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加盟网-免费发布餐饮招商信息!本站不提供任何加盟资料,如需加盟请去其官网了解详情

火锅店长期使用“口水油”!他们被判刑

来源:餐饮加盟
作者:小吃加盟·发布时间 2025-10-14
核心提示:锅店以“口水油”供顾客食用牟取暴利位于淮南市田家庵区学院路的入川毛肚火锅店,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21日经营期间,王某

锅店以“口水油”

供顾客食用牟取暴利

位于淮南市田家庵区学院路的入川毛肚火锅店,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21日经营期间,王某、牛某等人为节约成本,伙同店内厨师长及后厨工作人员、前厅经理等人,指使服务员将顾客食用过的红汤锅底收集至后厨进行沉淀。次日,对沉淀好的红油进行加热处置后,添加至相关品种火锅中。

该店以重复使用应当废弃的“口水油”方式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至案发时销售火锅锅底6.5万余个。经价格鉴定部门鉴定、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涉案火锅锅底销售金额170万余元。牛某、王某等人以重复使用应当废弃的“口水油”方式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时间跨度2年10个月。

2021年10月案发时,现场扣押已过滤的“口水油”500余公斤、待上桌的回收成品“口水油”火锅底料50余盆,共抓获涉案人员27名。

安徽省消保委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判决多名被告人有期徒刑

该案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立即立案审查并进行了诉前公告。在公告的法定期限内,安徽省消保委决定向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2022年7月6日,淮南市人民检察院作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支持安徽省消保委向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牛某等人提起公益诉讼。

因该案涉及民事公益诉讼请求的审理须待牛某、王某等人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刑事案件审结。当时该案刑事审理正在进行,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作出民事裁定,中止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

此间,2022年7月,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牛某、王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潘集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24日作出一审刑事判决。判决被告人牛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80万元。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25万元。

一审宣判后,牛某等人不服,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于2023年7月13日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结果裁定。

法院判决支持各被告

支付512万元惩罚性赔偿金

根据已查明事实,安徽省消保委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要求判令入川毛肚火锅店、牛某、王某等人向安徽省消保委支付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5129994.60元;

判令入川毛肚火锅店、牛某、王某等人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在淮南市公开发行的市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判令入川毛肚火锅店、牛某、王某支付安徽省消保委律师代理费及本案诉讼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入川毛肚火锅店实际经营者牛某、王某的行为具有欺诈性质。

入川毛肚火锅店作为商家,牛某、王某作为实际经营者,其实施的侵权行为属于共同侵权。安徽省消保委关于入川毛肚火锅店、牛某、王某支付惩罚性赔偿金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2023年8月17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各被告连带支付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共计512万余元,并在淮南市公开发行的市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安徽省消保委秘书长吴瑞卿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说,入川毛肚火锅店负责人长期以“口水油”供顾客食用牟取暴利,严重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食品安全权益。安徽省消保委对此提起公益诉讼,要求对其进行惩罚性赔偿,目的是大幅增加违法者的违法成本,惩罚、震慑犯罪分子,以制止其重复实施违法行为;要求其在新闻媒体进行公开道歉,希望给他人提供警戒,引导广大经营者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最大限度地发挥公益诉讼“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转自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来源: 河北交通广播

节约成本,火锅店老板竟然将废弃油脂加工提炼成“老油”后供顾客使用。11月2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南充嘉陵区人民法院获悉,涉事火锅店的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刑,并处罚金,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食品生产、销售等有关的活动。

杜某某和龙某某在南充嘉陵区合伙开火锅店。2019年6月中下旬,为节约成本,杜某某提议在火锅底料里添加“老油”,得到龙某某同意。杜某某便向王某某传授制作老油方法,后由王某某对火锅店的客人食用后的油进行回收炼制,并将炼制好的“老油”与配送油以1:3的比例做成火锅底油,再次销售给顾客食用。7月4日,嘉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该火锅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并扣押炼制好的老油70斤。

嘉陵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杜某某、龙某某、王某某在从事火锅餐饮行业中,为节省原料、降低成本,将回收废弃食用油脂再次加工生产后掺入给顾客食用的火锅中,其行为侵犯了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最终,法院判处杜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龙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千元。同时,禁止3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食品生产、销售等有关的活动。

