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到了,气温持续升高,餐饮服务单位和饮品店制售的果蔬汁、奶茶等自制饮品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喜爱,众多商家也推出了各式各样的新款式和新品种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为确保饮食安全,在购买自制饮品时,以下几个方面要注意。
温馨提醒
1.购买自制饮品时要选择有资质的商家
购买自制饮品时,消费者可以通过查看商家店内是否悬挂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设置有“阳光餐饮”信息公示栏来了解该餐饮服务单位或饮品店资质情况。
2.饮用前观察饮品有无感官性状异常
购买的自制饮品制作完成后,最好在饮用前观察有无颜色异常、不明沉淀、不明异味等感官性状异常,一旦发现异常要停止饮用并及时向制作人员询问。如确实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3.购买后尽快饮用
夏季气温高,容易引起微生物快速繁殖,购买自制饮品后最好尽快饮用,这样既能保证较好的口感,也能减少微生物繁殖可能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
4.青少年在选择部分饮品时需谨慎
冷饮是青少年群体喜爱的饮品,部分商家采用在饮料容器中放置发光装置、固体装饰物、微型纪念品等不可食用的物体作为营销手段,这种饮料容易造成误服情况发生,所以建议青少年群体在选择饮料产品时,尽量避开此类产品;有的商家在冷冻饮品制作过程中会添加液氮营造烟雾效果,若儿童食用不当可能会造成口腔黏膜损伤,所以建议家长们在给孩子购买此类产品时要格外谨慎。
>京报快讯(记者戴轩)近日,北京市食药监局发现部分无资质企业经营自制饮品出售,该行为或被处罚5万元以上。随着盛夏将至,三大外卖平台启动夏季饮品全面自查,并对“网红”饮品进行安全风险监测。
夏天的酷热让不少市民变得更“宅”,比起出门,在外卖平台上点杯饮品更加省事,但入口的饮品真的卫生吗?
记者刚刚从北京市食药监局获悉,自4月底北京以自制饮品为重点启动夏季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以来,饿了么、百度、美团等主要外卖平台上销售自制饮品的行为也成为检查重点。对于网上连锁餐饮企业加工销售的自制饮品和销售量较大的“网红”饮品,市食药监局将对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抽检。
近日,北京共发现28家餐饮企业或商场超市存在无资质加工销售自制饮品的行为,已责令停止相关产品的经营并立即改正。但在对网上经营行为核查中,发现“北京望顺味美食品店(网名: 台九号线)”等企业并未停止网上经营自制奶茶、果茶、果汁的违法行为,对于此类行为,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商家将可能面临5万元以上的处罚。
各平台也将加强自查。据了解,三大外卖平台将制定方案,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平台上从事自制饮品销售的商户资质进行全面梳理。同时,三大外卖平台将利用共同设立的食品安全专项基金,对“网红”自制饮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对疑似存在问题的饮品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市食药监局提示,消费者在网上选购自制饮品时,可以点击商家资质查看其经营范围是否有自制饮品制售许可一项,如果没有,建议谨慎选购,并拨打12331进行咨询和投诉举报。
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公布一条行政处罚信息,涉及深圳市南山区吉喆重庆鸡公煲餐饮店未经许可制售自制饮品案。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深市监南处罚〔2023〕粤海82号 |
处罚名称: | 深圳市南山区吉喆重庆鸡公煲餐饮店未经许可制售自制饮品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食品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章食品生产经营/第一节生产经营规范/第十二条/第一款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应当悬挂在其生产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章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处罚结果: | 罚款500元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深圳市南山区吉喆重庆鸡公煲餐饮店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92440300MA5FT0KR6M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程**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6-19 |
处罚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 |
地方编码: | |
当前状态: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