圳晚报讯 (记者 李超) 5月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进一步规范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使用。
通告明确,各经营者及有关单位,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此外,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同时,商品零售经营者不得免费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餐饮服务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免费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汤匙等餐具。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目前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反禁限塑规定的违法行为。各塑料制品生产、销售经营者应当依法合规经营,通告中所列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作者:李超
来源: 深圳晚报
者 韩宇
到餐馆吃饭时,不少经营者会按就餐人数收取餐具费,许多消费者都习以为常,但商家的这些行为可能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消费选择权。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专项监督工作,通过对辖区餐饮店走访调查发现,部分餐饮店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违规收取餐具费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的行为,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查明,某餐馆在消费者要求使用免费餐具的情况下告知不能提供,称店内都是收费餐具,而经营者未在店内显著位置明示餐具收费项目价格,仅在结账单中显示按1元/位收取餐具费。此外,某烤鱼店未在显著位置明示餐具收费项目,也未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按照1元/位加收消费者餐具费用。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行业规范经营活动,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辽中区人民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依法对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立案调查,经充分调查取证后,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经营监督管理职责,对案涉餐饮店违规收取餐具费的行为依法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乱收费行为的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从而促进规范餐饮经营者收费行为。
检察官说法
经办检察官表示,消费者享有知情权。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在显著位置明码标价。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从事餐饮业的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的餐具,是餐饮过程中的配套服务项目,同时也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和附随义务。经营者提供收费的一次性消毒餐具应当事先告知消费者,允许消费者选择。
来源: 法治日报
蒋璟璟
近日,#菜还没上筷子先花了两元#冲上热搜。日常生活中,被收取“餐具费”的现象屡见不鲜,甚至被认为是“消费潜规则”。近日,有消费者表示,在餐馆吃饭时,餐具费和纸巾费共收取了4元,“当时店家并没有提醒餐具需要收费,也没有另外提供免费餐具。”在接受采访时,多个商家表示,虽然会主动提供包含一次性筷子、纸巾等用品的餐具包,但如果不想使用,可以向服务员要求,更换为免费餐具。(中新社)
一个很容易梳理清楚的脉络是,“餐具费”的推而广之,明显是与“消毒餐具套装”的普及相伴相随。在餐具的回收、清洁、消毒等环节一步步商务化、外包化之后,餐馆的经营者不得不为此支付一笔额外的费用。而这又被顺势加价,最终转化为了向顾客收取的“餐具费”。这整个过程,看似是产业链分工细化与服务品质升级,但其实质内涵,无疑要复杂得多。
当下而言,“餐具费”争议最大的地带,无疑是所谓的“中间层市场”,这其实很好理解。就高端餐饮市场而言,诸如餐具费之类的各类服务收费其实一直存在,收也就收了,大家习以为常;而在以粥粉面饭为代表的廉价餐饮市场,时至今日,绝大多数店家依旧不会收取“餐具费”。其所提供的餐具多是“散筷”,后续的清洗消毒等,也多由店家自己的员工负责……与之相较,在中端餐饮的消费场景内,那从无到有的、不由分说的“餐具费”,则激起了越来越多的反弹。
倘若大致分类,我们会发现,近些年开始收取餐具费且遭遇阻力最大的餐馆,都有着典型的共性。比如说,其客单价多在数十元、百余元位段,店面餐位数较多,装修环境相对较好等等。密封包装的、白色瓷质的“消毒餐具套装”,明示或暗示了某种卫生性与品质感,这与此类餐馆的自身定位,一拍即合。但问题在于,这种服务的升级所带来的溢价本就在菜品定价中多有体现,再单独就此向顾客收费,是否有失公允呢?
服务的升级,原本是餐饮营业者谋求竞争力提升的必要投资。投资回本的正途,是撬动“产出产值”,而非采取“众筹分摊”式转嫁。餐具与餐饮,具有一体性、连续性、不可割裂性。店家要求顾客付费获取餐具,而后才可就餐,这显然是单方面限制了消费者权利的行使。餐饮服务,是各个环节密切衔接的有机整体,人为将之拆分成一个个具体的环节大做文章,并见缝插针收取诸如“开票费”“餐具费”等额外费用,这不是增值服务,而更像是巧取豪夺。在消费者知情且自愿的前提下,餐馆当然可以提供付费餐具。而除此之外,切不可强加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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