陈梅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编辑 张莉

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直是职能部门全力以赴的目标,可昆明一家火锅店的老板为了节约成本,竟然授意厨师长干出了法律不允许的事,最终,这名老板和厨师长双双获刑,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近日,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情

自制“口水油”做锅底

2020年底,被告人余某开始接手经营一家火锅店,做了一段时间后,他觉得成本太高、利润太薄,于是动起了歪脑筋。

2021年4月,余某授意火锅店后厨厨师长、被告人普某自行制作火锅底料,制作方法就是将客人食用过的火锅进行回收,把里面的油滤出来,进行一定的添加后,制成新的火锅底料。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到1个月,余某和普某悄悄制作“口水油”当锅底的事情就败露了。经警方调查取证,余某店里回收制作的“口水油”已经作为火锅底料销售了515笔。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刑事法庭法官助理谭山表示,目前暂时未发现有消费者投诉或就医等情况。但经抽样检测,被告人生产加工的涉案火锅底料及原料中,含有超过国家食品安全生产标准的酸价、铅及大肠杆菌。这些物质存在于食品当中,会对人体造成极大伤害,比如损害肝脏,还会带来食物中毒和流行病传播的风险。

判决

两被告获刑还被罚

经审理后法院认为,被告人余某、普某将客人消费食用过的火锅过滤回收,重新加工制作为新的火锅底料,在未经过质量检测和妥善保存的情况下,再次销售给顾客食用的行为,危害了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健康权等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两名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在审查起诉阶段,该案两名被告人就已经向公诉机关作出了认罪认罚的表态,并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经过法院的审理,结合两名被告人的行为及其危害后果,法官认为两名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谭山说。

针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余某、普某连带支付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所得价款3倍的赔偿金共计50058元。此外,两被告人还需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释法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最高可处死刑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一直都是广大群众比较关注的话题,也是关乎民生的大事。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国浩(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安指出,经五华区人民法院认定,该起案件被告人余某和普某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规定,“地沟油”犯罪是指用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以及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加工的油脂而作为食用油销售的行为。

对于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的;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而予以销售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表示,“口水油”也属于“地沟油”的一种,两名被告人为了赚钱使用“口水油”,节约了成本却失去了口碑,还被罚了款。作为生意人,这笔买卖到底划不划算,他们应该好好算算了。

食品生产者、经营者一定要依法依规经营,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将食品安全摆在第一位,保障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杜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对于破坏食品安全、危害群众健康的行为,法院必将严厉打击,任何侵犯公益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云南政法融媒体中心)

来源: 云南长安网

如果您对此项目感兴趣,请在此留言,坐等企业找您(成功的创业者90%都是通过留言,留言只需5秒钟)
  • 知名招商项目汇聚平台

    汇聚海量知名、高诚信度品牌招商项目,随时为您提供招商信息

  • 事实和口碑胜于一切

    千万创业者通过这里找项目、迈出成功创业第一步;

  • 诚信的商机发布平台

    请你在加盟留言时,选择有实力、 加盟店多、成功案例多、合法资质、 证照齐全、诚信经营的品牌.

郑重承诺:本公司郑重承诺尊重你的隐私,并承诺为你保密!
随时 上班时间 下班时间
您可以根据下列意向选择快捷留言
  1. 加盟费多少
  2. 我们这里有加盟店吗?
  3. 我想了解一些加盟资料
  4. 我对这个项目感兴趣,尽快联系我


创业专题



热门创业项目

精品推荐

餐饮项目分类

联系我们

微信扫一扫
第一时间推送投资小回报快利润高的项目

合作伙伴

我们也在这里

关注微信关注微信

您身边的财富顾问...

扫一下
客户端客户端

iPhone/Android/iPad

去下载
关注微博关注微博

官方微博随时分享...

加关注
手机看hbdrt.cn手机看hbdrt.cn

随时随地找商机...

去看看

温馨提示

  • 1在找餐饮项目的过程中多对比同类项目。
  • 2了解项目时多打电话,进行实地考察。
  • 3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加盟。
  • 4本网站对投资者的风险概不承担。