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前,品牌方会怎么宣传他们的品牌呢?无外乎重点突出品牌的优势,然后告诉加盟方,加盟我的这个品牌,需要多少钱、一年能赚多少钱、多长时间回本,给出的美好前景让很多开店老板心动。
< class="pgc-img">>然而等到加盟商开店之后,若是生意不好,肯定第一时间就会认为品牌方是个骗子,自己被骗了,把开店失败的锅毫不犹豫的扔到了品牌方的头上。
如何看待加盟开店?
很多老板之所以愿意出一大笔加盟费用开加盟店,无非看的就是所加盟品牌的优质的产品、成熟运营模式、成功经验等可以最大程度的复制,极大的提升了开店的成功率。但开店老板要注意的,一个好的品牌确实可以让开店成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可并不是一定能成功。
加盟一个品牌,我们可以从这个品牌上学习到一套好的运营模式和产品,但学习终归是学习,真的想要挣到钱,我们还需要把从品牌方那里学的东西一一落实,执行到位。若是没有执行,或者不够到位,开店失败,在所难免。
天下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同样,也没有两家一模一样的店铺,当加盟方在复制加盟品牌的盈利模式时,肯定会出现一点两点的出入或问题,而作为加盟店老板,具有解决这些问题的能力是保证加盟店成功的前提。若是加盟店运营时,出现一点两点的困难,自己不用心,老想着让品牌方解决,那开店失败,怪得了谁?
< class="pgc-img">>选择加盟项目时,要谨慎!
当然,也不能说只要开店失败,就是老板的责任,市场上有些加盟品牌确实不负责任,为了吸引商家能够加盟,对外夸大或者虚假宣传,而商家一旦交了加盟费之后,立刻翻脸不认人,毫不关心加盟商的死活,任其自生自灭。
固然这样的加盟品牌让人愤怒,但若是真有老板选择这样的品牌,只能说明老板在选择加盟品牌时没有用心或者筛选能力有待提升。
加盟店开张之后盈利不行,我们可以抱怨、可以生气,但店不能不管,也不能老指望别人(品牌方)的帮助。虽然加盟的是别人的品牌,但毕竟是自己在开店,赚钱赔钱也都是自己的。
当然,若是加盟一个实力强大、尽职尽责的加盟品牌,对开店成功率的提升无疑是巨大的。
开店老板在选择加盟项目时,不光要听从品牌商的介绍,私下的考察也非常重要,既然是加盟品牌,肯定会有实体店和品牌运营总部,可以去实体店去实地了解一下,有条件的可以多看几家,不要在乎一家实体店生意的好坏,要从总体上进行判断。一家实体店店生意的好坏有太大的偶然性,但总体分析的结果还是很有参考价值。
< class="pgc-img">>最后
开加盟店失败是谁的锅?是谁的锅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保证开店成功,在加盟店运营出现问题时,老板最应该做的不是找谁背锅,而是应考虑如何把店开好。还是那句话,品牌是别人的,但店是自己的。
当然餐饮营销中有很多方法和策略可以尝试的,如果你想获取更多营销方案,可以看看公众号导流宝。导流宝提供各种免费的商家活动工具与活动攻略,并且拥有72投广告平台的广告资源,覆盖8亿多用户,分分钟带来1000客流量。
><>任何事情都是不可盲目的,创业开加盟店也是如此,千万不能盲目运作,要想成功,开加盟店前也要了解一些加盟签约的注意事项。今天我细心地帮大家梳理了几点,希望开店的朋友能少走弯路。
< class="pgc-img">>一、 总部特许经营资质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只有企业方可开展特许经营,如果特许人是非企业(个人、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则签署的加盟合同是无效的。
根据法律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要满足“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的条件,特许人不具备“两店一年”的条件不会导致合同无效,但意味着特许人可能无法向加盟商提供成熟的经营模式,产品质量不一定有保证,相关培训以及企业宣传推广不健全等,不利于加盟店后续经营中从总部获得各项支持。
核查特许人有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可至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网站查特许人有没有取得特许经营备案,以了解特许人的经营现状。
二、总部服务标章注册证
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
三、收取项目、计算方式及支付方式。
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
加盟金:指的是加盟商向总部支付的一次性授权费用,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
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
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
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加盟者若遇这种情况,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有的加盟合同仅单单约定加盟费是多少,而没有约定加盟费具体包含哪些费用,导致签了合同后争议不断,所以对加盟费是否包含品牌使用费、培训费、指导费、前期的货款、保证金,市场推广及广告基金、设备费、原料费、产品费、店铺设计及施工费等等要约定清楚,也同时避免特许人乱收费。如果加盟店承诺,费用可返还,则返还时间及条件要明确,到期不返还要有违约责任。
