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得先关注公众号
餐馆扫码套路
又有了新花样
《中国消费者报》调查发现
一些餐馆开发票
也强制消费者关注公众号
甚至还要关注好几个
开纸质发票
也得扫码关注公众号
7月12日晚,记者在位于北京万寿路凯德晶品购物中心三层的滇草香云南原生态汤火锅店就餐后,要求开具餐费发票。餐厅服务员表示,发票是纸质的,但也需要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记者疑惑
既然发票是纸质的
那为什么还要扫码关注公众号?
在餐厅收银台,记者看到一块印有二维码的牌子,牌子上面写着“微信·开发票”。记者手机扫描了该二维码后页面跳转至“开票助手”。记者按步骤填好发票信息点击提交按键后,手机屏幕上出现了一个二维码。二维码上方有“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公众号”字样,下方则提示“请到商家前台领取发票”。
记者:“为什么还要关注公众号?”
服务员:“这个软件就是这样麻烦。”
记者:“不能开电子发票吗?”
服务员:“软件升级后才能开电子发票,现在还只能提供纸质发票。”
记者长按二维码进入“老王价值投基”公众号,记者关注该公众号后,页面提示“点击此处,完成开票”。点击后,餐厅开票机打印出了纸质发票。
服务员表示
记者:“为什么会这样呢?”
服务员:“我们也不清楚”
记者:“不关注公众号,就不能开发票吗?”
服务员:“不行的。”
扫码开票变成
企业公众号的推广方式
律师表示
企业行为涉嫌欺诈
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涛告诉记者,消费平台拉新一般都会向承接相关业务的企业支付一定费用。刘涛表示,根据5月1日起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和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他认为,开票公司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开票二维码作为公众号推广窗口,强制消费者成为公众号的粉丝,并由此获利的行为涉嫌欺诈。
消协指出
商家在开具发票过程中
强制或诱导消费者关注公众号
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北京市消协曾发文指出,经营者将关注公众号或使用手机APP、小程序作为消费者行使权利或享受服务的前提,是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通过扫码关注公众号、使用小程序获取与服务无关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涉嫌违反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
江苏省消保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徐悦表示,为规制这一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一方面相关管理部门应对企业在非必要情况下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加强监管;另一方面,企业也需严格依法经营、恪守商业伦理,优化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同时,微信官方专门在公众号的投诉入口中新增了强制关注行为的专门投诉通道,如果用户在消费过程中发现商家要求强制关注公众号才能完成服务的情况,可以对其进行投诉。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桑雪骐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餐饮发票是企业财务人员最常见的发票之一,也是税务稽查的重点。
那么如何入账才能更合理呢?
首先需要澄清的是:
1.不是所有的餐费都要计入业务招待费,按照票面金额的60%税前扣除;
2.不是所有的餐费都要受收入总额的0.5%额度的限制。
业务招待费
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合理需要而产生的就餐费。
< class="pgc-img">>差旅费
工出差期间发生的餐饮费计入差旅费。
< class="pgc-img">>工会经费
企业工会组织员工参加工会活动发生的餐费、食品、水等费用。
< class="pgc-img">>会议费
企业组织、邀请召开各种会议,在会议过程中发生的餐饮费用。
< class="pgc-img">>职工福利费
企业员工聚餐、野外作业或加班工作餐、员工餐厅提供的员工餐饮。
< class="pgc-img">>影视成本
影视行业拍摄期间演职员工作餐以及作为道具必须使用的就餐费用。
< class="pgc-img">>职工教育费
企业本单位职工参加职工技术培训、学习而发生的餐饮费用。
< class="pgc-img">>二、哪些餐费虽然需要在汇算清缴时要按照票面金额60%进行纳税调整,但不受收入总额0.5%额度的限制?
1.企业筹建期的餐费不计入招待费,但可以按照金额的60%计入开办费,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2.筹建期的餐费,总额度不受收入的限制。
3.筹建期的开办费,可以在第一笔收入实现时,一次性摊销,也可以选择分期摊销,但摊销期不得低于三年。
企业的正常经营中,餐费产生的原因各不相同,不少人将餐费和业务招待费划等号。事实上,业务招待费包括餐费,但餐费不一定都是业务招待费。因此,企业发生的餐饮费用,不能一概而论,统统计入到业务招待费用当中,应进行业务归类分析计入到相应科目,从而实现真实的税前扣除。
一、计入招待费
因业务开展的需要,招待客户用餐。
二、计入职工福利费
员工食堂就餐、工作餐、加班聚餐、逢年过节员工聚餐、野外作业等。这里说的是为员工,不是为外人。
三、计入差旅费
员工出差就餐,在标准内的餐费。
四、计入工资薪金
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员工餐费补贴。
五、其他
1.企业组织员工职业技术培训,培训期间就餐,会计核算上列“职工教育经费”;
2.企业在酒店召开会议,会议期间就餐,会计核算上列“会议费”;
3.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餐费,会计核算上列“开办费”;
4.企业召开董事会,董事会期间发生的餐费,会计核算上列“董事会费”;
5.影视企业拍摄过程中“影视剧中的餐费”,会计核算上列入“影视成本”。
锋云:1.餐费无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越是模糊的地方,越是容易被查。因此,需要留存相应的佐证材料,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
3.佐证材料一般会要求提供相应的管理制度,具体的费用标准、相关的通知、签到表等可以证明其真实性的资料。如相关标准制度、申请审批表、合同、发票、签到表、现场照片、议程、记录及决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