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服务有限公司员工手册(124页)2040702
< class="pgc-img">>5 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6 公司员工应自觉维护室内清洁卫生,保持工作场所肃静、整洁,严禁大声喧哗、聊天串岗、吃零食。
7 公司员工未经核准不得私带亲友进入公司。
8 公司员工不得利用职权图利自己或他人。
9 公司员工必须保持良好的职容风纪,上班必须着装整齐。
10 公司员工非经公司之书面同意,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之事业,亦不得为同类事业公司之无限责任股东﹑执行业务股东﹑董事或经理,或行号之显名或隐名合伙人。
11 公司员工不得因职务上之行为或违背职务之行为,接受招待,或受馈赠、回扣或其它不法利益。
12 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有骄傲满足以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13 公司员工不得携带弹药刀枪﹑危险物品﹑违禁品或与生产公物无关用品进入工 作场所。
14 公司员工未经核准,不得携带公物出公司,应领取放行证后,方可出公司。
15 公司为因应业务需要,在不违反劳动合同,不变更其应有收入及确为员工技术、体能所能胜任时,对员工职务或工作地点之移动,员工不得拒绝。
16 公司员工应依照规定时间上下班,除出差请假外,必须亲自做考勤记录,亦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职。
17 公司员工在上班时间禁止在公共区域内吸烟。
第五章 会议、工作及学习制度
为使公司工作正常运转,做到上传下达、相互沟通,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公司经营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1 每周一由经理主持召开一次全体员工会议,其内容为传达公司新的决定和安排,总结上周工作,计划本周工作,听取大家意见等;
2 每月月底召开一次经理会议,主要是总结本月工作,提出下月工作计划及存在的问题;
3 有关公司的重大问题,经理可以随时召开会议,沟通情况,研究解决对策;
4 每次全体员工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整理会议要点存档;
5 经理会议,由行政部指定人员,做会议记录;1
6 公司员工应每周、每月向主管经理提交一份工作总结,一份工作计划。出差人员每日写工作记录和计划;
7 公司工作管理实行经理负责制;
8 公司根据各部门的实际需要,安排技术、管理等培训课程;
9 全体职员除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外,还应该积极开展自学相互学习活动,取长补短,逐步提高知识、服务及业务水平。
第六章 设备使用规定
1 范围
设备基本分为:固定办公设备、移动办公设备、工程、技术使用工具、厨房设备、借用设备、车辆设备。
1.1 固定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传真机、扫描仪、装订机、打印机等;
1.2 移动办公设备包括: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刻录机、摄像机、数码相机等;
1.3 工程、技术使用工具包括:生产、调试、维修等加工和服务所用到的一切工具;
1.4 厨房设备包括:炉具、消毒和清洗加工类器具、储藏设备和调理设备等一切工具;
1.5 凡不是本公司的设备、工具,在本公司使用,均可称为借用设备。
1.6 车辆设备包括:轿车、货车、面包车等公司所属车辆。
2 使用规定
2.1 固定办公设备
2.1.1 固定设备因长期使用,归员工个人或部门向公司长期借用,同时有保管和维护的责任;
2.1.2 在借用使用过程中,如因个人操作上的疏忽,而导致设备的人为性损坏,并给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公司酌情对个人(或部门)进行经济赔偿或处分。
2.2 移动办公设备
2.2.1 移动设备公司员工办公需要时,需向库管办理借用手续,使用完后应归还给库房;
2.2.2 在借用过程中,如因个人疏忽或操作上的失误,而导致设备的丢失或人为性的损坏,并给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公司将酌情对借用人进行经济赔偿或处分。
2.3 工程、技术使用工具
2.3.1 工具使用率比较频繁,借用时间比较难以掌握。凡在公司内部使用,只需跟库管借用,无需办理借用手续,但借用当日必须归还库房。凡外出工作需要携带工具者,必须办理借用手续;
2.3.2 在借用过程中,如因个人疏忽或操作上的失误,而导致设备的丢失或人为性的损坏,并给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公司将酌情对借用人进行经济赔偿或处分。
2.4 厨房设备包括
2.4.1 厨房设备使用率频繁,应注意保洁和安全使用;
2.4.2 因个人疏忽或者操作上的失误,而导致设备损坏或人员损伤,应自己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2.5 借用设备管理
2.5.1 从外单位借用设备,须经主管经理批准;
2.5.2 借用设备应办理临时入库手续。库存管理员对所借设备应同采购设备一样进行检查、验收后,方能入库,保存好设备配件、说明书等材料;
2.5.3 借用设备出现损坏时,库存管理员如实将设备的损坏实际情况和程度上报公司,由公司酌情对使用人进行经济赔偿或处分。
