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从餐具费到餐位费,茶水费到酱料费,餐饮行业存在各式各样的隐性消费。点餐时店家不主动告知需要收费,结账时却计入账单。
隐性消费现象由来已久,餐饮行业更是重灾区。商家提供服务时,利用信息不对称,误导或强制等方式,让消费者购买不需要的商品或服务。对此,消费者不易觉察识别,事后维权困难,当下这个现状亟须扭转。
隐性消费对应两种收费行为,需予以区分。
一类是商家按照市场法则和经营自主权可以收费的行为,如茶水费、酱料费、一次性餐具费等。但商家在进行这些收费之前,须明确告知消费者收费的项目、范围、标准等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与此同时,商家还必须保障基本餐饮服务的完整性,即消费者不选择某种收费服务,也可以完成消费过程。
另一类是商家不应收取的费用。围绕餐位费、纸巾费、炭烤费等争议较大,而争议点则在于,一些服务环节本就在餐饮基本服务范畴之内。商家将服务环节拆分出来单独收费,就属于重复收费。这样就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明显不公平、不合理。
针对隐性收费,商家如未履行提前告知、重点提示义务,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还涉嫌违反《价格法》有关明码标价的规定;如巧立名目,以某种额外收费服务替代餐饮基本服务的环节,甚至强制收费,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对于餐厅收取餐位费等隐性费用,不少市民虽有不满,但已习以为常。图/IC photo
现实中,不少商家都以“本店规定”作为隐性收费的依据和理由。显然,这样的收费依据属于格式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指出,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据此,如果商家在隐性收费过程中未尽到提示义务,或存有强制交易行为,所谓的收费依据和理由就是典型的霸王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
要消除隐性收费,还需强化“显性监管”。如若监管缺失,就会导致消费者个人维权成本过高,维权就成了一种非经济理性行为,进而放任、纵容了商家的隐性收费行为。
为此,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有必要结合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媒体报道等信息,对餐饮等行业的隐性收费现象进行主动摸排调查,并听取相关行业、商家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监管规则。
同时也要依法对各类隐性收费行为进行评估界定,拉出商家可以收费的“白名单”和不能收费的“黑名单”,明确其收费边界、流程和义务底线,向社会发布,让隐性收费变成显性收费,让消费者心中有数。
在此基础上,还需有关部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商家收费行为的关注和监督,对不规范的收费行为,采取约谈、查处、曝光问题、发起公益诉讼或支持消费者起诉、信用惩戒等方式予以干预。
唯此,才能倒逼商家增强自律意识、法律意识,守住诚信底线和法律底线,规范经营行为,给消费者营造更透明、更公平、更诚信的消费环境。
作者丨李英锋(律师)
编辑丨李潇潇
校对丨赵琳
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原创稿
餐具费、餐位费、茶水费、酱料费……点餐时商家不主动告知需要收费,结账时直接计入账单,餐饮行业隐性消费这些坑,你跌进去过几个?
有消费者在一家餐厅吃烤肉,结账时每人被收了10元的炭烤费;某餐厅送上来一套碗碟和一条一次性毛巾,结果收了20元;甚至有的餐桌上放一壶白开水,消费者顺手倒了喝,结果被收了10元钱……餐饮店的隐性消费从之前的餐具费,发展成了各种各样的巧立名目、花样百出,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个别餐饮企业挖空心思地想出消费的名目,但其合法合理的前提是必须让消费者知情同意,这是是非对错的标准,也是合法与不合法的分界线。收费关键要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应该写在点餐单上,而且有必要事先明确口头提示收费标准。不能在消费者消费之后才开价,或者一声招呼不打,直接打到账单里面。这些都违背了民事行为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的基本法理,是被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既是行政违法行为,也是无效民事行为。
从某种程度来说,这些隐性消费就是餐饮经营方利用自己的经营优势、信息优势,搞“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利益,甚至在打消费欺诈的擦边球。
以餐具收费为例。近年来,为减轻了饭店的食品安全风险,推广使用一次性或者外部消毒的餐具。对此,不少地方法规都明确规定,店家在提供有偿的消毒套装的同时,必须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但不少商家还在以身试法,以“统一消毒更卫生”的名义向消费者额外收钱,无非是心存侥幸,能坑一个就是一个,赌的就是多数消费者懒得理会。
2021年6月,南京一家餐厅在未告知消费者餐具收费的情况下,违规收取了消费者2元餐具费,被举报后,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商家立即整改,同时没收违法所得4212元,并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对商家处以5000元罚款。这一行政处罚引来了网友一片叫好声。就应该对这样的强行搭售明确说不,拿出法律的硬度、执法的力度。
