扣进项税,车费和餐费就不能抵扣进项税,但租车可以抵扣);再有便是培训费用,培训产生的酒店住宿、培训费用可以抵扣进项税;除此之外便是办公品、低值易耗品和电子耗材、广告费用、维修费、水费和电费、租赁费之类的。
倘若要想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一定要同时获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要不然不能抵扣进项税,例如办公室用品、低值易耗品等,一定要要开具“货物一批”的专票,要是没有清单,也是不能进行抵扣的。
税加码!餐饮、住宿、旅游、教育等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比例提高,企业盈利有望增加
优惠政策加码!
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明确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要知道,今年4月1日正式落地的深化增值税改革安排中,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政策实施期限暂定截至2021年底。
这意味着,允许加计抵减的四大行业中,针对生活性服务业的这项临时性优惠政策进一步加码,抵减比例从10%提高到了15%。
临时性优惠政策加码
今年4月1日正式落地的增值税改革,具体包括:制造业等行业税率从16%降至1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税率从10%降至9%;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但通过采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所谓“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指的是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上面列举的四大行业包括邮政、电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文化教育、医疗、住宿餐饮、旅游等细分行业,但并不包括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金融保险等。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孙瑞标曾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解释,在16%、10%两档税率同时下调的情况下,适用6%税率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因进项税额减少税负可能出现上升。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经过反复研究和测算,综合比较,多维度论证,最终确定对其适用进项税额加计抵减10%的政策。
孙瑞标解释,增值税的基本原理是“征多少扣多少”,允许特定纳税人当期再增加10%的抵减额,这10%是虚拟计算出来的。因此,加计抵减的实质是一项税收优惠,是为了有效降低适用6%这档税率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而出台的一项临时性优惠政策。
这项临时性优惠政策,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实施期限暂定截至2021年底。
“由于制造业等税率下调,适用6%税率的这些服务业,面临税负上升的可能,所以安排了加计抵减的政策。这个加计比例是定10%,还是15%,需要根据实施情况来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许文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针对生活性服务业的抵减比例,从10%提高到15%,这进一步加大了减税降费力度,加大了对生活性服务业的支持力度。
哪些行业盈利有望增加?
“生活性服务业不是重资本行业,进项相对有限,通过加计抵减,能减轻商家负担。抵减比例越高,企业应纳税额会越小,两项附加会更少,总体税金成本会更少,企业可盈利的空间会增大”,李旭红表示。
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生活性服务业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生活性服务业涉及面很广,包括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医疗、家政、养老、美容美发、酒吧、体育赛事、文艺表演等诸多细分行业。这些细分行业中,中小企业数量较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3%),一般纳税人才会应用到加计抵减的政策。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若其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可适用15%抵减政策,根据纳税人设立时间,具体操作分以下两种情况:
2019年9月30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2019年10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这些商家增值税进项抵减增加后,是否会降低相应服务价格,则要另说。李旭红表示,这些服务对应的销项税率仍然是6%,是否降价要看商家决策。商家盈利空间增大了,在当前经济增速面临下行压力的背景下,可能会出台一些刺激市场的政策,来进一步寻求市场发展空间。
(责任编辑:张倩蓉)
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实习记者 王晨婷)文化体育、教育医疗、旅游娱乐、餐饮住宿等生活服务类企业再获减税利好。10月8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将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比例提至15%。
今年3月出台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提到,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具体来说,此次《公告》规定,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按照15%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规定的适用企业,需满足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需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
根据财税部门此前公布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称,这就是进一步减税的措施。从税的角度来看,生活性服务业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但制造业等增值税从16%税率降至13%,交通运输等行业增值税税率10%降至9%,进项增加了,为了防止生活性服务业因此而税负上升,出台了加计抵减的措施。
“加计抵减就是允许特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虚拟计算出一个抵减额,专用于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从而达到降低纳税人税负的目的。增值税的基本原理是‘征多少扣多少’,因此,加计抵减的实质是一项税收优惠,它是为有效降低适用6%税率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税收负担而出台的一项临时性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孙瑞标此前表示。
“这个政策本身就是减税降税的一部分,也是提升民生,增加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举措。实际就是以降税减税为杠杆,最终推动生活服务业的发展。”北京知诚民营企业财税与金融服务促进会会长任壮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具体来算,是放宽了企业在成本上的范围。比如之前有100元的成本,现在就可以用115%来计算。其实就是国家在降利,允许你把一些支出归到成本里面,上浮计算成本,纳税的额度降低,最终企业就在所得税这方面有变化”。
这是今年以来又一减税利好政策。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深化增值税改革,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但通过采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财政部部长刘昆在此前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到,在减税方面,今年除了实施年初已经明确的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以及全面落实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外,还将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一方面,注重突出普惠性,将制造业等企业现行16%的税率降到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到9%,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虽然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但通过采取一系列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对适用6%这一档税率的一些行业,会采取加计扣除的方式,让它们的税负只减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