< class="pgc-img">>四、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即是加盟双方关系持续的时间。这一时间有长有短,短则3~5年,长则10年以上,没有具体的标准。不能过短,因为投资经营收回成本进而盈利的话需要一定的时间和周期,如果授权经营期限过短,那么期限届满后是否能够继续加盟合作,继续合作的条件是否会变化都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为保障合理的经营和投资周期,合同期限一般在3年以上,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也规定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除非被特许人同意。
在合同上,还应注明允许加盟店有延展期限的权利。例如在在合同中注明“如合同到期,被特许人如无违约情形,被特许人可要求续期**年,特许人不得拒绝”如果合同上没有注明延展期限,而总部又不愿签订期限较长的合同,这很可能表明将来加盟店要续约时,不得不付出一笔高额的加盟费。
五、确定提供服务的范围
加盟合同中应详细列明特许者向被特许人提供的服务项目,这些服务包括两个阶段,一个阶段是开业前、一个阶段是开业后。一般而言,开业前,特许人应提供:选址、装修、培训、设备购置。开业后,一般要提供稳定的产品供应、全国性或者区域性的广告服务、以及其他的服务。如果特许人有承诺过的内容,要以书面的方式写入合同。如特许人不履行售后服务,被特许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加盟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六、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
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七、明确选址及授权地域范围
在选择店铺地址时,被特许人最好事先和特许人做好充分沟通和确认, 一方面作为总部的特许人一般在选址方面更有经验,另一方面有时由于涉及到品牌定位和统一规划管理等问题,特许人对被特许人的加盟店店铺地址也有一定要求,因此在确定店铺地址时应做好充分沟通。
另外,对加盟店的授权区域范围要约定清楚;取得的权限要明确,明确是独占许可还是普通许可,独占许可是授权区域内只能开一家,普通许可是授权区域内特许人可以开好多家,所以被特许人一定要注意明确是独占许可。避免总部在授权区域再开设第二家店,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加盟者还要注意避免加盟总部取巧发展第二品牌。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独占限制了。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写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八、对加盟店的经营控制
特许经营的最大特点就是在经营业务及方式上高度统一,使各自独立的加盟者在合同的规定下形成一个资本统一经营的外在形象。如果其中一个加盟店没有按总部的统一 要求去经营,就会破坏这一整体外在形象,使整个特许系统的声誉受到损害。因此,总部是有权利对加盟店实施有效的控制,以保证经营的标准和规范能够得到一丝不苟地贯彻。但是总部采取什么方法控制加盟店的经营,应详细列入合同中,以得到加盟者的理解和接受。
九、竞业禁止的条款。
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规范是为了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处,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只是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引发日后争论。
十、管理规章的问题。
一般的加盟总部管理规章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这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十一、关于违约罚则。
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同时要约定被特许人在特定情况下,可单方解除合同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且有权要求特许人退还加盟费、赔偿损失等。
< class="pgc-img">>十二、关于纠纷之处理。
就发生争议后的管辖问题,要约定一个对自己有利的管辖法院。
希望以上的内容对大家有帮助,结果也要看自已的运营与管理,只有认真的做好每一个细节,才能开出一家盈利而长久的餐饮店。
><>国历来有“民以食为天”的传统,餐饮业作为我国第三产业中的一个支柱产业,目前,餐饮加盟企业群体已经成为中国餐饮业最具活力的部分,但是国内的餐饮加盟以及小吃加盟的市场基本还是处于混沌初开的局面,甚至有很多商家借着餐饮加盟的东风招摇撞骗,严重影响了整个餐饮加盟市场,那么对于创业者来说开餐饮加盟店注意事项有哪些?