餐饮机构的坏毛病不能惯!正像网友所说:“你不发声,我不发声,这些莫名其妙的收费仿佛成了心照不宣的规矩,结果食客任人宰割。”反过来,大家都勇敢说不,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然商家也就不敢搞一些小动作了。
隐性消费可能涉及的钱款不多,但是事关消费环境的提升,更事关法规的严肃性。在鼓励消费者积极举报、主动维权的同时,也需要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强化硬约束,让商家不敢心存侥幸。
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 从餐具费到餐位费,从茶水费到酱料费,餐饮行业存在各式各样的隐性消费,点餐时商家不主动告知需要收费,结账时直接计入账单。受访者表示餐饮行业隐性消费由来已久、司空见惯
● 面对隐性消费,受访者大多采取了息事宁人的态度。很多人觉得为了几元、十几元钱和商家理论、纠缠不值得;也有少数人与商家较真、据理力争,或选择投诉,最终往往都能免除这笔费用
●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市场监管,对隐性消费和强制消费加大处罚力度,同时支持和鼓励群众举报,让不公平行为无处遁形;在法律上明确隐性消费的具体表现形态,通过实施细则或地方性立法进一步规制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丹东
□ 实习生 陈祎琪
近日,广东深圳市民王女士向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称,她和朋友在一牛肉火锅店就餐,结账时发现每份餐具被收取了3元钱。商家称“餐具本来就是收费的”。而市消委会对此回应称,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否则格式条款的内容无效。
从餐具费到餐位费,从茶水费到酱料费,《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餐饮行业存在各式各样的隐性消费,点餐时店家不主动告知需要收费,结账时却计入账单。北京、天津、浙江、江西等地20多位群众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餐饮行业隐性消费由来已久、司空见惯,希望相关部门进行规范、整治。
说起餐饮行业的隐性消费,北京市民李先生仍对去年8月在江苏南京某家餐厅被收取20元餐具费的事耿耿于怀。
“当时餐厅提供了一套碗碟和一条一次性毛巾,我以为是免费的,结账时都没太注意,后来无意间看票据才发现,这两样东西收了我20元钱。”李先生说,这让他感觉“挨宰”了,旅游时的心情都变坏了。
类似的情况不在少数。受访群众告诉记者,餐厅提供的收费餐具价格不等,一件收费两三元的居多,也有一件收费五六元甚至更高的;关键是,很多商家在点餐时根本不告诉或提示顾客餐具是收费的。
当然,餐饮店的隐性消费远不止餐具费这一项。据受访群众反映,他们遇到过各种各样的隐性费用,包括餐位费、纸巾费、茶水费、服务费、酱料费、烤盘费等。“反正几个人一坐下,啥也没点就已经消费十几元、几十元了。”一位受访群众抱怨道。
茶水收费也就罢了,让天津蓟州的周先生不理解的是,有些餐馆里连白开水也要收费。他说,有一次他和朋友去当地一家餐厅吃饭,餐桌上有一壶白开水,他们顺手就倒了喝了,结果结账时发现白开水收费10元,“餐桌上、菜单上并未标注白开水收费,服务员也没有提示”。
来自浙江杭州的江女士告诉记者,她还遇到过隐性强制消费的情况。当地有家火锅店,她去过多次,有一次结账发现蘸料按人头收费,“我不喜欢吃蘸料,那次根本就没用蘸料,但服务员说吃不吃都要收费,这让我很无语,后来再也没去过这家店”。
隐性收费的同时,多位受访者吐槽:不少餐饮店收费的餐具卫生质量堪忧,肉眼可见的不干净,有时候还有一股怪味,顾客不得不自己动手用热水过一遍。
不仅仅是餐饮店,隐性消费在美容美发等行业也较为普遍。公开报道显示,由于收费项目和价格模糊不定,因而时常出现洗头发要收取毛巾费、做护理要收取洗头费、做美容时擅自增加美容项目等收费乱象。
上海大学生小薛在学校附近的一家美发店办理了一张可享消费6折的会员卡,大二暑假她在该美发店做了价值1178元的柔顺护理项目,打折后是706元。当时卡里余额50多元,小薛以为自己只需再补付600多元,不料结账时老板却说必须充值金额比消费原价高才能打折,小薛无奈之下又充值了1500元。
“现在的隐性消费真是太多了,防不胜防。”小薛感叹道。
面对商家的隐性消费套路,消费者们是怎么做的?
受访的20多名群众,大多采取了息事宁人的态度。有的人觉得这也算是行业潜规则,很多店都这么操作,只能认了;更多人觉得为了几元、十几元钱和商家理论、纠缠不值得,提出意见商家不接受就付钱走人;也有少数人与商家较真,或选择向消费者协会等投诉,最终往往都能免除这笔费用。
受访者江女士说,有一次她和朋友去天津一家餐厅吃烤肉,结账时发现商家要收取每人10元的炭烤费,于是和老板理论了起来。“老板辩解说其他餐厅都收20元,他们收的不多。我说收费就应当提前告知。老板看我据理力争,就没收这钱。”
来自江西抚州的曹女士告诉记者,之前一直以为收餐位费很正常,直到有一次和男朋友出去吃饭,他拿着账单直接和服务员说,你事先没有告知我要收取餐位费,这是违规行为,你要收费我就向有关部门投诉。老板一听,立刻把餐位费免了。“虽然只是4块钱,但让我感觉到懂法太重要了。”她说。
还有受访者提醒说,有些商家为了防止顾客留下其违规收费的证据,还会暗自篡改收费的项目名称,比如将餐位费改为服务费、茶水费等,企图在顾客不注意时蒙混过关。
面对隐性消费,为何只有少数人会站出来维权?对此,有观点认为,深层次原因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对这方面的规定不明确,实操性不强,对餐饮等行业的制度规范应该有更加细致的条款,而不是等消费者就餐时自己去发现问题,然后和商家据理力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