2.6 车辆设备管理
2.6.1 公司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安全用车,食堂物资采购和公司业务工作用车,统一由采购部主管负责调度安排,属食堂生产的原材料、增置设备采购和维修经主管副主管同意才能用车。公司各部门用车需经采购部主管计划用车,外部门、私人用车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同意才能出车,司机不得随意领受私用外租用车任务。每周五下午进行各车辆登记及车况例检,公司采购主管对车辆负责监督管理。
2.6.2 驾驶员负责车辆的安全检查与保养,确保车况良好和整洁。车辆例行检查项目:冷却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刹车系统、灯光、鱼刮、电池、空气过滤器、空调及发动机的工作情况,车辆的清洁等。
2.6.3 工作用车实行登记制度,登记本一车一册,驾驶员负责登记和转交,主要登记行车公里数,油料消耗和维修保养的项目及时间,并妥善保管好随车证件与工具备件。
2.6.4 驾驶员在出车前各收车后均需按“用车单”填写。并由用车部门领导或指派带车人签名,月底将用车单汇总报采购部。
2.6.5 车辆送厂维修必须事先报告,经总经理同意由厂家出具维修项目、单价、总价,经批准后由专人送公司指定的专业维修厂维修。
2.6.6 车辆燃油原则上到公司指定的油站加油,特殊情况总经理批准。
2.6.7 私人用车,必须经公司公司总经理批准。
3 记录
3.1 固定办公设备、移动办公设备,由经理指定办公室人员负责领用登记和归库;
3.2 工程、技术使用工具由库存管理员负责领用登记和归库;
3.3 办公设备、工具的损坏,由办公室负责检验损坏程度。维修或报废,上报公司审核后,再做处理;
3.4 由办公室负责做设备维修记录;
3.5 借用设备由库存管理员负责登记记录。
4 司机违章、肇事处理
4.1 司机驾驶车辆时,违反车辆行驶、停放规定,被公安交管部门扣证,一切责任由司机承担。
4.2 因特殊情况(货车已进入市区行驶,但因道路严重不畅或车辆故障而超过公安交管部门规定的收车时间)而被罚款的,公司将酌情处理。
4.3 因对车辆保养不够,排烟超标而被罚款的,责任由司机负责。如因车辆机件老化而造成排烟超标(经司机保养后仍不符合排烟标准,又不及时上报情况而被罚款的,责任由司机自负)被罚款的,经确认后不追究司机责任。
4.4 司机违反车辆作用的、管理规定,将视情况扣发当天工资,当月有两次违规者将作调离现岗或作辞退论处。
4.5 丢失随车工具、相关证件或超时年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司机自负。对车辆行驶及交通信息掌握不及时而造成的违章罚款,责任由司机自负。
4.6 因司机人为(因检查不够,造成机件松脱;违反操作规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造成的事故,事故认定负全责的,第一次,500元以下(含500元)由公司负责。第二次,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含2000元)由司机和公司各负50%。第三次,由司机本人负全责,造成的其他法律负责问题交由司法部门裁定。
4.7 因不可预测的机械故障或事故责任均在对方等对方等原因出现的事故,不予追究司法责任。
4.8 其它原因出现的各类事故,公安交警划定我方应承担责任的,司机同样要承担相同比例的事故责任,处理办法参照第6条有关标准执行。
第七章 物资管理规定
公司物资管理规定如下。
1 物资采购
1.1 生产、加工所需的设备、材料、原料、加工件等等,由相关的部门根据合同设计方案所需,填写《商品采购申请单》,经主管经理、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交由采购部统一安排采购。
1.2 在生产过程中,若对公司原投资计划进行调整、修改而需增加设备、主材等,应报经理进行讨论审核,并经主管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采购。
1.3 公司内部所需办公设备及常用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财务部根据实际所需,填写《商品采购申请单》,经主管经理审核批准后,交由采购部统一安排采购。大型办公设备需经总经理批准。
1.4 以上采购申请都是在采购申请人与库房管理员,准确核实库房确无此产品后,提出的申请,库管需在《商品采购申请单》上签字确认。
1.5 物资出入库
1.6 通用零配件入库,由库房管理员根据《商品采购申请单》或《采购合同》与经办人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1.7 大型设备或特殊材料等入库,由商品采购申请人负责验收产品质量,由库房管理员根据《商品采购申请单》或《采购合同》与经办人办理入库手续。
1.8 入库流程
订购单——送货单——点收检查——办理入库手续——物料放置到指定位置——物料标识
1.8.1 供货商来货或自购货物,仓管员、食堂经理、使用部门负责人三人一齐检收(质量、数量、价格、总额),并必须有三人的签名确认,缺一不能报帐,核对无误后打进仓单,送货单附在进仓单后面(送货单须仓管、使用部门负责人及饭堂经理签名确认,随意签名者,出现问题后果自负)。进仓单要标明月结或即结、供货商名称。进仓单使用三联打印纸,黄联交会计,红联交供货商结算货款,白联仓管留存或交使用部门。
1.8.2 对于其他饭堂调入或代购的货品与进货形式相同,同样要有三人一齐验收和签名确认,也要分别打进仓单,且必须注明某饭堂调入或代购。把对方的调拔单(商品销售单)或送货单复印件附在黄联进仓单处,黄联交会计,红联交对方饭堂,白联仓管留存或交使用部门。(附注:收退货时必须要两个仓管一齐验货签名确认.)
