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市2024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案例
一、北京成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单位名称:北京成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成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330331769N,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铁匠营村村委会北500米。
2023年7月7日,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续接到劳动者举报,反映2023年2月至2023年5月期间北京成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无故拖欠北京广州大厦安全改造工程项目工人工资。
经查:北京成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北京市西城区横二条甲3号北京广州大厦安全改造工程项目郝某某等34名劳动者工资合计306986元。2023年9月5日,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于自收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支付郝某某等34名劳动者工资合计306986元。该公司逾期未支付郝某某等33名劳动者工资296986元。2023年11月13日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该公司支付郝某某等33名劳动者工资296986元,并按应付工资金额50%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48493元。同时,对该公司经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4000元。该公司未履行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
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复议、诉讼法定期限届满后,就该公司应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赔偿金及应缴纳的罚款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北京中清龙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单位名称:北京中清龙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圣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77408876G,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81号院四区4号楼14层1401A。
2023年11月13日,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举报,反映北京中清龙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
经查:北京中清龙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拖欠林某某、杨某某等87人2023年10月至12月工资合计4703947.86元。2024年1月12日,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2024年1月21日前支付劳动者工资,该公司逾期仍未支付林某某、杨某某等84人2023年10月至12月工资合计2871434.93元。2024年2月27日,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该公司支付林某某、杨某某等84名劳动者工资2871434.93元,并按照应付工资金额50%的标准加付赔偿金合计1435717.47元。该公司未履行行政处理决定。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行政处理决定复议、诉讼法定期限届满后,就该公司应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赔偿金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上海中清龙图软件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拖欠工资案
单位名称:上海中清龙图软件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圣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LCB72Y,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28号院1号楼03层303内F3-305。
2023年11月17日,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上海中清龙图软件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
经查:上海中清龙图软件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拖欠张某某、聂某某等124名劳动者2023年10月至12月的工资合计5466673.63元。2024年1月12日,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2024年1月21日前支付劳动者工资,该公司逾期仍未支付张某某、聂某某等109人2023年10月至12月工资合计3251260.21元。2024年2月27日,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该公司支付张某某、聂某某等109名劳动者工资3251260.21元,并按照应付工资金额50%的标准加付赔偿金1625630.11元。该公司未履行行政处理决定。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行政处理决定复议、诉讼法定期限届满后,就该公司应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赔偿金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北京梦想之舟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单位名称:北京梦想之舟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邢智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MA01L2JH89,住所:北京市怀柔区开放路13号院1号楼1层01-A15。
2023年12月21日,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北京梦想之舟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
经查:北京梦想之舟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拖欠高某某、杨某某等10名劳动者2023年9月至12月的工资合计123047.85元。2024年1月29日,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2024年2月2日前支付劳动者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2024年2月20日,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该公司支付高某某、杨某某等10名劳动者工资合计123047.85元,并按照应付工资金额50%的标准加付赔偿金合计61523.95元。同时,对该公司经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5000元。该公司未履行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
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复议、诉讼法定期限届满后,就该公司应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赔偿金及应缴纳的罚款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北京和谐家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案
单位名称:北京和谐家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星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1L48C2X,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外大街54号1号楼1层1-1、2层1-2。
2023年10月20日,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举报,反映北京和谐家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没有按规定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
经查:北京和谐家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7月、8月招用李某、杜某某、白某某等3名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在安排工作岗位之前均未按规定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2024年1月18日,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自收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同日,对该公司没有按规定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6000元。由于3名未成年工已经离职,违法行为已经无法改正。该公司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六、北京京祥斋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案
单位名称:北京京祥斋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子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BXY1T2Y,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63-16号-001一至二层。
2023年9月18日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举报,反映北京京祥斋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经查,北京京祥斋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9月13日期间使用一名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陈某某,身份证号码:62****20071028****。2024年1月30日,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公司使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20979元、责令停产停业6天、并处罚款250000元。该公司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行政处罚决定复议、诉讼法定期限届满后,就应没收的违法所得及该公司应缴纳的罚款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来源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 曾佳佳
流程编辑 马晓双
国网11月15日电 11月14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近期“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结果,13家餐饮企业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处罚。其中,北京吉百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博利达美食餐饮有限公司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北京晋福鼎餐饮有限公司被查出采购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北京纹生亚圈儿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北京利朝餐饮有限公司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北京全面经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存在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问题,上述6家餐饮企业被罚款。
1.北京吉百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5000元。
2.北京博利达美食餐饮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5017.48元。
3.北京晋福鼎餐饮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采购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2024.8元。
4.北京纹生亚圈儿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5596元。
5.北京利朝餐饮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1171元。
6.北京全面经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5000元。
7.北京聚火时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8.北京宣瑞府餐饮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餐饮服务设施设备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9.北京嘉味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防鼠设备设施不齐全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10.北京余味餐饮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超范围经营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11.北京鸭瓜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环境脏乱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12.北京老城京味斋奥体餐饮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环境脏乱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13.北京炙城武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进行处理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郭旭)
融界消息,近日,北京茄蓝餐饮有限公司因未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海淀街道办事处罚款0.3万元。
据公告内容,2024年7月23日10时30分,北京茄蓝餐饮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19号新中关大厦-01层KM13经营的“茄蓝精酿”店内,产生了生活垃圾,有专人负责指导监督垃圾分类工作按规定设置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无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经本行政机关纠正,你单位已于2024年7月24日10时30分前建立了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无从轻、减轻或从重的情形及依据。且经《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查询,你单位过去年内未因此类违法行为受到过本市行政机关的警告或处罚。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查询截图及现场照片等证据佐证。
北京茄蓝餐饮有限公司违反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构成了违规行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京城管发〔2023〕67号)的相关规定罚款数额=罚款基数3000x(基准系数1+情节系数0),综合考量本案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实际情况,本机关于2024年7月24日决定对你单位给予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