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4期)。
通告显示,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酒类、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饮料、粮食加工品、糕点、速冻食品、水果制品、肉制品、调味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饼干、乳制品、冷冻饮品、糖果制品、罐头、茶叶及相关制品、食品添加剂、豆制品24大类食品38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82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郸城县亿百佳商贸有限公司新华路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75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
2.郑州简朴小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使用的1批次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13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3.西平县利东食品百货超市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1.75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
4.许昌市胖东来超市有限公司金汇店销售的标称江西齐云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芒果南酸枣糕,霉菌检出值为33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50CFU/g。
5.许昌市东城区栾博早餐店使用的1批次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46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6.漯河市源汇区王亚红餐饮店使用的1批次餐碗,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二、处置措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周口、驻马店、许昌、漯河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备注 |
1 | / | / | 郸城县亿百佳商贸有限公司新华路分公司 | 郸城县城关镇新华路中段154号 | 韭菜 | / | / | / | 腐霉利║0.75mg/kg║≤0.2mg/kg | 食用农产品 | |
2 | / | / | 郑州简朴小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 | 东城区魏文路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家天下48号商铺 | 盘子 | / | / | /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0113mg/100cm2║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不得检出 | 餐饮食品 | |
3 | / | / | 西平县利东食品百货超市 | 西平县宋集镇宋集西街路南 | 韭菜 | / | / | / | 腐霉利║1.75mg/kg║≤0.2mg/kg | 食用农产品 | |
4 | 江西齐云山食品有限公司 | 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横水镇牛角河 | 许昌市胖东来超市有限公司金汇店 |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北大街道许昌市魏都区八一路266号 | 芒果南酸枣糕 | 126g | 图形 | 2022/9/4 | 霉菌║330CFU/g║≤50CFU/g | 水果制品 | |
5 | / | / | 许昌市东城区栾博早餐店 | 东城区学府街许昌市总工会1幢1层东起第7间 | 盘子 | / | / | /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0146mg/100cm2║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不得检出 | 餐饮食品 | |
6 | / | / | 漯河市源汇区王亚红餐饮店 |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源汇区政府对面金都尚城小区临街门面房108号 | 餐碗 | / | / | / | 大肠菌群║检出║不得检出 | 餐饮食品 |
产品合格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省份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分类 | 备注 |
1 | 淮阳县老岳家石磨香油有限公司 | 淮阳县工业园区小企业园12号 | 尉氏县门楼任鑫鑫超市 | 河南 | 小磨芝麻香油 | 410ml/瓶 | 2022-05-26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
2 | 山东省招远市招塔龙口粉丝公司 | 招远市金岭镇官庄 | 许昌兴顺贸易有限公司 | 河南 | 龙口粉丝 | 200克/袋 | 2022-09-01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
3 | / | / | 新乡市第二十一中学 | 河南 | 油饼 | / | 2023-02-28 | 餐饮食品 | |
4 | 北京华都酿酒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汤秦路8号 | 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长申广场 | 河南 | 北京二锅头酒 | 450ml/瓶 酒精度:42%vol | 2021-11-26 | 酒类 | |
5 | / | / | 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漯河友爱分公司 | 河南 | 杂粮馒头 | 计量称重 | 2023-01-31 | 餐饮食品 | |
6 | / | / | 开封市龙亭区马磊牛肉板面店 | 河南 | 碗 | / | 2023-02-28 | 餐饮食品 | |
7 | 湖南省叶氏香源食品有限公司 | 岳阳市平江县梅仙镇毛泥岭村花坪四组 | 安阳联派商贸有限公司 | 河南 | 素板筋(调味面制品) | 108克/袋 | 2022-11-17 | 方便食品 | |
8 | / | / | 南阳市世纪龙副食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红庙路分公司 | 河南 | 馒头 | 计量 | 2023-02-28 | 餐饮食品 | |
9 | / | / | 河南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平顶山凌云分公司 | 河南 | 致醇调配苏格兰威士忌 | 700毫升/瓶 酒精度:40%vol | 2017-02-27 | 酒类 | |
10 | / | / | 尉氏县新利隆生活超市 | 河南 | 沃柑 | / | / | 食用农产品 | |
11 | 浙江红石梁集团济公家酒坊有限公司 |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 河南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许昌紫云分公司 | 河南 | 青梅露酒 | 180ml/瓶 酒精度:18.0%vol | 2022-02-19 | 酒类 | |
12 | 四川远鸿小角楼酒业有限公司 | 四川省平昌县江口镇小角楼大道金鑫路29号 | 新乡市千百惠商贸有限公司 | 河南 | 小角楼二锅头 | 500mL/瓶 酒精度:52%vol | 2022-02-22 | 酒类 | |
13 | 浙江稻花香食品有限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经济开发区法华北街289号 | 安阳市熙城漫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 | 过桥米线酸辣牛肉味(方便米线) | 468克(117克×4袋)/袋 | 2023-01-03 | 方便食品 | |
14 | / | / | 尉氏县豫客莱生活用品超市 | 河南 | 芹菜 | / | / | 食用农产品 | |
15 | 益海嘉里(安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二坝镇鸠江经济开发区二坝园区合裕路1号 | 安阳圣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河南 | 菜籽油 | 1.8升/瓶 | 2022-08-29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
16 | 可口可乐装瓶商生产(济南)有限公司 | 济南市章丘区经十东路7799号 | 漯河市美家宜购商贸有限公司郾城分公司 | 河南 | 槐花风味葡萄汁饮料 | 420ml/瓶 | 2022-09-26 | 饮料 |
2月26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4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近期,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等28大类食品159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50批次,不合格样品43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 class="pgc-img">>1.新郑市家联华生活广场销售的标称青岛中良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东北村长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1.1%vol,标准规定为49~51%vo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叶县任店镇俏歪嘴小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山东世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瓜子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34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80g/100g。初检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郑州市管城区永哲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北京玖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泌阳县富达康农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冲调谷物粉,霉菌检出值为90CFU/g、15CFU/g、15CFU/g、40CFU/g、12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5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4.新乡凯德商用置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黑土良品食品有限公司肇东分公司生产的1批次绿开心花生豆,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1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0g/100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5.