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执法人员对吸烟者开出罚单。市控烟办供图
深圳晚报讯 (记者 周倩 通讯员 深卫信) 5月14日晚上,今年首场控烟车轮战第4场于南山区蛇口太子路片区打响。在当晚的执法行动中,被抓现行的吸烟行为大多发生在餐厅的包房内,执法人员共开出2张罚单,对两位烟民分别罚款50元。深晚记者发现,不少烟民虽然已经知道深圳在控烟,但误以为包房是个较为封闭的空间,在包房内吸烟对他人不造成危害,商家在劝阻时颇有压力。
当天19时20分左右,执法人员来到太子路片区展开控烟执法督察行动。在一家粤菜餐厅,执法人员走进一间包房,一位红衣男子手里正夹了根烟,抬头看见执法人员进来,赶紧掐灭烟头。问及是否知道深圳推行《控烟条例》,该烟民简单地回答:“了解。”
在他面前的桌子上,摆放着一个色泽鲜亮的蓝黑色烟灰缸。据《控烟条例》第十条规定,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不得配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三楼一家火锅店,当执法人员推开一间包房的门时,一名食客正在吞云吐雾。
餐厅的一位管理人员表示,包间环境相对密闭,难以及时发现吸烟的行为。
根据《控烟条例》,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场所工作人员应当要求其熄灭或者停止使用烟草制品;不熄灭或者不停止使用的,应当劝其离开;不服从劝阻且不离开该场所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报告。餐厅的管理人员承诺,以后再来客人时,会第一时间提醒禁烟。
作者:周倩
来源: 深圳晚报
源:读特
5月11日晚上,今年首场控烟车轮战第2场于罗湖区凤凰路美食街打响。在当晚的督查行动中,执法人员对2家餐厅给予警告,对1名违法吸烟的市民处罚50元。行动中深晚记者发现,大多数商家都能够通过张贴禁烟标识和口头劝说等方式来劝阻烟民,但劝阻力度不够。此外,也有商家误以为室外带顶棚的走廊不是控烟区域,甚至“贴心”地放置了烟灰缸。
执法人员让餐厅换上新的禁烟标识。市控烟办供图
当晚19时,执法人员来到罗湖区凤凰路沿街餐饮场所展开控烟执法督察行动。在一家港式茶餐厅,禁烟标识张贴得很多,但在走廊通风处,执法人员发现一个小伙子正戴着耳机一边吸烟一边打游戏。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他说商家允许吸烟,说完继续埋头打游戏。在他旁边的一张桌子上,集中摆放了6个烟灰缸,负责人表示,不清楚走廊不可以吸烟。执法人员解释,根据《控烟条例》第十条规定,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不得配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吸烟的地点虽然是在走廊,但是走廊上方有顶棚,也算控烟区域。对此,执法人员当场出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予以警告并责令其改正。如逾期不改,则将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在一家烧烤店,一位中年人正在吞云吐雾,看到执法人员却反问:“为什么不能吸烟?什么是室内?什么是室外?”执法人员当场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对餐厅给予警告处罚,对吸烟者开出了50元的罚单。
另外,在当晚执法行动中,记者发现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普遍对控烟条例的细节理解或落实得不够到位。比如说禁烟标识问题,普遍存在禁烟标识数量不够和未更换新版标识的问题。新版《控烟条例》将电子烟纳入控烟管理,因此新版的禁烟标识上也强调“含电子烟”。
罗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黄贝所副所长蔡庆贵表示,在当晚的控烟执法中,大多数商家都能落实控烟要求,在显眼的位置设置禁烟标识,对消费者的吸烟行为能及时发现和劝阻,吸烟的消费者也是少数。但不足之处在于有商家在走廊通风的区域放置烟灰缸。接下来,将要求商家进行整改,加强餐饮服务场所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控烟意识,切实保障公众的健康。
(来源:深圳晚报)
编辑 姚静霞 审核 麦苗茵
(作者:深圳晚报记者 周倩 通讯员 深卫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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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巩固深圳市控烟执法工作成果,督促深圳市各类禁烟场所落实《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控烟条例》),履行控烟职责,强化控烟执法行动,深圳市控烟办、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人员于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期间,在全市组织开展餐饮服务场所专项控烟督查。11月22日,本次餐饮服务场所专项控烟督查来到南山区南头街道南头街周围餐饮店。当晚执法人员现场发现2名吸烟人员,并现场进行宣教和处罚,各罚款50元。
第一位违规吸烟人员现场被罚50元。
店内的禁烟标识。
一家烤串店内,有顾客吸电子烟,执法人员进行宣教和处罚。
现场:两位吸烟人员被处罚,店家表示会加强提示
当天晚上19时,本次餐饮服务场所专项控烟督查开始,执法人员连续进入多家餐饮店,未见顾客抽烟,记者在多家店内查看,均有张贴禁烟标识。19时15分,执法人员进入一家餐饮店,现场发现一位男士在大堂里点上了卷烟,随后执法人员上前对其进行宣教。起初,该市民称自己未见禁止吸烟标识,店内也没有人员对他进行提示。执法人员现场指引其查看店内禁烟标识,并进行了宣教。最终该人员配合执法,现场罚款50元。
该餐饮店老板告诉记者,待执法结束后会跟消费者沟通,以后也会主动提示顾客,“店内吸烟的情况以后不会发生了”。
当天执法过程中发现首例吸烟被罚的情况后,当晚开展专项控烟督查的消息也陆续被周边商户收悉。深圳市控烟办工作人员表示,专项控烟执法的目的是为了向商户和市民宣传《控烟条例》,让更多的人了解深圳控烟的相关举措和内容,“让大家知道餐饮服务场所禁止吸烟才是目的”。当天执法过程中,可见不少商铺外面地面有烟头,部分餐饮店会有顾客走到店外吸烟。
19时点50分左右,执法人员在一家烤串店发现一位顾客在吸电子烟,随后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宣教和处罚。
特定室外区域也不能吸烟
控烟志愿者尹琼介绍,她做控烟志愿者五六年,“现在控烟氛围好很多了,之前和商铺和市民宣传,大家可能会有抵触情绪。现在大家对待控烟宣传的态度都好很多了。如果去劝阻市民吸烟行为,市民配合度比前几年也提高了”。
根据《控烟条例》相关规定,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主要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学、活动服务的教育或者活动场所的室外区域;主要为孕妇、儿童提供服务的公园、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的室外区域;体育场馆、运动健身场所的室外观众席、比赛赛场区等室外区域也是禁止吸烟的。
控烟志愿者黎海燕告诉记者,南山区志愿者服务大队日常会对志愿者进行专业培训,“控烟宣传不分地点,但是明确不能抽烟的地方必须遵守《控烟条例》,也希望通过加大宣传,让大家有更清楚的认知,禁烟场所不仅是室内场所,儿童游乐场所、室外体育场馆等室外区域也是不能吸烟的”,黎海燕说道。
当晚执法过程中,共发现两起违规吸烟的情况,执法人员现场对吸烟人员进行宣教和处罚,各罚款50元。
采写:南都记者谢萌
摄影:吴嘉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