1.8.3 食材与其他货物要分别打进出货单,不能打在同一张进货单上.我公司仓库电脑系统暂分三个仓库:食材、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要从对应的仓库系统进出货物。
1.9 出库流程
领料人填领料单——主管签字——凭单领料——核对品名规格数量并发料
1.9.1 值班司务长根据当日食谱的需要,开具“出库单”列明所需领取物料的品种、数量等,班长审核后到仓库领取所需物料。
1.9.2 库管员凭符合要求的“出库单”,严格按单据上标明的品种、数量办理出库事宜。出库单一式二联,值班司务长和库管员签字后,各留1联便于成本核算和作为仓库记帐的凭据。
1.9.3 结算时,必须持库管员、质量监督员、送货人签字的入库单,以及获得审批后予以结算,否则不予以结算.
1.9.4 出库单一式三联,一联存根备查,一联随原始凭证转财务部作帐务处理,一联管理员留存入帐。
1.9.5 库房管理员每个月都要对库存进行盘点,出据盘点报表,一式三份;一份上交主管领导,一份报送财务部,一份存根备查。通过盘点对材料盘盈、盘亏和积压要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以便材料管理
1.9.6 库房管理员根据产品类型、供应商进行分类,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保管。严禁存放易燃物品,禁止烟火。
1.9.7 公司常用办公用品出入库,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登记签发。
1.9.8 打单时,入库单名称须按原始单的名称打单(如遇字迹模糊、看不清楚等情况,需和采购部确认后打单)。
1.9.9 所有购入或调出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该类进出货单必须每月月
底上交两联到财务。
第八章 通讯及设备管理规定
为加强企业管理,规范通讯设备的合理配备和使用,做到“方便工作,提高办公效率,节约开支”,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通讯设备的基本管理
1.1 手机一般由个人自行购买,公司原则上不购买;
1.2 办公室通讯设备(如电话机、传真机)由公司统一购置,产权归公司所有;
1.3 为保证公司电话线路畅通和节约开支,员工拨打电话时就语言简练,不要长时间占用电话;
1.4 通话时语音要低,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1.5 使用传真机,应先在办公室进行登记,传真稿件由发件人留存;
1.6 员工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使用公司话机打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应长话短说,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分钟。
2 通讯费报销标准
2.1 凡加入公司短号网且以下提及到职位的员工,公司每月将给予一定的话费补助。
2.2 公司电话费报销标准
2.2.1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财务主管每月的话费补助为100元;
2.2.2食堂领班、厨房主管、仓管、司机以及办公室文员(其中包括充卡房的员工)每月的话费补助为50元。
3 通讯设备的使用
3.1 公司办公室内通讯设施的维护和更新,由办公室负责;
3.2 公司会不定时下发已经更新的通讯录,其中会包括各食堂办公座机号码,这是公司为各食堂所提供的电话座机,只能用于报单等公事使用,严禁私用。通讯录里的办公电话每月只能充100元话费,如有超支,由各食堂办公室人员负责承担,不得因为欠费而停机。
3.3 为保证工作联系畅通,凡手机费报销员工必须保障手机在每日(节假日包含) 24小时间通讯。无法正常通讯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如有无法正常通讯情况三次以上(包括三次),将取消当月话费报销。
本办法未尽事宜将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及办公条件加以修订完善。
第九章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合同系指公司从事对外活动所签属的专门文件,包括经济文件、技术文件、合作协议、租赁合同、物资原材料采购合同等。
2 经济文件
2.1 经济文件是指进行商务活动中的合同、报价、商务标书、简介等有关文件;
2.2 经济文件一般由市场部项目经理负责起草,公司经理审核;
2.3 销售人员要认真学习《合同法》及公司有关文件,以严谨的科学态度拟定文件条款;
2.4 商务报价一律由打印形式发出,报价单应注明发往单位、地点等、送达人及发送人,由主管经理签字后方可发出并同时将原稿留底;
2.5 经济合同的签定要由财务人员对成本进行核算。
3 技术文件
3.1 技术文件是指技术协议、方案、措施、技术标书等一类文件;
3.2 技术文件实行三级审查制度:
3.2.1 由文件编写人员进行初审;
3.2.2 由主管经理进行复审;
3.2.3 由总工程师进行终审。
3.3 技术文件终审后,由总经理签字后发送。
4 合作协议
4.1 合作协议主要是指技术开发合作、项目合作、经营合作等;
4.2 合作协议由涉及到的部门经理共同起稿,由总经理审核、批准;
5 物资、原材料采购合同
5.1 物资采购合同是指公司因工程、开发、办公所需要的产品、材料、设备等等一切物资的订货合同。
5.2 采购合同由采购部根据各部门或个人的“商品采购申请单”,经主管经理审核批准后,与供应商签署的供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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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 class="pgc-img">>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 class="pgc-img">>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开展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
二、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查餐饮服务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七、接受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八、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一)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因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公司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
1.每天对商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2.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被召回的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及政府监管部门。
5.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6.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7.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