濮阳市百姓量贩有限公司万嘉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天津源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酸奶坚果烘焙燕麦片,菌落总数检出值为5100CFU/g、15000CFU/g、16000CFU/g、9900CFU/g、13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4CFU/g;霉菌检出值为65CFU/g、20CFU/g、85CFU/g、130CFU/g、16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5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6.平顶山市东城大润发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韭菜,氧乐果检出值为0.04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7.郑州市中原区王保林小吃店销售的1批次油馍头,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9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郑州中检科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8.固始县乐卖特购物广场销售的1批次活鲫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48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9.郑州市惠济区信基冻品大世界豫客佳调味品商行销售的标称鹤壁市鸿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雪花鸡柳,氯霉素检出值为0.5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0.濮阳市百姓量贩有限公司万嘉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天津源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混合水果烘焙燕麦片,霉菌检出值为85CFU/g、65CFU/g、30CFU/g、40CFU/g、8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5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1.淇县和缘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单冻青虾,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为29.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12.长葛市宋凯小吃店销售的1批次油馍头,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7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郑州中检科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13.郑州市惠济区信基冻品水产大世界麦响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郑州迈响中梁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漯河市好思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中粱肉饼(五香),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5000CFU/g、16000CFU/g、11000CFU/g、14000CFU/g、28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 CFU/g且至少4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 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4.鲁山县福润万家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莒县优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瓜子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0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80g/100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5.郑州市惠济区信基调味食品城冻品大世界雄风肉食商行销售的标称诸城市旺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台式烤肠,胭脂红检出值为0.001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6.郑州市管城区云峰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杭州市光荣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桂花莲子西湖藕粉(方便食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9000CFU/g、22000CFU/g、14000CFU/g、21000CFU/g、20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5 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4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7.郑州市管城区云峰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杭州市光荣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桂花蜂蜜西湖藕粉(方便食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5000CFU/g、22000CFU/g、21000CFU/g、28000CFU/g、18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5 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4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8.郑州市郑东新区家和超市龙兴嘉苑二号院店销售的标称河南省益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武陟油茶(怀山药),霉菌检出值为190CFU/g、140CFU/g、150CFU/g、110CFU/g、19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9.长葛市东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天芝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水果蔬菜燕麦片(复合麦片),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3000CFU/g、11000CFU/g、1300CFU/g、13000CFU/g、29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5 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4CFU/g;霉菌检出值为350CFU/g、370CFU/g、150CFU/g、320CFU/g、24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5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0.汤阴县城关精忠路欧特福荣城店销售的标称河南天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鸡精,谷氨酸钠检出值为11.5g/100g,标准规定为不小于35.0g/100g;呈味核苷酸二钠检出值为0.438g/100g,标准规定为不小于1.10g/100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1.汤阴县城关精忠路欧特福荣城店销售的1批次长豆角,灭蝇胺检出值为0.6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22.宁陵县马平购物广场销售的1批次黄豆芽、1批次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分别为0.203mg/kg、0.0251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23.叶县田庄乡顶惠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山东香佳缘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日照市武福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瓜子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2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80g/100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4.周口市河南万果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万果园购物中心五一广场店销售的标称上海高夫食品有限公司(原产国:荷兰)经销的1批次多美鲜植物黄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37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3g/100g。检验机构为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5.郑州航空港区滨河永军胡辣汤销售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575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郑州中检科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26.方城县裕客隆百货副食有限责任公司财富广场店销售的1批次鲜牛肉,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为25.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27.永城新地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远征面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小麦粉(多用途麦芯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检出值为2.20×10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8.