开餐饮加盟店的注意事项:贪小便宜要不得
目前,餐饮加盟连锁店的种类较多,加盟者在面对众多连锁经营品牌的时候,如何分辨优劣就显得非常重要。首先,要找到同行业中品牌的差异性在哪里,在市场上有没有竞争力。其次,现在是“服务为王”的时代,企业在服务方面有没有独到的地方。再次,要注意考察工作人员是否专业和诚恳,这会影响到以后合作的气氛。最后,不要贪便宜,要尽量在同类产品中选择性价比较高的餐饮店做加盟,这样对长久经营有利。
开餐饮加盟店的注意事项:注意生命周期
我国餐饮企业的平均生命周期为2.5——3年,其中投资回收期为8——18个月,成长期为18——28个月,而连锁加盟体系建立和完善期需要24个月。显而易见,选择较长历史的餐饮连锁特许商,能让人放心不少。但这也不是一个绝对的参照标准,因为确有一些新兴业务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另据近年的相关资料获悉,餐饮连锁特许商的发展阶段也可以从加盟店数量上反映,一般情况为:探索阶段店数为1——10个;成长阶段为11——40个,这个时期,面临的风险最大;初步成熟阶段为41——100个;完全成熟阶段则在100个以上。餐饮连锁特许商发展越成熟,投资者承担的风险就越会降低。
开餐饮加盟店的注意事项:选择有前景餐饮品牌
在选择良好的餐饮连锁特许商时,应充分了解其直营店、加盟店的经营状况是否良好,有无稳定营业利润,利润前景是否具有后续性等。
开餐饮加盟店的注意事项:考察加盟总部
优良的餐饮连锁特许商应有组织合理、职能清晰、科学高效的经营管理组织,使各连锁店能高效运转。具体可从以下方面评价:是否有健全的财务管理系统,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新产品研发与创新能力,完善的物流配送系统,整体营运管理与督导体系,以及先进、科学、标准化且可复制的产品生产管理支持体系等。
对于食品质量问题,投资者在考察过程中,无论其是否通过ISO9000认证,都应按照如下标准予以判断:1,是否具有独立的质量控制与管理部门;2,是否有以下的质量管理文件系统:全面详实的质量手册文件;详细的质量控制计划文件;标准化的质量控制程序文件;真实的质量记录文件;专职的质量内审人员;以及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
投资开店提醒您,开餐饮加盟店的注意事项:常规的加盟陷阱需谨慎
1、外行巧设骗局,愿者上钩
天津某经营烧烤涮一体的餐厅,2001年10月底开业,2002年6月中旬关门歇业,一共只经营了8个月。该餐厅从开业到歇业,经营一直亏损,却居然发展了6家加盟店。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该餐厅老板经营酒店厨房用品多年,在餐厅开办之初就设计好了一个骗局:以超前而充满文化氛围的店面设计强化其企业文化、以低价格无利润的菜品网罗人气、以大规模虚假广告吸引投资者。他们认为发展一家加盟店除了收取一定的加盟费外,还可以顺利地将厨具、餐具以高价卖给对方,以达到设陷敛财之目的。
2、餐厅更名成加盟中心,原班人马借加盟之机疯狂敛财
某著名餐厅加盟中心的人员几乎就是原餐厅的原班人马,且一人身兼数职。该餐厅发展了近十家特许加盟店,但却只有管理自己店的经验,毫无管理加盟店的经验。由于没有专人负责加盟店的工作,后续支持无法跟上,导致加盟商怨气冲天,总部同加盟商关系对立。这种现象在全国连锁加盟经营的餐饮企业中并不少见。
3、盟主超高速发展,人力支持匮乏,管理失控
由于一些连锁加盟的餐饮企业在管理上还处于摸索阶段,根本没有形成完善有效的管理体制,因而使得增加的管理成本往往由加盟商独自承担。何况目前多数开展加盟经营的企业,既没有自己的培训基地,也没有自己的人才库。不论是管理人员、服务人员还是厨房技术人员,都是临时招来后短短地培训几天便匆忙外派。当加盟店遇到强有力的竞争时,母体企业往往无法拿出切实可行的应对策略,有的甚至要求加盟店自行解决。
4、盟主内部纷争,加盟者苦不堪言
由于一些连锁加盟的餐饮企业在资本结构中存在问题,在企业资本迅速扩张过程中因利益分配、权利争夺等因素造成矛盾激化,从而导致企业高层从原企业分离另立山头,以致部分加盟者易主或自由经营,从而失去加盟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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