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六、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七、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八、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九、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 class="pgc-img">>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五、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不合格食品退出市场管理,树立本单位诚信、负责的形象,加强与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制度。
所谓产品召回,是指生产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或者不符合食品质量标准的,并已经进入流通、消费领域,为避免不合格食品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本单位及时将缺陷产品从流通、消费领域收回,予以处理或者销毁,并承担相关费用的制度。
下列食品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召回:
(一)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产品;
(二)存在设计缺陷或制造缺陷,影响正常使用,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的食品。
(三)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或依法应当检验、检疫而未经检验、检疫的食品;
(四)超过安全使用期限或者保质日期的食品;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违法食品;
(六)与监督管理部门抽检核定质量不合格食品同批次的食品;
(七)被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召回、或本单位认为需要召回的食品。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应当召回的食品。
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或接到食品企业、供货商、下级销售商通知的,应立即启动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序。
食品召回程序包括下列步骤:
(一)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
(二)立即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下级销售商立即停止销售;
(三)立即通知消费者停止使用;
(四)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五)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信息公布应能够覆盖销售范围;
(六)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手续,召回不合格食品;
(七)召回的食品按规定销毁或无害化处理。食品召回应自觉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食品召回情况应及时、完整、真实地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合格食品退货和召回的费用,按照《供货合同》的有关约定办理,或者由供应商和销售商协商,原则上由对食品质量不合格负责的单位承担。实施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应当定点存放,存放场所应当有明显标志,召回食品的批号和数量必须准确记录。食品召回后,应当对该食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整改。
本单位的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一律从严追究其责任
< class="pgc-img">>内外环境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为规范内外环境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餐厅内桌、椅、台等应保持清洁。
二、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三、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四、场所内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扑灭方法应以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为原则。
五、餐厨废弃物应有专人负责日常收集、存放、登记、流向记录的管理工作,与有餐厨废弃物收运资质条件(获得相关许可或备案)的收运单位签订收运合同,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处置台帐。
六、餐厨废弃物应在每次供餐结束后及时清除,做到日常日清。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
七、餐厨废弃物放置场所远离操作间,储存容器密封清洁并有明显标识,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溢出,应防止有害昆虫的孳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
八、污水和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和排放标准。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把损失减少到最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联系电话:)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
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事故责任追究
对事故延报、慌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篇文章要给大家分享的手册是:《餐饮部规章制度手册》,内容包含餐饮19个方面的内容,共8页,方便大家规范餐厅各项行为。
< class="pgc-img">>1.班前例会制度
< class="pgc-img">>2.餐厅设备设施使用保养制度
3.服务员工作须知
4.餐厅安全工作制度
< class="pgc-img">>5.厨房卫生管理制度
6.厨房安全管理制度
7.餐饮原材料及物料用品的管理制度
8.餐饮从业食品卫生“五四”制度
9.培训制度
< class="pgc-img">>10.会议制度
11.交接班制度
< class="pgc-img">>12.开餐前检查制度
13.个人卫生制度
14.环境卫生制度
< class="pgc-img">>15.食品卫生制度
16.食品卫生法的基本内容
< class="pgc-img">>17.冷菜间卫生制度
18.厨房操作卫生制度
< class="pgc-img">>19.厨房员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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