永城煤电控股集团先帅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永兴店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35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29.新乡市申旺商贸有限公司常青藤世纪华联超市销售的标称焦作市三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武陟油茶,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9.1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5mg/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30.南乐县世纪家家福超市销售的1批次进口香蕉,吡唑醚菌酯检出值为0.1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1.河南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郑州大学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思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天然矿泉水,界限指标-锶检出值为0.0080mg/L,标准规定为不小于0.20mg/L;界限指标-偏硅酸检出值为2.2mg/L,标准规定为不小于25.0mg/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32.长葛市李锋熟食店销售的1批次卤猪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值为62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郑州中检科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33.登封市市区绿化逍遥镇胡辣汤饭店销售的1批次油条、1批次油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分别为249mg/kg、21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郑州中检科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34.郑州市金水区王春光快餐畜牧路店销售的1批次油馍头,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89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郑州中检科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35.新乡凯德商用置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陈氏集团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委托广东乐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原味鱿鱼菓子(鱿鱼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42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0g/100g。初检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6.鲁山县马楼乡国宾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重庆美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重庆怪味胡豆,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5.9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 。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37.郑州航空港区滨河正宗北舞渡闪家小吃店销售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72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郑州中检科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38.鹤壁市河南省裕隆时代百货有限公司购物中心店销售的1批次鲟鱼,氧氟沙星检出值为27.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39.叶县廉村镇华东盛世购物广场超市销售的标称高唐县爱客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蟹黄味瓜子仁,大肠菌群检出值为250CFU/g、230CFU/g、260CFU/g、<10CFU/g、<1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40.郑州丹尼斯生活广场有限公司航海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南阳市旺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酥小脆小麻花(甜辣味),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5.4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5mg/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41.固始县岳桥联华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驻马店佳宝清香斋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排骨味王,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209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5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据了解,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鹤壁、濮阳、许昌、漯河、南阳、商丘、周口、驻马店、永城、固始等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来源:大河财立方
编辑:霍棠棠
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
按照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品牌连锁餐饮单位以及诚信度低、有过违法记录的餐饮企业开展了2023年第九期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的处置结果通报如下:
1、北京龙泉香快餐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2、北京味道品尚餐饮有限公司密云分公司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3、北京品香楼饭庄未建立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警告。
4、北京良佳民俗饭庄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餐饮服务设施、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5、北京黄土坎丽华小吃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警告。
6、北京春鑫利小吃店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洗净、消毒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责令改正。
7、北京杨宗申小吃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8、北京豪赫民俗饭庄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餐饮服务设施、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9、北京石城凤珍民俗饭庄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餐饮服务设施、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10、北京山水林间民俗饭庄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11、北京阁老峪幸福驿站民俗饭庄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警告。
12、北京阁老峪姬老三民俗饭庄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警告。
13、北京密保祥饭庄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警告。
14、密云区巨各庄镇迎春商店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责令改正。
15、北京市高岭和缘小吃店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洗净、消毒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责令改正。
16、北京旺客来小吃店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类别的食品和非食品无明显的区分标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给予警告。
17、北京根聚地民俗饭庄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餐饮服务设施、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18、北京德鑫顺小吃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警告。
19、北京哈白老马拉面馆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20、北京古道山河民俗饭庄加工制作人员未穿戴专用的工作衣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警告。
21、北京尚儒人家民俗饭庄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22、北京龙凤宅园民俗饭庄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23、北京味极家饭店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餐饮服务设施、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24、北京利客缘小吃店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洗净、消毒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责令改正。
25、北京于小娜民俗饭庄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警告。
26、北京蓝天盈果餐饮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餐饮服务设施、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